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手铐的女公爵!起初我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的。如果我们两人都被起诉了,那么她可能会重新考虑跟我离婚的事吧。(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而且,如果她每个月都要向缓刑犯监督官汇报的话,那她对其他男人的吸引力绝对会大打折扣。绝对是这么回事。
但是,不,我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她是我两个孩子的母亲,这才是重点。
律师的解释让我如释重负,他说,遇到像我这样的案子,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和政府合作——如果我不合作,而是应战并输掉官司的话,我会判到30年。直接认罪的话,我会判6~7年,但这样一来女公爵就会被起诉,这是我完全无法接受的。
所以,我选择了合作。
丹尼也被起诉了,他也选择了合作,比尔特莫尔和门罗·帕克的员工亦是如此。丹尼被判刑20个月,比尔特莫尔和门罗·帕克的员工被判缓刑。接下来,维克多也被起诉,他也选择了合作,被判刑8年。之后是“笨鞋匠”史蒂夫·马登,“世界级的堕落人物”艾略特·拉维尼,他们两人都认罪了。艾略特判了3年,史蒂夫3年半。最后是“新泽西大厨”丹尼斯·盖托。他不肯与政府合作,而是要打官司,最终被判定有罪。唉,法官判了他10年。
“假发佬”安迪·格林侥幸逃脱,“愣头”肯尼·格林亦侥幸逃脱,不过他本性难改。多年后,他因一个与Stratton完全无关的欺诈案被起诉。和其他人一样,他也选择了合作,被判刑1年。
在此过程中,我和女公爵又陷入了爱河,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分别和其他的人相爱了。我订婚了,但最后两人还是分开了。而她结婚了,而且到今天两人依然在一起。她住在加州,距我仅几英里远。经历了充满怨恨与不快的几年后,我和女公爵终于和解了。我们现在相处得非常好——部分原因是她是位很棒的女士,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她现任老公人的确很好。我们共同拥有孩子的监护权,我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他们。
讽刺的是,从被起诉到最终入狱——在一所联邦监狱服刑22个月——这中间竟耗时5年之久。然而,我永远都猜不到的是,过去那5年竟然会和那之前的日子一样的疯狂和扭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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