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掉头就跑。
“喂,别跑得那么快啊,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个人先回答我再跑行不行?”
污浊的泥浆水反射着模糊倒影,兰斯洛看得很清楚,自己又回复成那个猪头人身的丑样子,当下怒从心起,随手一记刀劲,将池塘斩得支离破碎,泥浆水像是逆流瀑布一般直冲天上。
“似乎是因为回到原来世界的关系,兰斯洛大人身上的诅咒又再度回复了……”
淡淡的一句话,适时地提醒兰斯洛有人在身旁。转过头来,枫儿正站在旁边,很自然地拨拨发丝,擦去附着于上头的污泥。
“真是混帐到家,早知道这样……”
说到这里,兰斯洛忽然语塞。假如早知道回到原世界之后要继续顶着猪头,自己就会选择留在异界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真是的,要救人也不一次救完,还有这样子救一半的。让我这样子顶着个大猪头,样子挺俊的吗?”
“不能这样说啊,那边光是要救人,一定也费尽心思了,虽然我不懂魔法,但是把陷身异界的人重新救回现世界,这种事我可是头一次听过。能够回来,就很幸运了,不可以再对小姐有什么奢求了。”
枫儿平静地说着,兰斯洛顿了顿,问道:“你也觉得是小草吗?”
将两人从异界救出的那位女神,尽管她的身影在白光中看不太真切,面孔亦有些模糊,但是以兰斯洛、枫儿对她的熟悉,仍是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目前行踪不明的小草。
枫儿点头道:“除了小姐,不可能是其它人了。如果有一天我身陷危机,有个人排除危难,把我救出来,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兰斯洛大人,同样的,当我们两个人都出事的时候,会第一个对我们伸与援手的,一定也就是小姐。”
“嗯……你这么说倒是没错。”兰斯洛道:“结果,一直到最后,我们三个人还是分不开啊。”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因为我一点都不想与兰斯洛大人和小姐分开啊。”
没有丝毫的犹豫,对于兰斯洛的感叹,枫儿很快就这样笑着回答。爽朗的态度,让兰斯洛心中一奇,暗忖从异界回来之后,枫儿的心情、想法,似乎有所改变,像这样子的明快回答,以前是无法从她口中听到的。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她身上虽然罩了一大片污泥,但是那带着笑靥的容颜,在自己眼中看来却是俏美明艳,比什么盛装都要美丽。
这……应该是喜事一件吧?
没有找到想要的情报,泉樱潜入京都城的唯一收获,就只剩手里拎着的几袋金币。她本人是相当失望,但是有雪却欢天喜地,庆幸能够重新过着挥霍无度的荒唐日子。
“哈,还是当强盗比较爽。”有雪乐道:“自由自在,缺了钱就随便去找人抢,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什么职业比这更过瘾吗?”
“有啊,乞丐。”
“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这女人,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越来越难听了喔?用这种语气,你是瞧不起强盗吗?”
蹲在路边,看着摇曳的青草,泉樱摇摇头,声音听来也有气无力,“我……我是不怎么喜欢强盗。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为什么不脚踏实地去奋斗,要靠掠夺他人来成就自己呢?”
“神经病,只要扯上奋斗,那就一定会踩到人,最后也一样是掠夺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来成就自己,当不当强盗只是形式上的分别,从因果线上来看,都是一样的。”
说着一己的偏见,有雪道:“再说你不喜欢也没用,因为你已经跟着我们下海,也是强盗啦。”
不白之冤,泉樱连忙否认,“哪、哪有?我只是从城里拿了两袋金币出来,虽然是小偷,但也说不上是强盗啊。”
得意忘形,有雪大笑道:“嘿,你虽然只是小偷,但是你嫁了我老大,我老大是个强盗头,你不就成了他的押寨夫人,就是强盗婆了吗?”
“夫君他……是强盗?”像是遭受严重打击,泉樱惊得站了起来,退了几步,“他不是王爷吗?”
有雪这才察觉自己说溜嘴,连忙补过,“这两个字眼有差别吗?王爷就是父母官。什么是父母官呢?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父母一样视民如子,也就是尽量地欺压他们。当官的本来就是吃老百姓,如果不是为了鱼肉乡里,官字又为什么会有两个大口呢?所以根据这些来说,王爷的工作和强盗并没有什么差别。再说,你看我老大那副德性,他不管穿什么都很像强盗吧?”
“这……倒也是……”
白鹿洞的学术中虽有清谈一派,长于辩才,无奈泉樱不善此道,如果是一般情形下据理而争,她确是口齿清晰,能言善道,但是碰上有雪这一大圈歪理,早给听得头晕脑胀,最后点头称是。
“再说你的态度也很有问题,既然是当人妻子,就应该嫁狗随狗,怎么可以因为丈夫的职业而嫌弃他呢?”
