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泪之夜(出书版) 作者:橙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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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泪之夜(出书版) 作者:橙子雨-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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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我交往吗?只在你找到真正心仪的人之前……也可以。」

「小约,我最喜欢你的头发,就好像金丝一般。」

「小约,我们还能做朋友……是吧?」

「不准去……不要去美国……」

「小约,等到你的头发留到肩膀后面的时候,如果我还没回来,就别再等我了。」

恍惚之间,洛南不禁转头看了看自己的头发。及肩,一直仅仅及肩而已,从来没有长到肩膀后面。

……为什么。

已经九年了啊。九年前的那时候不是说过,要为程扉留长的吗?为什么那么多年那么多年来,却始终没有留长呢?

……

因为……唐棋说过,长到肩膀后面,就别等了。

因为……唐棋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隔壁的那间房子就那么荒废下去了,一家人都再也没有回来。

但是他还想等,还想要一直等,所以一直不肯留长头发,去守着那个约定。就好像只要头发还没长过肩膀,不管多久,那个人还有可能会回来。

唐棋患有脑炎,这是在他离开之后洛南才知道的事,在那之前,他从来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他的脸色永远是那种不健康的苍白,他的身体也永远是那么纤瘦。也许上天是为了补偿他所承受的痛楚,才给了他那一套黑色封面的牌,让他的占卜,永远那样灵验。

唐棋早就知道了所有的结果,曾经提醒过他阻止过他,可是占卜师自己才应该更明白,命运是无法改变的,不是吗?

所以,那个人只能绝望地看着一切变得不可收拾。

所以,那个人才会哀求他留下来,虽然明明知道只是徒劳。

会有多难过呢?那羸弱的身躯,承载了多少不能跟任何人说的辛酸呢?

他说过,最终自己会被吞没在一片混沌里。

洛南不由自主步步向前,海边的小镇、阴霾的天空,眼前无边灰暗的狂风大作的大海,就是那占卜中的混沌。

其实死过一次,也就不那么怕第二次。

只是再向前,一步,两步而已。只是那样而已。

「小约……」

恍惚之中,他竟然听到了这样的声音,他回头,寂静的海礁群上只有他一个,没有别人,连一个鬼影子也没有。

耳边是厉厉狂风、滔天的海浪,可是在那交错的嘈杂中,他却偏偏一遍一遍地听到唐棋的声音。

「小约,小约……」

「不行……一定是算错了。」

「那我帮你重新算一次好了,在逆位置的世界旁边加一张守护之星……这样的话就好了。这样的话,无论遇到什么难过的事情,就算再难过再绝望,最终你身边会有人出现,代替我守护你的。」

「代替我,守护着你……」

为什么是代替你呢?因为你已经早都知道了吗?到那个时候,你已经不在了。

「唐棋,你很寂寞吧?」

孤零零躺在那业已荒废的墓园里,如果我不回来,你一个人会有多无聊呢?

「一定……一定很寂寞吧。那我来陪你……好吗?」

让我来陪你吧,因为我不需任何人来代替你,像星星一样守护着我。那是假的,你是个占卜者,不愿意接受某种结果而试图干预,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海水温暖,就仿佛是温暖的爱抚,就仿佛是从未能够触及的那个世界,终于降临。

程扉……对不起。

如果有下辈子,我不想给你带来伤害,也不想再那么痛苦,如果能够不再相遇就好了。茫茫人海里,各自持续着自己的幸福,走着自己坚守的道路,永远没有交会。

而,唐棋……

恍惚之中,他又想起那苍白的脸颊,温煦的笑意。

他记得他们住的街区,参天的梧桐落下黄叶遮住了雪白的道路,领着小狗走在那道路上,那么多的一起开心、一起欢笑的日子。

他还记得,那双手曾经抱住他,用那仅有的温度将已经七零八落的他黏回整块。

「我不是你的命中注定。」

他说这话的时候,笑得好悲伤,同时又好倔强。其实他,心底从来没有要对命运低过头吧。

唐棋,也许……我本来应该……试着去珍惜你。

——番外《Fortune Teller》完



Chapter 番外 完美情人

「我告诉你,不远的将来……将来那一定是……那是机器的时代!我要是找情人,才不找普通人呢。我要造一个完美的机器人,从外表到性格到智商到品味无一不精,然后——还要他死心塌地只爱我一个,哈哈,哈哈哈哈……」

