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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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天涯-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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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女神!他第一次听到这名称,带著种感动的情绪,他望著那激动得满脸发红的丹荔。丹荔还在喘气,眼珠黑幽幽的闪著光芒,含笑的望著他。

“知道吗?小荔子?你真有一点疯狂!”

“我知道。”她轻语,仍然含著笑,攀著他的手臂,笑眯眯的仰视著他。他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托著那尖尖的小下巴。

“知道吗?”他的声音沙哑。“你好美好美!”

她笑得更加醉人了。“那么,陪我去开普利岛吗?”

他费力的和自己挣扎。

“哦,不行,除非你多留几天,留到耶诞节,我有假期的时候。”“你不能为我请两天假,'奇書網整理提供'却要我为你留下来吗?”她仍然在笑。“是的。”她脸上的笑容像变魔术一样,倏然间消失无踪。

“你以为你是亚兰德伦?还是克林伊斯威特?”她转身就向街上奔去。“小荔子!”他喊。“你最好想想清楚,”丹荔边说边走:“不要把自己的价值估得太高了!”她伸手叫住一辆计程车。

“小荔子!”他追在后面喊:“明天中午在老地方见!”

她回过头来,又嫣然一笑。

“看我高不高兴来!”她钻进车子,绝尘而去。



太阳从窗口斜斜的射了进来。

志远在床上翻了一个身,夜来的疲倦仍然紧压在他的肩上、背上、手臂上,他浑身酸痛而四肢脱力。或者,最近他是工作得太苦了,他模糊的想著,可是,志翔下学期的学费还要缴,家里还得寄点钱去……这两天志翔用钱比较多,可能他已经对忆华展开攻势了,男孩子一恋爱就要花钱。他必须再多赚一点,最好是早上也去加班……他的思想被客厅里一些轻微的音响所打断了。睁开眼睛,他侧耳倾听,有人在客厅里悄然走动,那父的衣声是相当熟悉的。他看看手表,上午十一点,也该起床了。

翻身下床,他伸了个懒腰,拿起椅背上的毛衣,一面往头上套去,一面走进客厅。

“忆华,是你吗?”忆华正在轻手轻脚的擦拭著桌椅,收拾屋里散乱的衣服、杂志,和那一张张的速写。听到志远的声音,她迅速的站直了身子,面对著志远,歉然的说:

“是不是我把你吵醒了?”

“谁说的?是我自己醒了!”他深深的看了忆华一眼,她还是那样文文静静的,安安详详的。他竟看不出她感情上有任何变化。他走向盥洗室,梳洗过后,他走出来,发现忆华正对著志翔的一叠画稿在发愣。有进展!他想,如果忆华能对志翔的画稿感兴趣,表示她对他已经越来越关心了。他欣慰的点点头,试探的说:“怎样?他画得不错吧?”

“好极!”忆华由衷的、赞叹的说:“他实在是个天才!难怪你总是夸他!”“我知道你会欣赏他的!”志远说,神秘的笑著。“怎样?忆华?有事可不许瞒我!”

“瞒你?”忆华惊愕的抬起头来。“我会有什么事要瞒你呢?从小,我在你面前就没有秘密。”

“是吗?”志远凝视著她。

她在他那专注的凝视下瑟缩了一下,忽然间,脸就微微的涨红了。她逃避什么似的把眼光转开去,放下志翔的画稿,她抱起椅子上的脏衣服,轻声说:

“我做了几个你爱吃的菜,有红烧狮子头,你来吧,已经快吃午饭了,爸爸在家里等呢!”

“怎么?”志远仔细的打量她。“这顿饭有什么特殊意义吗?”“你是怎么了?志远?”忆华微蹙了一下眉头。“到我家吃饭,还需要有特殊意义吗?你瞧你,最近又瘦了,吃点好的,补一补身子。”“红烧狮子头?”志远咂了一下嘴,不胜馋涎的。“难得你有兴致去做这种费时间的菜,不过,”他犹疑了一下。“为什么不留著晚上吃呢?”“晚上吃?”忆华怔了怔。

“志翔已经好久没吃过狮子头了!”志远沉吟的。“我看,还是留到晚上给志翔吃吧,咱们随便吃点什么就好了!我就是吃面包三明治,也可以过日子的,志翔到底出国时间短,吃不惯意大利东西!”忆华抱著衣服,呆住了。好半天,她才愣愣的望著志远,幽幽的、慢慢的、轻声轻气的说:

“志远,你心里永远只有志翔一个人吗?”

