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呆缓缓转身来,傻笑着对走进铁笼子的罗宾汉说道:“呵呵,我还要吃烤猪腿,让我杀了你吧!我好饿……”
面对小山般伫立在笼子中央的阿呆,罗宾汉的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冷汗自掌心里溢出来,有些冰凉。实话讲,他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放倒阿呆。
不过罗宾汉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胆怯,他微微笑了笑:“好哇,如果你这么想吃烤猪腿的话,那就快点来杀了我吧!”
“好哇!”阿呆脸上挂着丑陋的笑容,笑嘻嘻地朝着罗宾汉扑了过来。
罗宾汉早就有所防备,脚下一滑,轻松地避了开去。
阿呆的移动速度异常缓慢,在罗宾汉的眼中看来,就像在看停止画面一样,想要躲闪开他的攻击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罗宾汉已经打定主意,他要用游击战术拖垮阿呆,而不是像大山那样的与阿呆硬拼,双方实力相差悬殊太大,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罗宾汉并不急于进攻,而是依靠着灵巧的身法移动,和阿呆展开了缠斗。他连一招半式都没有攻击过,只是闪躲,不停地闪躲,带动着阿呆在铁笼子里面转圈圈。
罗宾汉的消极方式引发了周围观众的不满,那些门外汉甚至吹起了嘘声,有人破口大骂:“你不会打拳就滚下去吧,在里面耍猴戏呢!”
“就是!看得人打瞌睡!”
“让阿呆一掌拍死他吧!”
昆沙的嘴角带着冷笑,他瞥了丁成功一眼,略带讽刺地说道:“丁老板,你的手下果然是在场上做热身运动呀!”
丁成功不冷不热地回应道:“这叫战术!”
丁成功说对了,这确实是罗宾汉的战术。
罗宾汉通过分析,阿呆由于非常的肥胖,所以体能是他最大的弱点,时间拖得越久,其实对自己越是有利,所以现在罗宾汉需要的是耐性,无论场外观众怎样叫骂,罗宾汉都耐着性子,他在等待着机会,等待着一击即杀的最佳机会。
丁成功的心弦紧绷着,目光一秒钟也没有离开过罗宾汉,他的心跳的很快,他不知道罗宾汉是否真的能够赢下这场拳赛。
第四百一十九章 押货
片刻之后,大山的尸体被人从铁笼子里面抬了出来。
大山浑身的骨头都碎了,这个拥有金刚不坏之身的男人,最后却被打得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大大出乎观众的预料。
原来这个世界上,没有攻无不破的神功,即使你有金钟罩护体,也会被更强的对手击败。
大山死了,眼睛突兀,眼神中充满了不甘。
也许,他曾离千万奖金那么的近,然而现在却又那么的遥远。
阿呆站在铁笼子里面,哈喇子哗啦啦地流着,他拼命拍打着铁笼,搞得震天响,一边拍打一边含糊不清地叫喊着:“饿!我好饿!给我吃烤猪腿!我要吃烤猪腿!”
对于阿呆来说,他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他也不知道刚刚杀个人又意味着什么。在他的眼中,杀人是为了换取丰盛的食物,杀人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
昆沙很开心,轻轻松松他就赢了一两个亿。
昆沙大手一挥,吩咐手下道:“猪腿还没有烤好吗?快送到铁笼子里面去!”
“马上就来!”下面的保镖应和着。
片刻之后,两名保镖扛着一只热乎乎的烤猪腿走进铁笼。
所有人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那是整整一只烤猪腿,连皮带肉估计有好几十斤重。热气腾腾,散发着浓浓的肉香,皮肉都被烤成了金黄色,外酥里嫩,看上去非常美味。还有两个保镖跟在后面,合抱着一个大酒缸,清洌洌的白酒在里面荡来荡去,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肉来啦!酒来啦!”保镖大声吆喝着,把酒和肉往笼子里一放,迅速转身退了出来。
“肉肉!我要肉肉!”阿呆眼冒绿光,那口水就跟瀑布一样的往下淌,他的胸口上湿了一大片,散发着恶心的味儿。
阿呆迫不及待地抓起那只烤猪腿,大口大口地撕咬起来,亮闪闪的油水顺着他的手指不断往下滴落。阿呆吧唧吧唧的吞噬着,吃的非常香,不时拎起那个大酒缸,咕咚咚往肚子里灌下去一大口白酒。那白酒对他来说,仿佛就跟矿泉水一样,一点醉意都没有。
在众目睽睽之下,阿呆一阵风卷残云,很快就把整整一只烤猪腿,还有那一大缸子白酒,全部吃喝干净了。他不停地舔着手指上的油渍,就像一个几岁的小孩,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我们走!”丁成功黑着脸,起身准备离开,大山已经死了,他的心情有些沉重。
“老板,不急!”罗宾汉拉着丁成功。
“怎么了?”丁成功疑惑地问。
罗宾汉眯着眼睛说道:“可不能让昆沙这老狐狸白白捡了个大便宜,这可是一两个亿呀!”
