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去看得有点儿头晕。天才毕竟不是狙击手,不知道如果一个狙击手在瞄准镜中看上24个小时的这东西,就什么也别想打中了。分神啊!
有了这个东西,射手只要扣动扳机就行了,这东西更适合新兵用,而不是有实战经验的战士。我给天才提出了修改意见,去掉了很多实战无用的功能,让这个瞄准器再简洁点儿,尤其是里面的几个小游戏,天才说是让我战争空歇没事的时候解闷用的,我无语……
我又试射了其他武器,果然如天才所言,其他武器性能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大口径狙击枪用了这种瞄准器和弹药后,在2000米外子弹竟能全打进一个蓝球大小的区域内,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当天才给我拿出他发明的各种反器材弹药后,大家更是惊奇!子弹看上去就像是玻璃弹头里装了水银一样——流光异彩。
“这种弹药,里面的化学物质是……”天才还没开讲,就被大家杀人的目光给堵住了嘴,只好讷讷地说:“我长话短说,长话短说!它里面的物质一旦从弹头内流出来碰到空气,就会吸收周围的热量瞬间制造出极低的温度,大约是零下70℃的低温,然后再用高热穿甲弹打在它冻结的钢板上,穿甲弹的功效能提高10余倍,如果是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枪,这样配合使用能打穿主战坦克的正面装甲。”
天才一口气讲完这种子弹的功能后,大家都对这种子弹发生了兴趣,纷纷要试射。
“一发1万美金!”天才伸出手笑了笑,那个样子很像个奸商。
“你杀人啊。一发子弹1万美金?那我还不如买4个火箭发射器,不但打八折,还送两箱炮弹呢!”先锋叫道。
“呵呵,火箭弹能打穿美国M1A2主战坦克的正面装甲吗?一辆坦克多少钱?我觉得我卖得不贵,这个东西可不是说造就造得出来的,如果那样美国军队不早就列装了吗?”看天才脸上那天下仅此一家的表情,我才体会到什么叫知识产权,什么叫物以稀为贵。
天才给了我30发这种“冰弹”,然后又给了我很多特种狙击弹。拿着手中听都没听过的武器,我总算找到一种物有所值的感觉。
枪,是个在以前只有在杂志的彩页和侃大山时才提到的陌生“凶器”,但现在却成了我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真是人生无常啊!PSG对于一般人来说很重,但我拿在手里反而有一种很稳的感觉,摆弄起来毫不费力。我抚摸着冰冷的枪管,这是第一把真正属于我的枪!
接下来的时间在枪械的轰鸣声中过去了,当我清晨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扭头看了一眼边上睡得正熟的Redback,有一种这就是生活的感觉……
摇醒Redback和大家一起开始晨练,狼群没有像军队那样的死规定,要几点训练,要几点吃饭,但所有人除非重伤都没有偷懒的,因为佣兵不需要人催促,死神就会鞭策你,为了在战场上生存下去,每个人都自觉地加大运动量保持最佳体能,随时准备出征。
负重15公里跑后,大家开始吃饭,然后开始一天的练习。除了体能训练就是战术训练,把各种复杂的技术变成本能的反应便是这种训练的目的。每天三个小时的射击训练,需要打掉数万发子弹,只是为了战场上击中对手的那一颗是你打出枪膛的;不断地学习各种语言,只是为了能在外国打仗的时候能听懂敌人是想攻击还是撤退;各种车辆的应用,只是为了知道一枪打在哪里,能将车内看不到的目标击毙……
Redback在狼群中很快活,听她说在神之刺客里每天的训练很少,大多时候都是在帮人做教务什么的,不像佣兵,更像传教士。她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更像她小时候的家,每一个人都充满了生存的欲望。但她也只是在这里待了三天的时间便离开了,毕竟她是神之刺客的成员,她有她的任务和生活,离开那一天,我们两个疯狂地做爱。走的时候她不让我去送她,因为谁知道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我只能在心中说道:这他妈的就是生活!
拿出手机给家里拨了个电话,听到母亲的声音传来,我竟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我没有说话,只是听着母亲的声音,呼吸着电话中传来的母亲的气息。
刚放下电话,队长通知:“开会,有任务!”
坐在会议室,一群人都盯着面前的大屏幕投影机,上面是这次的任务。
队长笑了笑道:“这一次我们的任务是大家很熟悉的戴尔蒙都。任务很简单:替政府军暗杀一个反对派的首领!”
“戴尔蒙都,我们不是刚从那里回来吗?”我惊叫道,“而且我们还替反政府军干掉了那么多的政府军人,我还打死了国防次长,他们怎么还会请我们?不会是个圈套吧?”
