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紧紧握住了翘楚的手,沐清风这才又扭过头,看了一眼那女子,问道:“姑娘可还有事?”这就是在下逐客令了。
那女子却仿佛根本就听不出沐清风的意思,仍是笑眯眯地,伸手指了指自己背后的黑熊,道:“啊呀,这东西臭烘烘的,两位可不能在这儿接着住了呢。”
“此事不劳姑娘挂心。”
“哎哟,怎么能不管呢?就当是我刚才惊到了那位妹妹的赔礼吧。”那女子轻笑着勾了勾头发,道,“不如,二位今晚就与我来,到我相公家住住,如何呢?”这女子居然已经嫁人了。
“据我所知,这附近并无民居。”沐清风说道。否则,依他向来容不得翘楚吃半点苦的性子,怎么会放着好好的房子不住,让翘楚与他一起风餐露宿。
“有的。是林间狩猎暂住的屋子,我相公是个猎户。”那红衣女子如是答道。很难想象,长得这么漂亮,衣着这么讲究这么张扬,还身负武功的女子居然会是区区一个猎户的妻子。说完了,那女子又笑了出来,特意补充道:“我相公在家呢。”所以她会很老实的。
沐清风挑了挑眉,没看那女子,反而看向了翘楚。翘楚比他矮一头,正依偎在他的手臂边,显得柔软又脆弱。可以的话,他不乐意让她多吃半点苦。
“……那就叨扰了。”最终,沐清风答道。
*
虽说许多现代男人都很羡慕古代男人可以妻妾成群,但实际上,就算是在古代,也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可以坐拥齐人之福的。在很多时候,纳妾的成本都很高,绝不是普通人能受得起的,因而平民百姓大多都只有一妻无妾。所以,尽管已经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翘楚却从未见过一个“妾”。
翘楚没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妾”居然会正是面前这个漂亮的红衣女子。
“相公,我回来了。”红衣女子笑着推开门,向屋里的壮实汉子打了个招呼,而后带着翘楚与沐清风进了屋。这个壮实的汉子显然就是红衣女子的那个猎户相公了。而实际上,屋里也并不是只有壮实汉子一个人的。就在屋子的角落里,有一个女子正低着头,默默地缝补衣裳。听有人回来了,那女子便放下了手中的衣物,站起身来,极温婉地向众人问了好,仿佛她并不是一个猎户的妻子,而是哪里的大家闺秀似的。
一个是温婉贤淑大家闺秀,一个是美貌不羁江湖侠女,这个除却憨厚老实仿佛就没有半点特色的猎户与他的一妻一妾未免也太不搭调了。
猎户极为好客,一听红衣女子的介绍,忙招呼沐清风与翘楚二人住了下来。好在,尽管只是林间暂住的地方,这屋子却建的不小,塞下五个人还绰绰有余。
沐清风向猎户道了谢,又寒暄了一阵,就带着翘楚,找个地方铺起了床铺。
尽管这一家三人气质十分怪异,沐清风却并没有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到他们身上,只是一直为翘楚忙前忙后。给翘楚喂了水,再给她洗了手脸和脚,沐清风又铺好了床铺,一伸手,就把翘楚抱到了褥子上。握住了翘楚的手,沐清风微微皱起眉来,问道:“手怎么这么凉。”说着,他拉开衣襟,把她的小手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实际上,若是要给翘楚取暖,最方便的方法就是使用内力,就沐清风的武功来说,这也实在没有什么负担。只是,沐清风却并不想那样做……与其用内力活血升温,沐清风更乐意把翘楚觉得冷的地方都贴到自己的身上去,把自己的体温传递给她,用自己的身体给她取暖……
他这么想着,脸忽然微妙地有些发起热来。好在,翘楚并没有注意到。
实际上,翘楚的注意力仍被这气质怪异的三个人吸引着。“好奇怪哦……”她拉着沐清风的袖子,附在他的耳边,轻轻地和他咬着耳朵,道:“怎么看都很奇怪,为什么她们两个会嫁给他呢?”
她这样的轻声细语,一般人是绝对听不到的,是以猎户和温婉女子都没有什么反应。那红衣的女子却仿佛是听到了什么,抬起眼,看着翘楚,笑了起来。
翘楚一见她笑,这才猛地意识到,红衣女子是会武功的,而会武功的人大多都是有她所不能理解的能力的,比如听到老远传过来的很小的声音……一想到这个,翘楚蓦地脸红了起来。
沐清风见她尴尬,忙伸手轻轻地摸她的脊背,同时用与她同样的音量道:“嗯,我也觉得,怪异得很。”他特意让红衣女子把他的声音也听得清楚,像这样与翘楚处于同一境地,以此来缓解翘楚的尴尬。
那红衣女子显然也听到了沐清风的话,就笑得越发愉悦了起来,同时对翘楚做起了口型。
翘楚看着她的口型,仔细地辨别着她的话。辨别完了,翘楚眨眨眼,深切地怀疑自己理解错了红衣女子的意思。
红衣女子应该是在回答她那个“她们为什么会嫁给他”的问题的,而她的嘴巴一张一合,认真地做出了四个字的口型。
“器大活好。”
作者有话要说:小瑟:对不起!室友都睡了,我实在不好意思多敲一个字了,明天补上霸王票感谢。这章实际上都还没有好好修语句……还请见谅,我真的不好意思再打字了!
