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发现自己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霍格沃兹待了这么些年,接触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小巨怪——因为这里的教职员工们,从校长开始,就都是巨怪!
巨怪的脑子巨怪的眼力!
要不然怎么会没有人发现,那个所谓的黄金狮子,尾巴是蓬松松的,而不是尾端为小毛球状的狮子尾巴——如此明显的差异,这群巨怪的眼睛都被格兰芬多吃掉了吧?
邓布利多大惊失色,什么?这个黄金狮子分明与校长室珍藏的画像一模一样——居然不是狮子?格兰芬多居然不是狮子?
小可爱终于暂时撒够娇,勉强将脑袋离开孟的怀抱三毫米,给了邓布利多一个鄙视的眼神。
怎么格兰芬多都这个样子?当年小戈里练成了阿尼玛格斯变形之后乐呵呵地来找自己,说除了尾巴其他都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时候,知道了自己不是狮子的变种、而是藏獒之后,也是这样子,一副天都塌下来了、你居然欺骗了我的感情的模样,也差不多就是这样……
明明自己从来没说过自己是狮子好不好?白痴的狮子有自己忠诚可爱吗?白痴的狮子能有如此蓬松美丽的长尾巴吗?
小可爱得意洋洋地甩了甩尾巴,又将大脑袋往孟怀里一埋,继续撒娇。
不知何时变小了、并且从不知道哪里滑进校长办公室的大青蛇,尾巴尖儿往眼睛上一遮,喵喵的我啥都没看见,没看见某只大狗都当爹许多年了,还是对着主人、哦不,是爸爸大人,各种撒娇卖萌的蠢模样。
红发小女孩却看得很稀奇,她从大青蛇的脑袋上跳了下来,几步蹦到孟跟前:“您就是我爷爷?”又看向糜稽,“您就是厄尔说的奶奶啊?”可爱地歪着头笑,“爷爷奶奶好,我是一一哦!孟一一!”
这次变脸的终于轮到教授大人,哦,当然,其他教授们也挺兴趣盎然的,邓布利多尤其八卦,孟不该是个斯莱斯林吗?明明他自己也承认了孟家是斯莱斯林的嫡支的,怎么会有一个黄金狮……不,藏獒阿尼玛格斯的儿子?
斯内普木然地看向大青蛇,所以真相其实是,格兰芬多的先祖是个只会摇头摆尾蹭脑袋撒娇的藏獒,而斯莱斯林最正统的后裔,却是和那只蠢藏獒生的?
一个热爱大红色的、内里不知道多少岁了的小丫头片子?
斯内普木然地抬起头,看着校长室正面墙上不知道何时出现的画像,和画像里四个男女,金发碧眼冲着黄金藏獒喊着曾祖父的男子,黑发红眼笑着对大青蛇点头喊祖母的男人,还有喊孟叔叔佘阿姨的一文秀一温厚的两个女子……
这个不真实的世界!
梅林果然还是疯了吧?
校长室里精神恍惚了一大片,就连校长先生的呵呵呵呵,都只是机械性的复读而已。
不过谁傻了都和孟没关系,挚爱幼子就在身边,现在连长子一家都回来了,就算一时半会子还找不到回家的路,孟翔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糜稽也不知道是否能够陪自己足够久,曾经的记忆依然不完整……
孟也真心觉得,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本文也就此完结了
莫正在日更的红楼同人文敬水流深,各种卖萌哦:
嗯,关于本文的番外,如果敬水那儿顺利的话,这个月末应该能抽出时间来码,不过本文太长,莫一时也想不起码什么番外,所以亲们可以提意见哦,虽然不一定会照做,但莫会认真考虑的。
214前尘
银河历1527年;地球上曾经的变异生物已经进化出好些个智慧种群,这些种群也曾和人类争夺过资源和地盘;但幸也不幸的是,在变异生物们联合起来对人类正式宣战之前;异星生物来袭。
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比起同时地球孕育的生物,总还是外星生物更为非我族类。
地球之上;人类本有八大势力,孟家只是其中之一,但因变异生物中,势力最大的禽类生物和海洋生物都对孟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善意,最终孟家作为整合了地球所有智慧生物抵御外敌的首领,虽然族中上下人等身先士卒;为了胜利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但地球走出去的智慧生物,也给予了他们最特殊的回报。
时至今日,孟家已经鲜少在政事上掌权,但银河之中,孟家依然是最独特的世家,而地球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变更,沧海桑田,也只有孟家祖坟,哪怕是因为地壳变迁被海水淹没,也依然得到了最完善的保护。
孟带着一家子回家扫墓时,就见到一个碗型透明材质的巨大物事倒盖着,盖子里树木林立、芳草菲菲,盖子外海水幽蓝、珊瑚艳艳,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孟一一和厄尔伸着胖爪子去拍那盖子,斯瑞包得意地扬着小脑瓜:不就是水族馆么?有啥好稀奇的?土包子就是没见识!
