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从里面走出一个玄衣男子,手里拎着两团带花纹的东西,走到了宁王面前,大笑道:“殿下快看,真让咱们捉到了两个小畜生。”
只见他手里的两团“东西”拼命的挣扎着,明珠这才看清楚,那似乎是两只带斑纹的野猫,只是叫声很奇怪,完全不是细软的猫叫。
宁王随手拎起一只,放在手里摆弄了一会,道:“都带走。”
队伍开始了往回撤,明珠趁机一催马,来到了宁王面前。宁王看了明珠一眼,略微放慢了速度,显然已经认出了她来,笑道:“昨夜休息得还好吗?”
明珠道:“多谢殿下的救命之恩,小女子不胜感激。”
宁王道:“不必气。军营的马场既然收了钱,就该保护主顾的安危才是。”
言语之间,丝毫没有提起昨晚发生过的事情的意思。
明珠并不意外,因为宁王还让自己对此事保密来着。可她还是忍不住望了过去。宁王的五官很立体,鼻子挺直,眼窝也比较深,再加上卷翘浓密的睫毛,更加显得眼神深邃迷人。
明珠自认为好看的人见得多了,比如大长公主,比如楚悠,不过宁王却完全是另一种类型。论五官,他可能不及二人,不过他的通身的气派却远远凌驾于外貌之上,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力,带着天生的威严和尊贵,也怪不得京城三美之一的邱小蝶倾慕于他。
她这边只顾想着心事,却没有留意到宁王唇边微微浮现的笑意。
131、绿巾 。。。
一行队伍行走了半日,看方向,却并非要出林子。林中十分清凉,不过行了这半日,明珠已有些口渴。只是她来得匆忙,并未带水。她抿了抿发干的嘴唇,想着自己谢也谢过了,也该回去了,想必小吴氏他们都在眼巴巴的等着自己呢。
她欲要开口告辞,却无意中留意到卧在宁王身前的马鞍上,已经叫得没力气的野猫,它的爪子长得很大,和它的身材似乎并不相称,当时猛的想到了什么,惊道:“这只莫非是虎崽吗?”
她曾听说过,欲要看一只猫或狗将来能长多大,可以看它的脚爪大小。大型狗幼崽的脚爪就会比小型狗幼崽的大些。而这只“野猫”的爪子却比她见过的最大的狗的爪子还要大。
宁王道:“昨日下山,惊了你坐骑的应该就是这两只虎崽的母虎。”
小虎崽的叫声越来越微弱,眼睛都似乎有些睁不开了,却依旧不放弃,似乎本能的在呼唤着母亲。
“不要可怜它。”宁王的声音传来。“别看它现在这么弱小,长大之后却会变成吃人的猛兽。”
说着,他伸手弹了一下小虎崽的额头,小家伙微弱的叫声只是稍微变大了一些,小身子轻轻扭动了一下,这已经算是它此时最大的反抗。
明珠默然。她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
世间的生存之理有多么残酷,互相搏杀之激烈,比之这林中野物也毫不逊色。比如虎毒不食子,但历史上杀得亲子的并非没有,如此看来,人甚至比动物还有残忍许多。
“殿下所言极是。”明珠自然不会多说些什么。
宁王却看出了她的言不由衷,笑道:“相国寺的戒衍大师曾直言说我杀气太重,出家人有慈悲之心,看不得众生受苦,这我明白。”
明珠听着这话似乎有些不大对味,只是看着宁王。
就听宁王继续说道:“世上形形色色之人不下百种,而生存之道从古至今却只得两样。圣人教化之言句句入理,只是归根结底,终归是为了卖于帝王。”
宁王说着,戳了戳小虎崽的额头,小虎崽的声音却越来越小,眼见着要不行了。
“带回王府去,要活的。”宁王顺手将虎崽抛给一个侍卫,侍卫小心翼翼的将其捧走了。
宁王转过脸来望着明珠,道:“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
明珠道:“殿下说到了圣人们的事。”
“是了。”宁王笑了笑,“这话题无趣得紧,想必你也不爱听。”
明珠忙道:“先哲之言,小女子也说不好,还请殿下恕罪。”
宁王看了她一眼,含笑道:“罢了,等哪天你愿意说了再说吧。”
明珠咬了咬唇,总觉得哪里有些不自在,却又说不上来。
明珠这边胡思乱想,并未留意到林间越发静谧的气氛,原本充斥与耳畔的鸟叫声也不知何时消失了。队伍走到了一处被两个小山丘夹在中间的小路。明珠的马不善于在林间行走,少不得低头仔细看路。她想着不能再跟着宁王下去了,回头开始在人群中搜寻起了吕贤的身影。
“不好,有埋伏!”一个护卫忽然大叫道,“保护王爷!”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冷不丁的被一记冷箭射中了肩膀,闷哼了一声。紧接着,许多支箭同时从两边射了过来,众人当即警醒,立刻摆开了阵势准备迎敌。他们将宁王护在了中间,挥刀格挡从四处射来的飞箭。这些护卫的功夫还真不赖,一阵乱箭过后,也仅仅只有几名侍卫受伤。趁着乱箭的掩护,一群穿着粗布短褐,面带黑巾蒙面,手执钢刀的男子突然从树后冒了出来,眼见着有百来号人之多。当中一人为首,高喊了一声:“杀掉这群朝廷的走狗,为民除害!”众人齐声爆喝,从半山处往下猛冲了过来,也许占着是居高临下的优势,气势逼人。
