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重返大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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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重返大航海-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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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男人,又有谁会抗拒?
即使是在那次荒诞的上床之前,他们也曾有过许多亲密的小动作,但是并不超过朋友的限度。他们也曾经在同一张床上抵足而卧,但只是为了通宵谈论工作的计划打算。伯格斯统不是没有想到过或许有一天,他们能够真正走在一起,只是他怕打破他们之前那种亲密无间的祥和,当友情的天平慢慢倾斜,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为了爱情,输了友情,以及心爱之人的陪伴。
“约翰,我爱你……”伯格斯统揣摩着对方的心态,他对自己是不是也有一点点动心呢,“即使没有之前的那一次,我也已经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你……”话一出口,伯格斯统顿时觉得如释重负,因为在他看来,对一个人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是一种承诺,更是一份责任。至此,他将会像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眼前的男人,无论他是否能够接受。
约翰的心像敲鼓一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他原本以为装聋作哑就可以避免尴尬,至少可以如履薄冰的保持之前亦仆亦友的关系。那次的偶然,虽然荒诞,却并没有违背他的本心。可是他很担心,担心自己自作多情,担心自己的痴恋会被伯格斯统轻蔑,于是他选择缄默。
“你知道,我现在再是认真不过……”伯格斯统紧张的耷拉着脑袋,额头上甚至都渗出了汗珠,“别拒绝我,好吗?”他的声音很轻,轻的有些没底气。
“少爷……上次,上次我说过的……”约翰尽量控制着内心的悸动,“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那是你的权利……而我,我会竭尽全力配合你的……”
“这么说你答应了?”伯格斯统毫不掩饰内心的狂喜,激动地摇晃着约翰的双肩,“你真的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吗?”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成年人,倒像是个初经人事的愣头青。
“嗯……”约翰羞涩的点点头,眼神因为慌张而产生瞬间的恍惚。
“你也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对不对?”
“嗯……”约翰吞吞吐吐,“少爷,我……我喜欢你……不只一点点……”
他们从肌肤相亲到表白,前前后后整整经历了一个月,这样慢热的两个人终于让爱情的天空铺满花瓣。
经历了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船舶终于在法国的马赛港停泊靠岸,这座法国第二大城市和最大海港,三面被石灰岩山丘所环抱,景色秀丽,气候宜人。马赛港东南濒地中海,水深港阔,无急流险滩,万吨级战列舰可畅通无阻;西部有平坦河谷与北欧联系,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伯格斯统与约翰下了船,很快便忙完了正事。
“咱们正好有一个小时的空暇时间,所以当做员工福利,开个小差出来坐一会儿。”伯格斯统说,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蓝色船长服,蓝色琉璃花纹的领带摘了下来,随手塞在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角。他将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笑得非常迷人。
“我想和你单独待一会儿,约翰,就我们两个人。”伯格斯统说,然后他看了看戴在身上的怀表,“一起吃午饭好么?”
他们去了码头附近的中央公园,中午的阳光很好,他们在餐馆里买了鹅肝酱、三文鱼三明治、芝士香肠卷和咖啡,像学生一样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吃了起来。公园里有许多遛狗的人,一只花白相间的史宾格犬闻到香肠的味道,跑到他们的脚下小声呜咽着,鼻子肆意的顶着他们的小腿,发出“噗噗”的讨好声。约翰俯□,把手中吃了一半的香肠卷递给它,摸了摸它的脑袋。长着柔软垂长耳朵的小东西,愉快的转动着它那短的可怜的小尾巴,摆出自豪的站立着的姿势。
“可爱的小东西。”约翰难得留露出童真,“如果有空的话,我也很想养一条狗”
“是啊。”伯格斯统应和着,空灵的蓝眼睛里满怀爱意,他看了一眼身旁的约翰,发稍略长的深褐色刘海柔软的搭在他的额前,就像史宾格犬身上的咖啡色长毛一般,在阳光下闪着明亮的光泽。趁着周围的人们没有留意的瞬间,伯格斯统覆身在他的唇上吻了一下,“你也很可爱,约翰。”他在他的耳边低声说道,又直起身子,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约翰刚刚喝下一口咖啡,就立刻呛咳起来。他涨红了脸,这样在公众场合下小小的亲密举动令他感到紧张,但同时又感到甜蜜。
