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黛玉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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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黛玉重生-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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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睿迟疑:“没错,可是……”

“没关系,”林霁风笑容不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小叔你还不知道我么?皮糙肉厚,惯打惯摔的!”

林睿明白,林霁风的选择可是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杜绝后患之忧。他们叔侄之间从来不需要矫情,因此林睿只是点了点头:“一切小心,那秦家的姑娘可不是个善茬儿——商场上的事情,我不能出面。”

林霁风凑过去,毫无辈分观念,勾着林睿的肩笑得狡猾无比,一手拿着扇子开始纵横捭阖地比划着:“放心吧,小叔!若说这指挥千军万马,纵横沙场,杀敌报国,侄儿绝对没你十分之一的本事;可是商场上跟人饶舌胡扯钻空子下套儿玩变脸……你这闷葫芦还是要不耻下问,好好跟我学学的!”

“胡闹!”林睿毫不客气地单肩一挑,胳膊一伸,将林霁风抡了个圆弧从侧面摔了出去——林霁风在半空中险险地单手按桌子,靠着那桌角垫了一下,才飞快地换到了脚先落地的姿势,又膝盖半弯缓冲力量,靠着桌子勉强站稳,顿时龇牙:“小叔,君子动口不动手!”

林睿不理他,自顾自喝酒吃菜——碗里已经被一直给他夹菜的林霁风堆出一座小山了!

林霁风无聊般坐在下,继续陪吃,林睿却忽然看他,面无表情,但眼睛里隐隐含着一丝笑意:“忘了告诉你,出去看看,我给你带礼物了。”

林霁风筷子一抖,狐疑又小心:什么礼物你不能拿进来?

看着林睿不动如山的模样,林霁风咬咬牙,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小心地将门拉开一条缝儿——很正常,外面站着一排林睿的亲兵。

林睿等他挪着猫步整个人蹭了出去,才低头,忍笑。

果然,下一秒,林霁风大声嚎叫,气急败坏:“小叔,这、这是什么玩意儿!”

林睿根本不出去,隔着门回话:“锦鲤。”

门外的林霁风瞪着眼珠子指着亲兵们身后的那个白玉大鱼缸,清俊的脸庞扭曲至极,宛若见鬼,指着鱼缸的扇子不断颤抖:“我当然知道是锦鲤!可是,这么大……是鲤鱼修成精了吧?”

林睿解释:“扶桑国使臣送的,说这是他们的国鱼,代表他们的诚意。”

这锦鲤确实当得起“国鱼”美称,一共两条,一条白中带红黄黑色花纹,一条白中带红橙黑色花纹,身姿婉转,尾鳍飘逸,划水一激,水光粼粼——可是,绝对不能忽视的是它们的体型!

那条白色的大概有四尺长,而黑色的那条身长足足有五尺!两条华美至极、硕大无比的锦鲤被养在一个足有八尺长、六尺宽的巨大白玉鱼缸中,即使如此,它们还几乎难以扭身!

难怪要一队亲兵又是抬又是推的,这不仅是聚力,更重要的是壮胆!

“这是‘贡礼’,你应该送进宫!”林霁风面色扭曲。

林睿隔着个门,微微颔首:“我当然送进宫了,然后,皇上就把它们赏给我了。”自己那皇帝大舅子当时的脸色晦暗难明,狠狠瞪了自己好几眼,偏偏又不好发作,“赏赐”的话几乎是从牙根里磨出来的。

你大爷的!林霁风在心里再次大逆不道地问候了一声:“小叔,我要它们做什么?养在哪里?我那宅子里可没这么大的池子!”

林睿依然不动如山:“你可以吃了它们。”

林霁风跳了起来:“你确定这鲤鱼精能吃?”我吃它们还是它们吃我?

