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谈后,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山治恨不得如送瘟神似的将这个鹰翔送走。这家伙真是超人,来这里的一天一夜,身边一直要十个女人陪着,没日没夜,丑的还不要。不仅他一个,陪他来得护卫随从也都是一个德性,每个都要有女人陪着才肯躺下;比鹰翔还要恶劣的是,他们居然在村里乱闯,比那1937年的日本鬼子也好不了多少。
虽然这年代男人不是很在意女人的贞操,但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那个了,毕竟心里不爽,所以今天涂山村的人民其实也是窝着心火的。山治昨天动员了全族的寡妇,这一天下来,伤员有了七八个,有一个还差点没了命。这一帮瘟神若是继续留在涂山村,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往外逃难了。
“麻辣个屁!这东西是不是属驴的?老子一定要将他的那个东西切下来研究研究,也算是为被他糟蹋过的妇女同胞们报仇。”彭磊安慰着他的那个眼睛有点血红的大舅——昨晚他回来得晚了,鹰翔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居然到了他家,把他的第三个老婆那个了。你TMD那个就那个了,那家伙居然还和山治探讨了好久的经验和体会,对三姑的感受和反应都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气得山治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锵,夏侯一族治下,如涂山这样的小族有九个之多。虽然他们去年也遭了天灾,但是从岁末开始,已经数次向我族催供,全不顾我们小族的生计。我们只是那虎口边上的羊羔,根本无力反抗。幸亏有你,不然我族连那个冬天也难挨过的。其他的几族和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是他们比我们惨多了!那个温虽有贤名,可是他能容忍那么多的恶事而不加劝阻,我看也是徒有虚名。我现在也是反对将娇送给那个温,兄弟若是能将娇带回,我把我的二女儿也给你!”昨晚鹰翔的那个小队长和山治的谈心肯定很伤山治的自尊,所以他在发了一会儿愣之后,跟在麋的身后,就和彭磊推心置腹起来。
对了,彭磊因为要做阿娇的护卫,所以又有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叫什么锵!
第七十四章 第一招,诱惑
或许是彭磊今天的那身装扮给了山治信心,所以他居然连女儿也舍得拿出来做筹码。彭磊早就调查过的,那个涂山村有名的美女还真是就这么几个,阿娇算一个,山治的二女儿也是一个。不过阿娇已经成年,但是山治的那个二闺女却只有十五岁,要明年才能出阁。
彭磊却是有点哭笑不得!他已经那个了阿娇了,如果再那个山治的二闺女,辈分不就全乱了?好像有点那个东瀛国AV电影中的那个不伦之爱的情节了!他鸟人再怎么厚颜无耻,还是有点做不出来。毕竟曾经受过孔孟之道的熏陶,那种乱伦之爱,偶一为之尚可,若是堂而皇之,那就真的是无耻了。
搂过山治,又是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兄,我已经娶了阿娇了,怎么能再要二妞?那个辈分乱了,在家里也没法称呼,是不是?别劝我,我很在乎的。放心,二妞是阿娇的侄女,也是我的侄女,我会关心她的。今天阿娇怎么样?漂亮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眼馋!谁敢碰阿娇一根手指头,我就将谁的手指剁下来喂猪。那个就是鹰翔吧?看他也不过如此!对了,最好招几个人帮我,只要机灵一点的就行。还有,岳父大人也是糊涂,俗话说得好,没有强大的实力,就不可能有家族的安全!我族的存亡和兴旺不能寄托在别人的怜悯上。看那个鹰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兄若是给我三百壮士,不出一年,我就能将他们训练成真正的勇士。嘿嘿,到时候,十个鹰翔也不在话下。对了,就这样!大兄马上征召壮士,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武力。大兄准备好人先,等我回来后,让我来训练!哼!用不了一年,涂山族就会出现一支无敌的雄师!”
彭磊的“俗话”大多数都是他即兴编造的,不过听在山治的耳中,却真的是真理圣言。彭磊描绘的是一幅怎样动人的图画啊?恍惚间,山治仿佛已经看见了三千壮士,骑着高角壮鹿,挥着长矛短刀,在夏侯大城里烧杀抢掠。那是以前连梦也不敢梦到的!可是,彭磊若真的能在族中训练出三百个如鹰翔一般的勇士,不要说取夏侯大城如反掌,即便是纵横中原,试问有谁能敌?
