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
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朵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婷婷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否决权?
旁边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运动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小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橘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鞋,穿上像橘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也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换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
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橘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那位被称为“赤脚大仙”的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见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排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宜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爱我更多
○张晓风
爱我更多,好吗?唯有在爱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惊喜地发现自身的存在。所有的石头就是石头,漠漠然冥顽不化,只有吸收日月精华的那一块会猛烈爆裂,跃出一番欢快欣悦的生命。
爱我更多,好吗?人生一世如果是日中的赶集,则我的行囊空空,不是因为我没有财富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财富太大,它是一块完整而不容切割的金子,我反而无法用它去购置零星的小件,我只能孤注一掷地来购置一份深情。爱我更多,好让我行囊满涨而沉重,好吗?
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生命是如此仓促,但如果你肯对我怔怔凝视,则我便是上演戏的舞台,在声光中有高潮的演出,在掌声中能从容优雅地谢幕。
我原来没有权利要求你更多的爱,更多的激情,但是你自己把这个权利给了我,你开始爱我,你授我以柄,我才能如此放肆如此任性地来要求更多。能在我怀中注入更多的醇醪吗?肯为我炉火添加更多的柴薪否?我是饕餮的,我是贪得无厌的,我要整个春天的花香,整个海洋的月光,可以吗?
拥抱的学问
○小 彤
热恋中的情侣,就像正负极的磁铁,总会不由自主地想相吸在一起。
快乐时,拥抱是一种分享;悲伤时,拥抱是依靠和慰藉;寒风中的拥抱传递温暖;惧怕时的拥抱,则充满信赖与安全感。当然,更多的时候,你可以刻意制造机会让她(他)自己投怀送抱,或者拥你入怀,让彼此享受一下相偎相依的亲密滋味。
刻意制造机会有哪些呢?我们不妨来研究研究。
恐怕电影不只带给人们刺激,其实它的最大“贡献”在于制造了不少“假象英雄”,满足了男人的英雄主义,也激起女人被保护的欲望。
和情人去看恐怖片,越恐怖越好。当女友被吓得花容失色时,正是你展现“侠士风度”的大好良机,把手移到她座位椅背上,怜香惜玉地搂着她,轻拍她的肩,安慰道:“别怕,没什么的。”除了表示关心,也表现了你的风度。
寒风里、沙滩上刺骨的海风、车里的冷风口,都是拥抱的好背景。在蚀人的冷意中,男人脱下外套,体贴地披在女人的肩上,然后,为了不让衣服滑落,也为了借彼此的体温取暖,男士可顺理成章拥住对方。
不过,男士最好多穿几件衣服,免得自己先着凉了。
跳探戈、吉鲁巴,不拉手的保证有人摔个半死,跳“不搂会死”(布鲁斯),顾名思义当然要相拥互抱才能成其舞。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跳舞的原因了吧。
轻量级的“蜻蜓点水”式,目的在让对方接受拥抱的讯息,以便日后克“敌”制胜。
她在埋怨自己最近变胖了,你不妨迅雷不及掩耳地搂一下她的腰,然后,以选美评审员的口吻说“哎,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此,不仅“阴谋”得逞,更能让她芳心大悦。
拥抱有许多方式。紧拥,代表热情;一边揉着对方头发的拥抱,代表柔情;从后面抱住对方,表示珍惜;拍着对方的背的拥抱,表示疼爱。
不管你们是用什么方式拥抱,都必须让拥抱变成感情的交流,叫彼此细数对方的心跳时,都能体会出对方的真心,觉得:“抱着你(或被抱)的感觉真好!”
穿过我的黑发的你的手
○歌 子
那天的雨下得细密稠黏。当一位朋友说爱我时,我发现自己也对他有种依恋。
我心情复杂,但不想欺骗另一个男人,于是,我对丈夫泽讲了实话。
没有审判,沉默是全部的回答。
于是,我审判了自己。我打点出少量的我的东西,心绪纷乱地对这个熟悉的家道了一声永别。
倔强孤僻的个性使我在生活的关口总是拒绝将手伸向任何一个亲人朋友。我蜷缩在父母早年的一间旧房里,将自己那颗矛盾痛苦的心铺展开,一寸一寸地抚摩梳理,试图辨别出所有的真实与清澈。半夜时我突然开始流鼻血,而我任它们滴答滴答地落在铺开的心上,殷红那些心事……
不知过了多久,泽出现在门口,宽大的身影昏暗了小屋的光线,我在阴影里掩饰自己的憔悴。他走过来,拉起我冰冷的双手,放在自己的手掌里,暖着。我只想放声大哭,却没让眼泪掉下来。
