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僵尸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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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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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完毕的金陷入沉睡之中。于承均相当担心,因为金从来没睡过觉,但目前他也束手无策,只能将金搬上床等待他醒转。

接着,于承均走到厨房,痛心疾首地算着这一次造成的财物损失,并暗自下了决定,下一次在金发作之前还是要带他去其它人烟稀少的地方……没有私人财物的地方。

「小气的徒儿啊,我想你应该考虑叫那金毛殭尸赔钱。」鬼老头突然冒出,看见于承均如丧考妣的脸就知道他为了什么事,于是幸灾乐祸地调侃道。

「我也在考虑要让金开始打工,兴许帮忙做些家事或一起下地。」于承均头也没回道:「至于师父您造成的损失……」

鬼老头大声地咳嗽,藉此转移话题道:「咱们来看看金毛殭尸是出自什么地方的吧!」

于承均拿出之前拍的地形照片和资料给鬼老头,连金原本身上穿的衣服和顶戴也拿了出来。

鬼老头边看边嫌弃道:「拍这什么照片?根本什么鸟都看不出来。要仔细一点的!只有这座山头怎么看?」

于承均指了指照片道:「这张照片可以明显辨认出地势,确实是个养尸穴没错。」

「所以我才说最好是整座山脉的详细照片,否则光这山头也只能看得出是养尸穴。」鬼老头摸出一杆烟斗,开始吞云吐雾起来。「那地方八成有其它风水穴藏在里面,否则怎么会养出一只这么奇怪的殭尸?」

于承均点点头:「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金身上的伤口愈合很快。」

「他伤口还能愈合?!」鬼老头惊诧道:「一般殭尸其实就跟死了没两样,身上的皮肤绝不可能再生。」

「果然是这样?」

「《子不语》里说,人死后身体里一口气没散去,就有可能变成殭尸。」鬼老头凝重地说,「这一口气指的就是『魄』。而这只黄毛殭尸不仅能像活人一样思考,甚至还有再生能力,这就说明他并未死透。我想,他的魂魄应该没全部离体,至少还有『魂』存在,才能造就这么只奇怪的东西。」

于承均蹙着眉头,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鬼老头一脸阴险笑道:「这小殭尸的身分倒是越来越匪夷所思了。关于他的身分,你可有头绪了?」

于承均叹道:「我实在没办法找出金的来历。之前去过大学查资料,听金的口音是英国人,但我查遍了当时英国领事馆的出入境资料也没查到一个符合。」

鬼老头没应他的话,自顾自拿起金的寿衣──虽然是清代朝服样式〈注一〉──饶富兴味道:「这是他身上穿的?有意思。」

「哪里?」

鬼老头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又开始教训:「就叫你要认真一点,这个不学那个不学的,你以为哪个师父可以让你这样挑?」

「那是因为您的观念太落伍了。」于承均挖苦道:「盗墓这行越来越难做,现在大家都搞火葬,现存的古墓大概也都被挖得差不多,大概等几年后就没墓可盗了。」

「这、这是两回事啦!臭小子,你别模糊焦点!」

正当两人为了盗墓业的远景争执不休时,金睁开了眼睛。

嘴里还有淡淡血腥味,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这味道让他魂牵梦萦了许久,至今终于真正尝到。金能感觉到吞下的血液化为一股股暖意流向四肢百骸,这种甜美的感觉却让他感到沮丧。

他已知道自己得靠活人血肉才活得下去,但在他已尝过了均的味道之后又怎么有办法接受其它人的?可他也不愿均为了他在身上下刀……

金明白自己渴望撕裂血肉的欲望。纵使平常压抑得下去,但将近月圆的时候就无法克制体内汹涌的感觉。

其实他都记得,记得自己发狂时的样子和想法。当时的他除了食欲以外完全无暇想到其它东西,站在面前的人就像是一盘盘料理好的佳肴,只等着他去享用。就连于承均也是,自己只将他看做一道极品料理罢了。

这回虽然撑过了,但难保下一次不会变本加厉,他可不希望自己清醒后见到的是一堆断肢残骸。金缩回被子里。虽然他冰冷的身体无法使被窝暖起来,但这被子里有于承均的气味。闻了半晌,他才慢慢起身。

金甫一走出房间,于承均马上敏感地察觉,走到厨房旁等待金出现后,关切道:「你还好吧?会饿吗?」

鬼老头酸溜溜道:「师父我怎么就没人嘘寒问暖?」

「如果师父您愿意将之前赊欠的帐还清,我自当明白怎么做。」

金看着于承均包扎起的手,轻声地说:「你让我喝了你的血……」

「避免浪费。」于承均振振有词道。「既然你需要喝血,比起去外面买血袋倒不如用自家产的。你没见过在家里种菜却不吃、还要花钱买菜的人吧?」

金愣了愣。他活了二十……一百二十年还真没见过比于承均还节俭的人,为了省钱竟把自己当成如乳牛一般……金此时更加确信,于承均的确是个承袭传统美德的人,而他也毫不掩饰地将想法说了出来。

