《狙杀悍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狙杀悍将-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是我因为工作第一次被别人夸奖,我很高兴。”许睿微笑了一下,用自己的目光扫了一眼这个女孩。她留着很普通的那种长发,不烫不染,不知道是公司不让折腾,还是她不喜欢。反正自己是喜欢不烫不染的头发,小闻的头发为自己先得了一分。因为小闻不喜欢化妆,所以从来不用口红什么的,也不描眉花眼的,不戴假睫毛,不用睫毛膏,更不会画眉毛。

许睿在大街上经常见化妆的女的,他讨厌化妆的女的,因为这些人没个性,喜欢跟风随大流。因为不喜欢没个性的人,所以也就不喜欢化妆的人。生活又不是唱戏,何必在脸上带那么多伪装呢?做个真正的自己不好么?倘若因为个人爱好化妆,那也没什么,倘若因为看到别人化妆,而模仿别人,那就很没意思。

在看完一眼小闻后,他判断这个女孩有个性的人,他自己感觉很有个性,也只喜欢有个性的其他人,其实这是他变相的欣赏自己。他对小闻的喜欢,是很普通的喜欢,就像他喜欢喝咖啡喜欢看书一样。与喜欢乐轩和倪娜和不一样,喜欢这两个人是情感上的喜欢,而不是爱好上的喜欢。

他能区分出这些,所以不会特别喜欢这个女孩的。

他这么想,可小闻不是这么想,她逐渐有点喜欢这个清洁工,他对人客气,花钱大方,正是自己想要找的那种人。她对许睿稍微有点好感,但是暂时不能想的太长远,因为很多事情没明确呢。他到底和老板是啥关系呢。虽然关于公司里的传言她不相信是真的,但她很想知道真相是什么,然后在做打算。

她也想,万一传言是真的,或者他们俩发展成真的,自己插一杠子进去,不被怡慧炒鱿鱼才怪呢,她可不能拿这份工作冒险。冒险的事,她是从来都不做的。

小闻吃着大餐,心情也逐渐好起来,话也多了,对许睿一点戒备心都没有,和他亲密的聊着,几乎把他当成自己的准男友。

许睿自己跑出来吃午饭,倪娜自己坐在家里等他。

本来许睿知道自己是有点厨艺的,昨天他还吃的很高兴,今天中午为什么不来?他钥匙也不拿,是不是不打算理自己呢?他这个人不会那么绝情吧?难道是被谁给缠住呢。自己到底要怎么办,才能让他像以前那样喜欢自己,在乎自己呢?难道他在逃避,或是想该选择自己还是选择那个小孩呢?

第九章 主角怎么能做旁观者

倪娜自己做好饭,等了一会,见许睿不会来,她自己先吃。她慢慢的好不容易的把饭吃完,但因为许睿不在,她心情不好,所以脸色也不好看

她的三个女保镖看她的脸色就知道今天中午要有事做,想歇一会也不行。

吃过午饭,倪娜喝了一口茶,吩咐道:“你们几个分头去帮我找许睿,他什么样,你们也见过,去吧。”她自己继续坐在饭厅里喝茶。

三个女保镖问:“我们去那找?”

“咖啡厅,他就喜欢那地方,你们别开车,都打车出去,找到他给我打电话,我自己开车过去。”倪娜从椅子上站起来,把盘子和碗都放进洗碗池里,然后洗了手,回到客厅里看电视。

女保镖放下车钥匙,都出去找人。

倪娜独自客厅里,打开电视,无聊的换着频道。她也不知道现在居然是这个样子,自己大老远跑来图个啥?他有时间都不陪自己呆一会,看来两年时间的确不短,流动的时间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

当三个女保镖坐着出租车盲目的去各个西餐厅咖啡馆里‘侦察’的时候,许睿和小闻聊的正高兴,饭也基本快吃完了。

许睿很认真的听她说话,每当她说完一句,停下来的时候,他总是能接过话题继续说,或者是恰当的问个问题。他知道主要注意力集中的听别人说话,而自己也并非孤陋寡闻的情况下,都是能够和任何人都聊到一起的。这是一种交往技巧,掌握的非常好。

在小闻看来,他是个和听众,也是个好聊友,他似乎什么都知道点。她的聊天话题总是跳跃。她先聊服装和时尚话题,通常男人没几个喜欢这些话题,她试验一下他的耐心,主要是看看他是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可结果是他居然能背下几个外国时装设计师的简历,对他们的企业十分了解。这让小闻很惊讶,一个穿着地摊儿上买来的衣服的人,还居然也了解时装。

其实这也没什么,许睿在不上班的时候,跑到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书。那里的杂志多的看都看不完,光讲服装的杂志就多的如山如海,他在无聊的时候,也喜欢看《瑞丽》《上海服饰》之类的杂志,那类书上总爱说什么时尚、流行什么的,反正很少讲男装,时尚和流行关他什么事?他只是偶尔不小心的看到这些,其实他只爱看杂志上的美女,不过他不是见美女就看的,杂志上的普通模特他就看几秒,只找明模看,给这些人相面,或者给那些服装设计师看看面相。

看这类书多了还怕自己和小闻聊不到一起么?小闻发现他知道的还不少,也就地理、历史、人文等各方面下手找话题和他聊。反正自己上高中时代就喜欢泡在图书馆看各种各样的书,大学时代的自由时间更多,她利用这段时间看了更多书,她就不信这个小子这么神奇。不如找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试一下。

小闻很客气的问:“你喜欢历史么?”

