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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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 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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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到最关键的时刻,但是鸟人凭着一己之力,数日的功夫,无中生有地变出许多的材料,又建起那栋豪华的小楼,还围堵、疏浚了周围数里内的河道,让他的屋前出现大片可平整耕种的良田。在乡人的眼里,那几乎就是接近神的存在了。试想,若是没有神灵的帮助,普通人怎么可能办得到?

这样的奇迹就发生在涂山族的领地上,耕当然是要关注的。随着大批在竹楼附近建房开荒的人群,耕的一个老婆带着一儿一女也搬了过来,而且是做了彭磊的近邻——作为一族之长,不管先来后到,这点特权还是有的。

彭磊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但是也不干涉别人,这让他在别人的眼里更加神秘。这鸟人本来就喜欢成为焦点,在别人的景仰下,更是起劲地卖弄。他的那一小块试验田里,瓜果比豆芽长得都快;竹楼前的花木更是发了疯一般地长,根本就不辨季节,梅、桃、李、菊等居然能一起开!如果这不是神仙,那还能是什么?

彭磊的举动更加证明了别人的猜测!虽然没有人见过他呼风唤雨,可是他的小船不用出力就能动,他撒出的网从来没有空过,他的行踪非常神秘,常常会不知所踪,又会突然出现……所以,耕在第一时间就使出了杀手锏,将自己的漂亮女儿派上了战场。

第七十章 我的女儿你一定要收下

美酒,美女,权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为这三样东西而活着的!

在耕看来,仙人也是人。仙人的家里常常会飘出浓郁的酒香,仙人看美女的眼神也是傻傻的……这个神秘的男人还年轻,他的家里常常彻夜都有火光,显然是精力过剩。只要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把他用出的技术学到十之一二,涂山族的前途就会像春天一样充满希望。当然,这个男人若是能永远留在涂山族,那涂山族的兴旺发达几乎就是指日可待。

阿娇是彭磊深度接触的第二个中原美女,和那个姜原相比,阿娇的温柔乖巧,就像是那落在沙子地上的水,渗透是无形无迹的。同样是族长之女,和如玉、白露受的教育不同,这阿娇除了会鼓瑟吹箫,纺纱织布也是能手,甚至还亲身下地除草施肥。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当她扭着小蛮腰,红着小脸蛋,偷偷地学者鸟人的样子平整沟垄时,彭磊的心里还真是激动,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传说中的上山下乡的年代。

美女的魅力真是无法抵挡。从第一眼看到阿娇时的欣赏,到现在对那个窈窕的身影暗暗的渴盼,彭磊在一片苦心编织的温柔中越陷越深。当然,也是鸟人愿意陷下去才有今天这样的情景的。

在第一眼瞄上阿娇的那天,彭磊就调查清楚了阿娇的底细,也大概知道了阿娇接近自己的目的。本来彭磊就不想藏私,凡是有人向他请教,他都是不厌其烦的,甚至还慷慨地赠送种子。有的技术,彭磊还是刻意地施展,就是想送给人家的。现在人家派了个美女来做学生,当然比胡子拉茬的老头让人心里舒畅了,那双小手虽然织布锄地的活都干,但是握在手心里还是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心跳加速。

一个是刻意地接近,一个是有意地勾引,所以阿娇和彭磊的关系是飞速发展。从一开始的帮彭磊除草补网,迅速地发展到洗碗煮汤,离暖脚陪床也就是差那么一个借口了。因为阿娇的介入,彭磊和涂山族的村民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对涂山族的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也越来越深。涂山族本来是一个农耕的大家族,这半年里,却几乎全部成了渔民了,耕种的技术更是进步极大。这个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天灾的年头,涂山族居然过了一个从没有过的好年,这是大水初起时谁也想不到的。

在暗地里,涂山族的人已经将彭磊当成神灵来膜拜了。确实是神,只要他鸟人走过的地方,不管原先的土地是多么贫瘠,顷刻间就会变成肥沃的良田,栽什么丰收什么,没有虫害,稻子甚至能在寒冬成熟——不可能不神!鸟人把乾坤玉璧里的五行元精气拿出来滋润地气,若是有人肯把种子撒在石头上,保证石头上也能长出人参果来。

春种开始的时候,只要探得彭磊在家里,涂山族的三位最高领导总是想方设法地找借口,尽可能地在竹楼里多坐一会儿。阿娇的厨艺又是鸟人的嫡传,这女娃聪明伶俐,学什么会什么。经过几个月的操练,烤肉的火候掌控几乎能达到鸟人的水平了,而她自创的野菜烧鸡汤,连彭磊吃了也是赞叹不已。当然,阿娇若是想练手艺,也只能在彭磊的小楼里做彭磊的管家。放眼天下,除了大族的族长家,这样的大灾年份,有几家能鸡鸭成群,牛羊满圏?更变态的是,地下室的大冰窖里,甚至还冻着老虎、狗熊和梅花鹿的胴体。

