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妻 作者:公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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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妻 作者:公子歌-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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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妻》作者:公子歌

内容简介……

千宠万爱,风骚一身。

一个风流傲娇的小乞丐,进了大户人家当奴才,

却被猛虎一样的主人虎视眈眈,垂涎三尺。

什么……什么叫“身与心的无上疼爱?”你个心思深沉的老男人,

怪不得人家都说老虎是猛兽,曲意逢迎,最后也是为了要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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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妻》简介 

若我白发苍苍,容颜老去,你会不会,依旧如此,牵我双手,给我倾世温柔——————《猛虎妻》
小流氓穿越到了古代,却没有谋生的本钱,混来混去,最后混成了一个皮条客,专门给皇家拉皮条。
唐朝开放,宫里头需求大,他好不容易拉到一个床上功夫出了名好的种马男,没想到人家竟然死活不同意,还要他赔偿。
他拉了那么多年皮条,积蓄还是有的,就是有些心疼,于是就捂着胸口问那人要多少银子。
没想到都是旧相识了,那禽兽老男人还报复他,竟然叫嚣着叫他“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他就知道道貌岸然的老男人都没什么好东西,像他这种小混混,其实内心反倒纯洁无暇一些,越是那种闷葫芦的老男人,心里头越是好色!男人那东西他又不是没见过,真以身相许了他命还要不要了,他手抓脚蹬拼命挣扎,最后却也只能咬着手指头飙泪:“禽……禽兽……禽兽!”
猛虎妻猛虎妻,猛虎的不止是丈夫,,或许也是那个女王一样的“小娇妻”。
   
楔子

刚被黑道老大凌志刚“霸占”那会儿,钟鸣做的第一件事不是逃跑也不是报警,而是从自己洒落在床头上的衣裳里头掏出手机,百度什么叫“强奸”。
百度出来之后,他就爬了起来,抹了把嘴角的口水和脸上的眼泪,给一旁的禽兽读百科里头的内容。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为了表示愤怒,他特意加大了最后一句话的音量,然后眼泪又掉出来了,说:“我要告你,叫你坐牢!”
凌志刚眯着眼睛看着他,忽然夺过他手里的手机,往下又翻了翻,然后又递给他,说:“读下面这段。”
钟鸣拿起来一看,就见后头接着说:
“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第一,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他脸色一白,就见紧接着写道:
“强奸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
他就呆住了,抬头看着凌志刚床事后有些异样潮红的脸。
“法律不保护你,你别逞强了,老老实实跟着我。而且……”凌志刚忽然靠近了一点,健壮匀称的胸肌散发着无穷热力:“你确定刚才你不是自愿的?”
钟鸣终于崩溃了,“哇”一声哭了出来,哭声震天,蔫了一样的模样勾起了凌志刚的胃口,立马又扑了上来。
这一回钟鸣不吵不闹了,红着眼一个劲求饶:“你……你能不能温柔点,别那么狠……”
一向凶狠的凌志刚就笑了出来,噙住了他有些红肿的嘴唇,呢喃说:“……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感受么,我觉得我前三十年,都他妈白活了……”
宽大的床上两个体型差距悬殊的身体彼此纠缠,钟鸣清秀帅气的面庞一片潮红,在汗湿的摩擦中意乱情迷。
其实在故事的最开始,凌志刚是打算包养钟鸣这个男孩子的,钟鸣唇红齿白的模样很对他的胃口,第一眼看见他就很喜欢。
可是钟鸣这小子硬气,就是不同意,翻来覆去跟他玩游击战,凌志刚一恼就使用武力手段,把钟鸣给霸占了。
关于霸占,百度百科里是这么解释的。
“霸占,词性为贬义词,意思是依仗权势占为己有,其对象可以是财务,土地,也可以是人。”

