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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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效应-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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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或是由个人所为。这些属于工人及中下阶层的中年居家男子枪杀了数千名手无寸铁的犹太人,不分男女老幼,
并且将另外数千名犹太人强制送往死亡集中营。然而布朗宁在他的书中坚决声称他们全都是“平凡人”。他认为纳
粹政权的大规模屠杀政策“并非少数搅乱日常生活宁静的失常或特殊事件,正如101后备队的故事指出,集体谋杀
成了例行公事。正常性本身最后变成极度反常”。 

 心理学者欧文·斯托布也持同样观点。他的研究使得他逐渐导出结论,“邪恶从平凡思维中滋长并由普通人付
诸实行,这向来是通则,不是例外。”根据齐格蒙特·鲍曼(Zygmumt Bauman)对犹太人大屠杀的分析,残酷的行
为应该从社会根源来归因,而不是归咎于“性格分析学式的”决定因素或是“人格缺陷”。鲍曼更进一步认为,有
能力声张道德自主性以抗拒破坏性权威指令的少数个人,才是通则中的例外。在面对试炼之前,这样的人极少能意
识到他或她拥有的力量。 

 邪恶平庸性的另一种特质将我们引进拷问者巢穴,这类人的任务是运用一切必要手段来摧毁受害者意志、抵抗
力及尊严,而我们得思考的是,他们和病态性罪犯是否有任何差异。研究拷问者的人的共同看法是,总体而言我们
无法从拷问者的背景看出他们和一般大众的差别,在他们从事这个肮脏工作之前并不具备性格上的特殊性。约翰·康
罗伊(John Conroy)曾在爱尔兰、以色列和芝加哥三个不同事件地研究参与拷问的人,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所有
案例中,那些“最恶劣的行径”都是由“一般人”犯下。他主张拷问者在镇压敌人的过程中表达了他们所代表的社
群意志。 

 我的同事希腊心理学者米卡·哈里托斯一法图罗斯曾深度分析受希腊军政府训练担任官方许可刑求者的军人
(1967—1974),她得到的结论是:拷问者不是天生,而是后天训练而成。针对“谁有办法成为有效率的拷问者?”
这问题,她的答案是“任何人的儿子都办得到”。只需要短短几个月,来自农村的普通年轻男性就可以被训练成“凶
器”,做得出牲畜一样的残暴行为,他有能力使用最可怕的手法来羞辱、伤害任何被贴上“敌人”标签的人——当
然了,那些人全都是自己的同胞。这类结论不是仅适用于某个国家,许多极权政体中都有出现过共通现象。我们曾
研究过巴西的“暴力工作者”,这些警察为统治巴西的军政府刑求、谋杀巴西人民。而从我们所能搜集到的所有证
据中显示,他们也都是些“平凡人”。 

 

 论英雄之举的平庸性 

 

 我们现在可以准备考虑这样的观点:大部分成为恶行加害者的人可以和做出英雄之举的人直接相比较,因为他
们有一个共通点——都只是平凡的一般人。邪恶的平庸性与英雄之举的平庸性之间有许多相似性。两者都不能直接
归因于独一无二的天性倾向:无论在基因或是内在心理面上,做出这两类事情的人都不具有病态或良善的特殊内在
特质。两种状况都是在特殊时间、特殊时间中才浮现,在这之中,情境性力量扮演着强制的角色,推促着特定个人
跨过不行动到行动之间的决定界限。当个人被行为脉络中产生的牵引力量攫获时,会有做出决定的决定性时刻。这
些力量结合起来,增加了个人做出伤害他人或帮助他人行为的机会。他们的决定或许是有意为之,或许是无意识中
做成。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强烈的情境力量经常会强力驱使人行动。情境的行动引导力包括:群体压力和群体认
同、行动责任的分散、只考虑眼前不顾后果、社会模式的出现,以及对某个意识形态的承诺。 


 在犹太大屠杀期间对犹太人伸出援手的欧洲基督徒的说法中,有个共有的主题,总结说就是“善良的平庸性”。
这些做了正确的事却丝毫不以英雄自居的拯救者,认为自己只是表现了何谓正派合宜言行的共通感受,这样的人数
量多得令人注目再三。而在纳粹绝世空前的系统性种族灭绝行动背景下,他们的善良平庸性格外使人印象深刻。 

 我在这趟旅程的路上已尝试告诉各位,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囚宪兵狱卒和斯坦福监狱实验中的虐囚狱卒都说明
了《蝇王》类型的暂时性人格变化,亦即从寻常人变成邪恶的加害者。我们必须将这些人和持续执行大规模暴行的
暴君对照并列,后者包括阿明将军、希特勒和萨达姆。我们也应该将一时的英雄和终身英雄对照观察。 