“殿下请先离开,这里就交由我来抵挡吧。”玄衣男子冷笑了一声,“一群杂碎,看太爷爷怎么收拾你们这些龟孙子王八蛋!”说着,挥刀猛的冲了上去,面上丝毫没有惧色,甚至还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显然宁王这边早有部署,连商量作战策略的时间都可以免了,自动由此人领着一半护卫断后,另一半保护着宁王撤离。
保护宁王的队伍开始了有序的撤退,他们显然并未将这群人放在眼里。
明珠的马离宁王不远,也同样被众人裹挟在了队伍之中。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见那玄衣男子一晃眼的功夫已经砍翻了七八个人了,切脑袋仿佛就像切西瓜一样简单容易,无头尸体的鲜血直窜到了树梢上,然后软绵绵的栽倒在地。她一捂嘴,差点忍不住吐出来。长到这么大,她还从未见过这种场面,简直如同修罗地狱一般。
只一眼,明珠便看得浑身发颤。她浑浑噩噩的紧紧握住手里的缰绳,拼命打马紧跟着大队侍卫离开。像这样的场面,简直比被老虎追赶还要恐怖十倍。
就在这时,忽然迎面又有箭射来,密密麻麻,仿佛蝗虫一般。明珠一闭眼,干脆将身体伏在了马背上,心想这下怕是要完了。前有拦截,后有追兵……她猛然一惊,莫非刚才是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不成?这么说来,现在这伙人的实力只在刚才那伙人之上?
她还真的猜对了,这回下来的都是身穿藤甲的人,而且大对数都还骑着马,一看气势就与刚才的大不一样。他们二话没说,直直的就向他们冲了过来。
宁王并未着急离开,而是观察了一会,沉声道:“对方早有准备,不宜久战。”然后依旧是留下一拨人上前杀敌,剩下的护住宁王,继续撤退。
这一停一走不要紧,女子本就皮肤娇嫩,平时骑着马在柔软的草地上慢慢的多跑几圈倒没什么问题,可经过了这一路的颠簸劳碌,再加上昨日已经被惊马颠过一回,本就已经有了损伤,再一拼命策马前进,明珠只觉得腿部内侧火辣辣的疼,恐怕已经被磨破了皮。只是此时也顾不上许多了,后面的追兵紧,若是她现在掉了队,那就必死无疑了,还是逃命要紧。她只得咬紧了牙关,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忽然,她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的勾住,握着缰绳的手一松,紧接着身子一轻,连叫都未叫出声来,下一秒,脸却已经埋在了一片带着熏香的柔软缎面之中,身体被一只胳膊紧紧环住,将她固定在那人的胸前。明珠望着眼前墨底的金色云纹,完全被惊吓到了。
募地,宁王的声音从她的头顶处传来:“这下我们扯平了。”他的声音中似乎带着些许笑意。
扯平吗?明珠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月夜下那深深扎进窗边的钢刀,雪亮的刀背似乎还在她眼前轻晃。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忽然想笑。两世为人,波折不断,老天待她不薄,连连经历生死,很难说,这是否意味着她的运气非常好。她想起了从别处听来的一个笑话,有人向上天许愿,说要成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神仙答应了,于是,他开始不断的出意外,诸如被雷劈,坠马,被撞……却每次都很幸运的活了下去。似这般幸运,怕是人间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吧。
她猛的想起了那日在半梦半醒之间曾听到过的逆天改命之说,这些是否也是后果之一呢?一个本不应该继续存活下去的人,不但活了下来,连带着身边之人的命数也都跟着变得不太一样了。如此一来,就有更多人的命数被接连改变,然后再反过来影响了她的命数。这样究竟是好是坏呢?
宁王的坐骑果然是不同寻常马匹,跑起来平稳多了。明珠侧着身子坐在他身前,身子却十分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在这种危及性命的关键时刻,授受不清之类的事谁还能顾及得到呢?
眼见着他们就快要出了树林,却只听得一个侍卫大叫道,“不好,他们还有一拨人!”
