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僵尸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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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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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进一间发型沙龙,这个时间没什么客人,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或说是金身上,毕竟发型师大多矮小,两个大男人一进去就立即散发出强大的气场。

站在柜台的两个女孩子迎了上来,殷勤地问道:「两位要剪发吗?」

「只有他。」于承均将金推了出去,在这种地方自己也觉得有些局促不安。

「要指定造型师吗?」

「随便……剪得好就行。」

一位看起来三十来岁的女造型师,熟练地请金到位置上,并问道:「呃……excuseme?这个……」

于承均干咳两声道:「他会说中文,你可以直接和他对话。」

「那就好。」造型师看起来明显宽心许多,忙着请于承均到一旁坐着等,并端上咖啡。回头看了看金的头发后啧啧道:「先生的头发是自己剪的吧?我们也遇过很多客人因为不小心将油漆滴在头发上,或是想将烧焦的头发剪掉,当然会弄得乱七八糟。」

金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心爱的人剪的,他本来还想要我剃头。」

「蛤,你女朋友喜欢光头喔?」造型师一脸遗憾看着金,「现在天气很冷耶,脑袋吹风会头痛喔,至少也要等到夏天嘛。你的头型不错,剃光头应该也很有型,不过我觉得还是利用清爽的造型……」

造型师和金扯了一大堆,然后才笑容可掬问金道:「你要剪什么样子?要不要染烫?现在烫染护都八五折喔。」

「……染头发?」

「对啊。」发型师从旁边拿了一本样品上来,并翻给金看。「你的发色很漂亮,不过偶尔也会想换换口味的吧?颜色很淡也不用做脱色,可以帮你做金棕色的挑染让头发看起来更有层次……」

「这个。」金指着样品书上道:「我想染这个颜色。」

于承均凑过去,只见金指着的是一绺黑发。

造型师看起来有些惊讶,问道:「这最黑的喔,你确定要染这个颜色?因为和你的发色差很多,可能要染得很靠近发根……虽然我们用的是植物性染发剂,但还是尽量不要碰到皮肤,毕竟那对肾脏还膀胱的好像不太好……如果新发长出来的话也是每隔一阵子就要补染喔,要不然会不好看。」

金点了点头,并道:「无妨,我的头发不会再长,因为我已经死──」

于承均连忙踢了金的椅子让他住嘴,并尴尬地对造型师说道:「他的头发……长得很慢,就帮他染这个颜色。」

决定了之后,造型师就开工了。随着金掉在地上的头发越多,发型也慢慢的成型。

于承均在一旁悠闲地看着报纸,偶尔一瞥顺便在心中称赞造型师的巧手。

剪完头发并洗完之后,这时店内人多了起来。助手都忙着弄东弄西,造型师也不得不撇下金,自己去调染发剂。

金偷偷摸摸跑到于承均身边,得意地说:「我的新发型怎么样?我觉得比之前的长发更能衬托出我的男子气概。」

于承均摸了摸金刚剪好的发梢。新发型很清爽利落,让金看起来更年轻了些,就算染其它颜色也会很好看。

得到了于承均的称赞,金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低声问道:「我不想显得很胆小,不过有些事情我一定得要问清楚。」

「什么?」

金悄悄指了指店内另外两个客人。她们身后都放着烫头发用的机器,圆形的罩子包覆着头,散发出阵阵热气。另外一名在染发的客人,头上包着一堆银色铝箔纸。

「均,她们在烤头吗?我并不认为这是个有趣的活动。」金脸色苍白地说。

于承均可以理解金的恐惧,因为连他看了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头上包了这么多铝箔纸,估计再加一根天线就可以接收卫星讯号了。

之后染发的过程很顺利,就连发型师在金的头发上包上一片片的铝箔纸,金也是不动声色的害怕。

不过染出来的成果很不错。于承均以挑剔的眼光看着刚出炉的金,完美得找不到一丝瑕疵。柔顺的黑发让金的皮肤看起来更加白皙,深邃的五官中平添了一股神秘感。

金直到出了店门之后还是一副飘飘然的样子,经过旁边店家也忍不住对着自己的倒影左顾右盼。

「我从没想过自己这么适合黑发!」金兴奋道:「以前我怎么没想到自己将头发染黑?为什么我就没有遗传到老爹的黑发呢?均,你觉得我现在看起来像汉人吗?」

「不像。」于承均老实道。

「咦?!」金不死心地对着玻璃帷幕猛瞧,然后恍然大悟道:「是眼睛吧?我的眼睛是蓝色的?」

于承均不知道是否该照实说金的问题不在眸色,而是他的视力实在糟得可以。他权衡一下,还是决定要让金了解现实。

「走吧,我们去眼镜行,帮你配一副角膜变色片。」

金双眼通红回到家里,千叮咛万嘱咐于承均绝对不能将他在眼镜行发生的事跟叶离讲。

店员帮他戴隐形眼镜时,金痛得哇哇大叫,根本戴不上去。根据金的说法,因为他是殭尸,眼球无法分泌液体,这么干的眼球当然是无法戴上任何隐形眼镜的。

后来店员拿了一般镜片让金试戴,一戴上去就让他头晕目眩,作呕不停。折腾了半天,双方才终于达成「看来这笔生意是做不成了」的共识。但于承均为了不再让金贴在电视屏幕前,还是帮他配了一副眼镜。

