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彷佛责怪他们明知故问。
「我也清楚,执政者对于前朝余孽向来不会手下留情,我在史书上读到咱们对于明朝余党是多么残酷,甚至后来的文字狱,只要和反清复明扯上点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鬼老头摇头大叹,责怪于承均道:「你怎么没让他多吸收点现代常识?他该担心的身分不是前朝余孽,而是死后复活的殭尸。」
于承均心中暗骂,谁晓得金整天看电视连这也不清楚?
他转向金失笑道:「金,如果你害怕的是这档事,只能说你多虑了。现在……并不流行诛杀前朝人,或者应该说只要奉公守法,不管你是什么人,都受法律保护,没有人能够因为你的身分而对你做出伤害的行为。」
金瞪大眼睛:「你们……不介意我的身分?可、可我是夺了你们江山的满人……」
鬼老头呵呵笑道:「现在可是地球村,所有人都混在一起啦,谁还管你是满人还美国人?大概只有外星人能引起一些骚动。你这小殭尸当真无知的紧。」
「你们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到外面大喊『我是满人』……都不会有人在意?」
「顶多把你当疯外国人罢了。」于承均平静地阐述。
金愣了好一阵子,才吶吶道:「没想到过了一百年,连观念都变了这么多。」
于承均只觉得啼笑皆非,金就为了这个理由隐瞒这么久,害他绞尽脑汁不断思考找出金身分的方法,结果当事人根本什么都记得……
「那么泰山大人,您不杀我了?」金迟疑地问。
鬼老头摊手道:「我杀你做啥?本来想说你藏着的秘密要嘛是身世之谜,要不就是预谋吸干我徒儿的血之类的。虽然还不能完全证明你并未存着害人心思,不过怕我那胳臂往外弯的徒儿跟我拼命,所以还是作罢。」
于承均神色冷冽地说:「我都答应您这个逼金说出实话的计划了……」
「好好,我知道!」鬼老头举起双手,「我投降,我可不想听你说教到天亮。这样说起来,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些黑衣人,难道知道那里葬的人是谁?」
「极有可能。」于承均凝重道。
鬼老头搔了搔肚皮,含糊道:「这事就让你去烦恼。我也该睡啰,老了身子骨还真是不行了,熬了两天一夜就浑身不对劲。」
金马上巴结地说:「泰山大人,请您快就寝吧。待明早起床,不管您要做什么,小婿必定奉陪。」
「喔,很好,很好……」鬼老头走回房,口齿不清地应着。
鬼老头一走,客厅只剩下两人。
金抬头看了看于承均,讪讪地说:「均,很抱歉我骗了你这么久。我以为说出真相之后,你就会抛弃我。我不怕死,毕竟我已经死过一次,但让我害怕的是──」
「我明白。」于承均缓缓伸出手摸了摸金的头,像在安抚宠物那样。「我不怪你,你也有你的苦衷。只不过我想知道,要是我没逼你,是否就打算永远缄口不说?」
「对。」金毫不犹豫道:「为了能够待在这里,我宁愿将这些事一辈子藏在心里。更何况,那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一再提起回味的事。」
「你不信任我?」于承均睥睨着金道。
「……我没想过信任不信任的问题。」金羞愧地说。
于承均微微抬眼。「你还有什么事没说的,就趁现在多说一些吧,金……还是你希望我叫你奕庆?」
金正经八百回答:「如果你叫我一声『亲爱的』,我会更开心。」
于承均捏了捏手指关节,捏得喀喀作响。
「我不喜欢下流的玩笑。」
金不满地咕哝道:「人家连岳父也拜了……不过真要选一个的话,亲爱的均,我想听你叫我的本名,毕竟这才是我真的名字。」
「奕庆。」于承均从善如流道。
金眉开眼笑,一把抱住于承均道:「大概是许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听起来真奇怪!不过我喜欢你说这个名字时的语气,你以后就这样叫我嘛。我也喜欢你叫我金,其实『金』这个名字是来自……」
于承均道:「是你们在清朝灭亡之后改的姓吧?『爱新』在满州话是『金』的意思。毕竟当时的情势不明,隐姓埋名较安全。」
金惊诧问道:「你知道?」
「现在仍有爱新觉罗的后裔,他们一直沿用『金』或『赵』等姓氏。」于承均温声道。
金看起来有些羞涩地笑道:「没想到现在这么开化,我这个做祖宗的还整天疑神疑鬼,真是丢了祖宗十八代和子孙的脸了。」
于承均看着金,回想起他刚来时发生的插曲,忍俊不住道:「看来你会将叶离误认为太监并非没有原因。」
金拉着于承均在客厅坐下,边道:「我搬出皇宫之后,府里的仆役也是老爹吩咐内务府派来的太监,我一直认为民间一般人家的仆役也是太监……不过小叶子生气的样子当真有趣极了。」
