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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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奇闻录-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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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事了,自己才开始明白,原来心里头一直藏着的那个人,就是她!
那时候她总坐在窗台前面给自己念诗,一边念还一边和自己闲聊谈天。偶尔读到情诗,她总会脸一热,低着头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快速地念着。而自己总会犯坏说没听清,让她重新念过,看着她窘迫不安,自己像是得胜了将军。
有那么多独处的日子,自己却从来没真正地走进她的心里瞧一瞧。以至于弄成了现在这副局面……清光时而傻笑几声,时而又死死咬着嘴角出神,他是真的害怕雁落出事。正如勒锦之所说,自己若是再故作聪明,若是再不早点觉悟,恐怕就会永远的失去雁落了。
轿子一停,清光立马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医馆,一进门他就瞅见南归的身影。清光没有多想便走到南归身边恶狠狠地拽住了他的脖领子:“落落怎么会去酒家?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你给我一五一十解释清楚,否则我定要大大地治你的罪!”
不待南归说什么,侯氏姐妹便扑通一声跪在了清光面前。事出之后,侯暮已经被她姐姐侯晨、威武大爷和南归掌柜炮轰了半天。现在连知府大人都跑过来了,这事情,看来小不了。侯家在猫耳胡同里一向低调谨慎,现在可好,竟然一连招惹上最不能惹的几个人。而雁落姑娘又一直昏迷着,完了完了,自己算是完蛋了……侯暮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救了,不由得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倒是姐姐侯晨比较冷静,她轻声对清光说:“禀大人,都怪我妹妹少不更事,性子顽劣惹出了祸事,连累雁姑娘受了伤。现在大夫正在里面诊脉,等确定雁姑娘的伤势之后,大人再做惩处也不迟。”侯晨这番话说得是言辞恳切,不卑不亢。一时清光也没了词,但那双手却仍死死地拽着南归不放。
“清大人,请放手。”南归冷冷地说道。
南归一听说雁落受伤,便飞奔赶到了医馆。一进门,他先是给了威武一个嘴巴,然后才转身去看雁落的伤势。他习过武,粗通医术,号过雁落的脉,并没伤到筋骨,只是擦破了头皮,流了不少的血。但南归搞不懂,为何雁落会昏迷这么久。坐堂大夫何寒包扎完雁落头部的伤之后,取出银针,说是要采用针灸疗法,并把南归威武以及侯氏姐妹轰到了外屋。没有和雁落同去恒昌酒家这件事,让南归懊恼不已。他在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把侯暮大骂了一顿,接着就陷入到了某种自责的情绪里。
特别是看到雁落那面无血色的小脸时,他心里头噌噌地往上冒着火苗子,恨不得把这一干子人等包括他自己都烧焦了才好。南归的情绪,第一次完全不受控制地爆发出来,冰山的下面其实是暗潮汹涌的火山,只要能触到机关,随时都有可能来场火山喷发。只不过平日里冰山形象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大家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眼里窜火星子的男人是一向冷静自制的南归南大掌柜。
“放手?”清光眯起眼睛,挥舞着拳头照着南归的俊脸就想偷袭,却被南归一侧身按住了胳膊。
“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待雁落醒来,清大人愿意打多久,南某定会奉陪。”南归瞪着清光。
“南归,你别蹬鼻子上脸,落落她是我的发小,我有责任由义务照顾好她,你算她什么人?不过是她的老板而已!我看你管得太多了,已经到了招人讨厌的程度。”清光不甘示弱地回击道。
“我不光是她的老板,还是她正在交往的人。”南归实在是忍受不了清光每次都搬出发小这件事刺激自己,他不得不使出杀手锏,索性公开自己和雁落的关系,好让清光死心。
清光一怔,他蹙了蹙眉,浅笑了一声说道:“交往的人又怎么样?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又是另一回事了。你真以为,落落会舍弃我——一个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而跟你吗?别忘了,你们才认识多久?能有多少回忆?我和落落可几乎是在一起了一辈子。”
“在一起?你是说,把雁落当成女佣和跟班,呼来唤去加以使唤?恐怕那些回忆对雁落来说,算不上美好吧?”南归唇角上扬,露出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清大人,你越是这样纠缠雁落,越招她讨厌。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错过了就错过了。你这么矫情,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我小家子气?!”清光已经被南归气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早已不是叶城知府清光了,而是一个被情敌逼得直跺脚的愤怒男人。
“等她醒了之后,你可以去问她,是选择你,还是选择我?”南归继续在清光的伤口上撒盐:“还是说,你不敢问,怕知道答案?”
“问就问!”清光大声吼道。
“雁姑娘醒了。”何大夫适时的从里屋走了出来,他话音刚落,只见两道人影嗖的一声闪了进去。
“雁落……”南归惊讶地望着床铺。
“她在哪?”清光瞪圆了眼睛怒视着何大夫,牙咬切齿地问道。
何烈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怎么一转身,雁落就不见了踪影?老天爷,你可不带这么玩我的啊!
