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如果被依法宣告破产,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六十条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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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真好(1)
几千年来,我国的传统文化都把“自私”和“无私”对立起来,认为“无私”高尚而“自私”可耻。认为无私奉献最容易让社会和谐,而自私却使世界纷争不断,甚至有人说“自私”是万恶之源。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私”却变成了美好的东西,变成了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试想,这个世界上如果大家都“无私”,比方说这个房子你也不要我也不要,这个汽车你也不要我也不要,这个手机你也不要我也不要,那世界上将永远没有多少财富。正是因为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社会财富才得以快速增长。
亚当?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操论》中指出:一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比他在真正出于本意追求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因为利己之心人皆有之,正是由于人人都有利己的动机,从而造成了“利他的善果”。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带来了更大的社会利益。即:“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正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在遇到利害关系时才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通常情况下,自私的双方总能找到一个平等互利的均衡点。而如果双方都“无私”,那就麻烦了。因为双方的“无私”就象两根平行的直线,它们是永远没有交点的。
相传,地球上有一个君子国。那个国家的人都是君子,所以当然都是无私的,他们从来以“利他”为荣,以“利己”为耻。有一天,两个君子在路上捡到一块黄金,一个人一定要给另外一个人,而另外一个人坚决要给他。因为两个人都是君子,所以谁也不肯要。结果这两人争得面红耳赤,半天也没有解决这个难题。这时,正巧有一个“叫花子”路过,他说:“你们两个都不要就给我吧!”
在这个“叫花子”的帮助下,他俩的争执才得以解决。试想,如果没有这个“叫花子”的出现,他们利他的争执不知道要延续到何时。
然而,这个“叫花子”却不是君子,他是从小人国来的。久而久之,小人国的人们发现君子国是最适合于他们生活的地方,他们就不断地涌向了君子国。再后来,君子国的人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那些君子们也就慢慢地都变成了小人。从此,地球上最后一个君子国就灭亡了,最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变成了“小人国”。
大家都认为很美好的“君子国”却灭亡了,而世界上所有鼓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却变得越来越富强起来。最后他们国家的富人又开始在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前提下,一方面继续创造和积累财富,一方面向全世界的贫穷国家和穷人捐款捐物,略显一点“君子”的风度。
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大层次,即: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社交的需要;4、尊重的需要;5、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人总是在满足低层次需要的同时,不断追求高层次的满足,人类在不断追求高层次满足的过程中不断走向文明。
“自私”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已,就象婴儿一出生就要吃奶一样简单。所以我认为“自私”是一个中性词。有人问:“巴菲特将他300多亿美元的财富都捐给了基金会,难道说他也是自私的吗?”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他只不过是牺牲了自己物质方面的一些满足,但是得到了精神上更大的满足。所以他的捐款过程是很快乐的,否则他就不捐了。但这样的“自私”不是很好嘛!正是这样的自私才推动了社会的文明。
“人是不是自私的?”这一问题自古便被人们所讨论,并在哲学上产生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两个派别。自古以来,“自私”在中国文化上是不合道德的,是遭人鄙视的,是明显含有贬义的。所以要说“自私真好”也真的很不容易!
“自私”一词的字面理解是“只为了自己”,即“行事只为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而这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不被道德所包容的,而且还是道德所极力批驳的。中国的儒家思想要求“忠君报国”、“舍小我而求大我”;印度教要人们竭力消除自己的各种欲望,进行修行;基督教道德则要求人们善待他人,容忍他人对自己的罪过……因此,不合道德的“自私”一词变成了真正的贬义词。
“自私”真好(2)
但是有意思的是各种道德虽然极力反对“自私”,但在本质上却都是自私的。中国儒家思想是为了创建一个和谐社会,使自己可以更舒适地生活;佛教“无我”的目的在于使人摆脱自身欲望的烦恼,这和印度教的禁欲是同一目的;基督教的宽容和善待他人则是为了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各种道德无一例外都是以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道德并不是上帝颁布的法则,它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它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基于社会的意识形态,它自身也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所以我们不必要盲目地去信仰它。
“自私”被认为不合道德的另一原因是人们把“自私”和“损人利己”不恰当地联系了起来,仿佛凡是利己的行为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解。“双赢”一词在现代社会是很受人欢迎的,它正说明了利己的同时也可以利人。比方说所有不含欺诈的自由贸易都是利人利己的。而人们理解的自私是一种绝对化了的自私,它只是“自私”含义的部分而不是全部。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教授说得好,“自私就象‘万有引力’一样维持着这个社会的秩序,如果没有‘万有引力’,这个世界是无法想象的。我们座飞机为什么安全?因为那个飞行员也是自私的,他也想活命。如果让一个恐怖分子来驾驶飞机,那大家的安全就无法保障了。因为恐怖分子是无私的,他命都不要了,那大家怎么能安全呢?”
我说了那么多“自私”的好处,那世界上为什么有这么多的邪恶和纷争呢?难道那些邪恶和纷争不是因为“自私”而产生的吗?这确实是对“自私”的极大误解。因为世界上所有的邪恶和纷争的确不是因为“自私”而产生的,而是有人想妨碍别人的“自私”,只许自己“自私”而不许人家“自私”而产生的。只有不断消灭特权,让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自私”,社会才能变得越来越“和谐”!
