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这种早死早超生的想法,他咬牙切齿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你最好给我快点!”
约翰的技巧笨拙而生涩,确切说来就是根本没有任何技巧可以,但伯格斯统能有感受到约翰的小心翼翼。
约翰的嘴唇温柔的摩擦爱人白皙的脸颊,羽毛般的轻柔,仿佛朝圣一般虔诚与敬仰。快感如同潮水一般一波一波地漫延开来,伯格斯统深切的感受着爱人充满欣慰的安抚,每一次冲撞都给他带来颤栗般的快乐。那种愉悦太过真实而强烈,是约翰带给他的。因为每一次亲密接触而燃烧起来的火焰,将他重重包裹,这感觉虽然他以前也曾有过,但都不像这一次体会得如此深刻。
伯格斯统和约翰,他们是一体的。从身体到心灵都完全契合,无分彼此。他们为彼此而感动,正如他们彼此的身心,已经完全被对方所掌握。
一辈子的爱人,不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是什么承诺和誓言。而是当所有人都离弃你的时候,只有他在默默陪伴着你。当所有人都在赞赏你的时候,只有他牵着你的手,嘴角上扬,仿佛骄傲的说,我早知道。不要因爱人的沉默和不解风情而郁闷,因为时间会告诉你——越是平凡的陪伴,就越长久。
约翰:既然选择成为你的爱人,我就已注定要去承担一切伤心和痛苦。所以当对你许下一世承诺的背后,我就必须要去承载无尽的相思和苦痛。但我说过,选择你,我此生已再无遗憾。
伯格斯统:曾几何时,记得有人偶然间提及,男人的一生当中最好别错过两样东西,一样是如同大海一般宽广的胸怀,它将指引你找到人生前进的方向,还有一样是一个深爱你的人,这个人会陪你走遍海角天涯。然而,在我看来,不能错过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你,一个是我,感谢你途径我的绽放。
全剧终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至此就完结了,最近特别忙,既要去检察院实习,还要写导师布置的十万字报告,所以没时间写番外了,想看番外的童鞋,“五年后”那段文字算是补偿了
新坑近期之内估计开不了,要是写应该也是短篇~
感谢各位童鞋的支持,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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