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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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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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本该是用晚膳的时间,除了我,却没见到另外两个平时吃饭最积极的主角。
我坐下来,叫住正在布菜的一个丫头,“曹大人和小韦队长呢?”
呃……诸位有木有被寒到?有木有?有木有?!咳,有也好,木也罢,习惯就成自然了。曹大人是那厮自诩并被一大班狗腿的同事很狗腿地认同的称号,而小韦作为护卫队长则是另一种变相往他脸上贴金的名号,还甚是慷慨陈词地历数了小韦自小跟着他的一些‘感人往事’,一个情深义重,一个义薄云天,末了还让小韦当场给一班狗腿子耍了一顿长枪,气得我当天又省了顿晚饭。
本来也就随口一问,却见那丫头神情恍惚,顾左右而言他。看到这儿,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一定是某人又偷偷地带着乖孩子出去‘见世面’了。重重地将手里的碗往桌子上一放,音调拔高了道:“给我捡重点了说!”
“是……是岚先生!”小丫头吓得一哆嗦,出言也把我寒得一哆嗦。不用说,这又是某人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变相杰作。什么护卫,什么师爷参谋都全了,才显得他具有非凡的能力网罗人才。
我一直是以男装出现在光阳底下,除了曹大爷和小韦,其他人都被老娘那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容貌英姿所惑,再加上一身无风也飘飘然的白衫,老娘知道,老娘在祸害人间了。
小韦说他不止一次碰见有小丫头三更半夜偷偷来到我窗下痴痴凝望着窗里的烛火,直到里面熄了火才依依不舍地离去,还有一次一丫头潜伏在窗前良久毫无动静,小韦好奇之下过去瞄了一眼,却发现人早已背过气去,鼻子下面还源源不断地冒着两根红面条,于是在更好奇的情况下小韦把耳朵往墙一贴,才知道我当时在泡脚,被人当成了沐浴。
想不到老娘身无几两肉也能被人这么YY,还是很销/魂的YY,而老娘却只能捧胸长叹造化弄人,弄人啊!早知道当个男人可以这么吃香,当初怎么不直接穿成个男儿郎?!
小丫头被一向以温文儒雅的形象著称的我吓得弱弱说道:“曹大人方才同护卫出去了!”
“出去了?就在刚才?!去哪儿了?”
“……这……”小丫头将小脸埋得更低,“……曹大人……不让奴婢说……”
我闻言将眉梢一挑,还防着我?要防着我的就铁定没好事,没好事那还得了!正要炸毛,转念冷静下来略为沉吟,一改脸上的寒霜,温文尔雅地换了个微笑,温声道:“你可识字?”
小丫头低着头弱弱答曰:“识得,奴婢的祖父曾是书院的先生……”
我微微而笑,“如此甚好,曹大人只是不让你说,没不让你写,你就把他们二人的行踪写出来给我就行了。”末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故又添道:“若姑娘愿意相助,在下感激不尽!”
于是后来传菜上来的人都看到平日布菜的雨前神色恍惚,脚步虚浮地出了偏堂。
此时正是天迟暮,月中天,竟不知一墙之隔外竟是彩灯满街。推开那大门我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做花市灯如昼。
缓步融进那熙熙攘攘的街市,灯影绰绰,人影迢迢,来往手执花灯的都是一双人。有携手相对的,亦有眼神痴缠的,不用脚趾头也都知道这是情人节应有的经典场景。
我无奈地举目四望,除了灯就是人,七夕佳节,举国欢庆,因此连往日的宵禁也在这一天免去,所以人才会如此排山倒海地从四面八方涌来与佳人相会。这么多人,茫茫人海之中要找出自己想找的人简直就是大海里捞针,还不是根定海神针。
特喵喵的!曹大爷他出来胡混也就算了,我得把小韦带回家去,十六七岁的少年应该按时吃饭、温习功课、再洗洗就该睡了,学什么坏!混什么夜生活?!
街道两侧皆是璀璨的花灯,头顶像是结了一张无形的拱形大网,上面缀满了明亮的喜鹊花灯,抬头望去竟像是一座鹊桥。而在这座鹊桥下,人潮涌动中有成双结对的,也有单身赴会的,女子绢帕半遮秀面,男子手中折扇慢摇,一个眼神惹来一颦一笑,情投意合者执了花灯交换,一桩美事便算是成了。
“这位公子,买只花灯吧!”
我正侧身避让一对如花美眷,被一个小摊的老板撞了个正着。
“我……”我可是出来找人的啊!
“七夕佳节易得神仙眷侣,公子您看,这往来的人中手上都是执了花灯寻觅良人的,而公子如此风流倜傥,手中却空空如也岂不误了佳人有约的良机?”小摊老板笑看我空空的两只袖子,堪比两袖清风呼呼地刮进我心里。
“可是我没带钱……”我晃晃两只空空的衣袖,腹诽老娘在最黏人的推销员都面前都能全身而退,何况是你这一个花灯小摊的老板,就凭你那三寸舌头说的话,我就该买个咯手的花灯再去找人?我还没吃饭,没撑着呢。
“无妨!”谁知老板语出惊人,对我存心砸他场子的举止置之一笑而已,转身从摊子下面提出一只与其他花灯不同的小灯举到我面前,“我看公子有眼缘,这一只就不收钱罢!”
