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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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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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那次火事之后,丫头本能地见到厨房就绕路走,吃饭也不再要求菜里面要有肉。这样的执拗如同一个孩子,可是他觉得,竟有点赏心悦目。
养伤期间,她不止一次地抗议他施针,说什么在身上扎出了针眼很难看,要止疼不单单只能靠针灸镇穴而已,更要懂得麻痹神经之道。她不懂医术这是肯定的,但说出那些比任何一个大夫还资深的医用术语,他淡然的神情下也甚是吃惊。
麻痹身体的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连古老的医书上也无迹可寻,她如何能得知?说完那些,她总会期待地问他,怎么样,你有没有灵感?
所谓的灵感是没有的,不过,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在山上采药时,闻过一种草药,两个时辰之中他竟闻不出其他草药的味道。被她这么一提醒,倒是可以试试,谁让她那么怕疼呢。
而这个由她提醒得来的法子却不是第一个用在她身上。
五更天有人来求急诊,他走的匆忙,而平时她不睡到日上三竿是怎么也不会醒的,就没去惊扰她,也没留条子便匆匆出诊去。相处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便知道他会去哪里,这点默契他相信她还是有的。
出诊的病人确是个急诊,是急腹症。此症急性发病居多,腹痛如同断肠一般难耐,好在发现及时尚未危及性命,只是需要动刀。可是病人发病正疼痛难忍,绳索几乎快被挣断,几个青壮年也难以制服住,这般根本下不了手。
束手无策之际,某人的话还是挺管用的。幸亏带了那味草药,让人煎了送来,只需放手一试。
一刻时,原本还在打滚的病人逐渐安静下来。他用针镇住几个要穴,开始动手术。令人惊喜的是,果真不见病人有丝毫痛楚,而是无知无觉地安然沉睡着。
急腹症是不敢大意的病症,到伤口缝合完毕,已是午后。病人的病情还不稳,又不能走开,只好托人回去告知那丫头一声。等人回来,却说家里根本就没有人。
许是闷了,出去走走刚好没碰上而已。医治病人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有旁骛,于是道了声劳烦跑一趟了,等那病人彻底脱离生命危险,已是第二日。没再拖延一刻,也不觉得这一天一夜的疲惫,他想回去告诉她,她的方法成功了。只是第一次用药,剂量没法把握让病人昏睡了一天一夜,所以现在才回来。
有种迫不及待,好比那学堂里受了先生表扬的孩童,一路奔回去领赏一般。只是到了门口,不由地住了脚步。
今天,似乎有点不同了。
哪里不同也说不上来,只是那种雀跃的心情忽然石头一般地沉入水底,周围是无声和窒息的水,躲都来不及躲。
果然,有些东西消失不见了。
他的房间,原本是收拾整齐妥贴的,此刻却像卷进了一阵飓风,东西没少,却像是被人泄愤了似的拨的一团乱。还有案上那四个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老娘走了。
没有任何预兆的,如同十年前他在竹林里捡的那只被遗弃的小雏鸟,伴了他不过一个月,某天清晨醒来便再也没听到往常那扑棱棱学飞的声音。
他站在原地,微凉的指尖划过那四个字的一笔一划,唇畔微微扬起:看,又是一个人了。
 

 ☆、【041折】闲取,杜康煮

【041折】闲取,杜康煮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缓了缓,道:“你为的同一样东西,是什么?”
是啊,我为的是什么呢?
论那约法三章,我最先遇到的是袁绍,若当初只是为了保全自己,我大可以和袁绍做那个约定。谁在这个乱世坐拥天下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作为一个看客,我大可以选择袖手旁观何苦要卷进这个漩涡?还有,我明明已经回到原来属于我的地方,却要脑子发热选择再来此一趟。我为的,是什么?
我执了曹孟德的手,摊开他指骨修长而分明的手掌,手心温热,有薄薄的茧子,那是常年练剑和长枪磨出来的,却也是一双丹青好手。
他疑惑地凝眉看着。
我微微而笑,轻轻地,一比一划地在他手心里写下一个答案。
曹孟德是眼神有困惑转为惊异,再变为愣怔,最后竟有点难以置信的欣喜。慢慢地,将手握住,收紧,望着我由心底缓缓地绽开一个微笑。
离了官场,远了那无硝烟的是非之地,却也少不得闻到一个王朝苟延残喘的腐朽气息。朝廷已经派了人来传达了不少让他官复原职或晋升的意愿,却被那人一口一个病痛缠身亟需静养为由推托了。
归隐的日子似是流水无形。
惊蛰过后的三天,坐在草席上玩曹某人头发的曹昂毫无预料地扶着曹某人的脑袋颤巍巍地站起来时,见证到那一幕我们几乎喜极而泣。三个人六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小娃娃甩着两只肥肥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地从草席子的一头像个醉汉一样一步三摇到那头。
其中小韦最为感慨,尤其是看着曹昂那小娃张着胳膊像只毛茸茸的小鸡选择扑到他怀里时,不顾一旁的曹某人还张着双臂一脸怒目嗔视,发表了内心感想,“还是小公子最有良心啊~~不愧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啊……”
古人云,三岁定八十。因此可以看出教育孩子还得从娃娃抓起。子修三岁,说话已经比五岁小儿流利,我视情况给他读了些书,结果某一天这孩子自己把那书翻出来,递到我手上学着我的样子一字一句地将我教他的再教回给了我,只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给他讲的时候是看书的,这孩子竟然给我脱稿了!