鬼老头嗤之以鼻道:「他那叫抠门!小气!你这黄毛殭尸的观念需要好好导正才是。」

……于承均第一次觉得这个讲话比放屁还不可靠的师父说到重点。

「对了,均。这个……」金支支吾吾地问,「这个冰箱……怕是无法修理了吧?」

于承均掂了掂冰箱门的重量道:「嗯,算是完全报废了。卖给收废铁的估计还能回收几百元。」

金悲伤地看着解体而且歪七扭八的冰箱。它的空间虽小,毕竟也陪他走过一段时间,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种类似寄居蟹和牠的壳般无法分割的感情。

于承均见金伤心的样子也觉得于心不忍,便柔声道:「总会有方法的。要不……我将它敲回去?」

鬼老头马上大骂:「小气鬼!我本以为你是要买个新的。这个烂成这样只能熔掉重铸了!」

「师父,您该回去了。」于承均毫不客气下了逐客令,「我想师娘应该很生气,毕竟您在旅游途中跑掉……」

鬼老头气鼓鼓地道:「现在回去我一条老命就要赔上了!我可是趁船在英国利物浦靠岸时跳了下来,赶紧买了机票千里迢迢飞了回来。照理说,你还得跟我算算机票钱哩!」

「搭飞机的又不是我。」于承均一口回绝。

金见两人似乎处在一触即发的态势,便露出个谄媚的笑容对鬼老头道:「泰山大人,您一路上舟车劳顿,小婿却一直没能正式向您请安,请您务必见谅。另外,小婿想斗胆请您……」

鬼老头对于金的卑躬屈膝似乎很是受用,没待金说完就勾住他的脖子赞道:「你这小黄毛殭尸挺有意思,该有的礼数也没少。如何?爷爷带你一起盗墓去?」

金连忙摇头道:「这可不成,若您是爷爷的话,我就成了均的晚辈了……」

「就这么说定啦!过几天就带上你!」

「等等。」于承均不悦道:「您说盗墓?是什么样的墓?怎么没听您提起?」

「啧,你现在不赶我了?」鬼老头得意道:「这次来找你其中一半是为了这档事,老头子虽说已经半退休了,不过身手可不能闲下来。有个墓我想让你一起去,只怕我一个人应付不来。机会难得,就带上两个小毛头一起去吧。」

于承均思忖了半晌才道:「如果要我一起去,那是代表这个墓存在危险?是什么墓?」

鬼老头清清喉咙朗声道:「我下飞机时先到老朋友那晃一晃。他说约莫是一百五十年前的清代墓,据传是同治皇帝某个还未出生就夭折的孩子,想必好货不少。」

于承均讶异道:「有这么一个墓?看来真要好好透澈了解一番才是。」

鬼老头正吹嘘那墓里有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物,于承均忽地发现一旁的金脸色发白,身体直打哆嗦。

「金,你会冷吗?」于承均问了个连自己都觉得很蠢的问题。

「傻子!」鬼老头马上答腔,「他是殭尸,怎么可能会冷?你看过穿毛皮大衣的殭尸?」

金瑟瑟发抖看着两人,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声音里充满哀求:「均,泰山大人。这个墓……能否别盗了?」

于承均正想问个清楚时,鬼老头率先开口了:「为啥不能盗?难不成你跟咸丰老儿是亲戚?」

金的脸顿时变得惨白,紧闭着嘴不说话。

鬼老头见状,阴森森地笑道:「终于逮住你的把柄了。」

于承均冷淡地制止了鬼老头继续说下去,转过头踌躇了半晌,才艰难地开口道:「金,看来你并非不记得生前的事,我希望你能解释清楚。」

金愕然道:「原来……你们串通好套我的话?」

看见金不可置信的表情,于承均心中一紧,怕是以后再也不能获得他的信任了吧,虽然早已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他还是不想见到金受伤的样子。

于承均握了握拳,叹道:「金,这是为了你好,而且我也不希望在这房子里有任何瞒骗。我原以为你应该是信任我的,若是有什么事让你执意隐瞒下去,那么,我会很难过。」

金惨然一笑,轻声地说:「均,我有我的苦衷,只怕讲了后我的命就不保了。」

于承均这时才猛然觉得自己做错了,竟将金逼到这种地步,他从未想过金所隐藏的秘密是如此,要是……

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个体贴的人,总是将他所认为对的事一厢情愿加诸在他人身上。于承均明白金对自己的感情和依赖,于是便仗着这感情,认为金可以体谅他做的任何事,纵使这有可能会伤害到他……

鬼老头见于承均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粗声道:「早知道你心软,不过今天这事一定得解决,要不我就直接让这小殭尸伏诛,以免他藏着什么坏心眼。」