要怪,就怪他今天没看黄历,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诸事不宜!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黄鼠狼单咬病鸭子——倒霉透了!
雁落这一辈子,就没遇到过什么顺心事。幼年爹爹惨死,母亲离家出走,寄人篱下被清光虐待,到了天安又被清光抛弃。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到了叶城,认识了南归,在斗嘴耍贫中培养出了□……感情,可这幸福小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就跌下楼,摔破了脑袋瓢,流了一滩血,还晕了小一个时辰。等脸上手上被插了起码四十几根银针之后,她总算是幽幽转醒,一醒来,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只觉安心,可随即又听到一个更为熟悉的声音,只不过,这声音带给雁落的绝非愉悦。
清光那个混蛋来做什么?!看笑话?嘲笑自己笨手笨脚,导致头破血流,还被包扎成酱猪头肉状?雁落越想越气,恨不得把刚才扎在自己脸上的银针照着清光那张俊脸扔过去,最好把他扎成马蜂窝。那家伙竟然还有脸说什么和自己在一起快一辈子了!一辈子个大头鬼!他竟然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十几年端茶倒水把他伺候得跟坐月子似的,这笔账,还没找他算清楚呢,他竟然有脸提起这事!果真是,人至贱则无敌。雁落只觉心痛头痛腿痛,浑身上下就没一处舒服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阵小风顺着窗户吹了进来,雁落身子一颤,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不瞥还好,一瞥,她顿时觉得,还是昏死过去的好,眼不见为净。
“雁儿。”上一刻沈承希还摽在窗棂上冲雁落挤眉弄眼,下一刻他就已经闪到了雁落床边。他笑着伸出手,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就点了她穴道。雁落只觉言语不能,动弹不得。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沈承希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把雁落搂在了怀中,雁落苦于被点了穴道成了木头人,只能通过挑眉瞪眼来发泄心中不满。合着,自己永远都是那倒霉的螳螂,只有被捕的份儿!雁落腹诽着,外头南归正忙着和清光斗嘴,恐怕没有注意到自己这儿有难,指着他英雄救美估摸着是没戏了,还是认命的接受这种喝凉水都能塞住牙的倒霉命吧。
事实证明,雁落其人,猜好的不灵,但猜坏的,一准灵儿!当南归和清光走进内屋时,她已经被沈承希掳走了。
南归扫视一周,见床头有一朵白纸折成的冥花,心里有了底。比起沈承希,南归更不愿雁落去和清光废话。沈承希属小耗子的,偶尔偷点油水抹抹嘴,构不成真正的威胁。而清光则不同,这家伙有权有势,又和雁落曾有过那么一段,万一他抽风犯病来一出强取豪夺,自己自然是能应付,但总要费些周折,且免不了会伤害到雁落,所以还是少见面,最好不见面,才是上策。
就是这个原因,使得南归决定暂且不去追回雁落和沈承希。雁落被推下楼,想来心情欠佳,再加上她多半听到了自己和清光的争吵,若是这个时候见到清光,免不了动起手来,还有上次被强吻的事,新仇旧恨,保不齐雁落会当场发飙。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万一气出个好歹,可就麻烦大了。
谁能猜到,南归的心里头藏着这么多七拐八弯,处处为雁落着想,生怕她受一丁点的委屈。然而,表现在南归的脸上,却仍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她去哪了?”清光拽着何大夫的胳膊质问道。
何烈是有苦难言,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触了什么霉头,会招惹上清光这么号混不吝的人物。想来想去,他把责任归结到清晨那泡从天而降的鸟粪上。
“小的真是不知。”何烈结结巴巴地说着,鉴于清光太过强势,他只好求助于猫耳胡同大掌柜南归:“南掌柜……”
“她很好。”南归轻轻说着:“只不过是被一个旧友接走了。”
“接走?!”清光攥紧了拳头,牙咬切齿地吼道:“什么朋友会爬窗户掳人,而不走正门,我看这猫耳胡同里净是些不三不四的人,需要好好整治才行。”
南归冷笑了一声,一转身朝着大门走去。清光一怔,正想要再去和南归吵架,却被随即赶来的勒锦之挡住了:“雁落姑娘还好吗?”勒锦之见清光一只手提着药箱,一只手不住地按摩着太阳穴,就知这次他又输了。
“反正没死。”说完这话,清光把药箱随手扔给了衙役,挺胸抬头,故作潇洒状。
勒锦之不动声色地说道:“既然如此,就请大人回府一趟,从天安来了一位高僧正在偏厅候着呢。”
清光胡乱点了点头便随着勒锦之上轿子离开了。
与此同时,雁落则被沈承希带到了一处她未曾去过的地方。
猫耳胡同往南不过半里地,有一土坡,名为土城,一小河从土坡前绕过,河上有一桥,名为安贞桥。
白天此地颇为萧条,偶尔只能见到几个顽童在这里打滚玩弹弓,虽与猫耳胡同相隔不远,但却是冰火两重天。
但一过子夜,这里却是人潮汹涌,热闹非凡,南腔北调不绝于耳,热闹程度丝毫不逊于白日里的猫耳胡同。
猫耳胡同被称为集市,而土城则被当地人称为鬼市。如果说,猫耳胡同里都是做正经生意的,那土城便都是做些见不得光的买卖。既没有固定摊位,也不分商品种类,上至所谓御赐之物,下到和尚用来化缘的铜钹,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只要您能叫出名来,这里的人都有办法帮您寻着。
您要做的就是把银子塞进胸脯里,让人知道您有的是钱,也不怕花钱,这事准成。
“呦,您今儿个想拣点什么宝?”