“恩,还行。”他总是假装自己傻的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喜欢那个朝代呢?”小闻自己也固定的喜好,她对中国漫长的历史充满好奇。

“喜欢商朝,生在那个年代可以从奴隶熬成将军,伊尹不就是那个年代飞黄腾达的么?从考古发现的鼎和玉上可以发现商朝建国时候出了很多将军,这些人在灭夏战争中立功后都得到很多的赏赐,汤王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么。”对于中国历史,许睿不喜欢记那些无聊的事件发生时间,只喜欢看个人在历史中的表现,他羡慕那些人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

“那年代有点久远了吧?我都晕了,说个近点的么。”小闻拿着叉子吃着龙虾,继续听他说。

“喜欢周朝,那个时代,大家可以跟着武王和太公讨伐纣王,活在一个《封神演义》的时代,看看打仗时候太公到底能不能呼风唤雨掐诀念咒,要打仗肯买力气,武王会分块地,还能当几天小诸侯。”许睿喜欢周朝人才辈出,喜欢周朝那长长的历史,几乎没那个朝代所能比较。

“你不喜欢稍微近点的时代?”小闻好奇的问。

“近的不好,尤其是民国,当兵当将不让抵抗,放弃大好河山被委员长拉进陕北的山区搞摩擦打自己人,被派到皖南不让杀外敌而是去围剿新四军,北洋那自不必说,简直就是春秋无义战,那个时代所谓的建功立业,无非是加深普通人的灾难。”许睿看历史不喜欢看近的最多看完明朝历史就不再看,往后看太沉重,读书只为了消遣么,整的那么沉重,都没吃饭的胃口。

小闻听他这么说,知道这小子估计很爱好历史,干脆和他不说这个,看来自己低估了他,这个清洁工还是没少看书的,只言片语就把历史说的很明白,不像中国其他的十三亿人,那些人连府院之争那段历史都没弄清楚。

在公司里小闻负责管理职员档案,她看过许睿资料,他只上过初中,没上过高中,但总感觉他不想初中毕业的水平,是他隐瞒了什么,还是因为看了点书,把自己装裱的不像没文化的人?到底是怎么样呢?

许睿面对面和她吃饭聊天的时候,都偷偷的注意她的表情变化,她只稍微沉默了一下,他就感觉这个女孩似乎在思考什么,是不是自己说的太多,他怀疑自己什么呢?

“我不像只有初中文凭的人?是不是。”许睿这么说,自己都感觉好笑。

小闻不爱当面评价人,只是微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总感觉你知道的好多,你应该上过大学的吧?”她试探着问,她现在也不确定这个家伙到底受过什么教育。

“我只是在休息时间没事干,我只听广播不看电视,有时间就租书看,或者泡在图书馆里看那些根本看不完的书,所以把自己装裱的像个什么都懂的人。因为我很虚荣,我怕别人看不起我,所以就努力看书企图装成‘文化人’,你以后就明白了。”许睿吃饭盘子里的菜,把叉子放下。

这个家伙虽然吃的很奢侈,但一点都不浪费,看来他的个人习惯还不错。和他还能聊一些不是很俗气的话题。

餐厅外来了一辆捷达出租车,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下了车。奇怪的是她只戴一个太阳镜,其他的什么都不带,两手空空的。一般女孩出门都喜欢背个坤包或提着一个包,她什么都不拿,所以显得特别怪。

这个女孩推门走进咖啡西餐厅,摘下太阳镜站在门口扫了一眼里边,什么也没说。

服务生以为来了客人,马上走过去,热情的问:“您好,就您一位么?”

这女孩什么都没说,又转身出去。服务生很纳闷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暗自骂着‘有病’,然后带着不悦的心情继续站在门口。

那个女孩走到咖啡店外边,站在出租车乘降点附近,拿出手机,就给倪娜打电话。

“找到他了,和一个女的吃饭呢,那女的穿着职业套装,像是工资职员穿的制服,可能是他的同事,你要过来看看么。”

“我信任你,我就不去了,现在我懒的动,他和同事吃饭,没什么亲密动作吧?”倪娜躺在沙发上,把电视音量调低,听保镖回话。她不相信许睿会和其他人发展亲密的关系,她太了解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中午他会请同事吃饭。对了,自己连他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他现上班,在哪个公司,做什么职业?是他说了自己忘了记住?还是自己没问他也没说。从昨天晚上自己除了很激动外,好像连想问他的问题都忘了,今天晚上把他弄来仔细的问问。

“他就像个木头似的很直的坐在那,没什么亲密动作,就是吃饭聊天,现在我怎么办,是回去还是跟踪。”女保镖现在成了情报人员,搞不好还要打听他们俩的关系,还要查一下他们在那个公司上班,看他们做什么,要真是那样,还不累死?