虽然对于金的复古大胶框眼镜,大家皆抱持保留态度,不过他新染的黑发倒是引起不错的回响。

叶离毫不掩饰他的赞叹道:「看来不能再叫你阿金了,不如改叫小黑?以前我家养的……」

鬼老头则是摸了摸下巴道:「喔喔,很帅。比那个布莱德屁特啥的要顺眼多了。」

金兴奋异常,双眼发光对于承均道:「均,谢谢你送我这么好的礼物!」

「这并不是送你的,我已经都记在帐上了。」于承均提醒道。

「以前我总是很在意自己明明是汉人,却无法拥有像汉人一样的样貌,因为这副样子让我着实吃了不少苦头。」

金捡起掉在衣服上的一根头发,那是如阳光下的麦穗般灿烂丰润的金色。

「现在的我已不在乎这些事了,不管什么样的脸孔发色都是父母给我的……不过不可讳言的,那位造型师小姐说得没错,我不管是什么发型都很好看吧?」

「最后一句是多余的!」叶离骂道。

「不错不错,小殭尸。」鬼老头赞道:「你虽睡了一百年,不过脑袋可是比我那个食古不化的徒弟要灵活多了。做人当然不可以崇洋媚外啦,咱华人在现在世界上可也算是第一大族群了,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像那些劳什子好莱坞明星一样!」

「……师父,您完全曲解他的意思了。」于承均无奈道。

「我之前还担心这小殭尸的头发太醒目,咱们要是去盗墓可不能这么张扬。」鬼老头满意地看了看金道:「你现在合格了。」

于承均讶异道:「您之前说有个大墓是真的?」

「要盗当然要盗真的,假墓谁盗?老头子我还在等消息,这次咱们四个人就一起上了,老中青三代一起去盗墓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啊。」鬼老头呵呵笑道。

「您打算带上他们两个?」于承均皱眉道。

「这次的墓需要人手,有现成不用是傻子。」鬼老头理直气壮道。

「这是两回事。叶离只跟我下地几次,金更是对这一窍不通。怎么能让他们去?」

鬼老头摇头叹道:「你真该好好学学。叶离他身材瘦小,要是有什么洞咱钻不过去的,到时他就派上用场;而小殭尸更有用,他有刀枪不入的金刚不坏之身,要是不小心启动什么机关,拿他当挡箭牌岂不是恰好?」

金和叶离无辜地站在一旁,再迟钝都听得出来鬼老头将他们当成了免费挑夫和防弹衣。

于承均不满道:「师父,您是为了省钱才这样做的吧?工具装备本来就应该准备好,怎么可以拿他们来抵?」

「你就这时候装慷慨?要不,装备你出钱。」

「不可能。」于承均斩钉截铁道。

「那就拍板定案了!」鬼老头大声道:「他们两个都要去!要我整天对着你那张扑克脸,一定会闷死我了。」

于承均正要反对,金拉了拉他的衣袖道:「没关系,我也很想去看看。而且我也得要做点事情才能清偿债务吧?」

叶离警戒地瞪着金道:「我也要去!我绝不会让阿金单独跟师父待在那种没人的地方,要是他突然凶性大发或是起了色心怎么办?」

「你师公也会去。」于承均提醒他别忘了鬼老头的存在。

鬼老头暴躁地说:「总而言之,我说了算数!这几天就好好养精蓄锐,等确实消息出来后再做打算。」

于承均叹了口气,若是叶离和金都不反对,他也没立场拒绝。既然有难得一见的大墓,连他都觉得蠢蠢欲动,更别提叶离和金有多兴致勃勃。

他心里盘算着,要是这一趟赚得够多,他们也应该换房子了。正值青春期的叶离和金都需要大一点的空间……或是坚固耐摔的冰箱。

接下来几天,于承均到处采买装备。一下子四个人要下去,工具准备更注重分工,购物清单列出来洋洋洒洒一大张。不过于承均花钱花得心安理得……或者说根本没花到他一毛钱。他找了熟识的店家,并豪爽地全记在鬼老头帐上。

