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尼亚克对电子学有一种特别的爱好,当他想解释自己兴趣范围内的某一概念或者原理时,他的话就像奔腾的江水一样滔滔不绝。
乔布斯也有这样的个性,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不论和什么人谈话,他都和谈话人靠得非常近,几乎贴近这个人,然后把他最新的发现接连不断地告诉这个人,每当他决心想同某个人谈话时,是怎么也挡不住他的。后来,他的一位熟人这样评论他:“和史蒂夫·乔布斯谈话就像是从灭火的水龙头那里接水一样。”史蒂夫才智超群,却不苟言笑,不论是在孩童时期,还是以后成了世界级的名入,他都这样。有时人们能看见他笑,但那种真正的、毫无拘束的笑却是少之又少。
这可能就是史蒂夫和沃兹之间的不同。沃兹尼亚克才智敏捷,喜欢开玩笑,这也是他工作疲劳之后放松身心的方法之一。(几年之后,沃兹在圣何塞开办了一个免费的服务活动,叫做“笑一天”,甚至现在他还向一些好朋友发送小笑话和卡通图片。)沃兹沉浸在计算机和电子学的世界里,而乔布斯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那时乔布斯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知道了这一点更增加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沃兹尼亚克和费尔南德斯设计出的机械装置第一次在他内心激起了奋斗的决心。
沃兹可能具有实际的操作技术,但史蒂夫·乔布斯却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当他锁定目标时,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挡他。这么多年来,史蒂夫身上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狂放不羁的个性、富有进取心的精神和强烈的个人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能成为首届一指的大人物和决策者。在他家搬到洛斯阿尔托斯后,史蒂夫开始了设计频率计数器的工作,这个装置用以跟踪电路中的固定电子频率。当他发现还需要其他元件时,他就抓起电话,拨通了惠普公司的创办人兼总裁比尔·休利特( Bill Hewlett)的电话。“我只是在帕洛阿尔托市的电话本上看到了他,”乔布斯解释道,“他接了电话,他的确是个好人。他根本不认识我,但和我聊了差不多有20分钟,而且最后还答应给我一些元件。另外,他还让我夏天去惠普工作,在装配线上装配频率计数器……哦,‘装配’这个词太大了,我只是负责拧个螺丝帽。这也无关紧要,能叫我去工作,我就高兴坏了。”
但随着史蒂夫的渐渐成熟,他开始意识到他的生活中除了电子学或许还应该有些其他的东西。“记得第一天在惠普公司装配线上工作回来,”他深情地回忆道,“我就眉飞色舞地把我在惠普公司的快乐和幸福告诉我的学校监管,一个叫克利斯的家伙,还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就是电子学。我还问他最喜欢的事情是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说道:‘性爱!’那一年夏天我了解到了其他很多东西。”
在中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史蒂夫第一次接触到了大麻。史蒂夫也开始对一些文学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我第一次这么冷静,因为我认识了莎士比亚、狄兰·托马斯(Dylan Thomas)等古典作家。我读了梅尔维尔的作品《白鲸》(M0byDick),三年级时,我还上了文学创作课。”他说。
史蒂夫就这样一如既往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当时美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已从20世纪60年代的统一、顺从,转变成了70年代的个人主义思潮。史蒂夫很快地就吸收了这种反文化传统的价值观,他对个人主义非常向往,拒绝受各种规则的约束或胁迫,甚至沉迷于迷幻般的自由世界。史蒂夫努力地实现着自己的价值观,但他并没有那种玩世不恭的嬉皮士特征。
霍姆斯特德中学虽然是一所很不起眼的学校,但由于它在战后的迅速发展,使它在这个地方小有名气。这所学校的旁边有两条高速公路,学校很有校园气息,另外它还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所特色学校。在1968年9月,学校开学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费尔南德斯就成了这所学校的高中一年级新生。