 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一辆公交车上,罗萨·帕克斯(Rosa Parks)拒绝坐到公交车后方的“有色人种”座位区,
乔·达比揭发阿布格莱布虐囚事件:应声赶往救援危难中受害者的英雄之举,是指发生在特定时间、地点的勇敢作
为。对照于此,甘地或是特里萨修女的英雄之举则是终身笃行的英勇作为。慢性英雄和急性英雄的对照正如同勇敢
与英勇的对照一般。 

 这意味着,我们之中任何人都能轻易成为英雄或是邪恶加害人,一切端视我们如何受到情境力量影响而定。重
要的是,我们必须找出如何限制、约束及避免促使我们做出社会病态行为的情境性及系统性力量。此外同样不可少
的是,每个社会都要在公民之中培养出“英雄形象”意识。我们可以透过传达这样的信息来培养英雄形象的公民意
识:每个人都在等待成为英雄的时刻到来,而在时候到来时期望人们做出正确的事。对每个人来说,决定性的问题
是:是否采取行动帮助他人?是否要避免伤害他人?还是该什么事都不做?我们应该要预备许多桂冠颁发给发现自
己潜藏力量和美德,并让勇气和美德推促他们对抗不公正和残忍行为、始终坚持节操的人。 

 我们已回顾过大量反社会行为的情境性决定因素的研究,特别是米尔格伦对权威力量的调查,以及斯坦福监狱
实验中揭露的制度性力量,这些研究透露出,正常的一般人可以被引导对无辜的他者做出残酷的行为,而这改变可
以到达什么程度。尽管在这些研究以及许多其他的研究中,大多数人或是服从,顺从、屈从,或是被劝服,受到诱
惑而做了不该做的事,但始终有少数人抗拒,抗议、拒绝服从不符合人性的指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面对轻易让
大多数人沦陷的强有力情境力量,一个人的抵御能力也就是英雄精神所在。 

 抵抗情境力量之人的人格,是否不同于盲目服从者?一点也不。相反的,英雄之举的平庸性概念坚持认为,在
重要时刻做出英雄之举的人和轻易受到诱惑的大多数人并没有根本上的差异。但并没有足够的经验研究可支持这主
张。这是因为英雄式行为并不是可以做系统性研究的单纯现象,它难以被清楚定义,也无法当场进行资料搜集。英
雄式行为瞬间即逝,难以预料,完全只能通过回溯的方式评价。也由于英雄们通常是在英雄行为发生后数个月或数
年后才接受访谈,因此这些也许会被摄影家亨利·卡蒂埃布雷松(Henri CartierBresson)称为“决定性瞬间”
的英雄作为,我们也找不到相关回溯性研究。总而言之,我们并不了解在英雄们决定冒险的那一刻,他们的决定基
础是什么。 

 

 英雄作为证实了人类之间的关联 

 

 世界各地每个国家中都有成千上万的平凡人一旦身处特殊环境中会决定做出英雄之举,其原因至今尚未完全了
解。表面上看来,我们所采取的观点似乎戳破了英雄神话,把原本稀有特殊的事物变得稀松平常。不过实情并非如
此,因为我们的立场仍然承认英雄作为特殊而稀有。英雄式行为维护了一个社群的理想,并提供非比寻常的指引,
也为有利社会的行为提供了角色示范。英雄式行为的平庸性代表着我们所有人都是等待中的英雄,是我们所有人在
某个时间点上都可能面对的选择。 

 我认为,若我们将英雄之举当成是人人皆有的人性,而不是被选中的少数才有的稀少特质,将更能增进每个社
群中的英雄式行为。根据记者卡罗尔·迪皮诺(Carol Depino)的说法:“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某种程度上的英雄。
有时候你可能不了解。对某个人来说,一个英雄之举可能只是把门敞开然后跟他打声招呼。我们所有人都是某个人
的英雄。” 

 关于平凡英雄的普遍性,将可激励我们重新思考我们之中的寻常英雄,那些用他们的日常牺牲丰富我们生命的
人们。 


 于是,我们来到这次深入黑暗之心的漫长旅程尾声,而我们将带着最终的信息返回:应当赞颂英雄式行为和英
雄人物。我们将以集体心灵中更巨大的良善,以及凡夫俗子们立志成为个人英雄的决心,打击并最终战胜存在于人
与人之间的邪恶。这并不是个抽象概念,而是如俄罗斯诗人、斯大林时代的劳改营囚犯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
(Aleksandr Solzhenitsyn)提醒的,“善恶之界存乎一心,谁愿意摧毁自己心中的一部分?” 

 感谢你与我分享这次旅程。 

 再会! 

 菲利普·津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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