“哈啊?”这也行?就因为……有啥眼缘?!
我举着花灯凑近小摊老板——大胡子黑皮肤,小身板大个子,真是奇怪的粗犷法……不过这双眼睛看着倒是有几分……
老板垂下眼睛貌似不经意地转身又翻出一张红纸来,说:“公……公子可以在这里写下生辰八字置于灯上……等,等遇见情投意合的良人便可交换花灯!”
“……哦。”我看看他越来越虚的眼神和慌乱的神情,觉得哪里奇怪又一时觉察不出奇怪在哪里,那眼神看起来真的挺有眼缘的。
老板替我拿着灯,我在红纸上写出生日期,低着头边写边问:“老板,你觉得我们有眼缘,也许在哪里见过也未必?”
小摊老板嘿嘿干笑两声,悠悠地拈来两句佛经,“既是有缘人,何问来从何处来,去往何处去?有道是来处即去处,世人自然都是见过的!”
哼哼!
我弯唇一笑,不动声色地将写好的生辰递给他,看着他将红纸在花灯上贴好了再伸手接过,“那小生就多谢老板了!”
提了灯就要往回走。
“哎,公子您走错了!”那老板急得在身后惊呼,“那是你来时的路啊!”
我站住脚,回头笑道:“来从何处来,去往何处去?来处即去处,老板怎么知道小生接下来该去何处?”
“呃……”
我唇边笑意渐深,高声道:“老板您还是做完自己的生意早点回家才是!”
提了花灯往回走,小小的灯笼歪歪扭扭,圆不圆,椭不椭,就像一个被挤得变了形的西瓜。我抬起来用手拨了一下,看着它摇摇晃晃的笨模样,嗤笑不已,“可真丑!这么丑还拿出来送人啊?”
丑就丑了吧,还非要在这么丑的东西上面作画;作画就作画了吧,还非要画那不具一格的空谷幽兰。
真真浪费了一手好墨迹!
脚步不觉得慢下来,勉强压制下去的心跳又蓦然而不由自主地擂鼓一般从心底响彻耳膜。
脚下慢慢地再也挪不动半分,定定地停在原地。
背景是璀璨的花灯,身畔是熙攘的人潮,耳畔是擂鼓的心跳,而身后,是一道凝视已久的视线。
慢慢地,周围的东西好像都在飞快地远去,犹如一块被飞快调动的时间区域,而我被遗忘在其中,看着周边的斗转星移,唯有我不变。
丑不拉叽的幽兰花灯,哪有人家会卖这么丑的东西还画着那么高雅的画?他必定想到我会猜到什么,可我想功成身退就必须时刻铺好自己的退路,我想退,他便进么?
我不敢转过身,可是我也走不了。
那道久凝的目光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在向我述说着它的主人是如何地在一片灯火阑珊处执着地寻着我。那一时间,也许是叫电光火石,也许是叫沧海桑田;我因为退路不敢转身,却也因为那蝴蝶飞不过沧海的悲戚而不舍得迈步离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但一定是很久,久到我连腿也觉得开始发麻,而身后那道如影随形的视线却越发执着。
唇边不觉得地浮起一丝苦笑,祸兮福之所依,我怎么就知道向前走就是对,而转身就一定是错?
陈岚嬗,害怕一种东西不是这种怕法,人就是这样,越是在意越是不敢靠近,越是害怕就越是会万劫不复。我也只是个正常人,想从一己之私出发,福泽他人的正常人而已。命数不在我手中,我可以阻止它发展,可过了这一次,我还可以阻止下一次么?
心跳慢慢平息,身畔还是擦肩而过的才子佳人,周身依旧是彩灯如绘,唯有我慢慢地转过身来。
许是一个转身,却真如换了一世。转身时我看到的是自己白发苍苍的一世,一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是缀满相思灯的合欢树,树下是灯影斑驳的沧桑模样,唯有他仍是英姿勃发地站在万灯璀璨之中,手中的琉璃灯流光溢彩,那样默然长立于喧嚣之中,反倒使一切都失了声色。
目光交汇的刹那,眼中的暗涌在急速退却,笑意却由衷升上来,只是心上莫名地缺了一块。
隔着一条花街与人潮,我们只是这样静静长立于遥遥可及的数步之外凝望着彼此,其他似乎都和我们无关了,我微笑,他亦微笑,静静地,像两尊要站到天荒地老的化石。
等一切情绪像落潮一般退去回归平静之后,我微笑着将那个在喉咙里哽了许久的名字轻轻地吟唱一般念出:“……袁绍!”