001 穿越 

夫如猛虎,无肉不欢,千宠万爱,风骚一身。

苏河还没有挣开眼睛的时候,首先是觉得自己的腰背疼,疼的他呲牙咧嘴,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却是,难道他已经昏睡了好几天了么,他记得他从石壁上掉下去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蓝澄澄的天上连一丝云彩也没有,这怎么突然就变天了,阴霾的天上乌云翻滚,起了那么大的风,好像就要落雨。
他浑身没什么力气,只好又闭上了眼睛,脑子里依稀浮现出他从龙门石窟的崖壁上摔下来时的情景,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逞能,非要给谭飞那个小子打什么赌,不能爬非要爬,这一下要是摔残废了他可不赔大了?
想到谭飞,他肚子里头又有一股子气上来了,这小子是怎么回事,看着上头的天,他在这下头躺了也不是一会儿半会儿了,那小子怎么还不来救他,难不成看他摔的忒惨,给吓跑了?
可是就算谭飞那小子没义气,这可是旅游黄金周,来洛阳龙门石窟游玩的人不排成山也得排成海,这社会主义爱心社会,就没有一个人过来帮帮他,也太叫人寒心了吧?他越想越觉得古怪,就吸了口气又睁开了眼睛,谁知道他眼睛还没有睁开呢,就有雨滴子落到了他的眼睛上,他骂了一声,赶紧捂住了自己的脸,抹了一把睁开了眼睛。
这一睁开眼,他就愣住了。
洛阳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这是他第一眼心里的反应,他心里头咯噔一下,也顾不得自己背上疼了,一骨碌爬了起来。那天色晦暗,依旧是要下雨不下雨的样子,偶尔滴落个一两滴。他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看着街上一溜古色古香的建筑,直以为自己是在梦里头。他是摔出错觉来了吧,这满山都是石头的石窟,怎么突然变成了千家万户灰墙黛瓦的古代模样?
他正懵着,后头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却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正呆呆看着他,苏河心想这老头真古怪,穿的脏不拉吉的居然也有闲钱买票来龙门石窟玩,还是他是在做梦?
对,应该是在做梦,梦里头啥稀罕事不会有,他还在梦里头亲过他语文老师呢,语文老师还满面含羞地直骂他讨厌,把他美了老半天。
可是现在他面前的那个老头子看着他,突然伸手指了指他后头的背说:“小哥儿,你没事吧?”
“没事儿啊。”苏河看他目光古怪,就顺着他的眼神瞧过去,这一瞧他顿时抽了口凉气,我靠,这谁他妈这么狠心,照他背上砍了那么一大刀,怪不得他一直觉得自己背上疼的要命呢。
他背上衣裳已经全被血给浸透了,砍成这样他居然还没死,真是老天爷保佑。可是他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衣裳,脑子里又迷糊起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失血过多的缘故,脑子也转不起来了,身上也没力气了,眼睛也迷迷糊糊的,可是人一迷糊起来,他反倒有了几分理智,猛地抓住了那老头子的胳膊,腿上一软就跪倒在地上,着急地说:“大叔,大叔,麻烦你……你给打个120。”
可恨他还只是个初三的学生,他妈说了,要他上高一住校了才能给他买手机。他估摸着这人都喜欢被拍马屁,这老头子虽然年纪大了,可是叫上一声“大叔”估计心里头也会美滋滋的吧。他觉得自己眩晕的厉害,皱着眉头去看那老头子根本就没反应,我靠这也太没人性了吧,他都这样了,还不帮他一把,他一想心里头火气又上来了,说:“我说大爷,给叫个救护车行不行?”
那老头子赶紧扶住他,叹了口气,似乎万分不情愿的样子,架起了他的一条胳膊往一旁的小巷子里头拖。苏河又疼又晕,趴在那个老头子身上,心想这老爷爷力气还真够大的,看着也有七老八十了吧,他这一百二十斤的体重,他竟然还能够扛的动。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腕,这一看他又迷糊起来了,简直有些毛骨悚然的意思,那……那哪是他苏河的手臂呀,细的跟猴儿似的!
他这一吓,顿时全身都冒出了冷汗来,赶紧去看自己左手腕上的那颗痣,那痣可是他引以为傲的“才子痣”。可是他捋起袖口一看,白白净净的,居然什么也没有。那分明是一个比他小一号的,十四五岁男孩子的身体。
古代的衣裳,古代的房屋,古代的老头子,还有他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他一下子懵掉了,差一点就要吓哭出来了,只好口里头念念有词,说:“这是梦……这是梦这是梦这是梦……”
可是他背上的疼痛这样的真实,还有那因为疼痛和眩晕带来的恐惧感,好像下一刻他就会死掉。他呆呆的,被那个老爷爷扶着进了一间破烂的寺庙里头。那里头似乎有很多的人,有人在生火,火光胧胧的,照亮了他的心坎。他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听见里头有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喊道:“陈爷子,你怎么把他给救回来了,不怕惹祸上身?赶紧把他扔出去吧。”
苏河一听,心里头又浮起了一股热气来,这是哪家的野孩子,这么冷血动物,见死不救也就算了,别人救了他还跟着扯后腿。所幸他运气好,该着大命不死,那老爷爷的声音如今在他耳朵里头听起来真是再慈祥不过了,说:“到底是条命,哪能见死不救的。”
苏河这时候真想扑过去拥抱一下,然后无比郑重地学着电视剧里头的说一句:“老爷爷,总有一天,你会因为你的好心得到好报的。”
他被放到了一堆柴火上,眯着眼睛,沉沉地看了周围一眼,便耐不住眼皮子的沉和热,静静地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中,有人似乎在给他清理背上的伤,他连疼痛都感受不到了,只听见有人悄悄地在旁边说:“估计活不了了,本来好好的大少爷,弄成这样,真可怜。”
他眼睛热热的,竟然掉下了两滴眼泪来,泪珠子从他的眼角滑落下来,烫的他的灵魂熨帖,仿佛得到了永久的宁静。他在龙门石窟的时候便已经死了么,他现在又是谁,他又该怎么样活下去。
或者他只是做了一场荒唐的梦,他只是看了太久的关于汉唐的书,入戏的太深。外头突然响起了一声惊雷,大雨哗哗啦啦落下来,他在昏昏沉沉里头,眼皮子被外头的闪电照出了一片胧胧的光彩,那光彩里头有一个少年,鲜衣怒马,侧帽风流。
还有人在后头叫道:“阿秀,阿秀!”
他不顾后头那人的呼唤,打马从长街上走过,天青色十里繁花迷人眼,身后是富贵风流的东都洛阳城。
 