第47章 真想烙上你的印
理解了红衣女子的意思,翘楚默默地扭过头,向天国的节操君问了个好。而沐清风也看清了女子的口型,脸顿时有些发热,顺手就捂住了翘楚的眼睛,不让那女子教坏翘楚。
那红衣女子见了沐清风微微泛红的脸,顿时笑得越发甜美而愉悦了起来。见沐清风把附在翘楚眼睛上的手放了下来,她就又对着翘楚做着口型,道:“他是雏儿吧,好福气。什么时候吃?”
翘楚见了,愣了一下,却也很快地笑了起来,极认真地把口型做了回去,道:“等成亲,不远了。”
那一瞬间,沐清风真的是有羞愤感的,他忙一把把翘楚搂进了怀里,背对着红衣女子,不让她们再交流下去了。可是这么一抱,他又觉得自己未免反应过激了……两个姑娘家都没觉得怎么样,怎么偏偏他要做出这个样子来?这么一想,他又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更糟糕的是,现在,他又忽然有些后悔了。知道翘楚会与人谈论关于他的……那样的问题,他……居然是高兴的……说到底,他为什么要拦呢?况且,翘楚还说,等成亲的时候,愿意把他……吃……吃……
沐清风觉得自己的脸又发热了几分,又不愿让人看见,就干脆抱着翘楚缩进了被子,不出来了。
翘楚被抱进了被子,脸正贴着沐清风的胸膛。她不由得笑起来,轻轻地环住了沐清风劲瘦的腰身,把身子向上蹭了蹭,而后贴着沐清风仍带着温度的脸颊,轻声道:“怎么啦?我说的哪里不对么?”越见他这样,她就越想逗他。
沐清风听了,不自在地转了转脸,小小声地答着:“……都对……”说完了,他顿了顿,看着翘楚脸上越发愉悦的笑意,忍不住委屈地哼了一声,道:“你欺负我……”
翘楚听了,笑着认同道:“嗯,欺负你了……”说完,她忽然吧唧一口,在沐清风的脸上印了个口水印,又道:“那这样算补偿了吗?”沐清风忽然被亲了,顿了顿,而后挪了挪脸,把另一边脸也挪了过来,小声道:“这边也要。”像个要糖吃的小孩。
翘楚见状,笑得停不下来,就带着笑意,在他凑过来的脸颊上也印上了一个吻,而后道:“还有哪里要?”
“哪里都要……先欠着,以后都要……”沐清风小声地答着,就也忍不住带上了笑,而后越笑越开,同时用脑袋去蹭翘楚的脸颊。“真好……”他满带着笑意,轻声道。
伸手给翘楚好好地压好了被角,又仔细地给她裹得暖暖和和,沐清风轻轻拍着翘楚的背,轻声道:“睡吧,天晚了。”
“嗯。”翘楚答应着,顺手在沐清风结实的腰身上揉了两把,道,“晚安。”说完,就缩在沐清风的怀里,满足地睡觉去了。
虽然被道了“晚安”,可实际上,沐清风却并没有睡。他闭着眼睛,静静地抱着翘楚,耐心地听着她的呼吸。直到翘楚的呼吸渐渐均匀,沐清风这才睁了眼,极眷恋地看着翘楚。像这样恋恋不舍地盯着翘楚看了一会儿,他又轻轻地亲了她几下,这才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从带着翘楚的气息的被窝里爬了出来。
期间,睡梦中的翘楚还不满地拉住他,环着他的腰不要他走。这无疑加大了他离开的难度,让他每每都恨不得马上缴械投降,认命地和她一起沉沦到温柔乡里去。可他却又知道,这可不行。
穿上一身利落的劲装,又拿上了绳子和水囊。收拾好了自己,沐清风跪坐在了翘楚的枕边,静静地看着她。半晌,他轻声道:“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说完,他仍不舍得离开,就又俯□子,轻轻吻她的头发、她的眼睛、她的鼻尖、她的脸颊……他多沉迷于她的滋味,好想像这样永远地吻下去,留住这份极致的享受。他多想吻遍她的一切,这样,在享受她的滋味的同时,他也能让她的一切都能沾染上自己的气息,让她与他永远都连在一起。
他甚至常常臆想着,他可以要她在自己的身上烙上一个烙印,一个深深的,印入骨髓的,带着她的名字的烙印。这样,他就可以用这极致的疼痛和永恒的印记,把她的存在印进他的骨子里。他多想用这种粗暴又极端的方式告诉她,告诉全天下,他永远都是属于她的。
然而,他却从不敢想象在她身上也印一个……那多疼啊,她受不起那个。就是她受得起,他也受不起她疼……他就只愿意像现在这样,用吻来做印记,给她留下他的痕迹。
他的唇在她的颈侧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轻轻地在她的脖子上吮下了一个暗红色的吻痕。这个不疼的,他在自己身上试过……只是很可惜,它不久就会消失掉。所以他会留着自己的命,等到回来的时候,再给她补一次。