当时看着那唇红齿白的小儿摇头晃脑有模有样地将我练字时摘录的一整本《孟子集注》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第一次对‘情何以堪’四字有了深刻的体会。神童神马的尚有所耳闻,却一直没有眼福亲眼所见。终于还让我见到了个活生生的,果然,养个小孩比养只宠物有趣的多。因为一直被我们当宠物来养的曹小儿,终于脱离我们给他设定的轨道,会独立思考了,由此独立站起来了!
闲暇时,曹孟德会带他去后山打猎。
我曾一度反对让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去接触血腥,现在正是培养他爱心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去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不想大人还没开口,那黄毛小儿挺着小身板一派正经道:“阿岚,大丈夫将来是要当顶天梁柱的,像你那样说,好像修儿是个懦夫?”说着,昂着脑袋望着他身旁的爹,“父亲,修儿不是懦夫,修儿要和父亲去山里行猎。”
曹某人一个得意的眼风飘过来,掩着其中些许宠溺的笑意,牵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这才是我曹孟德的儿子,走,打猎去!”
从倚靠着父亲怀抱到独自策马,从笨拙上马到敏捷翻身,从吃力挽弓到千发百中,马背上的小儿仿佛已是那几十年后意气风发的鲜衣怒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进步神速,我却越高兴不起来。
他是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他给他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爱,而这爱里隐含的期望却总有一天是要压垮他的。
而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么跟他儿子洗脑的,居然还让他主动要求学习枪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变幻莫测的长枪,这已经让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还没一把剑长的小儿见过那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法之后硬缠着他教自己习武。
由此不得不感叹,命中注定这回事。
这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尚在空中打旋,远方一匹铁骑踏着青泥呼啸而来,卷着落叶如受惊的鸟儿扇着翅膀重新飞起,铁骑过去许久方安定下来,无助地跌落尘埃之中。
我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烫着刚刚从菊花丛里挖出来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闭着眼,鼻子却挺灵,就着空气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无意竟比不过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刘老头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伤心。”
就当这是在赞美,我也受之无愧,嘴上也不多客气,“我这酿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刘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烫得差不多了,便取出来斟了两杯。
温过的酒分子在空气里散发更快,不过刚刚倾壶而出,空气里便浸了一丝氤氲的清甜,随着空气慢慢扩散,不但没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郁。
曹孟德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单手执了白瓷酒杯凑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言,执了酒杯,浅酌一口,口感丝滑细腻,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却有一种苦涩蔓延,入喉时,那苦涩却在回味的余韵中甘之如饴。
唔,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酒龄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着眼睛,晃了晃脑,“如你所见,平常的梅子酒啊。”
曹孟德浅酌一口,再一口饮尽,方抬眼看着我道,“说这是平常的梅子酒,那以后那些平正真平常的梅子酒该如何自处?”
我略想了想,觉得这话,当属于拐弯抹角赞扬我的,就顺手又给他倒了杯,“味觉不错,这也不全是梅子酒,我多加了味调料而已。”
“哦?”曹孟德闻言,眉梢一挑。
我指指院中尚在结苞的菊花道:“多了几朵苦菊调味。”
他抿唇笑而不答,将酒杯置在鼻端来回闻了闻,方一饮而尽,“这酒,叫什么?”
叫什么?我哑然地抬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啊。想当初我可是连自己的袜子都不放过给它们一一命名了的,而这对我这亲手酿制的酒,如同嫡出的娃娃一样,反倒忘了起,这人的习惯竟也会有被遗忘的一天,真是可歌可泣。
曹孟德见我久久不答,支了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慢理斯条的把玩着手里的杯盏,“不如,叫杜康可好?”
我身体微微一僵,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杜康?