以上,乃方基礼的酒后狂言。

有的时候,酒后的话是人们真实愿望的一种反应;但是有的时候呢,喝醉了之后说的东西,只是某些被压迫着的农奴们心底里对美好人生的一种向往……而已。

现在,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到这位科学家的私密住所——方基礼的家。

没错,实验室外他还有个家。

方博士目前还没有到家。他家的客厅里,坐在一名外形优质的帅哥,帅哥正在看电视。

仔细一看——这帅哥的穿著品味很古怪,一身雪白蕾丝衬衫,领口微微露出白皙的胸膛,让帅哥整个人好像一只十几世纪宫廷里那种精雕细琢的人偶一样,虽然美丽,却有点诡异。

那白衬衫上几乎没有褶皱,白得耀眼一丝不乱,问题是,整个客厅除了窝在沙发上白亮亮的他,其他地方全部乱糟糟、脏兮兮。

帅哥的面前摆了一个小茶几,茶几里面是——像是曾经十分精致的茶点,现在已经好像猪啃过一般了。帅哥的纤纤玉手捻起来一块,哎呀,沾着的巧克力慕斯就掉在了雪白的衣服上。于是,他顺手把那身白衬衫脱了,揉了揉塞进沙发底下。

春光乍现,帅哥裸着上半身,风情万种地趴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

这就是方基礼家的完美机器情人?看着外形倒好,似乎就是有点邋遢有点懒……

不对,他好像不是机器人。因为他明显在吃东西,而且吃得很开心,好像吃了很多……真的吃了很多。

一桌子的茶点很快被一扫而空,难以想象身材那么好的帅哥,其食量那么惊人。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帅哥继续看电视,眼皮都没抬。敲门声持续了一小会儿,终于放弃,钥匙的声音响起,有人开门进来了。

方基礼气喘吁吁,抱着各种葱各种蒜各种牛羊肉,从门口像螃蟹一样艰难地挪进了屋。抬眼看到屋里果然是有人的,不禁气结。

这祖宗!沙发离门不过四、五米的距离,这都懒得来开门,大爷出去吭哧吭哧买那么多菜是因为要填满你个无底洞的好不好!

……而且,才收拾的家,怎么才半小时又变得那么脏乱?

算了算了,又不是不知道他的本性……当初让这祖宗搬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这种准备的。他默念和气进火气出,把菜拎进厨房开始洗。

「喂~~礼礼~~」

方基礼扔下菜,外头祖宗叫魂了。

这「礼礼」听得浑身鸡皮疙瘩乱掉,不过已经万幸了不是吗?最起码人家没叫你「基基」是吧?

「哎呀?礼礼,我只是叫着试试,没想到你在家啊……」半靠在沙发上的人类关了电视,懒洋洋地看着他。

根本就没发现我回来了吗……方基礼血泪。

「礼礼,咖啡没有了。」帅哥指了指茶几上空空的杯子。

方基礼看着满目狼藉的桌子。

「茶点呢?」整整一桌子的茶点呢?

「吃完了啊。」帅哥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

「……你,你明明答应我,等我回来一块吃的。」

莫生气,莫生气,他不守信用不是一天两天了,和这种智商只有你一半的吃货计较你就输了,方基礼心里默念。

「谁叫你买菜那么慢。」帅哥翻了个白眼。

……这么、这么说来,还是我的错了?哇呀呀呀呀……

「对了,礼礼,」帅哥用指尖把沙发底下的衣服挑了递过来:「弄脏了,洗洗吧。」

我忍,方基礼接过衣服。就在温吞科学家的怒火就要达到极限的时候,帅哥突然就凑过来搂住他的脖子,挂上了一抹邪魅的笑意,优雅的嘴唇贴在他颈边:「礼礼,你真乖,来~给你笑一个。」

……呜呜呜,怎么就知道我吃这一套!细细的吻点在耳边,灵巧的舌头伸进耳郭,让方基礼不由得浑身酥麻。

说到底,做牛做马为哪般,还不是被这家伙的技术给整倒了,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就算智商再高也常常作废。方基礼面无表情,内心则再度泪流满面。

第一次被这男人骗上床的时候,方基礼还是个二十六岁的处男。人们不是常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吗,结果那家伙却是透过技巧性地抓住了他方基礼的命根子,从而抓住了他的心。

刚认识的时候,方基礼非常怀疑过这个家伙的职业是什么,因为他总是待在家里,传说中总是待在家里干活的男人有两种,作家和鸭。再加上那家伙非常纯熟的床上技巧……结果,那家伙是个床上技巧很好的作家。

他有时候会私底下嘀咕,就那家伙那种没逻辑的脑子,写出来的东西怎么会有人看。

可是这种事谁又说得清呢?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无法解释的,自己还不是明知道这祖宗纵使自私自利、胃大无脑、不讲卫生、口无遮拦、没眼力见又不识好歹,还是和他同居了吗?

谁让这家伙有色有相,而且偶尔吧,有的时候还满可……被推开了,在大脑正走到「可爱」一词的时候,在手正摸上那家伙细滑的后背的时候,被无情推开了。

「礼礼你一手的菜味,」帅哥嫌恶地捂住了鼻子:「滚,去洗洗再来给我抱。」

方基礼一脸震惊地站着。你你你……混账,我没嫌你一身久居不出的霉味,你嫌我给你洗菜有味?而且还一脸居高临下的嫌恶,这什么世道啊,这什么世道啊!

