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眉恭恭敬敬地在离我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太子妃,请用参汤。”
我皱眉道:“你离那么远让我怎么喝,过来吧。”
“是。”春眉只好走近了些。
“就放在这儿好了。”我指了指身边的小桌。
正当春眉弯腰将参汤放好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我趁势站起来在她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就打晕了她。
我把晕掉的春眉扶到了床榻上,将外衣和她的调换,然后梳了侍女的发饰,又再脸上擦了粉,让肤色变化一些。最后检查了一遍准备好的金器首饰,环顾四周,确保一切都没有疏漏了。
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推来了重光殿的大门。幸而靛儿还没有回来,我低下头,尽量往没人的方向走。
这两天已经把太*里的路琢磨地很熟了,不消片刻我就走到了宫门口。
果然被门口的侍卫拦住了,我没有刻意地把头低了再低,那样只会显得自己心里有鬼,让人更加让人疑心。
我出示了别在腰间的令牌,道:“太子妃让奴婢出去置办些物件。”
其中一个侍卫接过了我的令牌细细地察看了一番,问道:“这天都黑了太子妃怎么还会让你出去买东西?”
就知道他会这么问,我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道出:“因着明日太子妃要进宫面圣,以前的一些首饰也都不亮了,太子妃便让奴婢出去找以前相熟的金匠连夜打几对首饰出来。”
“原来如此,可是姑娘你面生得很哪。从前都是重光殿的小落出去打点的。”
“的确如此。奴婢叫阿芝。小落姐姐大概是和宫人们都在花园里放烟花玩。可是今日事情又紧急,太子妃怕再去寻小落姐姐又误了时辰,便给了奴婢令牌让奴婢直接出去置办了。”
那侍卫见令牌不曾有差,我也应对如流,遂不疑有他,直接放行了。
踏出太*门的那一刹那,我觉得我的心都快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林舞,自从来了大洛朝便是这儿的太子妃。可是半年之后,我终于呼吸到太*外面的空气了。
我几乎是要放声大呼,我自由了!
☆、chapter14 出逃(二)
凭着花清舞的记忆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花府,本想敲开门进去,手抬到了一半又缩回去了,暗自后悔我太冲动了。
细细一想,我这一敲门,可就不是哥哥一个人知道了,万一被花府其他人知晓了传播了出去,又不巧被太子知道了,或者太子的人正巧在哥哥那儿,那我这次不就白跑了。再又,太子从宫里回来定有人告诉他我跑路了,要是他看了我的字条还不罢休非要把我找出来,第一想到的也是搜查花府,那我岂不是又败露。唉,幸好没有敲门,想想可是太草率了!
还好现在还不是太晚,我决定先用金钿子去当铺换了些现钱,再去买几套换洗衣服顺便把我身上这件侍女装给换了。
把这一切办好后,找了家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客栈,名字倒也应景,叫“归晚阁”。和老板商量了一下,包了一个月的吃住,老板人还算不错,立马让小二将我的包裹抱去了房间。
我一直都坚信大隐隐与朝的观点,明日要出城门定是不易,还不如安下心来在都城多住些时日,等风头过去了再出城去。
新年第一天,是举国同庆的日子。而今年的新年,百姓们欢送着大洛朝的英雄——花毅将军之子花君陌。
我站在归晚阁的最高处观看了这一万人空巷的胜景。哥哥穿着玄色的铠甲,骑在高头大马上,微笑着向两旁向他欢呼的百姓致意。脸上也全不似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将军出征时严肃的样子,倒是显得很轻松,看来,这场战争,哥哥是信心十足的。
见哥哥渐行渐远,我下了归晚阁,跟随人流到了城门口。果然不出我所料,城门只在哥哥的军队出城的时候大开过,可是仍有人守着,也没有百姓可以侥幸趁乱出的了城的。
军队一过,城门就关得只剩下旁边两个小门了,且每个门两旁都有三四个士兵把守。还有一个拿着我画像的士兵在一一核对。看来,凤奕辰是真打算找到了我才肯罢休了。
我只好长叹了一口气,一边摇了摇头,往回走了。
回到归晚阁,穿过大堂的时候见到乱哄哄地围在一起。虽然知道此时的我不该去随便凑热闹乱管闲事,不过好奇的天性还是唆使我走了过去,又凭着身体较灵活钻到了最里头。
众人围着一个长得江湖郎中似的大哥,正眉飞色舞地讲着我哥的轶事。明明很多有很多地方都是不合理的,又过分夸大了事实,可是瞧周围那群人的样子,分明是把我哥当成了膜拜对象了!我有些好笑,呵!敢情是个说书的呢。最终无奈地笑了笑,退了出来。
正当我往楼上走的时候,只听见门外有些吵吵嚷嚷的。回头望去,一群官兵样的人见到女的就逮,看了看又摇头放走了。
看来是又一波找我的人了。怎么办?总不能鬼鬼祟祟地躲回房间吧?难保他们不会去一个一个房间里搜查。
我冲他们歪嘴笑了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chapter15 小计
我料到那些官兵认不出我来,因为我出门之前特意化了妆。我用煤灰将原本白皙的皮肤遮盖起来,还想办法用品种不多的化妆品作出了一些细纹。总之,整张脸看上去就是一个灰头土脸的农村少妇的模样,即使我自己照了镜子都认不出人来了。对着镜子扬起了个笑,我对自己的化妆技术极其满意。
我走上前,用了我认为极致虚伪的笑脸谄媚道:“各位官爷辛苦了啊!”
