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还没靠近,石崇已经听到阵阵喧闹声,由曹寿经常私下会见群臣的承平殿传来,走进去一看,正有大批朝臣聚在内里,对着一样东西发着惊叹。
以旭烈兀的奢华个性,这一趟巡视领地,当然趁机搜集各色珍奇古玩珠宝,期间还偷偷溜回武炼一趟,大肆搜罗故乡的宝石、工艺品,将整支行李队伍的箱囊装得满满。回到中都之后,除了将这些东西拿出来赏玩,也分送给朝中与之友好的大臣。
这些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这样子的相互送礼,本就是官场文化,不过,旭烈兀所递出的所有礼物,都是光明正大地在曹寿面前送出,这点就不由得令受礼者心头狂跳。
麦第奇家早年在武炼经营矿石生意,旭烈兀自有一套监别珠宝的杰出眼力,此番他亲自选购,这些珠宝自是价值非凡,一件一件放在兽皮垫上,向群臣展示,其中,最让人赞叹不已的,是旭烈兀身前一株两尺长的珊瑚,通体朱红,没有一丝杂纹杂色,看上去晶莹剔透,光可监人,端地是当世奇珍,连帝王之尊的曹寿都看得啧啧称奇。
“这株珊瑚长两尺四寸,价值连城,是我花了好多力气,追了好几年才收购到手的。不是我旭烈兀自夸,我敢说,放眼整个艾尔铁诺,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拥有如此珍宝,即使是……”
旭烈兀说得正得意,全然没留意石崇已经来到身边。从以前开始,不能正面冲突的两人,就经常在中都相比豪奢,在这方面一较高下,此番别后重逢,见到旭烈兀引以为夸的珊瑚,石崇眼中登时露出不屑之色,握在手中的白玉如意更是顺手朝那珊瑚挥击过去。
“这等小儿玩物,也值得大惊小怪吗?我……”
话说到这里,但闻得砰然一声,跟着便是“哗啦哗啦”的脆响,围观群臣纷纷发出他们应有的惊呼声。这原本正是石崇所要的……只不过,这阵惊呼声中隐约带着笑意,因为在重重那一击之下,脆弱易碎的珊瑚夷然无损,反而是石崇手中的玉如意进裂成片片碎屑,洒落一地。
仿佛早巳料到会有此事的发生,旭烈兀清清嗓子,哂道:“有一点我忘记说明了,这珊瑚并非普通货色,而是产于东海之底的玄铁血珊,奇硬无比,寻常刀剑万难伤其分毫,不愧为七种神兵素材之首,相信大家刚才都已经看到了很清楚的例子……感谢石君侯为我们示范,顺便也提醒我们,下次买一把硬一点的如意。”
一番话说得眉飞色舞,生动的表情,引得周遭群臣哈哈大笑,就连曹寿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就只有石崇一个人脸色阵青阵白,晓得自己中了圈套,当众出丑,盛怒之下,手中的如意残柄给捏成碎粉,不住洒泄在地。亦直到群臣开始注意到这幕景象,这才噤若寒蝉地停止了笑声。
卸去伪装,不用继续坐在轮椅上示弱于人,更让世人知晓自己有天位力量,重回当世有数高手之尊,他石崇本该就有着让艾尔铁诺群臣畏惧、尊敬的气派,但现在被这小小圈套一耍弄,所有威仪荡然无存,苦心要建立起来的效果,可以说是全泡汤了。
侧过目光,便触及旭烈兀隐带嘲讽的眼神,显然这闹剧是他算准自己个性而精心设计,为的多半就是北门天关一战,自己让白鹿洞栽了一个大跟斗,他这白鹿洞弟子看不过眼,要来替师门讨个公道了。
石崇终究是个心思深沉之人,脑里将这关节一想通,面色登和,就像刚才的屈辱全然没发生过一样,与旭烈兀笑着问好。
“麦第奇大人这一趟南下游览,果然是大有斩获,光看这满堂珠光宝气,就不难想像大人这一路上的风光啊。”
隐约带着受贿讽刺的话语,却影响不了旭烈兀什么,只是让他回笑道:“这个当然。凤凰不落无宝之地,我既然出巡,又怎么会空手而回呢?不过这些身外之物不算什么,真正令我流连忘返的,是我这趟旅行穿越深山时,偶然发现的一处温泉,为了石君侯着想,我已命人在那边建立行宫,并且派重兵把守,绝对不让外人进去干扰。”
“哦?大人的好意,石某人确实是感激,却不知道区区一处温泉,何以让大人这般重视?又何以说是为了石某人着想?”
“因为君侯你忽残忽愈,变化无常,为了怕你下次再给人打断脊椎,半身瘫痪时无处可去,作兄弟的当然要先帮你选好复健地点,免得仓促之间寻觅不到好地方啊。”
“你!”