……金不是这样的人,于承均咬牙想着。

和金相处已久,明白他怯懦的样子或是轻佻的举动虽然做作,却都是他真正情感的体现。孰料在他灿烂的笑容下藏了这么多必须一人独撑起的秘密?而于承均今天却亲手撕裂了金苦心经营的一切。

他并未想过会将金逼得走投无路,也恨自己的鲁莽。

于承均抬起头毅然决然道:「刚刚我也跟您讲了,若是金不愿意说,没人能逼他开口。而我也答应过要保他周全,若师父您要跟他动手,请恕我不准。」

鬼老头气极,正欲大骂时,金上前阻止两人。

他挤出一丝笑容道:「事到如今,不说也不行了。」

「金……」

金脸带悲伤地说:「金并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的姓……不,应该说是后来改的姓。」

「……后来的姓?」

「我出生于正黄旗爱新觉罗氏,名叫奕庆。那时是光绪十七年。」金不疾不徐一字一字地说,语气带着些不易察觉的颤抖。「我老爹是爱新觉罗载湉,前朝的……前朝的光绪帝。」

于承均一时脑袋转不过来,这……跳TONE也跳太大了吧?!他惊讶到甚至没发现自己心里冒出了这种年轻人才会用的词语!

鬼老头也是一脸惊讶,不过比于承均镇定许多。

「我果然没猜错,只不过我本是猜你是哪个亲王的儿子,原来是那个倒霉蛋……咳,没想到光绪帝还有子嗣留了下来。」

于承均不是那种遇到不可思议的事就拧自己脸皮两把的人,不过盗墓挖出个拥有皇室血统的洋鬼子殭尸,这种剧情实在太脱离现实了。

「见到那块血玉时,我就猜你来头不小。」鬼老头打量着金,「后来见到你身上穿的衣服和顶戴,那胸前和背后的圆形补服还有顶戴的装饰,是只有亲王和贝勒以上等级才能用的。」

于承均拿起金身上穿的黑色朝服,沉甸甸的料子极好。他当初也注意到圆形补服,但却没多想,认为反正要埋葬起来的人就算穿龙袍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不少人总爱给自己安个什么公或什么王的刻在墓上。

「我生前的确被封了个亲王,只不过那时老爹已被囚禁在瀛台,这命令当然也不作数。」金脸色暗淡地说,「老爹怕他死了之后,亲爷爷她……亲爷爷就是老佛爷,她都让我这么叫。」

听到了金对于那些历史课本才见得到的人物叫得这么亲昵,于承均摇了摇头,有种时空混乱的错觉。

「老爹只想说给我册封了个亲王,亲爷爷她就无法下手,但连老爹都被关起来了,其它人在亲爷爷手里也不过蝼蚁一般。我算是幸运的,事先逃到上海租界,因为我拥有英国籍,所以得到了英国领事的庇护,而其它兄弟姊妹却全死了。」

鬼老头问道:「如果你是皇子,怎么历史没记载?」

金耸肩道:「我娘连名号也没有,身分和婢侍一样,历史怎么会记载?虽然受宠,但身为外国人的她不可能被承认。尤其当时老佛爷仇外,我娘在宫中可说是相当凄惨。幸好后来老爹将她送出宫,她便回英国去了,在船上时她才知道已经怀上了我。」

于承均胡乱地想,若是清廷王室在这之前没和洋人混血过,黑发和金发父母生出的小孩是金发的机率应该很低……说起来,金的五官比起一般洋人的确要柔和许多,这应该是体内东方血统的功劳。

「那块血玉便是出宫时老爹给她的。老爹说这东西只给心爱的人,然后再传给两人的儿子。老娘死前给了我,让我送给心爱的人。」

鬼老头惊叹:「那应该就是野史说的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那块血玉。松赞干布翘辫子将近五十年后,吐蕃与大唐发生战争,战败之后将血玉做为进贡送了回来,后来这块玉就一直在王室之间辗转流传,竟传到你身上了。」

于承均默默掏出玉珏,玉面上的龙凤栩栩如生,衬着红得快滴出血来的色泽,在灯光下显得妖异非常。

金竟然给了他一块千年古玉,这块玉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所能衡量的了。它对金的意义、对金的娘亲的意义、对于所有持有过它的人的意义……

「所以,你们猜对了。」金苦笑道:「我的确是前朝余孽。现下要将我就地正法或是通报官府都无所谓,反正我本就不该是活着的人……」

「报官?」于承均挑眉道。

「就是条子……还是市长或议员?」金垂头丧气道:「我也知道纸包不住火,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只是不晓得会这么快……」

鬼老头一脸不解。

于承均则是思考了会儿才明白了金的意思,问道:「金,你为什么要隐瞒这些事?」

金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彷佛责怪他们明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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