几个官兵朝我瞥了瞥,应该是对我的脸非常失望,随意看了看就不再理我,继续照着年轻女子就抓。我心里冷笑,这群官兵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骨子里都是色痞的化身,并且脑子比猪头还笨。难道太子妃逃走了还明目张胆地用自己本来的样貌在外面吗。凤奕辰要是用的都是这帮脓包,那么他一辈子都别想找到我了。
我又继续往前,走到一个看样子是领头的面前,“官爷,这大过年的,还要办差呀?”
今天可是新年头一天呢,在现代,公职人员可是要拿三公呢!他们肯定没有,居然也这么努力地为朝廷卖命。
“你什么人?别事儿别妨碍我们找人!”那领头的不屑地问。
“就是呀,这可是太子要的人,有一点差错你们担待得起么?!”旁边一个卒子掺和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不过这大冬天的,归晚阁的酒不错,不如小女子请各位官爷喝酒?”我继续谄媚道,“小女子在京中做些小买卖。识过的人么,呵呵,也算多了。”
“说不定。。”我故意停了停,“小女子能给官爷们行个方便呢。”
那个领头的终于用正眼瞧我了,“哟,倒是看不出来嘛。你这婆娘倒有意思。兄弟们,咱就坐坐吧,啊?”说完朝那些小卒挥了挥手。
我和店小二打了招呼,反正我也住着了,赖不了账,让他晚些时候把账单送到我房里就可以了。
和小二交代完后,那些官兵也都差不多找了位置入座了。我让小二开了几坛酒,自己又随手拎了一坛放在了那个领头的面前,“官爷您慢慢喝啊,不急不急,这儿多的是酒呢!”
那些个官兵一看到那些酒坛子拍开封口就往嘴里灌,什么都忘了,更甭提找人了。
我悠笃笃地找了张空位做了下来,到了一杯茶,慢慢喝着。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些个官兵都差不多了,最夸张的已经开始说起混话来了。
呵!都是在外面混的,总以为酒量都不错。我还特意让小二拿了最烈的酒。瞧他们开坛的那个专业劲儿,还以为都是海量呢,我还紧张一会儿。没想到个个都这么不禁灌呀。
好了!这下该我出场了!
我有些得意地走了过去,朝那领头的道:“诶呀官爷呀,这儿还多着呢,怎么不喝了呢?来来来!小女子敬你一杯!”
那领头的本来已经快要倒在桌子上了,看见我似乎又清醒了一点。挣扎着爬了起来,指着我道:“我还要办正事呢,你快说,都见过什么人?”然后又猛拍自己的腰间。
我顿时明白,抄了另一个官兵放在桌子上的画像,展开:“官爷可是找这个?”
那领头的大着舌头说道:“对对对!你可见过这女的?”
我装作想了好久的样子,突然一拍脑袋,“对了呀,这女子今儿个早上还在我铺子里买了好几身男装呢!我就奇了怪了,一个女子买男子衣物作何呀。”
“那你可知她往哪边去了?”领头的听到这儿酒都醒了大半了。
“嗯。似是去了南边。”为防止他不信,我又加了一句,“她买的可都是单衣呢,大冬天的,也只有南边才穿单衣了吧。”
领头的听了似乎觉得挺有道理的,点了点头。把他那些喝的差不多的兄弟全都拉了出来,“弟兄们,咱可以回去交差啦!”
说完,一群人又歪歪扭扭地走了。
突然想起前世看《还珠格格》里那帮格格阿哥们,出逃都是躲在人家农户家里还不敢露面,我可是比他们牛多了!
想着便觉得心情不错,当即又让小二烧了几个好菜送到我房里。大洛朝本就没有电灯晚上点的是蜡烛,我可是吃了烛光晚餐?
☆、chapter16 出发
二月初,告别了归晚阁的掌柜小二,我离开了都城。算算时日,哥哥也差不多已经到了边塞之地蕴城。所以我决定一路向北走,去找我哥。
一个月内,不断有官兵在街上搜人,不过从最初的一天两拨人,到两三天一拨人,最后变成了象征性地搜人。
我再次感慨,凤奕辰你就靠这群不靠谱的帮你办事,哪怕是把整个大洛朝翻个底朝天你都是不会找到我的!