002  阿秀 

苏河身上的伤,足足养了三个月才好。这三个月里头他不能跑不能动,还多亏了破庙里头的这些乞丐帮助了他。这三个月里头,他也渐渐地意识到了自己灵魂穿越的事实,原来他现在的名字,叫做贺兰秀。贺兰这个姓氏他从前只在电视里头见过,他记得他从前看武则天,知道武则天有一个姐姐,就是嫁给了贺兰家的人。贺兰一族里头最出名的,就是那个妖孽一般的美男子,叫做贺兰敏之。只是那个贺兰敏之品性不大好,当初武则天杀他的时候,除了他诱奸准太子妃之外,其中有一条罪名,竟然是贺兰敏之与武则天的老娘,他的外婆荣国夫人通奸,实在是叫人匪夷所思。不过也有人说,贺兰敏之之所以被杀,真实缘由是他强奸了武则天最钟爱的小女儿太平公主。传言那么多,说来说去都逃不过一个“奸”字,总之也就那么一句话,那个贺兰敏之心理有点变态。当然贺兰敏之再变态,那也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是玄宗李隆基的末期了,这天底下最美也最有名的,是人家胖胖美美的杨玉环。他在乎的也不是贺兰这个姓氏,他只是听说贺兰家是鲜卑的血统,家族里出了名的盛产美人,撇去那个贺兰敏之不说,就是他的妹妹贺兰氏,那也是出了名的一枝花,把她姨夫唐高宗迷的是团团转,最后引得武则天都妒忌了,落了个“暴毙而亡”的下场。苏河初中学历史的时候,就对唐朝充满了向往,虽然说脏唐臭汉,汉唐民风开放,什么龌龊事儿都有,但是有一条不能否认,那就是唐朝前后的时期,那是俊男美女的年代,就是因为那时候汉胡混杂,混血出来的名人一个比一个有看头。他现在这副皮囊,果然也没辜负贺兰这个好姓氏,虽然算不上多好看,可是唇红齿白的,看着很舒服,那眉眼飘的又风流又灵气。既然他现在已经是贺兰秀了,那就不得不打听打听这个贺兰秀的事情,怎么好端端的一个大少爷,落得个被人砍了都没人救的下场。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包括救他的陈爷爷在内,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确切的来历和身份。只知道他来洛阳的时候,带了一大群的丫鬟小厮,就在洛阳城南的鼓乐镇扎了根。可是他为人神神秘秘的,不大喜欢出门,也少有人来往,那么大的洛阳城,愣是没有人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只是他人生的俊秀风流,很快就在洛阳城里头有了名气,常有人去拜访他,有些与他交好的少爷公子,都喊他阿秀。这个阿秀在洛阳城活得滋润自在,听破庙里头这些人说,他原本有万贯家财,可是那天不知道打哪儿来了一群人,把他们贺兰家给烧了,给他也结结实实砍了他一刀,救他的老爷爷说:“那追杀你的人眼看着你没气了才走的,你怎么又活过来了,真是命大,天不该你死。”破庙里头这些人,对他就都开始客客气气的,有时候讨的饭剩下了,也会巴巴地跑过来请他尝几口,因为照着他们的话讲,他这个人将来准是有大福气的,不是做大官,就是要发大财,这一生一世,总有得意的时候。因为破庙里头那个唯一的老和尚看了他的相,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003 相遇

后福不后福的,都得以后再讲,苏河,现在的贺兰秀,没想到他穿越到古代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填饱肚子。
肚子饿的咕咕响的时候,贺兰秀就开始怀疑那老和尚的话了,他不是没有看过穿越文,那火的不行的《步步惊心》什么的他也追过潮流,可是人家穿越了不是做了王爷就是做了小姐,哪有他这么苦命的,孤苦伶仃的不说,连件体面的衣裳也没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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