算了,高智商不和低智商计较,因为低智商会把你拉到他的智商水平,再用他的经验打败你,于是我再忍。方基礼默默转身。

「礼礼……」

方基礼转头,抱着美好的幻想,也许这祖宗有点自觉,知道自己过分了呢。

「先把咖啡倒好了再走。」

我……操……

男佣方基礼回了厨房,刀子在砧板上剁得喀喀直响。

我切我切我切我切!我愤怒我愤怒我愤怒我愤怒!

怒不敢言……我恨我温吞的个性,我~好~恨~呐~

为什么就要被那祖宗欺压,在床上被欺压在生活上被欺压处处都被欺压……

刷刷刷,一个菜炒出来。

「唔,好香,」帅哥被香味吸引,磨蹭磨蹭进了厨房,伸手就去偷吃:「切……只是香而已,其实味道不怎么样嘛。」

味道不怎么样你还不顾烫火中取栗也要大口吃?炒出来下一盘的时候,上一盘盘子都被舔得发亮了。

方基礼默默有点成就感,继续炒。

一盘、两盘……呼……终于完工了,他擦擦额头上的汗,熄了火,回头一看——

N个盘子,空空。

那祖宗还一手油地站着,看着他问:「哎,已经没有了吗?」

「……你全吃完了?」

「这……根本没多少啊。」帅哥摊摊手,叹了口气。

没多少,没多少?我手都快断了扛回来的菜!他娘的天底下还有谁那么能吃啊?

「果然不够吃吧。说了你多少次了,买菜要多买,你怎么就当耳边风呢?」帅哥伸出油腻腻的手,敲了敲方基礼的额头:「你啊,长得不好看就算了,做事又不长脑子,我到底是哪根神经坏了才会和你在一起的……」

不长脑子,谁不长脑子?太过分了!爷我可是世界顶尖名校年纪轻轻的天才生物学和微电子技术的双博士好不好!

士可杀,不可辱……方基礼举着锅铲,看着帅哥一晃一晃离去的背影,气得七窍生烟。



晚上躺在床上,方基礼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他最终什么也没吃成,而那祖宗还抱怨了很多类似「你都喂不饱我」之类的话。

有的时候,有些人过分啊过分,偏偏就是自己没自觉。他难免不暗自嘀咕,有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别以为你可以一直欺压我,难保我哪天不起义反抗推翻你的霸权统治!

月影移动,照在身边的人身上,一片皎洁。长长的睫毛、有型的五官、清瘦的脸颊……

话说回来,他长得真是无话可说,天天在家赚的钱也不少,确实是条件优厚,才能这么嚣张吧。

他经常抱怨说,怎么就跟了一个没姿色、没趣味,在床上还烂得一塌糊涂的研究人员。

一开始,也就仅仅是一开始,方基礼被他说得还有点自卑,因为那小小的自卑,而对他殷勤有加呵护备至,结果成了人家的佣人、跑腿的、管家、老妈子……

后来他渐渐发现,他上当了。就算处处不如他又怎么样?大不了不过分手呗!虽然分手肯定是要难过要舍不得的,可是整天被这么对待糟蹋,作为一个男人也太没自尊了不是?

不过,再看看那人月光下的睡颜,方基礼又觉得自己激动了,如此活色生香一帅哥,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相对的难伺候点,或许也可以不用那么较真……

「咕咕咕咕……」

空空的肚子又叫了,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凌空一脚,就被踹到了床下。

「吵死了,滚出去睡沙发。」伸开双手双脚,占据了整个床的帅哥困困地命令。

方基礼自认倒霉,拖着条毯子去了客厅。现在的他怒发冲冠,正在非常认真地考虑,到底要不要同这祖宗分手。

开始和他同居的时候,自己是个八十几公斤的标准胖子,没办法,天天在实验室里不运动,胖是正常的。然后,和他同居了,同居了六个月,自己还剩风一吹就飘的骨头架子。一个月瘦五公斤,他就是这么被这祖宗摧残过来的!

那要是再同居上半年,自己不变成埃及木乃伊?

不过吧……瘦了,样子倒也好看了。好歹是细长勾魂眼和高鼻子,他有时候照着镜子,觉得憔悴的自己居然倒有几分姿色,现在在外面,就算他带着那歪歪的眼镜,乱蓬蓬地扎着头发,偶尔也有人上来搭讪了。

不如……干脆和这祖宗分手,自己再收拾收拾,不怕找不到好的。

哼,就这么决定了!臭小子你要是再惹我,看我敢不敢甩了你!



第二天——

「礼礼,你为什么睡在沙发上?是不是我昨晚太用力,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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