为了怕自己刚才说溜嘴,往后被追究起来惹祸上身,有雪连忙进行机会教育,弥补过失。
“你以前在混黑社会堂口的时候,我老大可没嫌弃过你,我也没有,现在你一得意起来,就看我们不顺眼,泉樱啊泉樱,你这样子的态度,连我这个和你从小混到大的老朋友都看不过去啊。”
嫁鸡随鸡这句话,泉樱脑海中是有着隐约的印象,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既然和忘恩负义四字扯上关系,自然就觉得十分愧疚,向有雪补陪不是。
她脸上的急切神情,看在有雪眼中,实在是非常好笑。这趟他被敌人活捉,逼问出口供,算是严重出卖国家的背叛行为,虽然没有人指望雪特人能严格守密,但如果被追究,终归是麻烦一件,所以必须在其它方面立点功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拿眼前的泉樱当祭品。
昨晚莫名其妙地下起大雪,此时正值六月天,快要进入七月,饶是向来凉爽的日本,也显得闷热,但是昨晚那场大雪突如其来,事先全无预兆,就这么洒遍了京都周遭的数百里土地,一夜之后,人们对于眼前的琉璃冰霜世界相顾失色,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的天地异变,许多人甚至将这当作是某种不祥征兆,为之鼓噪不安。
泉樱说,在那阵风雪里,感应到了兰斯洛老大的气息。想来也没什么好奇怪,这个男人向来福大命大,背后靠山又硬得很,就算出了什么事,总有人会想尽办法地把人给救回来。
问题是,他一回来主持大局,自己就要倒霉。要拿到日本的镇国三神器来将功赎罪,好象没有那么简单,既然如此,只有试着去把泉樱稳住,当老大要找自己发脾气的时候,推她出去。虽然很可怜,不过横竖这个美女自己有得看没得吃,那么死她总比死自己要好。
泉樱自是猜不到有雪心中的念头,满心所想的,就只是如何去取得三神器。
根据自己以前在宫廷中所听闻,所谓的三神器:八咫镜、天丛云剑、八咫琼勾玉。是日本创国时便已存在的神器,没人知道来历,只晓得那是正统皇权的传承证明,向来放在神社内,由神职人员守护,只有遇到盛大祭典、权位传承时才会被用到。八咫镜祭于伊势神宫,是伊势神宫的神体;天丛云剑祭于名古屋的热田神宫内,是热田神宫的神体。
至于八咫琼勾玉,多数的日本人都只听过其名,不知道其确切所在,但自己曾经在宗次郎身上看过,也曾看织田香小公主佩带过,显然是他们两兄妹的随身饰物,要弄到手,就只能从他们身上打主意,这可比弄到八咫镜和天丛云剑困难得多。
巧取豪夺都没把握,只好把目标放在剩下两个上。
伊势神宫是当前日本最大的神宫,信徒众多,更是每一任幕府大将军都会亲临参拜之地,地理位置明显,从那边下手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只不过,自己对于做盗贼这种事,还是很不情愿啊……
“你不想做强盗,那也可以,问题是人家有可能把东西借给你吗?不可能吧?既然人家不肯借,我们又非要不可,那当然只有用抢的了。自古以来,说翻脸了就只有动手,这是必然的道理。”
仍在给泉樱灌输错误思想,有雪道:“我以前听老大说过,日本三神器的存在,关乎到突破天位的秘密。你想想,如果你的力量比我老大还强,那他就算想象之前那样对你暴力相向,你也不怕啦。”
“我……怕不怕都没关系,只希望他别气我就好了,我们去搜集这三神器,也只是希望他高兴而已。”
“唉……你这人怎么半点火性都没有?之前也是这样就好罗。”
有雪对泉樱摇头叹息,两人一同往伊势神宫出发。一路上只看见人心惶惶,似乎那夜的大雪,比池田屋事件更让人不安,而有雪发现有利可图,一路上就在各处茶馆干起说书的老本行。
“以前有一个好姑娘……因为……所以……于是她临死前对她的国家下了诅咒,只要她真的是冤枉而死,在她人头落地的刹那,血会往上喷六尺高,而且会在六月天开始下大雪……”
绘声绘影,配合时事,效果真是非同凡响,他们所经过的路线多是农村,愚夫愚妇,没有多少判断力,个个听得脸色苍白,疑神疑鬼起来,都是担忧国家将有大祸临头。
“俊太郎,你说的是真的吗?如果有人受到冤枉,天上就会飘洒六月雪?真的有过这样的事啊?”