孟却只拥着糜稽站在石碑前,看着石碑上头,孟翔孟瑚之下多了的那密密麻麻的人名,尤其是孟萃孟启,和他们之后三百多年,那好些个几乎在同一个十年里头先后死去的一百多人,眼神复杂。
转眼,家乡也过了将近两千年了。
物是人非。
孟早该习惯了物是人非,却还是有些怅然。
小可爱拿大尾巴在孟腿上扫了扫,糜稽眨了眨眼,没说话,只是往孟怀里越发偎紧了些儿。
孟轻笑,拍拍小可爱的大脑门,亲亲糜稽的鬓角。
还好有你,还好有你们。
夜晚的海洋很幽暗,但石碑之前始终亮如白昼,糜稽对于这些小玩意也算有所研究的,却始终看不出是什么使得那盖子向里发光,孟的神识倒是方便,可惜他对这些没啥研究,好在糜稽好奇一会也就过去了,虽已经不做杀手很多年,还是习惯性地不会对此等没甚杀伤力的物事寻根究底。
小可爱夫妻带着三个小孩玩儿去了,此处只剩下孟和糜稽独处。
石碑前的树木很高大,孟和糜稽两人几乎都被掩在枝叶之中,孟已是多年不需睡眠的,但此时挚爱在怀,家人在侧,不知为何,竟有了一丝困倦,先还和糜稽说着一些多年前和家人相处的趣事,但说着说着,声音慢慢低了下来,直至无声,糜稽抬头一看,孟闭着眼睛,睡颜安详,便也一笑,俯□来,头依然枕在孟胸前,也迷糊睡去。
不一会,还不等糜稽睡熟,却忽觉环在腰间的手臂一紧,耳畔传来的心跳也在瞬间前所未有的杂乱,糜稽瞬间惊醒,念力瞬间发散出去,丝毫不曾察觉到异样,但糜稽却越发警惕——无他,孟眼中的惊惧太骇人。
好在孟虽惊魂未定,却也知道吓坏了他,赶紧拍着他的背安慰:“没事儿没事儿,刚刚只是我……被梦魇着了……”
是的,只是梦。
再真实,也只是梦。
孟闭了闭眼,环住糜稽的手不禁越发紧了两分,紧得糜稽肉呼呼的身体下,骨头都发出嘎吱声,孟迅速松了手,糜稽莹白剔透的皮肤上出现了一片青紫,看得孟又是心疼又是自责。
糜稽倒不至于连这么点疼都受不了,只是担心他:什么样的梦,能让孟吓成这样?
孟叹了口气,糜稽身上的青紫已经消去,他还依然心疼地拿手摩挲着那片儿肌肤,更心疼的是,由梦中所见忆起的过去。
梦中,孟见到大片的红莲烈焰,烈焰之中,一个黑发金眸的男子闭目含笑,不知是生是死,而抱着他的另一个彪悍男人,竟一口口将他连血肉带骨头地吃得干干净净。
吃时,脸上带笑,眼中却有泪。
吃完,额上就出现了一个竖瞳。
从没见过的人,无关紧要的梦,无论是单纯的梦境,或者在某个时空发生的事实,其实与孟的关系都不大。
要命的是,孟却忽然想起来了。
遥远的过去,他遗忘了的曾经。
他也曾经那么吃过一个人。
只吃过那么一个人。
却是他的爱人。
糜稽的前生。
摸着空荡荡的额头,抱着就算瘦了许多依然肉呼呼手感十足的糜稽,孟觉得满足,可也越发心疼难当。
难怪,难怪自己在这里,怎么也找不着他。
却原来,是被自己吃掉了。
那时候,他的眼睛是睁着的,带着笑,手边也就有武器,却宁可,被自己生生吞吃了。
孟一手抱着糜稽,一手却忍不住放到嘴边,等糜稽闻到血腥味儿抬起头时,他已经吃掉自己一节手指。
糜稽的眼中满是怒火,孟却带着笑:“没事,我只是想回味一下……”这么多年,特别是最初不够强大的时候,孟其实没少经历被咬掉几块肉啥的,最凶险的一个几乎大半个身体都被吃掉了。不过,那也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能伤到孟的生物,他已经许久不曾遇上。因此,就连忽然想尝试一回被啃咬的滋味,也必须自己来才行。
身上疼了,心里反而没那么痛了。
但好像招惹到小爱人了?
孟讨好地蹭了蹭糜稽的脸,糜稽依然怒视着他,孟只好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很快,那节手指又长了回来,在糜稽唇边蹭了蹭,糜稽终于哼了一声,凶狠地咬了一口那节手指:“不想要了和我说,揍敌客虽然主业杀手,但其他生意只要价格合适,也是做的!”想截肢啥的,他随时奉陪!悄不声儿折腾损伤他的合法财产,那算啥?