于承均拿起鬼老头留在桌上的啤酒一饮而尽,今晚发生太多事情,还真需要一些酒精来帮助思考。「你应该是在英国出生?你母亲怎么会远渡重洋到这里来?」
金正襟危坐,表情肃穆,缓缓开口道:「我娘……她是英格兰普兹茅斯人,那里是个海港,海军都从那出航,但并不是个容易讨生活的地方。她十七岁时便到伦敦工作,成为当时正准备派驻海外的英国领事的女佣。
「到上海两三年后,光绪九年清法战争爆发,领事似乎想从中捞到好处,便送了些东西到宫里去讨好老佛爷,其中也包括我娘。」
于承均默默颔首。那时候会进宫的外国女子多半是舞伎,或是地位低微却美貌的奴仆。
「当时老爹在宫中势单力薄,老佛爷还是对他有所忌讳,便安排我娘去服侍老爹,因为她连汉文都不会,完全不构成威胁。所以唯一能和老爹谈心的,就是跟宫中风暴沾不到一点边儿的娘。」
于承均能想象,当时慈禧太后独揽政权,光绪皇帝只是有名无实的傀儡,想必日子一定相当苦闷。
「我娘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年轻小皇帝很可怜,便努力学汉文以便于和他沟通。岂知后来日久生情,我娘甚至接受了她最诟病的一夫多妻制,默默地看着老爹大婚,而她却碍于是洋人,就算老爹亲政之后也无法给她名分。」金有些忿忿不平道。
于承均点头道:「我不会说一些『你要体谅你爹的处境』那种安慰的话。身为男人却无法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实在太窝囊了。」
金抓了抓蓬乱的金发,露出种像小孩子赌气般的神情。
「就是嘛……我老爹他就是心肠软又优柔寡断。我在宫中时好几次都偷听到大臣上谏,干脆趁半夜直接派兵团团围住储秀宫〈注二〉、一举擒下老佛爷,但总是被老爹拒绝。」
「既然你母亲是慈禧送去的,那么应该就是认为她不会造成威胁,不过听起来你娘的处境似乎……?」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就引起老佛爷的注意。」金仰头思索着,「说实在的,老爹对娘不错,发现老佛爷将矛头指过来时便将她送出宫,还私下联络领事送她回英国。那时是光绪十七年,刚过了元宵,我娘已经入宫八年了。当时还叫她回家乡后找人再嫁,别回来宫中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于承均喝了口酒,舒气道:「这倒是真的。」
金摇摇头。「我娘很生气,本来以为只是出宫避避风头,没想到竟是要将她赶回国去,她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生下我之后也没打算让老爹知道我的存在。她说,反正做皇帝的都子孙满堂,在外面偷生的更多,根本不差我一个。」
于承均笑了出来,开怀道:「我还没听过光绪皇帝有私生子,你是第一个。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要问问罗教授,他一定很清楚。」
「我讨厌他。」金斩钉截铁道。
「我突然想起,那时我说可以让罗教授比对他的基因数据库找出你的血统,你说你身上的血跟我一样……那是骗人的吧?怕我知道你的身分?」于承均斜眼道。
「我、我也不确定……」金心虚地说,「不过我真的这么认为,是你的血让我获得重生。」
于承均并无追究意思,转移话题道:「你在英国过得如何?你的中文很流利,应该不是短短几年学的吧?」
「当然。」金得意地说,「我娘其实是嘴硬,她从小就教我汉文,我的汉名也是她取的。只是她教得不太好,我是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开始学的。」
于承均想起金变幻自如的腔调,至少可以确定京腔是在这里学的。「对了,你的父执辈是光绪皇帝,那么你的字辈应当是『溥』,怎么会用你祖父那辈的字辈『奕』来取?」
金严肃地看着于承均道:「她记错了。」
「……嗯?」
「娘只记得老爹是『载』字辈,前后是『溥』还是『奕』她忘记了,所以就照自己的喜好帮我取名。」
……还真是个强而有力的理由。于承均问道:「后来,你母亲还是带你回来认祖归宗了?」
金往后躺,整个人瘫在沙发上,似乎在琢磨着该如何开口。
于承均见他的表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妈的,自己还真蠢,在那里住得好好的,有谁会把孩子带回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地方?