丁成功啐骂道:“我也不愿意,可是有什么法子呢?谁叫这里是他的地盘?再说了,就算现在面前放着十个亿,谁又能打败阿呆那个怪物呢?”
“我去!”罗宾汉捏了捏手指,淡然说道。
“啊?!什么?!你说什么?!”丁成功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忍不住伸手掏了掏耳朵。
“我去跟他打!”罗宾汉平静地说。
“你疯啦!”这是丁成功最直接的反应,他惊讶地看着罗宾汉,刚开始他还以为罗宾汉喝醉了,这说的都是些酒话,但是看罗宾汉表情平静,面色不改,一点也没有醉态。
“我没有疯!我上去跟阿呆打!”罗宾汉口吻坚定地说道。
确实,罗宾汉没有疯,他很清醒。通过刚才对阿呆的仔细观察,他自认自己有能力战胜阿呆。同时,罗宾汉在下一局更大的棋,他知道丁成功此时的心中非常恼怒,不仅损失了五百万现金,还损失了一名贴身大奖,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在这种局面下,罗宾汉能够打败阿呆,除了替丁成功挣回面子以外,还能帮他挣回一两亿巨额财富,那么丁成功对自己的信任度一定会提升到最高,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罗宾汉向丁成功表忠心的绝佳机会。
“不行!”丁成功咬咬牙,没有同意,他知道罗宾汉很厉害,但是刚才见识了阿呆恐怖的力量,丁成功对罗宾汉还是不太放心。更何况,罗宾汉是自己的准女婿,这种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让他去挑战呢?要是他死在了铁笼子里面,自己回去怎么跟女儿交代?况且,已经死了大山一名大将了,不能再损失一名大将,有才干的人都死了,以后谁来帮自己打天下呢?
“放心吧,我有分寸的!”说着,罗宾汉大步走了出去。
丁成功想要拦住罗宾汉,却没有抓的住。
曾翔张了张嘴巴,惊叹道:“老板,他是不是疯啦?他难道没有看见大山是怎么死的吗?就算他比大山厉害,他……他也打不过阿呆吧?”
丁成功狠狠跺了跺脚:“我他妈怎么知道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曾翔的脸上浮现出悲伤的表情:“哎,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太冲动了,他简直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
丁成功坐回位置上,举着酒杯的手都在颤抖。
在无数惊诧的目光中,罗宾汉挺身而出,独自来到铁笼子外面,拍打着铁笼,指着阿呆朗声说道:“喂,吃饱了吗?我来跟你打!”
此言一出,全场一片沸腾。
有人欢呼,有人叫好,有人惊叹,也有人发出不屑的嘘声。
“这小子是谁呀?”
“生面孔,以前没有见过!”
“好像也是从中国来的,是那个丁老板的手下吧!”
“刚才那个刀枪不入的家伙都被阿呆拍死了,这个难道比那人还厉害?”
“不知道呢!中国人都是不怕死的吗?”
“这小子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呀?是不是嫌自己的命太长了呀?”
“靠!我看他八成是喝高了!”
“哎呀呀,你们也不要这样说,万一他赢了呢?”
“他赢得了阿呆?你他妈也喝醉了吧?”
众人议论纷纷,但是看见有人如此英勇地站出来叫板,他们的心中都在为罗宾汉打气。
罗宾汉的出现令昆沙有些意外,昆沙扭头看了一眼丁成功:“丁老板,这是你的手下吗?”
“对!”丁成功点点头,竭力表现出镇静的样子:“我的这个手下在旁边坐了很久的冷板凳,他想上去热热身,我想昆沙先生是不会拒绝的吧?”
昆沙冷笑两声道:“若是他嫌自己命长的话,我倒是不介意的,就怕他比刚刚的大山还要悲惨!”
丁成功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有说话。
昆沙对笼子里的阿呆大声叫喊道:“阿呆,吃饱了吗?去把刚刚进来的这个家伙也干掉,今晚我就再奖励你吃一只烤猪腿!”
“真的吗?”阿呆两眼冒光,烤猪腿对他来说有着无法抗拒的致命吸引力,仿佛烤猪腿就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美味食物。
阿呆缓缓转身来,傻笑着对走进铁笼子的罗宾汉说道:“呵呵,我还要吃烤猪腿,让我杀了你吧!我好饿……”
面对小山般伫立在笼子中央的阿呆,罗宾汉的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冷汗自掌心里溢出来,有些冰凉。实话讲,他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放倒阿呆。
不过罗宾汉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胆怯,他微微笑了笑:“好哇,如果你这么想吃烤猪腿的话,那就快点来杀了我吧!”