恋爱的感觉大致如此吧,约翰心想,虽然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开始恋爱是一件可笑的事情,但是这事的确发生了。他是在恋爱,和自家少爷伯格斯统。
他们将装食物的纸袋扔到垃圾筒里,沿着公园的草坪慢慢地散步,就像他们少年时代常常做的那样,他们随心所欲地聊天,有的时候因为想不出话题而陷入沉默之中,他们就静静地走着,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短暂地勾住对方的手指,正午阳光充足,鸟儿在树梢啁啾不停,一只野獾在树丛里探头探脑,从远处传来街道上马车的喇叭声,在这样美丽的中午,即使沉默也是充满了柔情。 他们谈到了船队未来的发展方向,谈到了几个重要船员,也谈到了法国的天气的风土人情。他们各自说出自己的观点,约翰并不会因为身处下位就轻易放弃自己的原则,伯格斯统也从不强人所难,如果他们无法达成一致,那么问题便会被搁置。
于是当伯格斯统提到瑞典王室的战略合作邀约,这个令约翰却颇为不以为意的打算时,气氛开始慢慢变的僵硬起来。约翰那些难以言表的苦衷让他无法接受这样的计划,可他又没有什么理由来劝服伯格斯统,两个人瞬间都沉默了。
“你还有最后一次考虑的机会,约翰。”伯格斯统突然握住他的双手,约翰冰凉的掌心被捂上一层温暖,语气卑微的像是一种央求,“你知道我很看重这次和瑞典王室合作的机会,你只是单纯反对却又不说出任何理由,让我觉得你有些……有些无理取闹……”他仔细说着每一个字,生怕因为自己自己言语失当而令对方为难。
“抱歉,少爷……”约翰说,“我是一个坚持将工作与感情分开的人,你说过不会逼问我,那么就请你尊重我的决定,我反对你和瑞典皇室结盟,我不希望你被他们无所顾忌的利用,甚至最后成为炮灰……”
“哦,既然你这么说……”伯格斯统声音中透着隐隐的失落,但他并不会因此而妥协,“我也有我的原则,并不会因为你的反对而有丝毫的动摇,但我不希望你离开我,陪我回斯德哥尔摩好吗?”
“你在怪我么,少爷?”约翰转过头去,看着伯格斯统白皙的侧脸,他的脸上带着一丝懊恼的神情,“不,约翰,你知道我一向尊重你的决定。”
“我只是想每天都能够见到你。”伯格斯统说,轻轻吻了吻约翰深褐色的发稍,恰到好处的弥补了他们之间因分歧产生的间隙。
他们并没有同居,偶尔伯格斯统会去约翰的副官室,但从不在那里过夜。约翰知道那是伯格斯统希望通过刻意与自己产生距离,而令自己最终妥协,乖乖跟他会瑞典。但约翰还是无法忽视那个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那个犹如难言之隐一般的秘密仍然在他的心中占据一席之地,也许将永远占据一席之地,尽管约翰将它埋得深之又深。他无法原谅自己多年苦心积虑照顾下的少爷,作出投奔他国的抉择,对于普鲁士——这个曾经给他以巨大伤害和艰难使命的国家,约翰也永远无法释怀。
还需要时间,约翰心想。即使伯格斯统不为他所左右,但他可以等,他并不在乎眼前瑞典递出的橄榄枝。
眼前的幸福已经令他心满意足:很多个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闻到枕间伯格斯统所留下的气息,这种巨大的幸福令他感到恍惚,甚至恐惧起来,他默默祈祷,但愿时光停止流逝,永远地停留在这个早春。
“快了,少爷。”约翰思忖着,“相信不久你就会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一切。”
“然后我们就能够坦诚相见的在一起了。”
这是一个美好的午后,风中带着朦胧的春意,从明亮的天空中渗透开的近似透明的蓝色不着痕迹将周围的景物浸润其中,就连拍打船舷的滚滚波涛也变得美丽起来,志得意满的海鸥在空中回旋,浪花跳跃着碧波荡漾的乐音。
约翰静静地伫立在甲板上,看着这一切,因为这过于美好的午后而满怀着希望。阳光明媚的闪耀着金色,为他颀长的身材镶嵌了一道金作者有话要说:我辛苦写了四千多,大家是不是该留言说点儿什么啊,呵呵?ps:我家就新养了一只八个月大的史宾格犬

讨好

早晨七点,当清晨的暖阳透过窗子洒向那件面积不大的副官室时;约翰看到自己的爱人正坐在床边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文件。
“早;约翰。”伯格斯统抬起头;脸上露出令人沉醉的笑靥;向他招呼道;“昨晚睡得好么
“早;少爷。”约翰显得有些惊讶;因为自己迟迟没答应伯格斯统回瑞典的请求;他最近都不怎么来光顾这里;于是赶忙起身胡乱批了件外套说:“一大早找我有事?”初春的早晨有些清冷;他裹紧了外衣,将被风吹乱的深褐色刘海拂向一边。
“我就不能来看看你吗?”伯格斯统清澈的蓝眼睛倒映着约翰的影子,“我们今天不谈公事,只交流感情。”
然后伯格斯统很自然地伸过手来,握住了他藏在被窝的手,“你的手怎么这么冷?”他执着他的手贴向脸颊,让约翰下意识的想往回退缩。
伯格斯统却执拗的摊开约翰的掌心,在上面印上一记浅浅的吻痕,他默不作声,低着脑袋,像是一只刻意讨好自己主人的犯错的小狗,如果他长了尾巴,估计也会摇摆个不停。
约翰默默的看着自家少爷,这样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印象中伯格斯统并不是一个满怀柔情且会照顾人的人。他更喜欢别人围着他转的感觉,享受别人的照顾。他看着伯格斯统的白皙侧脸:他一丝不苟的想要与自己温存,神情很淡。
一时间,狭小的房间里,空气凝滞了。
“约翰。”伯格斯统突然抬起头叫住了他,“看我,把正事儿都忘记了,我带来了咖啡和三明治。”他把一个还热乎乎的托盘递给他,“试试我的手艺。”
印象中伯格斯统从未下过厨房,这样的门外汉做出来的东西能吃么?虽然明知会辜负对方的一片苦心,但他还是犹豫着,没有伸手去接。
“好吧,”伯格斯统承认,“是我让厨子做的,这样你可以放心吃了么?”