林睿不确定,所以沉默。

林霁风站在白玉浴缸前,正对着这对高贵飘逸,仔细看甚至带着一丝骄傲的锦鲤,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戳了戳那硕大的鱼头——血统高贵的鱼儿都是有脾气的,黑色锦鲤一个漂亮的闪身摆尾,晶莹的水花四溅而开,林霁风闪得飞快,可还是被洗了个脸。

林霁风在亲兵们同情的眼神儿中闷闷抹脸:“小叔,你干嘛不带给公主婶婶?她的公主府里可有个大鱼塘。”

林睿摇头:“会吓到她的。”

林霁风觉得自己的后牙根有些痒:无论朝廷还是民间,所有人都认为皇帝把亲妹妹嫁给林睿,意在拉拢亲近——可是事实是,这位安静贤淑甚至略显怯懦的公主殿下,是他这不苟言笑的小叔难得死皮赖脸磨了皇帝三年,硬给磨来的!

当年,为了稳定边疆,太上皇曾送柔兰公主去北疆的臣国和亲,可是人还没送到,臣国就闹了兵变、变了天,新登基的偏偏是个年轻的女皇——当时护送公主的正是林睿,将柔兰公主完完整整地送过去,又一根头发丝都不少的送了回来,顺便帮臣国平了个反——林霁风一直怀疑,北疆那次“兵变”,是不是自家小叔冲冠一怒为红颜所制造的契机。

这个问题,无论林霁风问多少次,林睿都讳莫如深——看来,若说跟他完全没关系,鬼都不信。

不过么,他林霁风自己也没资格说林睿什么,他们林家的男人对于一个“情”字都有些偏执,偏执在执着、也偏执在不执着。包括负了他娘,却跟贾敏恩爱半生、相敬如宾的林如海……大家半斤对八两,王八看绿豆,都是一个德行。

“噫~百战天骄敌不过红颜妖娆,醉沙场碧天黄日、黑血银刀,更思量云锦水袖、沁花乐琴,尤忆那红梳镜前握,玉手挽青丝……”

林睿玩转着酒杯,听着外面林霁风自编自唱的词曲,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第八章

林霁风还算家财丰厚,可他的根基在云南,京城富庶、各家商户连接着官府,盘根错节、暗流涌动。林霁风若想尽快立足于此,必须得找个盟友。

秦家虽然比不得薛家的富贵,可贵在行事低调,不惹是生非。家主秦业年逾七十,曾任工部营缮郎,现已病解归家。秦业膝下有一个儿子秦钟,还收养了自己的一个远房侄女秦可卿,秦可卿与林霁风差不多的岁数,秦钟则与黛玉年岁相当。

老洛身为林霁风的大掌柜,对秦家这个合作对象的选择不能说什么……可是,怎么琢磨,都觉着有些不对。

林家的药铺里,林霁风正准备着给秦家的礼物,老洛在一边打着下手,思来想去,还是打着胆子凑近林霁风,捅了捅他:“东家,您真要跟秦家……您真要见秦家那位大姑娘?”

怨不得老洛颇有微词,秦家什么都好,只有一点莫名其妙——秦家当家的不是秦业,也不是秦钟,而是秦业的侄女,大小姐秦可卿!

秦业那官儿是一点油水都蹭不到,家业传到这一辈儿,除了有瓦遮头,勉强保证个三餐,也剩不下几两银子。可是几年前,他的侄女秦可卿进京,带来了丰厚的家私,两三年内秦家就在这藏龙卧虎的京城中咸鱼翻身,收拢了许多小营生,而后专注于药材买卖——现在,已经获了御药的买办权了!

众人叹服的同时,也难免在心里嘀嘀咕咕,秦可卿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个女人——一个女人,短时间内能弄到那么多钱,收服那么多大男人……别是个妖精转世吧?