明珠勉强转脸回头望了一眼,就见这伙人与前两波又有不同,个个身着绿衣,蒙着面,手执乌铁棒,棒上还用绿漆写着几个大字“大道神仙钦赐无敌神兵”。
“是绿巾军!”有人叫道。
原来,最近江湖上兴起了一拨人马,号称绿巾军,信奉大道上仙,专门劫富济贫,在穷苦百姓之中威望日盛,渐渐也有了些名号和势力,也引起了朝廷的注意。似乎是因为还不到时候或是觉得没必要小题大做,朝廷并未对其用兵。人都道他们是草寇流匪,却未曾想他们竟然敢行刺当朝堂堂的王爷。
宁王微微一笑,道:“费了这么大的功夫,看来,那人今日势必要取我性命了。只是可惜了。”
就在这时,一群官兵忽然从林子外面冲了进来,一边高喊着“保护殿下”,一边冲了过来,如潮水一般将绿巾军团团围住。
绿巾军大骇,想跑却已经晚了。四周都是官兵,插翅也难非。
“孤王奉陛下旨意,前来剿灭你们这些朝廷匪患,护我百姓,卫我朝纲,以震天威。”宁王朗声说道。
绿巾军为首之人高喊了一声:“你们这些朝廷的走狗,不得好死!我绿巾军势与朝廷势不两立!弟兄们,轮到我们献身的时刻到了!”
虽然绿巾军拼死厮杀,有以一敌百之勇。无奈官兵太多,终究架不住人海攻势,死伤了大半。
宁王跟身边的侍卫吩咐了一句,官军的进攻开始变得缓慢了下来。绿巾军得以时间喘息。
“只要投降,孤王绝不杀俘虏。”宁王适时的放出话来,只可惜没人停手。
“如果你们投降,孤王可免除你们亲人之罪。”宁王继续不紧不慢的诱降,仍然无人所动。
他忽然冷笑了一声,道:“想假扮绿巾军,你们也忒假了些。”
132恐惧
宁王此次来京郊大营巡视其实是皇帝的意思,对于各地的匪患流寇,朝廷自然不愿姑息,因为这大大的影响了百姓的生活。再往上看,也同时影响到了朝廷的稳定。于是,皇帝萧慎就秘密派了宁王前来剿匪,却没想到匪徒竟然胆大包天的自己找上门来了。怪不得宁王会说“可惜”二字。
只听为首的绿巾军头领继续大骂道:“你们这些朝廷的狗贼,草菅人命,危害百姓,人人得而诸之!我们是奉了大道上仙的法旨,前来斩除你们这些狗贼的!兄弟们,上!”他嚷得十分尽力,却不见他动作,只是指挥其他人上前和官兵拼命。
明珠似乎明白了宁王的意思,若这些人是草寇,一般来说不是因为杀人放火而被朝廷通缉,就是实在穷的活不下去了,再做良民就只能全家饿死,为了得到食物果腹,也只好铤而走险,过上了刀头饮血的日子。不论是哪朝哪代的帝王,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最是讲究忠君爱国,大多数也认为此乃天地纲常。朝廷剿匪,天经地义,出师有名;流寇刺杀王爷,穷凶极恶,意图谋反,罪不容诛。孰好孰恶,一看便知。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谁会放下道德底线,让一个“匪”字追随终身呢?
像这样的人,一般来说都豁出去了,不怕死的不是没有;可若说将家人的性命也完全不放在眼里却有些奇怪。最起码,这些人里面连听到此话稍微犹豫的都没有,实在不是一般流匪应有的表现。还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他们身为草寇,竟然敢攻击当朝王爷,大骂朝廷,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草寇了,而是反贼,是要株连九族的。人活在世,哪个是在深山里一个人独自长大的?多多少少都有亲戚朋友,除非到了乱世、末世,实在活不下去了,否则想造反人的事先都会稍微掂量一下,究竟舍不舍得让这些亲人们一起陪葬。
杀戮渐渐变成了单方面占优势,绿巾军虽然已经杀红了眼,可杀退了一个又顶上来两个,似这般绝望而无尽的拼杀,足以令人崩溃。明珠不忍观看,她实在是无法直面这样残酷的画面。后宅里的杀人不见血固然冷酷,可似这般近眼观瞧尸横遍野的景象却更加令人难以足睹,甚至是无比恐惧。空气中弥漫着浓重血腥气味,原本满眼的翠绿已经染上了赤色,那是人血的颜色。
一只手忽然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再忍耐一下,很快就好了。”宁王的声音恍惚从头上传来,明珠闭上了双眼,能感受到那只手所散发出来的热度。
下一秒,那声音却冷冷的道:“快一些结果了他们。”
明珠闭紧了双眼,祈祷着这一刻赶快结束。
这一战,直杀到了午后,足足杀了两个时辰。
宁王点点头,道:“不可小觑,确实花了些功夫。”
早就杀了个痛快,回来报信的玄衣男子撇撇嘴,道:“殿下也太瞧得起他们了。”
宁王含笑道:“轻敌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张统领,你说是吗?”
玄衣男子脸上一黑,似有愧色,他低头朝宁王一拱手,道:“殿下教训得是,张嵩又犯了老毛病。”说着,他忽然抡圆了巴掌,狠狠的朝自己脸上抡起了锅贴,一边打还一边自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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