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惊叫出声,不自禁的跑了过去。就见龙龙跳在了那个人肩膀上,张口欲咬他的断头处,却因为脚下着力不稳而掉在了地上!
“龙龙,快过来!听话!”玲珑忍不住加大了声音,向小狗跑了过去,虽然那无处不在的回音和断头人的存在让她的惊恐加剧。
平常乖巧听话的小狗这一次极为不合作,玲珑一挨近它,它就跳开,对着断头人发出威胁性的呜呜声,直到玲珑发狠一样的扑倒在地,才把它抱在了怀里。
快走,快离开这里!
玲珑心里念着,但还没有爬起来,就看到一团黑影向自己笼罩了过来,同时一股说不出的寒冷,从汗毛孔渗透到了她的全身。
她骇然扭头,却什么也没看见,而地上的阴影还在不断的扩大,渐渐把她全部罩在其中。此时龙龙发出一声哀鸣,似乎对那个影子极其恐惧,刚才对断头人呲牙咧嘴的凶猛劲一瞬间消失,吓得直往玲珑怀里钻。玲珑本来就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了,见状吓得连心脏也几乎要停跳了,瞪着那一片什么也没有的空地,紧紧抱着小狗,在地上蹭着向后退,而那黑影就紧随着她,越来越浓重,玲珑感觉得到黑影向她俯下了身子!
逃不了了!玲珑绝望地想。而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怕得都夹了尾巴的小狗为了保护主人又神奇的迸发出了勇气,从主人的怀中奋力跳出,狂吠着向空无一物的空中扑去!
呜的一声哀鸣,龙龙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打得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落到了水池里。玲珑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力量,跳起来冲到水池边,跑的时候感觉身侧被结结实实撞了一下,那看不见的空间根本就有一个人!
“龙龙!”她跑到那古怪的水池边,就见龙龙扑腾着向岸边游来,但似乎受了伤,游得相当吃力。
一转头,身后的黑影又不紧不慢的接近了,玲珑眼看着心爱的小狗,又看看身后那生命的威胁,毅然掉入水中,向龙龙游去。
她游泳的技术本业就不好,一入水池就感到半边热半边凉,激得她差点肌肉痉挛,好不容易迎头抱住游来的狗狗,就感觉身上一沉。
她低头望去,就见清澈的水底躺着两个人,一个有着极美的脸和强健的男人身子,一个有着绝美女体和英俊的男人头颅,正是被拆成四块后重组的乌拉和燕风。
燕风!燕风!他遭了毒手吗?玲珑的脑袋嗡的一声,淹没在水池里之前,先被绝望的淹没了。她感觉那两个头身相异的人扯住她的四肢,要把她撕裂。一瞬间,玲珑觉得好累啊,完全放弃了抵抗,只对着龙龙虚弱地说:“跑吧,龙宝宝,跑!去找个新主人!”
龙龙似乎听得懂玲珑的话,张嘴咬住了她的手腕,之后快速扑腾着游到池边,一条黑箭一样窜了出去。而玲珑又一次感觉被阴影笼罩,沉到了半暖半冰的池底。
燕风!失去意识前,她心里叫了一声,感觉一股热浪溢上了眼眶。
第七十章衣柜里的秘密
玲珑迷失在不知名的山洞中时,燕风正悄悄的在日月大酒店调查。
凶手大概没有料到燕风任何一片柳树叶就怀疑到了旅店上来,所以并没有提防,燕风很容易就查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酒店是二十多年前建成的,那时候景县才刚发展旅游业,能接待外地游客的星级酒店只有这一家,着实风光过一阵,简直是日进斗金。它的法人是当地人,叫华威,当年是景县的首富,但调查之后才发现,这家酒店以前确实是他的,现在他却只是个挂名的,有个叫哈扎布的外国人才是真正的幕后的老板。
酒店建成两年后,他因为贪心投资了一桩有很大风险的投机生意,结果不仅血本无归,押上了全部家产和酒店,还被追债的人逼得差点跳楼。这时候哈扎布出现了,表示特别喜欢景县这个地方,也看好这里的发展,但因为一点特殊的原因不能出面收购这家酒店,只能暗中注入资金,维持酒店的运营,还高薪聘请他继续做酒店日常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条件是:不能对外泄露酒店真正老板的身份,而且要把离酒店后门较近的那套总统套房做为他的专用房间,他不来就不允许有人进去,就连打扫房间也不行,因为他在那儿会放一些非常私人的东西,他不希望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有人看到这些。
这件事当然是有些奇怪,而且幸运得有些突然,但酒店的原老板当时已经没有活路了,就是多么可怕事摆在他面前,他也要搏一搏。就算又是一桩倒霉事。他不过是一死,能有什么损失?而且他看来,有钱人都有怪僻。喜欢故作神秘,做什么奇怪的事都不足为奇。
所谓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豁出去了,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当时他生意失败的事只有极少数债主子知道,所以他没费力气就蒙混过关了,还清了欠债并继续假装酒店地主人。在这里经营着酒店。本来他想努力工作,要东山再起,要让哈扎布看看他并没有看错人,哪知道不久后酒店开始接二连三的出现怪事,无论他请来了多少符咒和镇鬼神像、换了多少次风水大阵也没有用,生意惨淡无比、连年亏损,最后他只得放弃努力,每天呆在酒店里混吃等死。