“此酒入口清甜,细品微苦,入喉三分清苦七分甘甜,余韵更是唇齿留香。一品温如言,二品三千烦恼丝,三品便似人一生,唯有此杜康,可解彼忧愁。”他那厢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已经由惊疑转震撼再转欣慰又转淡然,最后淡定地啜饮着这杯中杜康,唇边不可抑制地弯起一抹弧度,“我认为此名甚好。”
酒过三巡,强劲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那声音相当熟悉。果不其然,最后一杯酒还没斟完,小韦黑色的身形从马背上矫健一跃,骏马留在院外,身形如风一般卷进来。
“公子!”小韦身上着着夜行衣,风尘仆仆,脸上的焦灼之色却掩盖过了长途的奔波。这几年小韦的性子已经不似当年那般蛮撞,慢慢随那人磨练出一种内敛,如今却这般惊色慌张,我也觉得甚是奇怪。
曹孟德却还一副波澜不起的模样,好比屋后那座大山,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慢慢地饮尽最后一滴酒酿,这才悠悠然开口,“说吧。”
小韦起身,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件递交过去,“还是晚了一步。”
曹孟德眸色未动半分,只是去过信件拆开来慢慢地一字一句看完,唇畔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抬眼见我不解,便将信件递给了我。
我逐字逐句看完,这是一名大臣的的绝笔。司马直,为人刚正不阿,前些日子刚被提升为巨鹿太守,如今却在赴任的路上服毒自杀,留下这绝笔遗书不为别的,只为痛斥这行将就木的王朝。
早闻朝中有官位买卖,只是这几年尤为严重。司马直便是这买卖中的一个牺牲品,虽是朝廷提升的,却也过不了买卖这道坎。绝笔中痛斥朝中势力黑暗,君主昏庸无道,以致奸佞横行于世,忠良却不得苟活。
我将信件折回原样,说道:“看来,这空虚的国库,怕是早已支撑不住了。”
曹孟德垂了眼睛,却不知在看天际何方,只是语气依旧漫不经心地接过我的话,“怕的恐怕不止这些,怕只怕在,这只是一个开始。”



 ☆、【042折】出师,甲子年

【042折】出师,甲子年
天下再次传来异动,院子里两方激战的身形正在决一高下。手持长枪的不过是个六岁孩童,小小的身板还没有手里的七尺的红缨枪一半长,身手却不受那长枪的牵绊,敏捷躲闪中还将其舞的虎虎生威。
不多不少,等过到第四十九式,另一个分明是以大欺小的身形反转腕力,手里的九斤玄青铁剑挑过红缨枪,将那小小的身形震了出去。
小身形踉跄两步,以枪缓冲惯性,站住了。小小的两条眉毛皆拧到一处去,末了,小拳头一握,揖首道:“孩儿又输了。”
那人净了手,不紧不慢地擦着额上的薄汗,看不清眸色的眼睛低垂,唇畔隐着一丝笑意,“输赢不过一念之间,有赢便有输,反之亦然。与其看重输赢结果,倒不如想想怎么从中结出经验,这才是输赢的可贵之处。”
小身形又是一揖,稚嫩的嗓音偏做老成道:“孩儿谢父亲赐教。”
默了半晌,又一条肥硕的大青虫被我夹出。看着它难受地扭着肥嫩嫩绿油油的身子,心里相当厌恶,这时代不比咱那科技发达工业发达农业也发达的时代,养颗大白菜着实不易。从翻土施肥到播种发芽,还要围个篱笆防止那些馋嘴的鸡跑进来啃光嫩芽,好不容易看着它们油汪汪地长大,却不想勤劳的劳动者还未收获半分,倒先便宜了那些好吃懒做的大青虫。
但,此刻那厌恶的心情上又多了丝鄙夷。
不是因为大青虫,而是那个站在身后擦汗扇风的某人。没见过哪一个当爹像他这么当的,拿自己儿子当靶练,也让儿子拿自己当靶练。父子上阵,真刀真枪的,有时虽是点到即止,有时却非要一方鲜血淋淋,当然,要流血的,还是天时地利人和皆不沾边的小子修。
我夹着虫子将它拿至跟前长叹一口气:“唉~~都已经吃的这么胖了怎么还那么贪心?嘴巴吧唧吧唧地一天到晚嚼个不停,菜就那些,你都吃光了那你的子子孙孙怎么办?哎哎,说的就是你,你扭什么扭,连自己的子子孙孙都不顾,你还配做一只合格的虫子么?”
余光里某人的身形顿了一顿,信步过来,微微俯身看了看,“唔,我倒觉得这虫子做的挺合格的,膘肥体壮才能保护自己的幼虫不受天敌侵害。”
我言语一滞,觉得这么快就被反击了,还是在措手不及中被反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最近这人的反应敏捷程度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境界,以前虽然也会有所反击,但整个场面还是在我的掌控之中,忽而有一天,这局面怎么就变了……
觉得拿一只虫子来影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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