“前朝的金莲鞋,苏绣,最好还是穿过的,不得长于三寸。”
“瞧,有倒是有,但货少,价高。”
“不怕价儿,只要货好。”
“那您跟我来。”
又比如:
“我这链子上少了一颗珠子,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只要能补上就成。”
“我这有颗包金的豆子,看大小正合适,行吗?”
“多少钱?”
“别钱不钱的,就把你手里提着那半瓶二锅头给我,齐了。”
还有一种:
“这玻璃罩子怎么卖?”
“玻璃?您瞅准了,这可是正经八百的琉璃。”
“多少银子?”
“三十两。”
“贵了。”
“您说个价?”
“三两。”
“你这是让我喝西北风啊,再加点。”
“那算了。”
“得得,没见过您这么会砍价的,卖您了,就当是交个朋友。”
您问,怎么这么便宜就卖了?嘘,肯定是偷来的,赃物是烫手山芋,搁在身边心里总不踏实,宁愿贱卖了赚个酒钱。
您又问,这东西打来偷的?瞅瞅,不懂规矩了是不,到鬼市上交易,切不可问出处,您一问,卖家准跑。若是遇到几个混人,说不定就跟在您身后,等您落了单,给您一闷棍,看您还多不多嘴。
大户人家自然不屑于来鬼市上捡便宜,但一般人家就时不常地摸黑来这儿逛逛,偶尔也赚上一笔。比如用一两银子买到王羲之的字儿,又比如花三两银子买个灰不拉几的佛,回家一擦发现是足金的。不过,这漏儿也不是那么容易拣的,时不常的听说某个冤大头买什么千年老人参,其实就是一根涂了色儿的萝卜。
不过话说回来,鸡鸣狗盗之辈窃来的,败家子从家里偷出来的,造假者精心仿制骗钱的……无论这东西怎么来的,只要有人买,这生意就不会黄。正所谓不占白不占,鬼市大大的满足了国人这种占便宜没够的心态。
灯火点点,闪着忽绿忽红的光,人影绰绰,个个都像是飘在半空。沈承希刚解开雁落的穴道,就吃了她一拳,他一边揉着自己的右胸口,一边赖赖地打趣道:“我看雁儿这伤不重,还有力气打人呢。”
雁落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却被他拦腰扛在了肩膀上:“你这家伙,快放我下来,要不我可揍你了。”
“揍我?”沈承希嘻嘻一笑:“几日不见,雁儿越来越彪悍了,很有咱们国女子的风范,动不动就捋胳膊挽袖子要干架……不过我喜欢,吃惯了白菜豆腐,偶尔来点小辣椒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沈承希——”雁落拖长了声音吼道。
“别叫别叫,我耳朵都快被你给震聋了。”沈承希一甩手放下了雁落:“成了,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刚才我带你走时,故意放慢了脚步,为得是让南归追上来,不过比起我,他似乎更不想让你见知府大人。所以,掠走你,也算是经过他默认首肯的,你就别再跟我耍性子了。饿了吧?走,我带你吃东西去。”
沈承希稀稀拉拉说了一大车话,雁落来不及多想,就被他连来带拽进了土城。
罢了,正好有些饿,就先喂饱了肚子,再回茶馆也不迟,雁落无奈地望着沈承希。
这沈承希也算是一吃货,冰镇酸梅汤、鸡丝冷面、凉拌苦瓜、最后还买了二十串往下滴着热油的孜然羊肉串,吃到雁落开始打嗝才算告一段落。
吃饱喝足,雁落本想借机告辞,但沈承希却不依,非要让雁落陪他在鬼市上转悠,说是想买些便宜玩意装饰屋子。他这次的借口倒说得过去,雁落曾借住在清光家,清光父母是做典当生意的私商,这种生意在叶城称为柜坊。无所不当,无所不受,这是大部分当铺的规矩。上至黄金美玉,下至日常用品,只要您拿的出来,掌柜子都能报个价给您,至于出价是否合理那就另说了。无商不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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