这一对好朋友在库比提诺中学上学时就对电子技术有着共同的爱好,但他们都感到在霍姆斯特德中学上学有一个很大的缺憾,因为他们体验不到那种在家时的科学研究氛围了。学校安排了电子学方面的课程一约翰·麦科勒姆老师的电子学(一),两人都决定学习这门课。
就这样,他们俩成了学校的“电脑迷”。这个名称是硅谷中学给他们的电子学俱乐部成员起的绰号,这个名字是很有学问的。因为这个名字是和对电子学的痴迷联系在一起的,从而避免了其他同学把他们看做是“书呆子”。要知道,在硅谷,热衷于电子学是很“酷”的。
早在他们进入霍姆斯特德中学的4年前,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就在这所学校科学系的严格管理和强化训练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在电子学班里屡屡获奖,并成为了数学电子学俱乐部的主席,在科学项目比赛中他也得了奖,另外,他还负责设计了难以计数的电子示意图。而对乔布斯来说,这些东西激不起他的热情,在这所学校学习的几年时间里,他对科学兴趣不大,而对其他东西很感兴趣。
在高中二年级结束的时候,14岁的乔布斯开始了新的努力方向。这时,他好像对电子学失去了兴趣,因为他在芒廷维尤市海豚游泳俱乐部参加的游泳训练占去了他很多时间,他还参加了水球训练。但他在这方面的兴趣非常短暂。他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在这方面发展,因为“我不是做运动员的料”。乔布斯一直在寻找能使他感兴趣、能让他全身心投入的事情。
在芒廷维尤市一个名叫海尔蒂克的商店里,存放着很多废弃不用的电子元件,乱七八糟,到处都是。因为在美国硅谷,可以以任何借口把电子元件扔掉,比如,颜料涂得不好;出错率太高;设计出了新的元件。这些被扔掉的元件往往是非常好的电子元件,而它们时常可以在海尔蒂克商店里找到,另外,在其他的设计间和学生做科学实验的学校里也能找到一些元件。史蒂夫在上中学时,在周末总是想办法到这些地方来做工。
当费尔南德斯给乔布斯详细展示他和沃兹设计的计算机时,史蒂夫已在周末到海尔蒂克商店做工了,在那里,他对电子元件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并且对于这些元件的价格也是非常熟悉,多年都不忘掉。费尔南德斯一沃兹尼亚克的设计使他非常感兴趣,他以后就经常待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他和沃兹之间的友谊也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他们之间的友谊形成的部分原因是俩人都喜欢搞恶作剧。乔布斯对于成为一个叛逆者有着强烈的愿望,可他却不愿意付诸实际行动,沃兹则不同,他能够把想法付诸于实践。乔布斯和大名鼎鼎的恶作剧高手沃兹之间的这种友谊使他在同伴中赢得了威望。
到16岁时,乔布斯的头发就和他的两肩齐平了,在学校里,他的外表也变得越来越与众不同。在行为上,他与那些机灵的嬉皮士们已相差无几了,这些嬉皮士甚至找到了如何破解电报电话公司长途电话系统的窍门,他们通过模拟盗用的电话线路,采用电话公司的信号拨打长途电话,就这样他们掌握了“免费”打长途电话的技术。
这些嬉皮士中有一个声名远扬的高手,他就是约翰·德拉浦,是IT历史上的十大超级老牌黑客之一,绰号叫“嘎吱船长”( Cap'n Crunch)。他发现“嘎吱嘎吱船长”牌的麦片盒里作为奖品的哨子能够产生2 600赫兹的音调,可以用这个哨子向电话话筒吹声,让电话系统开启一个电话呼出的“蓝匣子”,以此侵入电话系统,用户就可以免费打长途电话了。史蒂夫想和他见面,见识一下他的本领,于是就跟着他。最终“嘎吱船长”答应了史蒂夫和沃兹的请求,他带着史蒂夫和沃兹这两个新手,成功地盗用了电话线路,那天晚上,他们向世界各地拨通了长途电话!史蒂夫和沃兹还决定自己设计盗打长途电话的电子装置来达到同样的效果。
盗打长途电话的一个方法就是用一个称为“蓝匣子”的自制装置。沃兹在斯坦福线形加速器中心的图书馆里做了几次实验性研究,当然有几次也失败了,他提出了一个设计方案,根据这个方案设计的“蓝匣子”要比其他盗打电话高手所用的“蓝匣子”好得多。其中最大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开关,而当有人拨打长途电话时,这个装置就会自动被激活。这一技术上的革新让沃兹尼亚克风光了好多年。
“我们简直入迷了,”乔布斯说,“真是难以想象,仅仅是制作了这么简单的一个小匣子就能把电话打到世界各地。”当然,没有任何一个电话盗打者认为拨打这种免费电话是一种偷盗行为,实际上,唯一受损的是电话公司,而电话公司的损失在他们这些人看来是无所谓的。还有什么能比这样做更让入感觉荣耀呢?