孟又叹了口气,是啊,结了婚,自个儿就不只是自个儿的,做什么都要想着爱人才是。上辈子那个,说让自己吃了就毫不反抗地由着自己吃了,也不想想,自己这心里……
可是糜稽已经前尘尽忘,孟也不愿意拿前事让他烦心,偏心中委实后怕,只好抱着糜稽细细亲吻,没有□,只是珍惜。
幸好,我还是找回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没时间抓虫,咋办?不抓虫开定制太不负责任了,可抓虫啥的,真心没时间。两篇文的番外要憋,还有一篇新文承诺日更中,过年也好忙,放假这几天,比不放假时都累……
215西菲尔
孟搂着糜稽心满意足;另一边儿;通过魔镜看到这一幕的西菲尔;却郁闷烦躁得想吐血'末世+综漫综影视小说'约会。
作为一个对爱极为偏执的妖魔,和一个弟控——最要命的是,显然其弟也极其兄控——的大伯子;不和几乎是必然的。
只不过孟懒得和弟媳妇计较——虽然只是尚未正式上任的弟媳妇;而西菲尔,再是任性偏执;也不得不考虑爱人的心情,所以这两位才没有真的拼个你死我活罢了。
可这种忍让,在西菲尔发现原本以为的,和爱人分别五十一年,却因为两个世界的时间不同调;而变成了相逢之日遥遥无期的时候,就变成了将爱人送回家乡的孟的憎恨,偏还有他通过魔镜经常能看到的,孟和糜稽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画面做对比,若非心中还残留着最后一丝对于爱人的顾忌,西菲尔连趁着孟不留心时,劫杀糜稽、让孟也尝尝苦求不得的滋味的心,都有了。
若非孟翔对兄长的爱,让西菲尔印象极其深刻;若非还有着“如果孟将心思多多分给那个胖人类,对孟翔的关注就少了,自己正好可以趁虚而入攻占挚爱心中更多领地”的年头支撑着……西菲尔说不定,真的就忍不住对糜稽出手了。
好在,他到底还是忍住了。
而且多少还有那么点子幸灾乐祸。
孟为孟翔找到的修炼法子,那胖子竟不能用。
看着孟为糜稽的长生之法绞尽脑汁,西菲尔就各种想偷笑。
这个傻瓜大伯子,什么时候才会想起来,起码妖魔还要一种手段,叫“时之封印”呢?
当然,西菲尔对于糜稽不能修炼也能和孟水□融而不会被吞噬神智这一点,还是挺嫉妒的——他和孟翔在一起那么久,还只停留在亲亲抱抱就算最紧密的阶段呢!
只是嫉妒之余,一想到糜稽不能修炼,孟曾经说过的那种,因为人心善变,人类就算一时能拥有足够坚定到、爱可以保护人类不够强大的精神不会被妖魔所吞噬的爱,但再漫长的时光里,也许哪天忽然变化了——也不见得就是变心了要分手了,只是长久的时光之后激情褪去,当然,以西菲尔看来,以孟的狡猾,就算一时激情褪去再燃也不难,但如果恰好在热情再燃之前,在彼此都不曾察觉的时候就恰好做了点什么……
比起明知道会变成傀儡娃娃依然心甘情愿更悲摧的是,在那样偶然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悲剧掉了……
这曾经是西菲尔最担忧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孟的催命符!
西菲尔一想到这事儿就觉得可乐。
——这也是西菲尔没对糜稽下手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其自己出手让孟有可以怨恨的对象,不如期待哪一天,当他们缠绵之后醒来,孟却忽然发现,那个胖子变成了一个傀儡……
西菲尔只要一想到这里,就是因为长久不能和爱人相亲的烦躁都能略微平静一点儿。
不过就算这样,西菲尔在漫长的、等待与孟翔重逢的时间里,也没少打着孟的主意,不能和他正面敌对,不能动他心爱的那个胖子,但一定有办法,让这个让孟翔和自己分别的混蛋,也难受一回的!
妖魔都是很执着的。
由爱生恨的妖魔更是恐怖。
尤其当他恨的,其实不是他爱的那个人时。
西菲尔好歹还算有所顾忌的,并没做出什么要命的事儿来,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找到孟某个连自己都没记起的过往时,还特特寻找了好几个时空,才找到那个一对儿碰巧洒了和孟那个过往有点儿类似的狗血的一对儿,利用自己梦魔之王的天赋,硬是让孟在梦中看到了那一幕,又加了点暗示,让孟想起了那要命的过往。
曾经,他也曾如那梦中所见,吞噬过自己挚爱的过往。
孟于梦中惊醒那一瞬间的恐惧悲痛,简直是梦魔之王最好的饵食。
让西菲尔自与孟翔别过之后,就空虚至极的心,几乎饱足。
可也就那么一瞬间。
西菲尔想不到孟居然可以那么无耻,面对糜稽的询问,可以只是轻描淡写的“被梦魇着了”。
妖魔是从来不欺骗爱人的!
——好吧,西菲尔已经忘了,自己面对孟翔时,其实有过更多的不是欺骗的适当隐瞒。
西菲尔更想不到的是,孟最初明明是那么深沉的痛苦,却只是咬了自己一截儿手指,被那个胖子一句训斥,就不再折腾自己的身体不说,连心里的痛苦也放开了!
妖魔怎么会有这么能无视自己曾经对爱人的伤害的家伙?
西菲尔郁卒得要吐血。
——他已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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