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皇上要不要先喝一点醒酒汤,然后慢慢讲?”缪筠媚笑嫣然,款语相劝。
她见高君琰恐怕已经喝不下酒了,便想了另一招,只需交待心腹在醒酒汤中下药,也是一样的。
谁知高君琰伸出大手,卡住缪筠脖颈,怒声,“你以为朕醉了?朕没醉!你给朕闭嘴,听朕说,不许打岔!”
缪筠被卡得喉头一阵翻涌,泪水顿时涌出。她见过男人发酒疯,知道男人在醉酒的时候不可理喻,所以也不敢再硬劝。
且等他一边说,再一边设法吧。缪筠心中想,但愿此时未央宫那边不要出状况,那么这边什么时候成事都不要紧。
、第三十二章 初恋之【弄错郎】
淅淅沥沥的雨幕,宛如晶莹的珠帘,从灰蒙蒙的天空,坠落到秋意萧瑟的庭院。
“高君琰——”
夫子喊到他名字的时候,他正托着腮,歪着头,看着窗外的潇潇秋雨。风雨中残菊的花枝轻轻摇曳,把幽冷的芳香散发到濛濛烟雨中。
“高君琰!”
夫子又喊了两遍。
“啊?”他嗖地一下坐直,托腮的手啪地落在案上,嘴张大得下巴都要掉了,那样子就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要多傻有多傻。
高家的孩子和朱家的孩子们,都齐齐转过脑袋盯着他,等着看他的笑话。
高寒朗被皇帝猜忌,流放到此处,娶了当地豪强朱其钧的千金。朱其钧在此地差不多是一手遮天的人物,高寒朗靠着岳父的财力和人脉,结交了一批贤才俊彦。
朱夫人给高寒朗生了四个儿子。高寒朗对夫人也是尊重得很,只纳了一房小妾,叫做余思燕。
余思燕也生了一个儿子,就是高君琰。
“你又发呆了,啊!”夫子怒气冲冲。
“弟子一直在很认真地听讲啊。”他很委屈地辩解,眉头拧得紧紧的,鼓着腮帮。
“好,那老夫问你,武姜为何不喜欢郑庄公,而要扶立小儿子叔段。”夫子用戒尺敲打着书案,摇头晃脑地问。
他一听,原来还在讲春秋啊。他今年十七岁,七年前就在母亲辅导下把四书五经、孙子周易都读得烂熟了。
不过,母亲都是悄悄教他,一再叮嘱他,不许让任何人知道。
他乌黑的眼珠滴溜溜一转,脸上突然涌现一阵兴奋,举手说,“这个弟子知道,因为郑庄公满身都是毛,所以武姜喜欢小儿子,不喜欢他。”
堂上爆发一阵大笑。高家和朱家的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他们都知道,高君琰一定会给出匪夷所思的答案。他因此经常被夫子责骂,每次提问,高君琰都能把夫子气得半死。
果真,夫子气得长须直颤,用戒尺狠狠敲打书案,“老夫刚讲完,你就答错,不是走神了是什么,还要狡辩!”
高君琰一副无辜状,“夫子啊,弟子哪里答错了?还望夫子教诲。”
夫子忍着气,尽量耐心地引导,“你且往郑庄公名讳上想,答案就出来了。”
高君琰抓着后脑勺,皱紧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痛苦状,“郑庄公,庄……”他眼睛一亮,兴奋地拍着几案,“庄,不就是毛桩子?弟子没错啊,就是毛的意思嘛,毛人一个嘛,怎么会招女人喜欢?”
夫子已经无语了,他早就听说高家的小儿子有些傻,但没想到,关于谥号他说了这么多次了,他还是记不住。没办法,夫子只好再次解释:“郑庄公是他的谥号,他的名字叫做‘寤生’。寤生,就是倒着出生。武姜生他的时候难产,所以认为他克母,这才偏心小儿子叔段。你给我记好了,听到没有!”
高君琰闷声听着,突然冒出一句,“就是因为毛太多,所以才难产嘛。”
夫子气得扬袖一指门外,“夫子说话,弟子不许顶撞!你给我出去,到雨中去反思!”
“是,夫子。”高君琰以手加额,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起身老老实实走到外面雨里。
夫子盯着他走出去,不知道为什么,高君琰的样子越恭敬,夫子反而越气愤。
站在雨中,背向授课的大堂,望着庭院里飘飞在雨中的黄叶。任雨丝滑过脸庞,一道清傲的笑绽开在少年俊美的脸上。
哼,迂夫子,只知道四书五经。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读野史的时候,看到过记载,郑庄公和叔段,一个丑,一个俊。据说郑庄公满身是毛,而叔段,就是诗经中《叔于田》的原型。你讲《叔于田》这首诗时,训诂出那么多经义,殊不知,这就是一首简单的,赞美英俊男子的诗篇。
秋雨潇潇,庭院里一片白雾茫茫。淋得久了,高君琰的紫色锦袍渐渐洇了水渍,衣袂越来越滞重。
终于下课了,高君琰的次兄高君昊一冲而出,拧起高君琰,把他拖到一个泥塘边,摁倒在地,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一次次摁进泥塘里,怒骂,“你小子不想活了?你他娘的说谁满身是毛?”