纵然失去记忆,过去二十年所习惯的理性思考仍在运作,泉樱就没有那么容易相信,在故事说完后,悄悄追问真假。
有雪却已经充分了解她的思考模式,简简单单就封住了她的问题,“是啊,如果有一天老大气疯了砍掉你的头,你的血会往上喷六尺高,大雪会一直下到隔年六月。”
一直在担忧自己与兰斯洛的相见,被有雪说中心事,泉樱吓得脸都白了,连忙摇手,表示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唉,女人真是好骗……)
有雪这样想着,仍是继续这份兼差打工。自己说故事,并且让泉樱穿著一身雪白和服,坐在茶馆一角,黑发半垂下来,遮住面容,即使是大白天,看上去也是阴气森森,更别说傍晚时分所造成的效果了。
更有一次,泉樱来不及换衣服,就这样与有雪赶路,到了晚间投宿时,夜色已深,有雪敲开旅社大门,问老板要一间房、一张床,老板则是打量着两人,有几分疑惑,又有几分惊惧地开口。
“这位客人,你旁边的这位小姐,也和你睡同一间房吗?”
“啊?什么?我身边哪里有人?我是一个人进来投宿的啊。”
这句话的效果实在太强烈了。有雪甚至还来不及装出恐惧的表情,店老板就已经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晕倒在地。
“干得好,泉樱,你的样子实在是太像鬼了。”
“嗯……就算被你这样夸奖,我也高兴不起来。我长得有那么丑吗?”
“傻瓜,就是要美女才扮鬼扮得像,如果是个丑八怪,为什么要扮鬼?自己把遮脸的布袋掀开就可以吓人了。”有雪哂道:“不过话说回来,我老大是个很有女鬼缘的人,以前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就曾经被女鬼缠过,那个女鬼叫什么名字来着……忘记了,反正是个好漂亮的妞。后来他另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也变鬼了,而你现在又这副扮相,简直是配合到极点啊。”
听得满心疑惑,泉樱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不了解丈夫了……
虽然从异界回来,但兰斯洛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
在池田屋事件中,他受的伤着实不轻,特别是被龙枪透体而过的那一记,纵然用以太不灭体强行催愈创口,却无法驱出那侵筋断脉的枪劲。焚城枪的爆裂劲道,在得到苍龙心法的助益后,水火相济,成了一等一的厉害功夫,会将爆破威力潜伏,自行在体内游走,寻找护身劲道最弱的地方爆开。
如果像当日枯耳山上的情形一样,是泉樱强而兰斯洛弱,这一枪必然制他死命,连运以太不灭体的机会都没有。然而,就是因为情形已经不同,他才能够以更强、更霸道的内力镇住龙枪劲,将之收束一处,慢慢化散。
散劲的法门,纯粹以天魔功为基础,将侵入体内的劲道一丝丝地抽出,归化为本身内力,助长修为,算是一种另类修行。这工作并非一蹴可成,估计要花上十天半个月的功夫,兰斯洛与枫儿一起在乡间租了间茅屋,过着短暂的隐居生活。
从理智上来说,兰斯洛知道自己应该觉得自豪。
龙族绝学当日能被尊为二圣之一,实是非同小可。放眼当今强天位高手,若与自己易地而处,被这样一枪透胸而过,不管是天草四郎,还是陆游,都必须花上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彻底痊愈。如果是那个以天心意识低劣程度享誉四方的李老二中枪,甚至有八成机会被立毙当场。
自己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康复,全是因为身兼天魔功、以太不灭体两大奇功的关系,为此,实在是足堪自豪了。
可是兰斯洛却高兴不起来,怎么样都无法驱除心头的那股不快。过去的自己,因为无知,所以不会察觉到这其中的差别,但正因为有所长进,他才晓得自己的失败。
饶是花了许多时间苦练,自己仍是无法完全掌握住天魔功。若是武中无相全开的白起,像这种程度的枪劲,他可以瞬间就以天魔功将之吸尽,化为己用,再催愈伤口,前后不过是弹指功夫。
而若是陆游、天草四郎上阵,必然会有更稳当的战术来应付,绝不会搞到胸口中枪,落入这般狼狈窘境。
今日之所以能够占到上风,只是因为高人一等的强天位力量,倘使自己仅有小天位力量,肯定就这么凄惨地被泉樱一枪干掉。
脑内理智仍在做着分析:以弱胜强,是战术上的邪道,并不足取;拥有比敌人更强的力量,恃强凌弱,这才是百战百胜的筹码。自己之所以能以强天位力量轻取泉樱,逆转枯耳山之战的形式,就代表这段时间内自己的苦练与努力,确实是有着成效,超越了她。
只是,理智归理智,兰斯洛的胸口有一股不能平息的欲望,让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耻辱样子。
即使是小天位,即使是用着更弱一级的力量,自己也想要胜过龙族绝学,这个想法是不是太狂妄了呢?
应该是的,因为龙族神功就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便是因为龙族绝学、神器了得,泉樱才能以小天位力量,与力量强她不只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