别踩住看不见的手(1)
“看不见的手”是对市场机制的形象比喻,又称“无形之手”。首次出现在亚当?斯密1759年的《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指出:一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比他在真正出于本意追求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利己动机”基础之上的。因为利己之心人皆有之,人类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一切经济活动都是由此而来。而且,正是由于人人都有的“利己”动机造成了“利他”的善果,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带来了更大的社会利益。即:“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看不见的手”使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统一了起来。依靠这只“看不见的手”,会使每种商品的供给自然地接近其有效需求,市场便如一架构造极其精巧的机器一样灵活运行。
正常情况下,市场会以它内在的机制维持其健康的运行。其中主要依据的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人”理性原则,以及由“经济人”理性原则支配下的理性选择。这些选择逐步形成了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
市场机制就是依据“经济人”理性原则而运行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消费者依据对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做购买的决策,生产者依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做销售决策。
自从亚当?斯密发现这只“看不见的手”以来,全世界的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使最近200多年创造的总财富比人类过去5000年创造的总财富还要多。正是因为有了“看不见的手”,任何人在经济活动中都应该遵循经济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它的惩罚。事实证明,凡是服从“看不见的手”支配的国家和人民就更富有,凡是不服从“看不见的手”支配的国家和人民就更贫困。
“看得见的脚”是对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形象比喻。自由市场经济虽然是迄今为止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但是市场也有失灵的地方,所以,要想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得到长期健康的发展,政府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发挥“看得见的脚”的作用。但让“看得见的脚”发挥最大作用的方式就是让它去弥补市场的“不足”,而不是让他去踩住“看不见的手”。宏观调控是指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去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而不是具体地去调控哪一家公司,去管制哪一种商品的价格。
当我们刚刚享受到“看不见的手”给我们带来极大好处的时候,却总是有那么一只“看得见的脚”试图踩在他的上面,并且每一个这种动作常常被政府称为“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直接的最大“作为”就是“不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公平和提供企业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比方说: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公路建设、河流治理、基础科学研究、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在和平时期,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保护产权以及维护市场的交易规则”,而不是直接去办企业和去干预企业的价格。政府直接去干预企业价格的做法,按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的说法就是用“看得见的脚”去踩“看不见的手”。这种做法的结果必然与政府想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
我曾给“有生命力的企业”下过这么一个定义,企业是“以发现顾客的潜在需求为起点,通过行家的经营管理活动,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能不断地为社会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的一个组织”。所以作为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是不断去发现顾客的潜在需求,如果一个企业的“发现”是顾客最需要的,那它肯定能获得暴利。它获得暴利的理由是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市场的需求。让企业能够获得暴利的市场价格也是在给市场的其他企业发出价格信号,希望更多的企业来生产这种商品。只要生产这种商品的企业越来越多,“暴利”就慢慢变成了“薄利”,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而越来越高。当市场不需要那么多某种商品时,市场就发出让某些效率低的生产者“亏损”的价格信号。只要某个生产者长期亏损,他就一定会退出市场。让他退出市场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资源的浪费。所以说某个企业只要能长期获得暴利就说明他对社会贡献最大,某个企业长期亏损就说明他浪费了社会的资源。
别踩住看不见的手(2)
所以,我说比尔?盖茨成为世界首富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也不是因为他是世界上最勤奋的人,而是因为他的“发现”是世界上最需要的,所以比尔?盖茨常常能获得暴利。
正因如此,作为一个办企业的人来说,“发现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但要去“发现得好”是靠市场的价格信号来帮助的,如果价格信号被人为地扭曲,那企业就无法作出明智的选择。所以作为一个明智的政府,就不应该因为微软公司获得了暴利而去管制他的价格。
为了能不断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社会的需要,政府就要鼓励更多的企业去生产有暴利的商品。因为每发现一种有暴利的商品就是发现了一个社会的最有效的需求,当然这种暴利必须是在非欺诈和公平竞争条件下获得的。
但我们的政府因为受长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经常“好心干坏事”。发现某种商品价格上涨过快时,不是去把价格的上涨当作一种优化配置资源的好的价格信号,以引导更多的生产者来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而是去实行“价格管制”。没想到实行价格管制的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进行价格管制后,正确的价格信号就不能发挥它的作用,管制价格的实际结果就是暗示更多的企业不要来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所以实行价格管制会造成那些商品更短缺,价格有可能因管制而上涨得更快,当然在严格管制条件下的很多价格上涨会采取“变相”的方式。
从去年以来政府对房价上涨采取的调控手段到今年兰州市物价部门对牛肉面的限价(凡兰州市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二点五元,小碗与大碗差价为零点二元,违规者将严厉查处),还有今年商务部对猪肉价格采取的平抑措施,都是属于典型的让“看得见的脚”踩住“看不见的手”的价格管制,其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房价上涨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供不应求引起的。供不应求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城市化、工业化造成的城市人口增加,第二是因为政府对土地的管制;第三是因为人们对未来房价上涨的预期造成房价的进一步走高;第四是因为投机需求的增加。
要解决供不应求的最佳途径就是“增加供应”,另一方面就是调控购房的信贷规模。别无他法!但前年以来,政府出台的大部分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是在“限制供应”和“增加交易成本”。限制供应使市场更加“供不应求”,而在“供不应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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