“好哇!”阿呆脸上挂着丑陋的笑容,笑嘻嘻地朝着罗宾汉扑了过来。
罗宾汉早就有所防备,脚下一滑,轻松地避了开去。
阿呆的移动速度异常缓慢,在罗宾汉的眼中看来,就像在看停止画面一样,想要躲闪开他的攻击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罗宾汉已经打定主意,他要用游击战术拖垮阿呆,而不是像大山那样的与阿呆硬拼,双方实力相差悬殊太大,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罗宾汉并不急于进攻,而是依靠着灵巧的身法移动,和阿呆展开了缠斗。他连一招半式都没有攻击过,只是闪躲,不停地闪躲,带动着阿呆在铁笼子里面转圈圈。
罗宾汉的消极方式引发了周围观众的不满,那些门外汉甚至吹起了嘘声,有人破口大骂:“你不会打拳就滚下去吧,在里面耍猴戏呢!”
“就是!看得人打瞌睡!”
“让阿呆一掌拍死他吧!”
昆沙的嘴角带着冷笑,他瞥了丁成功一眼,略带讽刺地说道:“丁老板,你的手下果然是在场上做热身运动呀!”
丁成功不冷不热地回应道:“这叫战术!”
丁成功说对了,这确实是罗宾汉的战术。
罗宾汉通过分析,阿呆由于非常的肥胖,所以体能是他最大的弱点,时间拖得越久,其实对自己越是有利,所以现在罗宾汉需要的是耐性,无论场外观众怎样叫骂,罗宾汉都耐着性子,他在等待着机会,等待着一击即杀的最佳机会。
丁成功的心弦紧绷着,目光一秒钟也没有离开过罗宾汉,他的心跳的很快,他不知道罗宾汉是否真的能够赢下这场拳赛。
第四百二十章 围捕行动
海浪哗啦啦的拍打着岸边。
丁成功在电话那头嘱咐道:“暂时不要下货,今晚我会直接安排买家来取货!”
“好的!”挂断电话,罗宾汉握着手机的手指在慢慢缩紧,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遥望远方的海平面,今夜,一切都该结束了吧。
罗宾汉走进船舱卧室,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颗红色的胶囊。这颗胶囊看上去就跟普通药丸一样,没有什么区别。但其实这颗胶囊不是药丸,而是高科技的微型定位器。这个定位器是出发之前老杨给罗宾汉的,罗宾汉把这颗胶囊装在药瓶里面,和其他消炎药丸混合在一起,谁也不会发现。
罗宾汉很自然地打开瓶盖,摊开手心,倒出几颗胶囊,其中一颗胶囊就是微型定位器,然后他皱了皱眉头,和着清水一仰脖,咕噜一下把胶囊全部吞进了肚子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罗宾汉的肚子里藏着微型定位器,国安局就能够通过定位器追踪到罗宾汉的位置。这样一来,罗宾汉只要出现在毒品交易现场,国安局就能够清楚地知道丁成功在哪里交货,从而在第一时间抓捕罪犯。
在整个行动过程中,罗宾汉都不用冒险通知国安局那边,一切隐秘而又安全。
安静地等待黄昏时分,丁成功如约来到了码头。
跟随丁成功奔驰座驾的,还有一辆宝马z4以及两辆悍马。
从宝马z4上面走下一个高挑性感的女人,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虽然青春已经不在,但是很有韵味,而且气质颇佳,再加上那一身名贵的装扮,很难将她和毒品联系在一起。
但是,经过丁成功的介绍,罗宾汉才知道,这个女人确实是一个毒贩,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毒贩,她手底下遍布全国有十多家大型夜总会,毒品可以直接从她的夜总会里面卖出,而且据说她还有渠道把货卖到国外去,也不知道丁成功是怎么和火凤搭上线的,看这火凤的贩毒实力,应该还在毒蛇帮之上。
罗宾汉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名字,只知道她的江湖绰号叫做:火凤姐。
两辆悍马车上走下十二个黑衣壮汉,这些壮汉西装笔挺,戴着墨镜,腰间鼓起,一看就知道别着枪械。他们应该是火凤姐的保镖,看上去实力都很强,应该是经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和大街上的那些提刀砍人的古惑仔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火凤姐摘下粉红色的墨镜,微笑着和丁成功握了握手。
丁成功笑脸盈盈,非常客气地和火凤姐寒暄了两句,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引领着火凤姐登上货轮。
丁成功向手下的那些人介绍道:“这位是火凤姐,还不过来打声招呼!”
罗宾汉站在人堆里,跟着其他人一起毕恭毕敬地喊道:“火凤姐好!”
路过罗宾汉身旁的时候,火凤突然顿住脚步,看了一眼罗宾汉,回头问丁成功:“哟,丁老板,这位就是罗宾汉先生吧?”
罗宾汉微微一怔,随即脸上堆笑道:“火凤姐你好,在下正是罗宾汉!”
火凤姐饶有兴致地打量了罗宾汉两眼:“嗯,小伙子不错,有实力不说,长得也挺英俊的,我喜欢!丁老板,你去哪儿找来这么高质素的手下呀,什么时候也给我找两个?”
“哈哈!”丁成功骄傲中带着一丝得意:“这样高质素的是百年难得一遇,你还想找两个?可遇而不可求啊!”
“哈哈,要不把他借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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