今天的天气真好,风和日丽,气温也是不暖不凉,所以阿娇烤肉的炭盆搬到了院子里的石台上,彭磊他们的酒席也开在石台旁边的石桌上。一米多直径的石桌,是彭磊仿照后世公园里常见的那种石桌造的。配着四个很古典的石鼓凳,摆在他这个开满乱七八糟花卉的院子里,有点不伦不类,但是此刻用来当酒桌,那是再好也不过了。

今天彭磊高兴,因为昨天刚从尼克托里斯那里回来。喜得贵子的心情没有人能够分享,昨天晚上对着满园的鸡鸭倾诉了大半夜,但是人家根本就不理解,最多也是胡乱发几声敷衍。偏偏彭磊心里的这个快乐是不能和白露她们分享的,知道他在拉萨尔的行径的只有老白、小黑和嫦娥,或许还有婴纨大姐,可是她们都在修炼。

当然,喜得贵子是要庆祝的,本来彭磊就想找几个人来同喜呢,三个老头不请自来,彭磊正是求之不得。杯中的酒再不是平日里喝的烧刀子,而是孟菲斯王宫里珍藏了数百年的葡萄美酒,那浓烈的香,甘醇的味,即便是在未来,那也是千金难求的极品。彭磊的储物环里,这样的美酒不少,但是平时彭磊也是舍不得拿出来,他还想带到未来去,到那些平日里一起在歌楼酒吧鬼混的兄弟那儿显摆。今天也是三个老头有福,居然能尝到来自万里之外异域他邦的极品佳酿。

今天阿娇的心情也是不错,或许是她昨晚偷听了鸟人对鸡鸭们的倾诉吧?今天她格外的勤快,一大早就在彭磊的竹楼里看见了她忙碌的身影。最近这段时间,除了晚上,她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是在彭磊的竹楼里,不管彭磊在不在家。不过,平日里的阿娇只是默默地操持家务,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像还轻声地哼着小曲,小脸上会无缘无故地爬上红晕,眼神却不敢在彭磊的身上停留。

彭磊在中午的时候就有了疑心,这小妞是不是早就知道三个老头今天要来他家蹭酒喝,所以准备了这么丰盛的菜。土耳其烤肉、松鼠鲑鱼、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烤乳猪……只要是她会的,几乎全做了,满满地摆了一桌。平日里彭磊请客,最多也只是鸡汤烤羊,至于其他的菜,也只有彭磊家里才能做得出来,别人家或许都难找到那些原料——阿娇今天大显身手,让她的父亲和叔伯们恨不得多长几张嘴。

小半天的时间,三个老头就只顾着吃菜喝酒,连平日里常常要关心的农事、天气等天下大事都顾不上了,满嘴都是冒着肥油的风花雪月。彭磊当然不在乎阿娇糟蹋他的家当,对着美食,他永远都有好心情和好胃口,所以彭磊的筷子也是密如雨点,他满嘴流出的都是对阿娇的夸奖。

“阿娇真是聪明,比我做的都好!这些菜肴的制作方法是我在南方的鱼凫国学到的,那边有个豪华的酒楼,我曾在那里待过几年。我是学了好多年才学会的,真的不如她。耕叔,你有个好女儿!”

“哈哈哈,我这女儿确实不错,所以我到现在还舍不得将她嫁出去。鱼儿老弟,你若是喜欢阿娇,我就将她送给你,怎么样?不过,你必须每天请我喝这样的酒。”耕早就眼睛红得要滴水了,说话也是大着舌头,好像也不经过大脑思考了。

百年干红,酒虽然是好喝,但是酒精的浓度也不低。耕他们几个的肠胃平日里很少被烈酒洗礼,彭磊家的烧刀子也不是如今天这样放量喝的。今天美酒加上佳肴,小半天的时间,每个人至少入肚了两斤了。也就是那几位平日里劳作辛苦,身体素质都是超级好,否则都该滚到桌子底下去了。

“不行!阿娇我喜欢,美酒没有!”彭磊也有点发酒疯,咧着大嘴,看着三个醉态可掬的老头,心里就是高兴。他不会醉,即使是泡在酒缸里也醉不了,但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不用酒,人也是会醉的。不过彭磊说的确实是大实话,这样的美酒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舍得拿出来消费,每天都给?门都没有!

没想到彭磊回答得这么干脆,旁听的阿娇微微发愣,三个老头却反而毫不介意。麋拍着石桌,高着嗓门吼:“鱼儿说得对!这样的美酒,如果每天都喝,那我们就成了神仙了!今生能喝到这样的美酒,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对!鱼儿一定要收下阿娇,我代表我们涂山族,把阿娇送给你做妻子。我们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就是……以后能常常吃到这样的佳肴。”象也是激动万分,拍着桌子,敲着筷子,差一点就要站到石凳上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舍得把阿娇给我?我在家乡已经娶了妻子了,最近她还为我生了儿子。”彭磊大笑。虽然很想把阿娇那个,但是也不能让她误会自己是骗子,免得将来不好说话。所以,趁着酒兴,稍微透露一点家底,反正这个年代女人是不太在乎男人有几房太太的。

(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 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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