京城中从来不缺流言蜚语,几个有名的长舌妇人也不知道揣的什么心思,想着办法打听秦大姑娘的是非——人家秦大姑娘果然不是好欺负的,选了个好日子,请了全国各地有名的医者药师,叫了自己所有的掌柜,在最热闹的市集处开了个斗药大会,自己亲自抛头露面主持。

大会上,面对全国各地的药商医者,秦大姑娘温和大方,有条不紊,无论亲疏远近,一碗水端得很平,话语温婉却不失锋芒,一天下来,与会之人中没有不敬佩的。但是她那姿容——那体态是没得说,风流妖娆又不失端庄模样;可是秦大姑娘那张脸,本该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容颜,却从右边额角到右耳之后,横了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硬生生破坏了那温柔妩媚的美感,可怕得堪比修罗。

一个女人,一个厉害的女人,一个脸上有道疤的厉害女人……老洛怎么想怎么不对味儿,林霁风却无所谓地送了耸肩,抬起漂亮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的大掌柜:“关于秦姑娘的流言蜚语——别人怎么说我都管不着,但是咱们的人,决不能瞎说。”

“啊……啊?是,是……”老洛愣了良久才赶紧低头,却又被林霁风手边的东西吓了一跳,“东家,您要带这些去?”

“没错。”林霁风爽快一笑,小心地放好最后一株草药,终于合上了那精细的椴木大盒,拍了拍,自言自语,“希望这些……能入她的眼吧?”

老洛在一旁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东家哎,您准备送出去的都是您这么多年的珍藏……您还担心别人看不上,不说用不用得着这样抬举人家,有这么埋汰自个儿的吗?

林霁风跟秦可卿约在秦家的药铺中里见面,时辰定于辰时二刻。

辰时二刻,林霁风安静等待,秦可卿从后堂姗姗而来,不紧不慢,徐徐而行——林霁风眯着眼睛看:一身粉红的簇新三层纱裙,外罩着一件半透明的玉白水袖流苏长衫,胸前几颗小珍珠缀成七瓣茶花,看起来高贵又不绝尘,为防秋寒,她还披了一条雪白的兔毛披肩,小巧毛绒,看起来颇为可爱。

林霁风在心里赞叹:果然是身姿妖娆、婀娜动人、处事沉稳、雍容大方……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沉淀了她从前的活泼灵动,但给她增添了一抹成熟的风韵。

林霁风常年混迹于花丛,浪荡惯了,因此一时难以约束自己,“品评”秦可卿的目光毫不收敛到有些放肆。秦可卿被他那直白的“欣赏”目光看得颇有些别扭,心底不着痕迹地提起一丝防备:正常的男人见了她,惊吓有之,嫌恶有之,警惕有之,装模作样有之;可眼前之人,双目含笑不似伪装,嘴角微挑带着轻佻,过于俊美的容貌带着邪气,带着危险。

林霁风身边有个老洛,秦可卿也带了一个老仆,名为秦茂,是跟着秦可卿一起进京的,忠心耿耿,见状不由皱眉,暗暗挡在他家姑娘身前。

秦可卿却略移开几步,不着痕迹地越过秦茂走向林霁风,嫣然一笑,悄然化解尴尬的气氛:“林公子这般看着我——可是觉得,我脸上这疤痕太过吓人?”

林霁风一愣,看清秦可卿眼底的好笑,赶紧摇头:“绝没有——只是觉得,瑕不掩瑜。而且,我似乎在哪里见过秦姑娘。”

这回愣的反而是秦可卿愣了——“在哪里见过”——这种俗得烂透了的话本对白,怎么会被用在自己身上?而且,她见过这个人么?如此耀眼的相貌……可能忘记吗?