好在哈扎布并不在意,而既然老板不怕亏损。其余人也没什么说的,酒店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耗着。哈扎布每件每年都会来酒店一次,总是选在景县的旅游淡季时呆上一星期。他说他喜欢清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每回来都不请导游。自己独自去玉林山上游玩。然后就是呆在他专用地总统套房内,有人打扫房间时他就站在旁边看着。不许人家碰一下他的那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摆设。
华威在过了几年安定的生活后,每每想起哈扎布的神秘和在日月大酒店发生地种种怪事也觉得非常不安,猜想哈扎布是不是利用这间酒店做掩护做了其他坏事,甚至是在酒店中制造什么违禁品,或者用酒店用来洗黑钱。WWW.16K.CN可一来附近十年来没有恶性犯罪发生过,二来酒店生意惨淡,没有洗黑钱的可能,三来他实在有些怕这位幕后老板,每当他的眼睛看到他时,他总会后背发毛,觉得那眼神能洞穿一切。
他安逸的一切全有赖于哈扎布,所以他选择了聪明的装糊涂,酒店爱怎么样都好,他只当做不知道就好。他这样想的,也这样做的,渐渐感觉哈扎布看他的眼神也没那么可怕了。
因为闹鬼的事,酒店地员工流动性很大,所以服务人员没有认识他们真正老板的,还以为他是一位胆子大的客人。所以这个奇怪地神秘的酒店和它地真正主人就这样存在了下来,一眨眼就是十年。
目前,哈扎布正在景县!
燕风听完这一切,心里就有个准谱了。事先他们猜测过,凶手很有可能是自蒙古入侵大理后地蒙古后裔,酒店的主人叫哈扎布,这可是个蒙古地名子,所以两边的线索就重叠在了一起。
现在燕风总算明白凶手为什么要把少儿演出团的成员尸体移走了,因为这间酒店是他的,如果事情是从酒店闹起来,他的秘密有可能提前被人发现,而假如尸体是以车祸的形式掉在山涧里,酒店虽然可能受到调查,但因为并非是事件的焦点,可能会蒙混过一阵子。若非他的衣袋中不小心落了一片塑料的柳树叶,若非燕风与他搏斗时扯坏了他的衣袋,警方肯定不会这么快找上门来,这样他就有大把的时间转移。
而假如他要做的事是只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他完全可以做完要做的事后远走高飞,就没有人能抓住住他了。那些封锁于他而言如同虚设,他超强的巫力使可以通过任何关卡,没有人能认出他。可他千算成算还是出了差子,也许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在燕风看来,哈扎布之所以出错是因为他要做的事可能马上就会成功了,因为从哈扎布的行为来看,他一向是谨慎小心、滴水不漏的,可他最近的行为却给人焦急和慌乱之感,给燕风留下了重要的线索。为这件事,他可能等待、计划、努力了许多年了,如今眼看就是实现了,心一急,当然就会出错。而因为有燕风这样的警察跟着,每一个失误都是致命的。
申请搜查令需要时间,燕风怕时间赶不及,于是稍微化了化妆,冒充酒店的服务人员潜进了总统套房。哈扎布来无影去无踪的,没人知道他是不是呆在房间里,因此燕风是冒了一定的风险的,假如哈扎布在,两下里一交手就是生死之局。燕风不熟悉环境,处于绝对的劣势。
可是燕风有预感,他觉得哈扎布一定在忙于那件就要实现地事。肯定不会呆在酒店,而除了酒店的前台老板华威。也没有人知道警方已经注意酒店。事实上,说是警方的监控,不过是燕风带着两个一直跟案地小刑警而已。
古龙还是音讯皆无,燕风等不及他回来了。
敲了敲门,不出所料的没有人应声。燕风开门进入了房间内,谨慎、迅速地观察了一遍周围地大致环境。哈扎布果然不在,可是整间豪华的套房内都弥漫着他的气息,黑暗、寒冷、神秘。套房内的设计简洁而高贵,四处都整齐有序地摆着风格不同的精美工艺品,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为了掩人耳目而用,不具备任何相价值。
在套房内走了一圈,从表面上看整个套房内没有任何异常地情况,不过燕风却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但一时被被各种小摆设花了眼,没有看出来,于是他又走了一趟。终于发现这个豪华的套房内居然没有一张床,原来放床的地方空着一大片。被拖过一张桌子。掩盖了那触目的空旷感。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会发现厚厚的纯毛地毯上还有着凹痕。证明这张床刚被人搬走不久。
为什么要把床搬走?这和哈扎布办的事有关系吗?假如有关系,一定是床中藏着什么东西,可那是什么东西?不什么不拿出来,而直接把床搬走。
为了在这个采光不好的酒店中获得更多的光源,套房的窗子是整排地落地窗,要从窗子吊走一张大床并没什么难的,可是这里再少人来也是公众场所,他又是怎么办到的?难道又是耗费功力制造集体幻觉?如果是这样,床里放地什么珍贵的东西,要他这样小心翼翼?