城门口已经有一群人等着排队要出城了,一队官兵例行公事检查,绝不放过可疑人事。
我长嘘一口气,不断给自己打气不要紧张,然后走上前,一个官兵问道:“你出城所为何事?”
我回答:“民女略通医术,听闻京郊的亲戚病了,正想去瞧瞧。”
那个官兵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见没什么可疑,也就放我出城了。
出了城门,不远处早有马商等候在夹道边上了——我可是要赶远路的,总不能徒步走过去吧,再说了,我可没有暴走妈妈那样的魄力和动力,我只不过是一个去边界地儿找哥哥的妹妹罢了。
按说这大洛朝的小姐,平时就是种种花看看风景什么的,至多至多要是读了几本书,说话能稍微引经据典的也就可称作是才女了,那是断没有什么闺阁小姐练骑射的。不过花清舞本就是将军之女,小时候贪玩偷骑了马也属正常。而我林舞,从前也经常出入驯马场,还曾经在旅游时和草原上那些桀骜不驯的马儿打过交道,也算是骑马的好手了。
当然在都城的时候我就是花了大价钱让店主给我挑好的马,反正我也不缺钱。
马商给我牵来的是一匹棕色的大马,模样倒甚是普通了些。不过我也无所谓,毕竟没有了从前挑车的那种热情了。只要马能够跑就可以了。看着马健硕的样子我挺满意的,爽快地付了钱骑上马就走人了。
我按照事先打探好的道路紧赶慢赶地走了半日就晕乎乎的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很快让我感觉到我一直是在绕圈子走,我迷路了。
唉,要是有GPS多好啊!前世的我的生活被现代技术包围,却从未有多大感悟。自从来到了科技不发达的大洛朝之后便有了比较。现在哪怕是给我一张死的地图或者一个指南针都比现在两手空空的好吧。无比苦恼之间,觉得还是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要好些。
别看我会骑马,行了半日路也累得腰酸背疼的。刚好路过一个农庄,便不愿再走下去了。不知道路也免得下个村庄离得较远,到了晚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怪凄惨。
我的时间还很多,凤奕辰不见得会这么快就找到我了吧,况且又是这样的荒山野岭。在都城都没有被他抓到人,在这里我就更加不担心了,随便找了家农户,看见有个中年大婶正坐在门前择菜。
为讨得大婶欢心,我用极甜的声音对那个中年大婶道,“大婶,我从南边来,请问可以在你家借宿一宿吗?”
大婶闻声抬起了头,见到我后立马换上了笑脸,满脸的笑纹都快要堆起来似的,“大姑娘快进来呀!哎呀,我们家好久都没有客人来啦!”
说罢,大婶向我招了招手,又转身向屋内高唤了一声,“丫头,我们家里来客人啦!”看样子似乎很少会有外人来到这里,所以大婶对我非常的热情。
“来啦——”屋内传来了清脆好听的声音。话音还未落,一个有着小麦色肤色的年轻女子撩开门帘走了出来。
☆、chapter17 借宿
“可还真是巧呢,方才我正在屋里烧了热碳,没想到就有客人来了。”那女子咧着嘴巴朝大婶道,身上的穿着也不似一般的女子多是
含蓄的粉色系,而是一身的绿装。一看便知,这是个天性活泼爽朗的女子。
我对她做自我介绍:“你好,叫我阿芝便可。”又不由得伸出了手。见女子愣了神,我方才醒悟过来,尴尬地收回了手。
来大洛朝也半年有余了,从前我是太子妃,便是要处处小心着,言行举止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生怕被人发现我不是真正的花清舞。
而这女子,是我来大洛后真正的见到的第一个宫外的女子,不过是初初见面我便对她印象极好,连日来的警惕小心的心也稍稍放松了
些,才会把现代的行为举止自然而然地带到了生活中。
那女子也甚是大方,待我收回了手就恢复了常态,对我点头道:“我叫苏紫菀,我带你进去吧!”
呵,没想到这样一位率直女子,竟有如此雅致的名字,当真是“人如其名”,“人如其名”呢!
“那我可谢谢紫菀姑娘了。”几句话的功夫,我便对这女子有了种亲近之感。
“客气什么呀,叫我紫菀就成了!”说罢,紫菀拉着我的手就往屋里走。
冬天的郊外尤其的凉些,没想到一进室内倒觉得十分温暖,并没有炭烧的那种煤烟味。
正觉得好奇,紫菀似是猜中了我的心事,道:“这屋里没有烟味,可并不是因为我家的炭好,我们住在乡野哪用得起好炭呀。这呀,
都是我的功劳,我每天都将家里的物什搬到外面细细地擦,当然屋子里没有味道了。”
我领悟地点了点头。想不到紫菀年纪不大,倒也勤快。
“哎呀,不说这些了,今天晚上你就睡我屋里吧,我去和我娘睡。我哥哥要晚上回来,呶,这就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