约翰微微笑了,“谢谢,少爷。”
他捧着热乎乎的三明治刚要送到嘴里,抬头看见伯格斯统又埋头在文件里,透过纸张的一角,他看到那是几份答复瑞典王室的草拟信笺,而伯格斯统正在反复推敲遣词造句的语法。
一连数天都是如此,早上七点准时出现当闹钟,还送咖啡和三明治,还有一成不变的吻手礼。
若是仅仅为了表达一个作为爱人的关怀,伯格斯统做得有些太多了。
约翰心里七上八下的,这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
伯格斯统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一个初恋的大男孩身上,则合情合理。
但是伯格斯统并不是什么大男孩,自己也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因此这一切看上去有些滑稽,尤其在他有求于己之后,要知道他当初向自己表白之前,都没下过这么大工夫。
但他仍然贪恋这份温柔,并情缘溺死在其中。
在约翰眼里,伯格斯统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这种脾气秉性说好听叫“锲而不舍”,说难听了就是“一根筋”。在冷漠疏离过后,柔情攻势正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不过他显然低估了约翰的定力,虽然每天享受着伯格斯统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有些心虚。
然而,伯格斯统并不是那种遇到一点儿挫折就打退堂鼓的人,本着搞不定老婆就在床上捞回来的打算,他对着镜子正了正胸前的领结,漂亮的蓝眼睛露出自信而狡黠的味道。
伯格斯统把约翰叫到自己的船长室,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拄着扶手的胳膊托着腮,神情愉悦。约翰刚一进门,马上投以大大的微笑,“约翰,生日快乐!”
见约翰傻愣愣的站在原地,扬起嘴角说:“难道你忘记了吗?今天三十六岁生日!”
是啊,他已经三十六岁了,约翰思绪飞驰。
八岁,他在伯格斯统庄园的二层洋房里遇到了襁褓中的伯格斯统,与他成为主仆,并且默默地守护着他直到今天。
然后二十八年过去了。
三十五岁,他与伯格斯统上了床。那是他第一次与男人做爱,却因为荒唐而令爱情大打折扣。这些年,伯格斯统牵扯了全部的经历,如今他的世界已再容不下别人。
这些年来,除了辛勤工作和那句期待了许久才盼来的“我爱你”,他一无所有。 并不是不寂寞的。
约翰看着进来送文件的迈克无忧无虑的蹦蹦跳跳,嘴里还哼唱着时下欧洲最流行的曲子。
年轻多好,约翰在心中艳羡: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世事艰难,即使明天痛哭流涕,今天也先快活了再说。约翰也想减去二十岁,去和伯格斯统谈一场毫无顾忌,甚至是轰轰烈烈的恋爱。每天在房间门口吻别,目送着他的身影慢慢拉长,两人在休假时去喜欢的餐厅吃饭,听喜欢的黑胶片,去戏院看喜欢的戏剧。即便在船上加班通宵,也会有人给自己披件衣裳,多好。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那又如何?
但是他已经三十六岁了,还哪有勇气不顾一切?他自嘲地苦笑。
“不想看看我送你的礼物吗?”他的犹犹豫豫让伯格斯统有些心急,他抽出挡在书桌下面的双腿,“小家伙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一只花白相间的史宾格犬,晃着咖啡色的小尾巴从书桌下面步子优雅的走出来,撅着粉红色的大鼻头朝约翰的小腿顶了顶。
约翰一眼便认出这是那天公园里的那条狗,他蹲□子,爱抚的摸了摸史宾格的额头,“这只狗怎么会在这里?”
“喜欢吗?”伯格斯统走过去偷吻他的脸颊,如愿看到上面顿时绯红一片,“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你想养一条狗,我就趁你丢垃圾的时候花高价从它主人手里买了下来。”
“少爷,你别……这样……”约翰挣脱伯格斯统即将搂上来的拥抱,“你不用为我做这么多,我……我是不会答应和你回瑞典的……”他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几个字微不可闻。
“好吧……”伯格斯统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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