高君琰心中有怒火狂烧,但他谨记母亲的话,千万不要跟四个哥哥争锋,不论什么时候,都要示弱,都不要招惹四个哥哥,也不要抢去四个哥哥的风头。
其实他知道自己的武功,早就超越了四个哥哥,但他一直假装孱弱。就这样,装出毫无还手之力的样子,任由高君昊把他一次次摁进泥塘,喝下不少泥水。
后来还是大哥高君宇走过来,拉开高君昊,“你这是作甚!五弟不过是无心的一句,你难道不知道他说话没头没脑的?”
高君昊在被拉开以前,不甘地狠狠踹了高君琰一脚,“老子总觉得这小子是装傻!”
高君琰一动不动趴在泥塘里,等高君宇和高君昊都走开了,才一个翻身坐了起来。
雨越下越大,很快冲干净了脸上的泥迹,他“呸呸”吐了两口嘴里的泥水。一手端肘,另一手托下巴,坐在那里,仰脸看着天空里不断坠落的大颗雨滴,自言自语:“原来你浑身是毛啊,难怪心里不平。算了,不跟你计较,谁让我比你长得好看。”
他一跳而起,甩甩头,叉着腰,自顾自地笑了。再仰头看着后院的高墙,心中一念闪过,“反正夫子讲书没劲,这几日父亲不在家,我且到江州去逛逛。”
高家所在是江州治下的一个郡,宛城郡。对于宛城郡的人,能去一次江州,就好比是村里人进了城。
他像个小乞丐,一路流Lang到江州。到了江州,才用藏在怀里的玉佩,买了一身新衣。清素如霜的白色丝袍,白檀扇骨绘烟云山川图的折扇,飘逸如丝的银白束发带,衬得剑眉星目更加英挺明亮,俨然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就这样在江州城逛妓院,玩赌坊,终于把钱都花光了。
但也没舍得卖这一身行头,毕竟,没有这身行头,去妓院没人接待,去赌坊不准进门。所以,他宁可挨饿。
如此,饿了三天有余,终于再也受不了。
怎么办,只好偷了。
他来到江州城最繁华的大街,游游荡荡,寻找机会。
一家豪华大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一个小厮抱着包袱站在马车下面,模样年轻,看上去比高君琰还小,不会超过十五岁。那孩子眉眼间没有一丝精明,一看就是个老实头。
高君琰摇着折扇踱过去,笑呵呵,“小哥,怎么抱着包袱站在大街边,若是遇到劫财的,岂不危险?”
小厮一脸焦灼,不时向大街张望,“我家将军准备住店,刚下马车,突然看见一个人,极像杀过他拜把兄弟的凶手,就追了上去,现在还没回来。”
“哦……”高君琰恍然大悟地点头,堆起一脸真挚纯善的笑容,“那你也不能在这里傻站着,先进客栈去把房间要了吧。你这包袱里有钱吧?”
“将军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了。”小厮毫无机心地说。他看见高君琰英姿俊挺,顿生好感。
全部家当?高君琰心中涌起狂喜,脸上却依旧善意地笑,“那就好,你赶紧进客栈去把房间预订了。这时节住店的人极多,晚一步都怕没有好房了。”
小厮一听有理,连连点头,“大哥你说得是,幸亏你提醒。”
他跟着高君琰走进客栈大堂,来到柜台要房间。跟掌柜谈妥后,掌柜要他登记姓名,高君琰折扇一收,殷勤地说,“我来替你拿包袱。”
小厮想都没想,就把包袱交给高君琰。然后专心致志地趴在柜台上,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家主人的姓名和官职。
等他登记完毕,转过头来,一下子怔住了。
那位大哥已经踪影全无。
小厮着急地问掌柜,“刚才和我一起来的那位大哥呢?”
掌柜正在跟另一个来反应客栈服务不周的顾客理论,压根就没注意到什么大哥,不耐烦地摆手,“不知道!”
“他刚才还在这里啊,长得很俊的一个大哥哥,穿一身白袍,手里摇着一把扇子!”小厮急得快要哭了,一壁说着,一壁转着头满堂找,“将军的全部家当都在他手里啊,将军回来会杀了我的!”