金这几天并未跟着他,而是自己独自出门找打工。现在金对于现代人的生活可说是驾轻就熟,进退应对都表现得像是个充分融入东方社会的老外。

不过于承均倒是感到有些空虚,毕竟已经习惯金跟前跟后了,心中充斥着小孩子有一天突然独立离巢的感慨。

于承均一天下午回家,只有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戴着黑框眼镜的样子看起来挺有几分可爱。

「怎么只有你在?」于承均问道。

「小叶子今天有社团活动,而泰山大人说了『四个大男人挤在一间小屋子里,老子快闷死了』之后,就跑出去了。」

于承均放下身上的东西,踌躇了半晌才问道:「今天也不顺利?」

「嗯……」金闷闷地点头。

金的找工作过程并不太顺利,碍于他的外表──直到现在金仍然不晓得为何染了黑发还是看起来不像汉人──并没有太多店家愿意给他面试机会,纵使金不断强调自己肯吃苦耐劳,但投出去的履历还是大半都石沉大海。

「不用太着急,你的欠款并不需要马上偿还。」于承均安慰道。「对了,你的头发怎么回事?」

金的头发被梳成可笑的三七分西装头,一丝不苟地贴在头上。金摸了摸头发道:「不好看吗?」

于承均看着金的样子,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很好笑」三个字。

「泰山大人和小叶子说,要找工作就应该打扮整齐,还找了西装给我。」金拉了拉衬衫领子,苦着脸道:「不过我实在是穿不惯,难受死了。」

丢在一旁的皱巴巴的西装,连于承均都想不起何时有这套衣服。看来金找不到工作,八成和鬼老头与叶离两人脱不了干系。

「你都去了什么样的地方找工作?」于承均问道。

金歪头思索着:「嗯……便利商店、早餐店……还有连锁咖啡店和大卖场,这些比较不需要专业技术的地方。」

于承均暗叹。这也难怪,金打扮得怪里怪气,而这些都是需要面对服务客人的地方,所以才没人敢用他。

「金……」于承均在金的怨怼眼神下赶紧改口:「奕庆,你不需要打扮得如此……正式,这些职场的诉求并不是要你穿得西装笔挺。」

于承均伸手拨乱金的头发,边帮他梳理整齐道:「头发也不用梳成那样,除非是正式场合……不、不管是什么场合,千万别再梳这种发型。」

「是吗?」金呆愣着说。

「穿得轻松一点再去试试看吧,我想凭你的表达能力应该没问题。」

于承均那厢自顾自传授着面试该注意的事项,金这厢却是心猿意马、完全没听进去。于承均站在旁边离他极近,金只能看到他的衣服,感觉到这躯体散发的温暖,鼻端尽是那让人神昏意乱的气味……

金按捺着抱住于承均的冲动,因为他不想被瞧不起。

前几天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女性的讨论节目,节目探讨的主题是「讨人厌的男人」,然后金悲哀地发现他的行为完全被归类在「猪哥」里了。他不太了解猪哥的意思,但总归不是个好词,所以他极力避免做出逾矩的行为。

金在心里为自己辩解,他并不是猪哥或是好色,只是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可是这种理由连自己都难以说服,为什么他从小读圣贤书长大,就是没学到汉人的矜持?

于承均没发现金心里的天人交战,问道:「我刚说的你都听到了吗?」

「……均,你跟我娘一样爱操心。」

金说了句不知是褒是贬的话之后,指了指堆在旁边的杂物道:「对了,刚刚你的电话响了很久。我本来想帮你接的,但是电视上说情侣间应该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才不会让另一半产生压迫感,所以我不能偷看你的信件或是电话。」

对于金的振振有词,于承均不晓得该感激他的贴心好,还是要提醒他不要想太多才好。他从桌上的书堆中翻出手机,看了看未接来电,三通都是同一支号码。

于承均对这号码没印象,正在考虑要不要回拨时,手机顿时铃声大作。是同一个人。才按下通话键,就听到听筒里传来宏亮开朗的声音:「承均,你终于接电话了,我找你好久了!」

于承均听了他的声音,不太确定地问:「你是……罗教授?」

金马上做了个厌恶的表情。

「就是就是,我从学校那里要到你的电话。承均啊,我记得你上一次的讲座,有一些遗迹的现场照片资料和考察吧?那些资料可否借我?」

于承均直接道:「好的。」

「另外,我还想借你一用。」

「没问题……」于承均脱口而出才查觉到对方说了什么,疑惑问道:「你是说,借『我』?」

罗教授的呵呵笑声,隔着电话连金都听得到:「我想请你帮忙,我这里资料实在多到一个人忙不过来,助手们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更何况,我想交由有经验的人来做比较安心。」

于承均迟疑说:「我不晓得能否帮得上忙……」

他和罗教授称不上熟稔,只有在学校时会有交集。如今罗教授却请他去帮忙,让于承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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