“不!不!你不明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队长笑了笑说,“我们帮政府军只是个暗杀任务,不用去多少人。叛军并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佣兵团,政府只知道一个中国佣兵干掉了他们的国防次长,但不知道是你,不要怕!”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一边收拾行装一边想不通,这怎么这么像帮别人打架,打赢了再回手揍自己人一顿一样?这好像叫背信弃义!
扛着PSG狙击枪慢慢地走到队长面前,我鼓起勇气说道:“队长,我觉得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很不道德?”
队长看了我一眼,扭过头看着远方的天空说道:“如果两个人打架,都拿着刀,甲把乙杀了你说他是不是不道德?”
“生死相搏,各凭本事,没有什么不道德的。”我想了想说。
“不错,如果拿刀杀人的都不能这样评论,你怎么能说刀子不道德呢?”队长说完向前走去。
我愣在原地,原来我们就是一把刀子,用来杀人的刀子!刀子是没有道德的,但我是刀子吗?我不是人吗?
跟在队长身后,我怎么也想不通这个问题……
第四十八章 故地重游(1)
重新踏上戴尔蒙都的土地,看着身边茂密的丛林和满目的黑人,感受着高温,听着远处传来的轰轰炮声,这才意识到我又回到了这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国家。
“你好!戴尔蒙都。半年来两次,我们真是有缘啊!”我自言自语道。想起丛林中的那次狙击战,我就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
“享受恐惧吧,身体的回忆是一种美味!”屠夫按住我微颤的肩头说道。
“你去死吧!”我推开屠夫,迈步走向停在不远处的军用吉普。
“欢迎你们!我是哈恩。我代表伟大的泰德尔总统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你们在戴尔蒙都能享受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只要你们能完成任务。”一个接待我们的黑人政府军官员说道。
“要是你知道我打死了你们伟大总统的儿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心里想可是嘴上却没敢说。
其实刚看到穿着绿色迷彩装的政府军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拔枪,幸好被队长拦住了,否则我就把接待我的军官给干掉了!
队长和那个军官寒暄了两句,便直接到了军队指挥地。这一次我们来了12个人,其他人都去执行别的任务了,除了大熊、狼人等几个老伙计,冲击和DJ是第一次和我们一起出任务。冲击是机枪手,而DJ则是无线电兵,专门负责拦截敌方无线等电子信息。
因为心中有鬼,所以我总是躲在人群中不敢太显眼,害怕万一有人认出我就完了,队长带我来也不知是什么用意,有时候真想拽着队长的胡子质问他是怎么想的。
跟着队长走进林中的军营,大家来到作战指挥室,刚进门就看见一群作战参谋在那里不知为了什么问题吵来吵去。仔细一听,原来他们是为了从哪条路线进攻被叛军占领的城市而争吵。见我们进来了他们都一愣,停止了争吵看着我们。
接待我们的军官询问我们是先休息还是先听简报,得到先听简报的答复后,他摊开一幅地图指着一座城市说道:“我叫哈恩。这是布斯南,是除首都蒙亚外最大的城市之一,是一个港口城市,30天前被叛军占领,由于某些原因到现在也没有被收回,而且据说占领布斯南的叛军首领要招集所有反叛力量的主要首脑在城内开会结盟,政府绝不能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我们希望你们能破坏这次集会,抓捕到场的叛军首脑。而我们同时也会发起攻击,里应外合夺回布斯南!”
“如果不能活捉呢?”冲击提出问题。
“那就杀了他们!”哈布很干脆地回答道。从神情上看其实这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好的,没有问题!”队长承诺道。看着队长那认真的表情,我的心头没来由地一抖,队长的一句话表明我们正式站在了曾经的战友的对立面。没想到我前两天还在为哈维的遭遇而庆幸,现在这个境遇已经逼近身边。
曾经生死与共的朋友转眼就成了生死相搏的死敌,我第一次有了当刀子的无奈。想起手上可能会沾上朋友的鲜血,我的心中一阵翻涌,不是难过,但不知是什么感情……
听完简报,队长带着我们走出作战室,来到一个单独的营帐,开始下达战斗指示:“好了!现在任务已经很明确,目标是后天的集会,抓捕叛军的首领。时间、地点、进攻撤退的路线大家都已经很清楚,我们的作战计划很简单,今天晚上出发,我们要越过火线渗透到敌后方,迂回到驻兵最分散的港口,由水道进城然后潜伏到集会地点周围,食尸鬼、快慢机、刺客,你们占领周围教堂钟楼等制高点,给我们火力掩护并狙击增援部队,而屠夫、狼人、冲击,主要负责干掉警戒人员,然后建立防线拦截增援部队,其他人和我一起进去抓人。”队长下达命令。
“Yes,Sir!”