“我什么了?我这样为你着想,石君侯该不会不领我的情吧?而切莫以为我是在说笑,若有朝一日我五师兄重回艾尔铁诺,只怕到时候某人连轮椅都没得坐了。”
如果让这两人继续谈下去,第四次的麦石战争可能就要当场爆发,因为纵然已知道石崇晋身天位,但这人在旭烈兀眼中,仍未足够威胁到自己生命,就算开打,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除了自己之外,整个麦第奇家毁于一旦,没什么大不了。
火药味十足的场面,最后是在皇帝陛下亲自出口调停的情形下,两名嚣张跋扈之至的军团长这才各自敛起气焰,与各自的友人谈话。
之后,石崇向曹寿上奏,石字世家中有一名门客,雄才伟略,武功高强,是举世难寻的麒麟之材,现在国家求贤若渴,他愿意为陛下分忧,将这名门客引荐入朝,递补已故的花残缺,担任御前侍卫统领一职。
这当然引起了群臣一阵议论纷纷,御前侍卫是最接近皇帝的武官,负责保卫皇宫安全,甚至要支援御林军守护整个中都,其统领必定是皇帝亲信,不然整个御前侍卫造反起来,皇帝肯定第一个倒楣。过去周公瑾圣眷正隆时,推荐其属下花残缺担任御前侍卫,慢慢积功而至统领,现下石崇直接推荐门客为侍卫统领,这实在是无比猖狂的举动。
“如今局势不同,雷因斯对我国的敌意昭然若揭,更随时有可能对陛下发动刺杀行动。御前侍卫身负保护陛下安全的重任,我认为不该再拘泥于制度,而应唯才是举,以才能为选贤的唯一标准。”
“石大帅对于那位贤才的能力如此信任,不知道有何特出之处啊?”
“当然有。我敢保证,在这位先生的执掌之下,中都从此固若金汤,什么野心份子都万难入侵此地。”
在作出这样的宣示之后,那位令石崇万分推崇的强人出现在众人眼前。虽说他是遵守礼仪,等待曹寿宣召之后才进入厅内,但却没有任何人看到他从何处入殿,只是当宣召声音结束后,一道红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厅内。
那实在是难以形容的感受。一生未上过战场的艾尔铁诺众文臣,从此人现身的那刻开始,仿佛被千斤巨石压身,胸口无比沉闷,说不出话来,光是这种异常压迫感,就让他们晓得这人的不简单。至于有修练武学的众武官,则是百分百感受到了这人身上的强绝气派,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全身颤抖不绝。
才一现身,不用什么刻意展示,这个将一身霸气内敛的红袍汉子就技压全场,将惊惧、恐怖的感觉,深深植入每个人心底。基于生物本能,再没有任何人敢提出半点反对议论,结果,曹寿龙心大悦地批准了石崇的荐举,将这位以“多尔衮”为名的强人延揽入朝。
自始至终,旭烈兀一语不发,仅是注视着这一切。虽然他有足够的心灵修为,不被对方的滔天霸气给压倒,能维持心神自主,但整个背后却仍汗出如浆,像是与一名高手进行过生死激战般,通体疲惫。
群臣都有一种感觉,仿佛往后将要与一头极为猛恶的凶兽同朝为官,在恐惧他的同时,也为着得到强大力量庇护,而得到一份安心。不过,至少在这厅堂之上,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并没有什么人察觉到,一个足以震惊整个风之大陆的特别计划,已经从此刻开始暗暗布局、展开行动。一个……以“杀神”为代号与目标的特别计划。
“真麻烦,这是什么鬼地方?大舅子上次下手也太重了吧?”