在乔布斯和沃兹把盗打电话的模型给他们的朋友看的时候,朋友们的兴趣也被激发起来。很多人都想要这么一只“蓝匣子”,他们成了地地道道的盗打电话者了,为此,他们受到很多入的注意。
乔布斯靠着从他父亲那里学到的说服人的本领说服了沃兹,要把他们的“蓝匣子〃卖掉。乔布斯凭借他购买电子元件时讨价还价的本领,把第一批“蓝匣子”的现款价格提高到每只40美元。沃兹随后进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读,他在自己的宿舍里装配“蓝匣子”,史蒂夫还在自己学校里销售这些装置。在那时,每个“蓝匣子”他们收取150美元,但也允诺如果出了任何问题可以免费维修。后来由于这种装置非常走俏,他们就把价格提高到300美元,当然是卖给那些能负担得起的顾客,学生们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
就这样他们挣了不少钱,也因为这件事,乔布斯对中学学业失去了兴趣。那时候,他认识了克里斯·安·布伦南。克里斯是乔布斯的同学,她很喜欢电影艺术,通常在晚上才从事一些和电影有关的活动,这样就避开了学校的检查。乔布斯很欣赏她的这种叛逆性格,觉得很像他。很快,他们就恋爱了。下午放学后,他们通常在一起散步、喝酒、吸食大麻。“有一天,我们特意到了一块麦田,就是想吸一点迷幻药,”乔布斯回忆道,“突然间,我感觉整个麦田在演奏巴赫的乐曲,那一刻我非常兴奋,感觉自己就好像在指挥交响乐队演出一样。〃
沃兹尼亚克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心中的美好时光是研究晦涩难懂的电子学知识。
一开始乔布斯和沃兹设计“蓝匣子”主要是觉得好玩,但事情很快就出现了变化。电话公司采取了非常措施处理盗打电话这件事,这对他们来说就很危险了。有一天晚上,当史蒂夫在一家比萨饼店旁边的一个停车场推销产品时,突然感到一支枪对准了他,就好像一个骗子在敲诈偷窃高手似的。“我当时可以想很多办法逃跑,但任何一种办法都可能导致他向我开枪,我只好把‘蓝匣子’交了出去。〃
乔布斯的热情很快熄灭了。他很想找到其他的生财之道,寻找不到时,苦闷往往郁积心中—— 一个“蓝匣子”是解除不掉他这种苦闷的。
乔布斯每个星期总要从硅谷跑到伯克利两三次,因为伯克利是嬉皮士们的世界。他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在这里,他常常在湾区漫步,思索各种想法和实践的可能性,而且在这里很少能碰到硅谷的熟人。乔布斯在伯克利的所思所想,也深深地影响了他要去什么样的大学学习的决定。
乔布斯决定要去就读的学校是位于太平洋沿岸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 Reed College),这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里德学院以善于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而著称,同时它也是一所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乔布斯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非常吃惊,不仅仅是因为收费很高,还因为里德学院离他们家很远。“然而,史蒂夫说里德学院是他想去的唯一一所大学,假如他不能去那里,其他任何学校他都不去了。〃乔布斯的妈妈回忆道。就这样,倔强的乔布斯又一次说服了他的父母。他们穷其所有,把乔布斯送进了里德学院。
在里德学院,史蒂夫很想取得好成绩,但那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因此,他在学习上用的时间要远远少于他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在1972年的秋天,史蒂夫决定不再吸食迷幻药了,把兴趣转到东方哲学上面来,就是想提高一下对东方一些神秘东西的认识,在那时,来自东方的思想潮流冲击着里德学院。在里德学院,从蒂莫西·利里( Timothy Leary)、理查德·阿尔珀特(Richard Alpert)到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这些东方问题专家都有不少学生推崇。
乔布斯第一学期的成绩很糟糕,加上他那干脆利索的性格,他决定退学并要回所交的学费。然而这之后他还待在学校里,住在别的同学腾出的宿舍里,因为这些同学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比较自由的学校,他们对这种现象并不介意,乔布斯甚至还与学生处的处长杰克·达德曼(Jack Dudman)成了好朋友。“史蒂夫有一个非常善于探询问题的头脑,这一点很吸引人。”达德曼回忆说,“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些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查看一下。〃
乔布斯退了学,但又能住在学校,没被学校赶出去,因为这个,他成了这所学校的“名人”。在第二学年开始的时候,他继续住在里德学院。“他很精明地意识到,他能在这个学校得到很好的教育,而不用受学分的困扰,在这里谁还想要学分啊?”乔布斯多年的好朋友丹·科特克如是说。(科特克是在里德学院里求学时认识乔布斯的。)那时的乔布斯穷困潦倒,整日无所事事,即使是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在他内心深处,想着很多的事情。
“可以确切地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