“翘楚……等我回来。”最后一个吻落在了少女娇嫩的唇上,少年又盯着少女看了一会儿,总算依依不舍地起了身,走了出去。
“哎哟……这可真够久的,要换个速度快的,都够床上滚一圈的了。”门外,红衣女子一见沐清风出来,就半真半假地抱怨了起来。
沐清风却对她的调侃置若罔闻,只是道:“姑娘你……当真是未央的人。”用的却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
“小哥心里已经有了数,还要问什么。”那女子笑着,道,“若不是已然确定,小哥也放不下心,把那个妹妹放到我这儿来吧。”
“……我就是现在也没有放心。”沐清风这样说,而后默默地看着红衣女子的双眼,道:“照顾好她……就是少了一根头发,我也是要一点点追究的。”
“哎呦,知道啦,做什么这么吓人。”红衣女子甩甩手,道,“是你以身涉险,又不是那个妹妹……所以妹妹有什么好担心的,有空呀,还不如担心一下自个儿哟——”
沐清风抿了抿嘴。他当然知道以身涉险的是自己,可他担心她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到天亮都不能在她的身边了,他不能随时保护她了……这让他怎么不担心!
沐清风轻轻叹口气,忍不住又回头去看那小屋,那个屋子……正装着他心肝尖上的宝贝。
“你……求你护好她,我快去快回。”沐清风这样道。
所谓血灵芝,十年只生一株,极为罕见。世人都知道它生在哪儿,它却仍常常是重金也收不到的药。究其缘由,其一是因为这药药性刁钻,极少有人使用,也极少有什么病症非此药不可,市场不大。其二,便是因为,采这样的药……太过危险。
断肠崖,名字就不吉得很,生得更是古怪。这悬崖不是垂直的,而是一个极尖锐的角,地面还是一片宽广,下面却已经空了。而血灵芝正是生长在角的一条边上,与地面离得很远。若是要采,就几乎要头向下脚向上地挂在壁上行走,还要走去很远。
不仅如此,血灵芝又生得小而不起眼,在宽广的崖下几乎看不见它的位置。唯一找到它的方法就是等待它在夜里能够发出荧光。因而,若想采摘它就只能等到深夜,还一定要是极深极黑的夜晚。因为只有在极黑的夜里,还要靠得足够近,才能看到它散出的微弱的红色荧光。
倒崖,又必须摸黑下去,功夫不够好保不齐就是白白扔下去了一条人命。是以,市面上是如论如何也买不到这味药的。
崖边,沐清风在崖上牢牢地挂上了绳子,而后顺着悬崖爬了下去。没有犹豫的时间,他得赶快找到那东西,赶快赶回去才行……且不提天亮之后就找不到那恼人的药了,谁知道翘楚一觉醒来若是见不着他,会不会因此担心或是生气呢。他不愿意让翘楚不痛快。
不过,等他把药带回去,若是被她发现了异常,她也指定是要不痛快的吧……沐清风想象着翘楚心疼的脸,不自觉地笑了笑。她心疼他……只有她会心疼他,这让他足够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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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比如说,今天,向来要睡到中午的翘楚竟然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醒了过来……因为不习惯。很久以来,她都是与沐清风相拥而眠的,因而实在是不习惯怀里空落落的感觉。
睁开眼,意识到自己的怀里真的已经没有了那个温暖的躯体,翘楚激灵一下,蓦地清醒了过来。
也许只是起夜了吧,她这样对自己道。可饶是如此,她却还是忍不住匆忙地从被子里爬了出来,丝毫看不出平时要被沐清风哄上半天才舍得起床的样子。连衣服也没穿一件,翘楚低声唤着沐清风的名字,急着要去找他。
“哎哟,妹妹,这是要去哪儿呀?”还没等她出门,娇俏的女声忽然低低地响了起来,却是那个红衣的女子。
翘楚见她醒着,一喜,忙问道:“你知道沐清风去哪儿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瑟:哦呀~先放霸王票感谢XDDD【霸王感谢】
丧心病狂念轩轩,一个地雷和一个手榴弹XD你扔的霸王票都够把我的文买好几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