 ☆、【番外之往生结】

【番外之往生结】
男人应该都是喜欢聪明女人的,只是有时候太聪明了也是件令人很头疼的事。
初见陈岚嬗,曹孟德才明白原来世上真有一种遇见叫做惊鸿一瞥。那时候她还是瘦小的小丫头,又黑又瘦又脏的模样看着都让人倒胃口,可是偏偏就是那双眼睛让人一眼便足以印象深刻。他不是没见过花容月貌的女子,即使后来坐拥佳丽三千也没有一个像陈岚嬗那样的眼睛。
初见的印象都不是很好,他看见她被傅卯时一行人欺负也只是视若不见,如果不是袁绍那厮后来扮英雄挺身相救,他也不会花了一个月的收入买了个令人头疼的丫头,这一疼还是一生。
他没遇见过这样一个女子,眼睛毫不知所畏惧和避讳,似乎在洞悉一切,一切却又无从看起。女子古来卑微,上街连头也不敢抬更别说是直视他人的眼睛,而那丫头就有那样的胆,她还敢跟他明码表价,还敢跟他讨价还价,还敢跟他定赌约!一个弱小女子,如果不是不知道他是谁就是不知道她自己是谁,整个谯县能跟他这般的只有他家老头子一人,而老头子只要一不在家,他就是谯县的小皇帝,而她却在跟他讨价还价,还定了什么三章约法。
呵,不知天高地厚!
小绍子对她似乎很上心,但什么也不愿明说。曹孟德起先觉得很不可思议,袁绍比那小丫头年长五岁,家里应该早就为他定好了亲事,而他却偏偏在意一个十岁不足的黄毛小丫头。如果不是袁绍要回洛阳那一天,或许曹孟德就不会觉得那样不可思议了。
袁绍向他低声要陈岚嬗的时候,他觉得很不舒服,但也找不出到底哪里不舒服,后来找了个理由给自己说,那是应该连阿猫阿狗养久了要送人都会不舍的情感,何况那是一个人,还是花了他一百两的。
他沉默良久之后,对袁绍说:“这是她的事,你应该自己跟她说。”
等陈岚嬗抱着两坛雪无意回来,酒过三巡他也没觉出什么味,一边嘲讽地笑被刘老头看得比儿子还重的雪无意也就一坛白水而已,一边心事重重地给他们俩腾地方解决人生大事。
今年的春天来的晚,院子里那株他最喜欢的桃树早就开满了花,他站在檐下看了许久,直到凉意透过春衫一点点地侵入心里,他才回神来毫无意识地拢了薄衫,恍然惊觉竟没赏出今日的桃花美在何处!
曹孟德觉得,那就是一个局,比他遇见过的任何麻烦都要麻烦的生死局,跳进去赔的就是一生。可是等他有所惊觉时,他已经在里面了!
也许就是冷静了十几年的头脑突然有一天不冷静了连自己都没发觉,可是他站在这里最不冷静的时候偏偏就做了个最冷静的决定——他一直明白自己要什么,清清楚楚地活在自己想要的世界里,如果没有自己想要的,那就自己去创造。
他急急地转身,一抬头却看到正从里面走出来的陈岚嬗。
只记得那时的感觉很复杂,惊喜,讶然,激动,不解……几步之遥,两两相望竟不知从何说起。
最后还是那丫头巧笑倩兮道:“我还以为你掉进茅厕里出不来了呢!”可是眼睛却骗不了人,那里盛着一撮小小的火苗,她在生气!而且很生气!
曹孟德那时觉得,也许这不仅仅只是自己一个人单方面的事,丫头很生气,说明她也很在意。可这种在意他就捉摸不透了,为何有时明明觉得她很近,才刚转身,就又是那远不远近不近的距离。有时候感觉她在意,有时候又觉得她根本就不把一切当一回事,看她慵懒的态度就觉得气是不打一处来!
也许在个人感情这一方面,一向目空一切的丫头才会有点正常人该有的羞赧,或许他作为男子应该更为主动一点,只是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怎么主动?话本小册里面那些男男女女,要么郎有情妾有意,要么恩恩怨怨分不明,最后落得这一世纠缠不够还要到来世再续……可是,没有一个版本是像他和陈岚嬗这样的。算是青梅竹马了吧,又觉得哪里不够;不算了吧,他们相识至今时日也不必那些青梅竹马的短。
后来碰到徐向晚,他以为可以用阅读无数的话本中的一个来刺激刺激那丫头,结果他对人家怎么样,她也没吃多少味,反而和袁绍那小子走的更近了!
剩下他背对着他们的时候,只能仰天长啸:气死老子爷!那丫的根本就不是一正常人!
可是碰上她,他是不是也算不正常了?
机敏谨慎如他怎么会留着一个身份不明的丫头呆在自己身边?难不成真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只是为了所谓的安心?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人家更省事!什么夜场梦多,这世上唯一最能保守秘密的人就是死人,杀了这个将自己心思读透了的人梦也就到此结束。
可是为什么不?
他觉得自己也不正常了。
而且是越来越不正常了!
她不过是和自己家的一个门童在晨练,他的反应怎么就会那么大了?可是任谁看到自己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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