涂山族两万多的人口,去掉老弱病残,青壮年的数量其实也不少,数千肯定使能找出来的。现在他们族中也有自卫队,不过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正式的训练,连民兵都算不上。那只是在应付外敌的骚扰时才临时召集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战斗力。并不是耕不想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是族中找不出能统帅军队的将才。一支不堪一击的军队,比没有更害人!所以一直以来,涂山族的上层都将这个梦想留在梦中。
彭磊的自告奋勇,让山治的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彭磊是什么人?半仙啊!他若是肯尽力为涂山族训练一支军队,这支部队不就是仙兵仙将了吗?这一刻,昨晚的尴尬和郁闷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拉着彭磊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狂笑了好一阵才放松下来。
本来鹰翔来涂山传旨催供,涂山族只需要将他们要的东西交割就行了。此去夏侯大城百多里路,一天还赶不到,涂山族的人犯不着还要劳心劳力地辛苦。不过,这次不一样,彭磊是要将带去的东西都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10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路上的安全也是相当的重要的。毕竟,鹰翔那一伙都是如狼似虎色鬼,万一他们在途中不甘寂寞,想动那些少女的脑筋,彭磊一个人也看不过来。而且,这次涂山做得漂亮,不但夏侯开出的单子上的东西一点不少,还另外准备了好多的礼物,所以山治给彭磊的帮手也有浩浩荡荡的30个人之多,其中带队的两个年轻人据说还是搏击的高手。
鹰翔虽然对彭磊他们的随行非常的不满,但是好像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反对,于是只能默许。因为是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要在路上过夜,所以队伍是在午后出发的。
烈日炎炎,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彭磊看过温度计,太阳底下的数字跳过了37°。今天也是巧了,居然还是最近最热的一天。若是在几千年后的现代文明社会,这样的酷热天气,野外活动都是要尽量避免的,可是这是在远古的青铜文明年代,避高温和中暑的概念还没有在人们的心中形成,所以鹰翔的队伍还是在炎炎的烈日下开拔了。
挥汗如雨,只有在这样的烈日下曝晒过的人才会有那样的体会!不过,队伍中也不是人人都讨厌这天气的,有人就是在享受。雄鹿背上的阿娇,屁股下是彭磊准备的柔软的藤椅,头顶上是竹编的遮阳伞,身上穿的是爽凉透气的丝绸,胸口挂着阴凉透体的玄冰项链。这大热天里,小妞连香汗也不出一滴。
最郁闷痛苦的是那个鹰翔!这家伙是此行的老大,当然应该是最最拉风的。平时和邻族争斗的时候,他们乘坐的是马拉的战车。此次作为使者,若是驾着战车来,好像有点太兴师动众,所以鹰翔是徒步来的。让鹰翔不爽的是涂山族派出来送阿娇公主的这个领头的男人!看那个家伙,个头比他鹰翔矮了半头不止,身材也没法和他鹰翔相比。看他脸上垂下的肥嘟嘟的赘肉,不用试就知道,一定是个空心壳子。
就那么个东西,他凭什么穿那么好的皮甲?他凭什么用那么精美的宝剑?他凭什么不用走路?你TMD坐骑是其他的畜生也还罢了,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彭磊屁股下的坐骑也是和美人骑乘的一模一样的雄鹿。那高高挑起的鹿角,是不是在向他鹰翔示威呢?
此时不是翻脸的时候,若是由着鹰翔的性子,当时就拔剑将彭磊屁股下的雄鹿砍了。不过,这雄鹿看上去还真是很壮,以后若是骑着它冲锋陷阵,或许比战车还要爽!在旁人的指点下,鹰翔也学会了忍一时之气。只要离开这涂山族,那个男人还不是任他鹰翔宰割!即便是他把那30多个涂山族的男人的头都砍了,涂山族还能把他鹰翔怎么样?
涂山族对娇女这位小公主的重视是无与伦比的,而涂山族的家底也让人刮目相看,居然还能找出这样强壮的神鹿。让鹰翔同志强压冲动的还有,这位涂山娇女实在是太美了,简直就是上天下凡的仙女。就她现在的这个样子,在夏侯城引起轰动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她被夏侯宠幸,那么除非鹰翔不想再夏侯族混饭吃了,否则也不能当着她的面太放肆。
鹰翔能作为使者出使,当然也不是只会吃生肉的莽夫,有的时候也会观察思量。更何况,他身边其实也有几位帮他拿主意的参谋。找彭磊的晦气是肯定要的,不过不能明目张胆。反正有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有一夜,时间多多,机会也多多。退一步说,即便是路上没有机会,到了夏侯城,还有谁能保得了他?
话又说回来,彭磊骑着高头大鹿走在美女的身边,他鹰翔若是扛着盾牌短剑跑路,那未免也太没有面子了。于是鹰翔的屁股下也是一头畜生,是一只刚刚生完崽的小母驴。这母驴对被人骑乘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也是被骑大的,早就惯了;可是今天骑它的人太过分了,强行将它们母子分离,害的母驴奶胀得难受;这骑它的人比和它生孩子驴子还重,还无缘无故地打人家的屁股,所以母驴也是非常的不爽。这一路上,母驴一直在闹着脾气。上蹿下跳,跑前跑后,把鹰翔颠得头晕眼花、七荤八素,实在比走路累得多了。可是人家要面子,颠烂了屁股也决不屈服,坚持着,心里却是把驴子和彭磊的祖宗都骂醒了。
太阳刚刚坠下天幕,晚风轻吹下,暑气飞快地消散。照理这正是赶路的好时后,可是鹰翔实在受不了那头驴子了,路过那个叫小营的小村时,这家伙居然传令不走了。让彭磊对那头母驴刮目相看的是,这小半天的亲密接触后,鹰翔居然连性趣都没有了,爬进一所民房,趴着就睡。那鼾声,居然比驴子的叫声还要响。
宿营过夜了,鹰翔也到梦里去找彭磊撕杀去了,而且在烈日下走了小半天的路,大家也确实都很累了。照理是应该埋锅造饭,心平气和地早早休息才对。可是刚刚停下没有一刻钟,那鹰翔也才刚刚进入梦境,他的那百十人的护卫队就乱了。不为别的,为的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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