“嗯……队长!”我想说如果碰到上次合作的叛军怎么办,可是又张不开口,因为我心里是有答案的。
“什么?”队长看了我一眼,从我脸上为难的表情似乎看出了什么,“快慢机,你和他一起组成二人狙击小队。”
“没问题!”快慢机也若有所觉地看了我一眼答道。
开完会,大家都开始准备武器和休息,为今夜的行动做准备。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脑中不断地闪映着时髦司令等叛军的笑脸,耳中不断回响着他们的谈笑声,这些东西像千斤大石压在我的胸口,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只能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后天他们不要来参加集会……
天黑后,大家好像上好了发条的钟表一样,同时在9点钟睁开了睡眼,然后有条不紊地开始吃饭和做战前准备。穿好伪装衣,戴好伪装网,我又拿出伪装油彩使劲儿地在脸上涂了起来,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我涂得比以往都厚得多。
检查过枪支弹药后,大家一起走出营帐,那位接待我们的军官已经在那里等着了,看见我们出来后,眼中暴出疯狂的神采,连连说道:“这才是真正的军人!这眼神,这气势,这才是真正的杀人机器!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军队……”
我们没理他,径直走过他的身边和队长按原定路线和队形消失在丛林。没有人说话,因为我们不需要说话,一切都已经布置在我们脑中,我们只要照做就行了。一切都是默契!
一样的夜色,相似的树木,连吸进鼻子的空气都是如此相像的潮湿,我似乎回到了在丛林中血战的时刻,远处的炮声、身边枝叶的擦响声像催化剂一样注射进我的肌体,很快我便感觉到血气沸腾,精神亢奋了起来,似乎想择人而噬。
抱着怀里的PSG1狙击枪,不停地用手指轻击冰冷的枪管,指肚传来的凉意稍稍压制了上行的血气,情绪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丛林中,警惕着因为炮声而陷入惊恐的动物身上潜伏的危险。我们一行人慢慢地向敌人的火线阵地前进……
我踢开缠在脚上的毒蛇,慢慢地爬上高高的树顶,端起狙击枪,把瞄准镜当夜视望远镜用,向敌阵打量起来。
“前方50米外有个前卫哨,后面应该是拉开的战线。里面有一挺重机枪,三个人,后面的战线看不清。”我轻轻地通过无线电把观察到的情况报给队友。
“左前方也有同样的哨站。”
“右前方也有。不过战线向右拉伸得越来越稀,估计更远处应该会有空隙可乘!”刺客和恶魔的声音也从无线电中传来。
“我们向右走,政府军真是猪,说好的这里是他们控制的,竟然还没6个小时就被人打掉了!”队长一边下命令一边骂,“全体带上夜视仪,小心散兵!无论敌友,格杀勿论!尸体要带走,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们的行踪。”
带上夜视仪,丛林变成了熟悉的亮绿色。说真的,自从那次被闪瞎后我对夜视仪是又爱又恨,没有它在夜战中绝对要吃亏,可要是再来个闪瞎眼,我可没有上次那么好的运气能活下来了。好在天才给夜视仪装上了亮度危险控制,一旦进眼的光线过高,夜视仪会自动把镜头闭锁,让我感觉好多了。
向右侧又走了20分钟,正走着突然听见前面有人走动的声音,所有的人都马上蹲了下来,不一会儿一队叛军人马从我们面前穿过,慢慢地摸向我们来时的方向,看样子是想去偷袭驻扎的政府军,不过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就在他们身侧五米处的草丛中蹲着,自己是从敌人的枪口下毫无知觉地走过。
盯着面前走过的叛军,我稍稍舒了口气,这些叛军看上去比较正规,甚至还穿了军装,看上去不像是和我们合作过的那批人。心中的压力稍减后,便觉得丛林中的空气也不难闻了,湿气也不大了,连边上爬过的蟒蛇也顺眼多了。
等人群走过后,刺客向他们来时的路线摸去,不一会声音从无线电中传来:“队长,这群人是从这里调出来的,现在这里只有三个人在哨站里,战线里也没有几个人,我们要不要从这里过去?”
“就是这里了!”队长当机立断,“食尸鬼、快慢机和刺客,你们负责后面战壕中的人,狼人、冲击、先锋,你们负责哨站中的人,其他人警戒后方,小心有人调转回来。”队长下令道。
我一开始还没意识到队长是叫我的外号,愣了半天快慢机拧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
“食尸鬼!他妈的!”我一边骂着这个恶心的外号,一边慢慢地接近火线。等到接近哨站的时候,我才停下来去下夜视仪,端起枪装上消音器。从瞄准镜中搜索战壕中的目标,天才特制的瞄准器确实厉害,很清晰地看到远处战壕中有四个人。锁定目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