“回来吧,陪我喝茶,你叫他们俩也都回来,不用跟他,他不撒谎,我晚上自己问他。”倪娜很平静的把电话挂了。她知道今天和许睿吃饭的只是个同事,也不想计较这些,现在她知道许睿喜欢叫乐轩的那小屁孩子,只要没和那个孩子在一起,也就没事。乐轩身上有太多的影子,他不喜欢乐轩才怪呢。他为什么把对自己的喜欢,转移到另一个像自己的人身上?

她拿起遥控器,继续找着喜欢的节目,一个中午就这么浪费了。今天要想办法把他弄到自己的身边,好好开导一下他,让他乖乖的和自己在一起,自己每天给他做饭,让他过的舒服点。希望自己能把他照顾的很舒服,让他自愿和自己在一起。以前是自己被他照顾的很舒服,自己都感觉很依赖他。

第十章 赶路回家

从缅甸的山区里出来,雷雨田独自一人骑着快马跑在林间小道上赶路。孤身一人独自走在金三角的小路上,简直就是送死,随时会有土匪从路边杀出来,他们做的都是很‘普通’的生意,杀人劫财。

这里还有杀人不眨眼的佤邦军,他们总兵力有两万多人,主要靠毒品为生,他们是毒品工厂的守卫者,也是武装贩毒者,谁要是在金三角看见他们运输毒品,被他们抓住立即杀死,免得坏了他们的生意。

雷雨田刚来这地方的时候就见过佤邦军,人家出来运送毒品,那才威风,一般是整连整营押运毒品,谁抢他们,谁就等于自杀。他在小马帮里当炮头的时候,押运着不值钱的货物,路上还被抢劫十几回。以前真羡慕佤邦军,后来他经验丰富,自己拉队伍,专门抢劫毒贩,但还是没打败佤邦军,一百多的队伍和人家几个营遭遇,死伤的剩下四个人,后来带着钱去了美国,做了一个真正的职业雇佣兵。(金三角把武装护送做生意的马队的保镖都叫炮头,比叫炮灰吉利点)

雇佣兵的生活让他认识林飞宇、许睿,当雇佣兵的日子里又学了不少排兵布阵,学会了狙击,埋地雷装连环雷,还会做遥控炸弹,不论是单兵作战还是与人配合,动作熟练枪法精湛。后来他离开雇佣兵公司,就靠这些学来的‘本事’在孟恩崇的队伍里当兵,一路升到参谋长的位置,在他的带领下,孟恩崇的部队在短在的几个月里打了大小近百仗,彻底巩固他在这个地区的地盘。

坐在马背上,雷雨田一边赶路,一边回忆这些事情。在当雇佣兵的时候他认识了许睿,还救过他,两人交情一下就好起来,许睿拿他当再生父母,后来战斗中经常互相照应,两人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好。在雷雨田的心里,兄弟情谊很重,比孟恩崇的知遇之恩更重。他早掂量出那个重那个轻,所以没在孟恩崇面前把实话全说出来。

现在孟恩崇根本不知道他与许睿的这些故事,要知道了,孟恩崇早把雷雨田杀掉,最轻也是软禁。对待仇人的朋友和兄弟,能态度好么?能不使手段?雷雨田也庆幸自己机灵点,要不是自己保密好,自己也完蛋。

不过兄弟毕竟是兄弟,有麻烦不能不帮,他脑子里现在想的不是如何帮孟恩崇找到干掉许睿,也不是想着自己躲开孟恩崇,即使自己不干,孟恩崇有钱有势,不愁雇佣杀手杀许睿,他想的是如何能帮许睿干掉孟恩崇。两人要干掉这大毒枭,还都要活着回来。要斩草必须除根,不把孟恩崇这个‘恶根’铲除掉,许睿这辈子都不安宁,永远会在刀光剑影中,整天躲着别人的暗杀,防着别人陷害,这样过一辈子,还有什么乐趣?还是人过的日子?

他想着下一步的计划,他骑的快马就跑到一片树林里。雷雨田收回自己的思绪,一看这地形就知道不好,这地方最他妈的容易出事,自己当炮头的时候就怕这地方,因为路窄的地方对手容易埋伏人围歼从路上要经过的人。只要稍微在两个路口布置点人马,很容易成为死地,就出不去,除非是金刚不坏之身。雷雨田也曾在林间,山谷间,这样的地形设埋伏,在这里很容易把一支比自己人多的队伍围困住,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