“当然不止。”志远说,走过去,用手挽住她的肩。“还有你!”她微颤了一下。“有我吗?”她轻哼著。

“是的,你和志翔。”志远恳切的说,俯头看她,终于低声问:“你们已经很不错了,是不是?告诉我,这两天晚上,你们去那儿玩的?”她的脸色变白了,抬起头来,她的眼珠黑蒙蒙的盯著他,一瞬也不瞬的。半晌,她才静静的说:

“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志翔了,这些晚上,他都没来吃饭。你既然只想吃面包三明治,那么,狮子头也不劳你费心,我和爸爸会吃的!”“什么?”志远皱起了眉,吃了一惊。“他这些日子没和你在一起吗?”“志远!”忆华叹了口气。“他为什么应该和我在一起呢?好了,你既然不和我一起走,我回去了!”她向门口走去。

志远回过神来,一把拉住忆华。“别忙!等我!我拿件大衣!”他去卧室拿了大衣,一面走出来,一面还在思索。“奇怪,他这几天神神秘秘的,又总是心不在焉,我还以为他和你……和你在一起!”

“或者是……”忆华拿起那叠画稿最上面的一张,递给志远说:“和这位小姐在一起!”

志远接过那张画稿,狐疑的看过去。那是一张炭笔的速写,画面上,是个短发的少女,穿著件毛绒绒的外套,脸上带著个又俏皮又活泼又天真的笑容,坐在一辆马车的驾驶座上,手里挥舞著一条马鞭。那神态潇洒极了,漂亮极了。虽然是张速写,却画得细致而传神,那少女眼波欲流,巧笑嫣然,而顾盼神飞。志远紧握著那张画稿,看呆了。半晌才说:

“你别多心,这大概是学校雇的模特儿!”

“我才不多心呢!”忆华摇摇头。“我干吗要多心呢?只是,我知道,模特儿不会坐在马车上,而且,在罗马,要找东方女孩当模特儿,恐怕不那么容易吧!”她拉住志远的胳膊。“你到底要不要吃狮子头呢?”

志远怔怔的发著呆,终于机械化的跟她走出去了。一面走,嘴里还一面念念有辞的叽咕著:

“奇怪!这事还真有点奇怪!”

同一时间,志翔和丹荔正坐在维尼多街的路边咖啡座上,啜著咖啡,吃著热狗和意大利饼,志翔有些心不在焉,丹荔却仍然神采飞扬。她那密密的长睫毛,忽而垂下,忽而扬起,眼珠机灵的转动著,悄然的从睫毛后面窥探他。她手上拿著个小银匙,不住在咖啡杯中乱搅。由于天气冷,咖啡座上冷冷清清,街上的行人也冷冷清清。“小荔子,”志翔轻叹了一声。“真的明天就回瑞士吗?可不可能再延几天?”丹荔扬起睫毛,眼光闪闪的望著他。

“你真希望我多留几天吗?”

志翔再叹了口气,仰靠在椅子上,双手捧著咖啡杯,用它来取得一些暖意。他嘴里吹出的热气,在空气中凝成一团白雾。他望了望天空,望了望人烟稀少的街头,望了望路边的老树,心里模糊的想著志远;志远的憔悴,志远的期望,志远的工作……他做得那么苦,辛勤工作的钱,并不是用来给弟弟挥霍的。志翔啜了一口咖啡,好快,那咖啡已经冷了。他忽然领悟了一件事情,穷学生,是连交女朋友都没有资格的!尤其是像丹荔这种出身豪富,从不知人间忧苦的女孩!

“算了,你回去也好!”他喃喃的说。

丹荔盯著他。“你知道吗?小翔子?你这人真别扭透顶!”

“怎么?”“我和你玩了一个星期,你一下子开心得像个孩子,一下子又忧愁得像个老人!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矛盾而善变的人!”他苦笑了一下。“现在你见到了!”“见到了!是见到了!”丹荔用小银匙敲著咖啡杯。“而且,你还很骄傲,很自以为了不起!”

“我是吗?”他忧愁的问。

“你是的!”她大声说。“你对我很小心……”“小心?”“小心的保持距离!”丹荔坦率的叫。“你生怕我会俘虏你!”她眯起眼睛看他。”你怕我,是不是?”她的语气里带点挑衅的意味。“其实,你不必怕我!”她笑了,又恢复了她一贯的调皮。“我并不想俘虏你!”

他凝视她,微笑了一下,默然不语。

“让我坦白告诉你,”她继续说:“在瑞士,我有很多男朋友,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他们甘愿为我做牛做马,我对交朋友,是相当随便的!我从不对男孩子认真,这也是我父母放心我和你玩的原因之一,他们知道我没有长性,知道我很洒脱,也知道我有些儿玩世不恭。所以,小翔子,”她扬著眉毛,好心好意的说:“你还是不要留我,我们萍水相逢,玩得很愉快,明天我回瑞士,后天我可能就不再记得你了,你懂吗?”志翔深深的望著她,仍然沉默著。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还有什么话好说?你已经警告了我,我也虚心领教了。你明天就回去,后天就把我忘记……”他再望望天空,忽然下决心的站起来。“很好,这样最好!”他把钱放在桌上。“我该去上课了,再见,丹荔!”

“慢著!”丹荔直跳了起来。“你还要去上课吗?今天是我留在罗马的最后一天,你都不愿意陪陪我吗?”