假设他把最重要地东西放在床里,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好好一家酒店后来却频出闹鬼事件了,一定是哈扎布办地好事,他当时有意或者无意的来到景县,想留下来,正巧赶上华威破产,于是他假装投资,得到了一个安稳地地方,然后制造了酒店闹鬼的假象,让后门附近的地方成为酒店中人迹罕至的所在,这样他就更安全了。
甚至可以推断出,他所谓一年只来一次的事都是假像。他在这个地方根本是潜伏了十年,假如那床中的东西那么珍贵,他不可能不守着,况且闹鬼事件时有发生,时间也不确定,就说明他一直在酒店中,持续不断的吓唬别人,以保证后门这一侧没有人敢过来。
这样一说,那个少儿表演团的原订酒店失火,以及带团老师非要住到这里来,并且表现古怪都是和他有关了,说不定他控制了带团的老师。想想,一个善于精神控制的人是多么可怕的敌人,他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做出伤害自己和别人的事而不自知。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为什么选择了那个少儿表演团,是他们符合了他一直追求的某些条件吗?
燕风边想边第三遍检查房间,这也是他的怪僻,勘验现场总是要进行三遍才能放心,上回在车祸发生的平台上就勘查第三遍时发现了那颗奇怪的珠子,进而发现了哈扎布的重大线索,所以在他看来第三遍很重要。
这一次,他异常仔细,冒着哈扎布随时可能会回来的风险,连衣橱都没有放过。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过似乎全没有穿过一样,许多还带着标签,鞋子更是干净得不得了,鞋底一点污痕也没有,根本就没有穿过。
如果他不见人,不穿新衣服,买这么多放在这里干什么?为了虚荣,还有……要掩盖什么?
想到这一层,燕风立即钻进这个大得变态的衣柜,东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后面的板壁听到了空响的声音。燕风大喜过望,在柜子中又细细摸索一番,终于在一个衣钩处发现了机关,用力一扳,暗门打开了,现出了衣柜后面一个暗间来。
“原来别有洞天啊!”燕风轻喃一句,一脚跨了进去。
这暗间十几平米大,因为没有自然光源而在墙壁上安装了几盏小灯。灯的光钱用什么不好,偏偏选的是暗红色,人一踏入其中,就会觉得连整个空气都鲜血淋漓的。在房间的中间放着一摆四个大冰箱,被红光照着,好像四个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风心里一紧,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上前依次打开冰箱……血袋,冰箱内存放着一袋一袋的血,摆得整整齐齐,上面还标明阴血、阳血的字体。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个,最后一个冰箱里什么也没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个冰箱的温度要低得多,弥散着淡淡的富尔马林叶和极轻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尸体!
燕风一叹。他现在有证据批评哈扎布了,虽然他拿的是蒙古护照,虽然不知道他的钱从哪里来,有没有掩护身分的职业,总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尽快通知局里,哪知才一转身,满眼中就撞进一大片压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应神速,伸手去摸枪,但可惜他感觉到危险时已经太晚了,枪还未举起,就觉得额头上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失去意识的一刹那,他终于看到了偷袭之人……瘦削干净、眉浓唇郁、一张脸极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发长过了肩头,一双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独的寒星。
原来,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杀害了这么多人!燕风挣扎着想清醒,可是额头上的剧痛还是让昏沉的意识主宰了一切。
看着倒在地上的燕风,哈扎布抬了几次手,终于没有落下。
“我又低估你了,无论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可惜你还是不配做我的对手。”他谈谈的自言自语,声音里又是寂寞又是忧伤,“真想杀了你,因为你带来了太大的麻烦,实在烦人。可是我答应过她,不会杀无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还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为了那件事我等了几百年,如今还差三十六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