林霁风看她满眼的疑惑,心里暗暗叹息,却又有点儿庆幸:到底,还是没认出来。

“抱歉,是我唐突了,”林霁风半转身体,侧着让出自己准备的红色锦缎大盒,微笑道,“秦姑娘亲自莅临,在下深感荣幸。套话不必多说,秦家乃是太医院的供药之家,秦姑娘专精此道,在下愧不能及——但是,云南边陲之地,险恶障毒、米粮难生,却是灵药生长的妙土,别的不敢说,但是西南边境的药材,没有人能拿出的比我这儿多,比我这儿全。”

秦可卿示意秦茂接过锦盒,打开,姣好的秀眉蹙起——里面的东西,不是不贵重,而是太过贵重。

中华医药九大仙草,只要是生在西南的,都被置于其中,药香清灵,动人心魄。尤其是那株节生的石斛兰,长有半尺,粗有半寸,叶片厚实,可谓绝世珍宝。

秦可卿看着这一株株贵重的药材,带着特质的细薄丝绒手套的纤指一样样抚摩而过,却有些心不在焉:西南边陲,云南……他是在暗示什么吗?林家当年确实是被贬居于云南,可是,对于眼前这人,自己确实完全没有一点儿印象。

半刻后,秦可卿终于放弃了毫无作用的回忆,抬手合起盖子,莞尔一笑:“这些药材确实珍贵难得,林公子不容易。”

林霁风爽快地替她把实话说完:“没错,这些都是要命的药。”尤其是石斛兰,生在断壁悬崖之上,偏偏还是阴暗处,采药人需在腰上系上长绳,由人牵着,慢慢放下狭窄的山缝之中,攀着那粗糙易碎的石壁,小心翼翼地跳着、挪着,直到摘下那一株小小的草药。

仙草石斛兰之下通常是万丈深渊,草药人一不小心,或是麻绳在石壁上摩擦过度断裂,便是粉身碎骨、死无全尸。

秦可卿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林霁风却不再说话。

既然如此,秦可卿便只是笑言:“林公子的才能确实令人惊叹。正巧,上个月,御药房的王太医还送信来抱怨宫里好些珍贵的药材因为常年不用,都陈旧不堪,需要大换血一番,这可是难为了我,御药房的药都要极品,您说,我这么短时间内上哪儿去找那么多好药?现在可好了,林公子您在这儿,我明儿就派人去跟王太医说说,让您负责这事儿,如何?”

意思很明白,秦可卿愿意帮林霁风获得御药的买办权力,或者说向皇宫进贡的资格。

林霁风当然拱手:“那就多谢秦姑娘了,您帮了我一个大忙,从今往后,只要姑娘从我这里拿药,一律分两成利,如何?”

“林公子果然出手大方。”秦可卿笑容温和,完全看不出讽刺之意,似乎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林霁风当然也很满意——他要的就是御药的进贡权,而不是通过秦家往宫里送药——之后那档子事,他并不想牵连下秦可卿。

秦可卿定然不知道自己的计划,可是她很聪明,她并不信任自己,或者说无法放心跟政局联系得太紧的林家,所以宁愿放弃最大的利头,以保全自身为第一重。

秦可卿吩咐秦茂将林霁风送走,又让几个丫鬟抱着那只锦缎大盒子,慢慢踱回了后堂,回到自己屋中。当家的大小姐不好做,她为了家中的生意,经常住在铺子中。

鎏金的梳妆台前,秦可卿轻轻叹了口气,慢慢收敛起满面春风化雨的笑容,看着镜中面有瑕疵的自己,淡淡的眼神中带着迷茫。

“小姐……”看着秦可卿又慢慢抚摩着自己脸上的疤痕,丫鬟瑞珠连忙出声,焦急不已。

“没事。”秦可卿又换上了温柔的笑容,用自己的平静去安抚总是忧心忡忡的瑞珠,“没事的,就是有些累了,林家的小子的纨绔疯癫之名果然不做假,张狂无礼,还满嘴胡话,差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转。”

瑞珠上来帮秦可卿取下头上的珠钗,再小心帮她捏着背,嘴儿嘟着,似乎替小姐委屈:“小姐是千金之体,本该像牡丹花似的娇养着,现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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