“你知道我把上课看得多严重!”

“比我严重?”她生气的问。

志翔沉思了片刻。许许多多横梗在他面前的问题,在这一瞬间都浮出来了。“你只是我萍水相逢的一个女孩子,我们有一个不坏的罗马假期,明天你走了,后天我也把你忘了……”他说,抬起头来,故作轻松的盯著她。“小荔子,你用‘严重’两个字,是不是太‘严重’了?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是不是?”

丹荔紧紧的盯著他,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里面燃烧著怒火,好半晌,她才狠狠的跺了一下脚,把围巾重重的摔向脑后,大声说:“去上你的鬼课去!你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傻瓜蛋!我走了!这辈子你再也看不到我了!”

她转过身子,头也不回的对寒风瑟瑟的街头冲去。志翔呆站在那儿,目送她的影子消失在街角的转弯之处。他长叹了一声,抱著书本,他向学校的方向走去。内心深处,有一根纤维在那儿抽动著,抽得他隐隐作痛。为什么要说这些话?为什么?小荔子!他心里喃喃的低唤著:我们像两只各有保护色的昆虫,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真颜色示以对方!噢,小荔子!如果不是在异国,如果自己不是身负重任,如果那罗马及家园的石柱不压在自己的肩上,也不压在志远的肩上……如果,如果,如果!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如果”,我不会放掉你!坐在教室中,志翔再也听不见教授在说些什么,他眼前浮动的,只是丹荔的那张脸,丹荔的谈笑风生,丹荔的神采飞扬,丹荔的笑语如珠,丹荔的天真任性……。一星期以来,和丹荔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全回到他的面前。博物馆中的相遇,布希丝公园中的驰骋,废墟里的流连,竞技场中的奔跑追逐。丹荔永远有那么多的花样,她可以爬到废墟里那著名的庙殿石柱上去坐著,也可以在那广大的半圆形竞技场中引吭高歌。他永不可能忘记,她站在那竞技场的弧形拱门下,大声的唱:“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蓝天白云好时光……”

她的歌声在竞技场中回响,她唱,她歌,她笑。笑开了天,笑开了地,笑活了半倾圮的竞技场。

这一切都过去了?这一切只是一段罗马奇遇?只是一阵旋风?只是一个小小的、易醒的梦?志翔叹了口气,是的,她会很快的忘记他,他相信这一点,她生来就是那种潇洒的性格,她决不会为了一星期的相聚就念念不忘!何况——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可是,如果自己真要抓住这一切,它会从他指缝中溜掉吗?他凝视著教授,眼里看到的不是教授,而是志远;扛著大石柱,佝偻著背脊,蹒跚著在后台行走的志远。前台,有歌声,有掌声;后台,有布景,有石柱,有佝偻著背脊的哥哥!他甩甩头,甩掉了丹荔,甩掉了妄想,甩掉了笑语和歌声,也甩掉了欢乐与渴求。甩不掉的,却是心里那份深刻的悲哀与椎心的痛楚。

10

耶诞节过后不久,春天就来了。

这晚,志远提前下了班,回到家里。

必须要和志翔谈一谈,必须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必须要了解一下他的感情生活!他最近有点奇怪,有点神秘,有点消沉。万一他迷上了一个不三不四的女孩子,很可能自己所有的安排皆成泡影!在欧洲,多的是声色场所,要堕落,比什么都容易!当然,志翔不至于那样糊涂,但,兄弟两个,未免有太久时间,没有好好的谈一谈了。

回到危楼前面,看到窗口的灯光,他就知道志翔已经回来了,看看手表,才晚上九点钟,那么,他并没有流连在外,深宵忘返了。他心里已经涌上了一股安慰的情绪,随著这安慰的情绪同时并存的,还有一种自责的情绪!你怎么可以这样去怀疑志翔!你甚至想到“堕落”两个字!你这样不信任你自己的弟弟!那个优秀的、奋发的年轻人!那个“自己的影子”!三步两步的跳上楼,打开房门,他就一眼看到志翔,站在餐桌前面,专心一致的、忙碌的在雕塑著一个少女头像!听到门响,他抬起头来,惊愕的看著志远,怀疑的、不安的问:“怎么了?哥?你提前回家吗?没有不舒服吗?昨天夜里,我听到你有些咳嗽。”“哦,没有的事,我好得很!”志远心中一高兴,脸上就自然而然的涌上了一个愉快而欣慰的笑容。“我心血来潮,想偷几小时懒,就提前下班了。”他望著桌上的头像。“我看你近来对于雕塑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了!”

“是的,我的教授说,我对雕塑有特殊的颖悟力。”

“是吗?”志远高兴得眼睛发亮。“显然你的教授很欣赏你。”“我想是的,”志翔微笑一下。“他说,照我这种进展,两年就可以毕业!”“毕业?”志远的眼睛更亮了,他喘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说,两年你就可以修完全体的学分?拿到学位?”

“有此可能。”志翔望著桌上做了一半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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