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泽牵着我的手回家。然而,并不是真的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们不自觉地彼此沉默,友好而客气,像一对初识的朋友。泽一向沉稳,但这时的平静比爆发更使我不安与忧伤。
不久的一天,我一进家门,酒气扑面而来,泽不知在哪里喝得大醉。他歪在床边,床上摆满了我的照片,像秋天落下的树叶。我默不作声,打扫干净地板上的呕吐物,又去替他脱下拖在床上的皮鞋。想不到,他转过身,将我揽过去,抱在怀里轻轻摇晃,像摇着他难言的悲伤与无奈。刹那间,心中的沉重与痛楚使我闭上了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我像个死而复生的人突然醒悟了我是怎样地伤害了一个爱我的人,怎样打击了一个男人心中的信念与骄傲。
就在接下去的那个夏天,我病倒了,卧床数月,人像张照片,总是失去重量似的发飘。一天晚上,泽在我床边盯着我的脸,终于开口:“你会死吗?”说完,将脸埋在我散落在床上的长发里,半天没有起来。
在病中,我不想让未加修饰的蓬乱的长发使我看上去憔悴,便想剪掉蓄了多年的黑发。泽笑了,说:别剪,以后我天天给你梳头。
后来,每当他笨拙的大手在我的发间游移时,我就在心中轻轻地唱歌,感到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被照亮。
人世间,什么样的情义使我们承受不起?什么样的永恒使我们刻骨铭心?什么样的爱使我们不能不珍惜?在我平凡的生命中,最终从被爱中学习了爱。
我生日那天,泽兴冲冲地捧回一束鲜花,花了百多元钱,我笑他做了花商的“宰”客,他则满不在乎。而这花却以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它的物有所值。它经过数月浓缩为一束标本花,干而不枯,褪色而不变色,星星草依然执著地淡香袅袅。我的敬意难以言状,这花不再鲜艳,却使我懂得了不朽。
我把这束奇妙的花从阳台上拿到卧房的书架上,它是我生命中的寓言,我将珍惜它,如同珍视那些覆盖我心灵的书籍。
泽后来因工作需要被派到一个十分遥远的地方工作。他像个初恋的人,每周都写信来。我每每端坐在地图前,望着有他的地方,恍如一个梦游的孩子回归他的身旁。常常,我泪流满面。
取 舍
○张小娴
我们常说取舍,取是得到,舍是放弃。可知道有时候要舍才可以取?肯舍,才能取得更多,不懂得舍,也就不懂得取。舍,也就是取。
聪明的女人,在舍的时候,就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要理我,你忘了我吧。”男人偏偏不会忘记她,偏偏要理她。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要跟她分手,我退出好了。”男人却会留在她身边。
女人说:“你不要为我做任何事。”男人才会为她赴汤蹈火。
女人给男人自由,男人才肯受束缚。
女人不肯结婚,男人才会向她求婚。
女人不要男人的钱,男人才会把钱送上门。
女人不要名分,男人就给她最多爱。
女人口里说:“我不恨你。”男人才觉得欠了她。
女人说不要,她将会得到最多。
女人首先了断一段不应有的关系,她将得到最大的尊严。
贪婪地取,到头来只会失去。
愿意舍弃,反而取得更多。
情场上的胜利者,通常不是那些什么都要的女人,而是那些肯舍弃某些东西的女人。
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1)
○梁遇春
情人们常常觉得他俩的恋爱是空前绝后的壮举,跟一切芸芸众生的男欢女爱绝不相同。这恐怕也只是恋爱这场黄金好梦里面的幻影罢。其实通常情侣正同博士论文一样的平淡无奇。为着要得博士而写的论文同为着要结婚而发生的恋爱大概是一样没有内容罢。通常的恋爱约略可以分做两类: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
一双情侣见面时就倾吐出无限缠绵的话,接吻了无数万次,欢喜得淌下眼泪,分手时依依难舍,回家后不停地吟味过去的欣欢——这是正打得火热的时候,后来时过境迁,两人不得不含着满泡眼泪离散了,彼此各自有个世界,旧的印象逐渐模糊了、新的引诱却不断地现在当前。经过了一段若即若离的时期,终于跟另一爱人又演出旧戏了。此后也许会重演好几次。或者两人始终保持当初恋爱的形式;彼此的情却都显出离心力,向外发展,暗把种种盛意搁在另一个人身上了。这般人好像天天都在爱的旋涡里,却没有弄清真是爱哪一个人,他们外表上是多情,处处花草颠连,实在是无情,心里总只是微温的。他们寻找的是自己的享乐,以“自己”为中心,不知不觉间做出许多残酷的事,甚至于后来还去赏鉴一手包办的悲剧,玩弄那种微酸的凄凉情调,拿所谓痛心的事情来解闷消愁。天下有许多的眼泪流下来时有种快感,这般人却顶喜欢尝这个精美的甜味。我们爱上了爱情,为爱情而恋爱,所以一切都可以牺牲,只求始终能尝到爱的滋味而已。他们是拿打牌的精神踱进情场,“玩玩罢”是他们的信条。他们有时也假装诚恳,那无非因为可以更玩得有趣些。他们有时甚至于自己也糊涂了,以为真是以全生命来恋爱,其实他们的下意识是了然的。他们好比上场演戏,虽然兴高采烈时忘了自己,居然觉得真是所扮的角色了,可是心中明知台后有个可以洗去脂粉,脱下戏衫的化妆室。他们拿人生最可贵的东西:爱情来玩弄。跟人生开玩笑,真是聪明得近乎大傻子了。这般人我们无以名之,名之为无情的多情人,也就是洋鬼子所谓Sentimental了。
上面这种情侣可以说是走一程花草缤纷的大路,另一种情侣却是探求奇怪瑰丽的胜境,不辞跋涉崎岖长途,缘着悬岩峭壁屏息而行,总是不懈本志,从无限苦辛里得到更纯净的快乐。他们常拿难题来试彼此的挚情,他们有时现出冷酷的颜色。他们觉得心心既相印了,又何必弄出许多虚文呢?他们心里的热情把他们的思想毫发毕露地照出,他们的感情强烈得清晰有如理智。天下抱定了成仁取义的决心的人干事时总是分寸不乱,行若无事的,这般情人也是神情清爽,绝不慌张的,他们始终是朝一个方向走去,永久抱着同一的深情,他们的目标既是如皎日之高悬,像大山一样稳固,他们的步伐怎么会乱呢?他们已从默默相对无言里深深了解彼此的心曲,他们哪里用得着绝不能明白传达我们的意思的言语呢?他们已经各自在心里矢誓,当然不作无谓的殷勤话儿了。他们把整个人生搁在爱情里,爱存则存,爱亡则亡,他们怎么会拿爱情做人生的装饰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