他笨拙地道:「你若不想,可以不要说……」
金怔了怔,随即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我只是在记时间罢了。那些事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过去了,现在还要为了过去的不幸感伤……这违反了我的生活哲学。」
「你的生活哲学?」于承均不客气地道:「跟你住的这段期间,我只知道你立志看鬼片看到吓死自己。」
「嘿嘿,那种惊悚感真的会让人上瘾呢。」
「然后呢?」于承均拉回话题。
「我六岁那年,老娘就染上肺病过世了。她托了领事带我回来,毕竟我也算是皇子,对领事来说,这是一则划算的交易。」
金歪着头比划着,「那艘船很大,船上有两百多人。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个月,我从上船起就开始晕船,晕到上海之后也没能治好这毛病。」
于承均怜悯地看着金。连坐车都会晕的金,在摇摇晃晃的船上待了这么久,对他来说简直是种酷刑。
金心有余悸道:「所幸我也没机会再坐船了,否则我一定会跳海寻求解脱。不过上京的路程也够受的了。到了北京,我没受到什么刁难就顺利进宫了,因为老爹认得我和娘相似的脸,还有那块血玉。」
于承均下意识地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玉珏,触手温凉,即使在这寒冷的二月天里也不会冰冷得让人难耐。
「不过我回来的时机不对。那年正好是光绪二十四戊戌年,我在变法维新前夕来到宫中。」
金打了个冷颤,彷佛很不愿想起那些回忆似的。「我记得老佛爷雍容华贵、冰冷地看着我的样子,还有被高墙围起、那些长年没人居住而萧索的宫闱。」
「慈禧她承认你?」于承均讶异道。
「算是吧。」金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偶尔会让我过去,听我讲一些母亲的事。但她不喜欢我汉语说得太好,所以我会尽量讲得怪腔怪调,她便会笑说『洋鬼子就是学不好咱们汉语』。」
「……还真变态。」于承均沉默了半晌之后下了评语道。
金坦然地说:「我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她会这样,当时咱们受到外国的欺压可没少。不过维新开始之后,她就不再见我了,老爹整天忙着也没时间理我,我一个人也自在些。」
于承均看着金。他虽然总是嬉皮笑脸的,但沉默时,眉眼会染上淡淡的寂寞。金也走过一段坎坷的人生,可他表现得很坚强、很开朗……也很令人心疼。
不过隐瞒这么多事情实在不可原谅。于承均面无表情道:「看来过去的事你都记得挺清楚的。记忆力超群呢,金先生。」
金惊慌道:「没有没有,我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好!只是将零碎的片段随便拼凑起来罢了,完全不可信!」
于承均可以预料,要是再继续逼他,金接下来可能又要装失忆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金偷觑着他:「真的?」
于承均点头。
金放松下来,有些怨怼地说:「没想到均你也会开玩笑,我已经老得无法再承受惊吓了。」
「我现在坐在这里听一个一百二十岁的殭尸讲古,你觉得我受到的惊吓会比你少吗?」于承均揶揄道。
金痴痴看着于承均似笑非笑的脸,突然问道:「你喜欢我吗?」
于承均措手不及,连敷衍的话都没想到,迟疑地点点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又摇了摇头。
金很清楚于承均的心思,那应该是代表「喜欢,但并不是你所希望的那种喜欢」。
他锲而不舍地继续问道:「你喜欢我哪里?」
于承均突然觉得像是被女朋友质问一样。「呃……感激你曾救了我一命?」
金也觉得自己像个小女生般磨磨叽叽的,但这答案无论如何都不满意,还是问道:「均,你觉得我有什么优点?」
「嗯……」他暗忖,若真要说我还说不出来。想了老半天才道:「……脸?」
等了许久只得到这么一个答案,金失望地说:「好吧,至少我还有这个可取之处。」
于承均心道,在当事人面前说他有什么优点,任何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吧?于承均欣赏金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开朗,还有如蟑螂一般打不死的毅力……如果这也算优点的话。
金再度小心翼翼问道:「这样擅自喜欢你……会让你觉得很沉重吗?」
「有一点。」于承均坦白道。
「果然……」金丧气地躺在沙发上,「反正我就是个像黏在鞋底的口香糖一样,不管怎么蹭怎么刷都无法摆脱。」
「你没那么糟糕。」于承均安慰道:「只是有点缠人又爱说谎……」
金将脸埋进手掌里自暴自弃道:「而且有色心却没色胆,只敢三更半夜趁你睡着后偷袭……」
于承均默默盯着金,心里想着虽然金的缺点很多,但他并不讨厌,相反的还觉得这样挺可爱……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可爱」一词用在金的身上完全没有违和感。
虽然金长得比他还高,力气也大得惊人,却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护他的欲望。
于承均分析的结果,大概是因为自己到了该当爸爸的年龄,所以忍不住就会将金当成像孩子一样。不过这绝不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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