只身离开国境,兰斯洛偷偷来到艾尔铁诺境内。由于北门天关在上趟战役中被毁得一干二净,离开国境时倒是省掉了不少麻烦。
经过基格鲁时,向驻扎于斯的五色旗部队稍作指示,跟着就直奔花家领地。
以一国之尊的身分,不带任何护卫,孤身进入敌国,在以前的时代简直难以想像,但兰斯洛却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时代已经不同于以往,如果有需要,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尽毁艾尔铁诺西方领地。
军队什么的,并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威胁,认真来说,单对单进行战斗,目前艾尔铁诺境内会令自己感到没有胜算的,也只有月贤者陆游一个,他的实力比预估中更强,特别是那个抵天剑阵的变化,目前还找不到应付方法,当日如果不是占了他与天草先恶斗过一场,功力减退的便宜,自己就无法那样高姿态地唬退他。
大雪山虽然也在艾尔铁诺境内,可是自己并未与山中老人交手过,不知道对方功力深浅,倘使那老头的武功与天草相若,那么自己纵然胜他不过,也绝对有自保之力,不会落到狼狈逃命的地步。
重踏艾尔铁诺的土地,一股不胜唏嘘的感受,整个蔓延上心头。短短八个月的时间,一切改变实在是太大了。
一年之前,自己还在花家领地,与四十大盗的弟兄们干着没本钱买卖,劫富济贫,希望能藉着这些行为累积名声与实力,然后当一切发展成熟,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创造时代。
当初在当强盗头子的时候,是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盗匪王,名留史上,假如能够更进一步发展,那就是能建立一个小国,自己在里头称王为帝。或者,把四十大盗发展成一个规模庞大的佣兵团,凭着这份傲人实力,虽然为诸国所用,却又能保有自我的自由与自尊,无须看任何人脸色。
这份规划十分完美,至少……对一个男人的梦想来说,是一张非常吸引人的美丽蓝图。无奈,苍天素来不从人愿,希望推动时代的自己,最后仍然是被时代推着走。
在四十大盗的实力发展完全之前,自己就被迫离开艾尔铁诺,转向雷因斯拓展新一片天地。结果,自己是如愿以偿地成王,但却不是什么小国,而是堂堂雷因斯的一国之君。
权力、责任,都比之前所求的更大得多,这本来就应该是一件好事,不过,有时候扪心自问,自己却好像不是很快乐。但即使是如此,完全放纵自己,去做一些自己真心想做的事,却又让人感到一种实实在在的痛快。
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和从前相比,自己现在有信心去守护身边的人与物,不只是“想”要去守护,而是实实在在地知道,自己有能力去守护。这是十分可喜的一件事。
只是,和希望守在手中别失去的东西相比,有时候,自己仍会缅怀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
在飞来此地的路上,暹罗城中曾发生过的一切,又在脑里走马灯似的重现了一遍。那实在是一个自己不太愿意去回忆的东西,因为虽然中间有很多甜蜜的好事,但每当自己忆起那结局,一股令人心痛的强烈不快感,就令自己想要以天位力量狂轰地面来发泄。
而现在想来,风华她帮助自己解封内力、清理神兵时,是怎么样的心情呢?
她是这么样一个不喜欢血腥与江湖仇杀的人,之所以肯那样子帮忙自己,心里是不是有着委屈呢?
这些推测,在那个片夜里,风华无声无息地消逝后,就已经没有了求证的机会。不过,那天走在街上,却听到令自己错愕难当的消息。
当日在沈家梅林,墙上的遗言,已经将一切说得很明白,风华苦候自己归来未果,在万般遗憾之下,留字于墙上,从此消逝。这些是自己亲自确认的,但说到底,自己并没有看到整个过程。
然而,现在却听到这样的消息……会有这样巧吗?同样是名叫“风华”的美人,同样拥有一手起死回生的精湛医道,这些东西会只是巧合吗?
答不出来,而自己的耐心,亦等不到委托青楼的情报系统去查证,当回过神来,已发现自己腾身于空,正朝着北门天关的方向高速飞去。
经过几天的连续跋涉,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那些为了流民、难民所设的帐棚专区。照自己先前所问过的,女神医风华就是在此处义诊行医。
只差几步,就可以踏进流民区,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赫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让自己迟疑着步伐,没法果决地大步走进去。
(他妈的,兰斯洛,你这是在干什么了?难道那里头有东西比陆游更可怕吗?你不是有自信面对陆游也不当一回事吗?)
连续深呼吸几口,兰斯洛大步踏了进去,虽然已极力克制,但他身上所激发的气势,仿佛要与强敌决战一般,迫得地下飞沙走石不住往旁散开。当他察觉到这一点,更是不禁哑然失笑。
(太不成熟了啊……)
一面感叹自己的不中用,兰斯洛进入了难民营,询问风华女神医的所在,然而,所得到的答案却让他大大出乎意料。
“什么?人已经走了?”
不知道为了什么理由,十日之前,风华好像接到什么重要消息,虽然不愿,但仍匆匆结束了在此地的义诊,乘车而去,就此不知去向。
“走了?走去哪里?你知不知道?”
“你这人真是奇怪耶,都说是不知去向,谁知道是去了哪里?”被兰斯洛揪住衣领喝问的人,很没好气地回答,若不是因为觉得这青年看来满脸横肉,一副绝非善类的模样,说不定直接就回嘴骂起来了。
放下那人,兰斯洛快步走出难民营。此地人多眼杂,要是认出了自己,那可多有不便。为了要让脑里的混乱情绪静下来,他找了个僻静所在思索这一切,纳闷对方到底上哪去了。
“传说中大海穷西之处,太阳诞生的故乡。”正当兰斯洛怅然若失,后头有个稚嫩嗓音这样说话,令他惊醒,回过头来,却只见到一名身穿黑色魔法袍的女童,戴着一顶过大的尖魔法帽,笑吟吟地站在身后不远处。
“啊?梅琳老师!”纵然会面次数不多,所知亦极为有限,但兰斯洛仍晓得这位雷因斯首席长老实是非同小可的异人,急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施礼问好。
“嘿,小子,看招。”对方没有回礼,反而以难以置信的高速发动奇袭,直攻向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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