小厮焦急哭喊的时候,高君琰早就溜出了客栈,转入了一道小巷中。他顺着小巷窜到一家大院的后门,这里看来常年不开,无人出入。
他这才放心大胆地坐下来,将包袱在膝盖上打开。
哟,不少的银两嘛,还有官印,还有一张绢帕,高君琰拿着帕子在鼻子底下深深一嗅,“哦哟,是女人的。嘿,好个风流都尉……”
官印上刻有姓名,夏语晖。也有职位,禹城都尉。禹城,也是江州治下的一个郡。
“啪——”
突然一张烫金的请柬掉落下来,高君琰拾起来,看见上面的烫金大字:“淮南王府。”(古代的烫金请柬与今时不同,一般是用金箔)他的眼睛霎时闪闪发亮,兴奋之下,把请柬当折扇,在手里啪啪地扇着,“嘿,正好,我饿了三天了,就凭这个到淮南王府混吃混喝去。但愿淮南王没见过这个都尉。就算被发现是冒充的,我也有办法逃出来,哼哼……”
、第三十三章 初恋之【红颜劫】
淮南王府夜宴。
食案上,玉盘金碗,琼盏瑶觥。水陆并陈,珍馐罗列。
大堂上,宾客如云,烛火通明。笙歌递奏,乐声鼎沸。
饿了三天的高君琰,整张脸差不多都埋到食案上。只管大吃海喝。他很庆幸没有被发现,他是冒充的禹城都尉夏语晖。
呼噜呼噜狂吃了一气,空得发痛的肚子总算舒服些,这时,他才抬起头来扫视了一眼大堂。
堂上歌舞正酣。一队身着翠绿长袖舞裙的舞姬,正在袅娜而舞。长长的水袖如天际流云般翻飞,婉转俯仰,流风回雪,宛如游龙娇凤,又如柔柳拂水。
高君琰拈着唇上粘的假胡须,漫不经心地看了一会儿,饿了几天的肚子,再次发出尚未满足的咕咕声。
于是他低下头,继续扫荡食案上的食物,顾不上观看堂上的轻歌曼舞。
正大快朵颐,耳畔幽幽荡起一丝鬼魅般的旋律。
这声丝弦之音仿佛一缕幽灵,带着魅惑而邪异的力量,由耳朵钻入了灵魂,搅动得人分外不安。
不知为何,高君琰举箸的手停在半空,停止了嘴里的咀嚼,心跳扑通扑通地加快。
他含着满嘴的饭菜,抬目望去。
那一队翠衣长袖的舞女,突然如碧水间涌起的一个潮头,聚拢于一处。以优美的姿势不动了。
然后,随着那一缕诡美妖异的旋律,翠衣舞姬们冉冉散开,犹如九天云开,不知何时,她们中间多了一个红衣舞姬。
随着红衣舞姬的现身,满堂霎时宁静,一切声音仿佛在转瞬间如退潮般远去。所有交头接耳的宾客都屏息凝气,直勾勾地盯着大堂中央的红衣女子。
红衣女子本来是盘坐在地上,随着音乐,她妖娆地扭动着站起来,如一条蜷缩的蛇,缓缓地伸展开来。
这才看清,她蒙着大红薄绡的面纱,虽然望不见面目,但从她的穿着来看,应当是一个胡姬。
只穿一件大红锦缎的小抹胸,紧紧绕胸一圈,勾勒出形状美极的双。峰。
艳红色的长裙从肚脐下面,松松荡荡地垂落于地。露出纤细而柔韧的腰肢,那腰就像水蛇一样,极其柔软而有韧性,不停地扭动着。小小的肚脐露在外面,像一枚洁净而晶莹的泉眼,随着她的扭动散发出无限的诱惑。
她的双手起初一直举在头顶,宛如柔软的柳枝一般蟠曲交缠,随着音乐翻着花式。干净而秀美的腋窝也露在外面,泛着灯烛的光晕,挑战在座男宾客的欲望极限。
然后,她的手缓缓地顺着身体曲线下滑,堂上发出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那是多么妖娆而诱人的曲线,在如花影摇曳般动荡的舞姿中,展示无疑。
高君琰也看得眼睛发直,翻涌在肚腹中的食欲,完全被另一种欲。望代替。身体的某处,灼热坚硬得像烙铁。
一曲舞罢,在座的一位长史举杯,“王爷把自己的禁脔都用来取悦众人了,可见王爷对在座各位的重视。来,为感激王爷一片心意,诸位满饮此爵!”
舞姬们徐徐退下去了,堂上还是一片沉寂,在座的男嘉宾们都还在各自平息焚身的欲。火。
长史一席话后,这些宾客才回过神来,纷纷举杯敬淮南王。然后,又纷纷交头接耳。
“这么说,刚才那个胡姬,就是传说中王爷出巨资为她开。苞,又为她赎身的那个?”
“哟,果然是王爷的禁脔,虽然让她献舞,但却蒙了面纱,不让别人看她的脸。”
“据说那胡姬有勾魂摄魄的美貌。胡汉混血本就姿色过人,据说这名胡姬,更是美得惊人。”
……
高君琰呆呆听着耳边的议论声声,将刚才一直含在嘴里的一口菜,囫囵吞下。噎得脖子一梗一梗的,却歪着脑袋,啧啧叹息,“可惜啊,可惜,没看到她的脸,该是何等的美人啊……”
在座嘉宾都在长史的提议下,举起酒爵敬了淮南王一杯。
淮南王刘炆拈着花白的胡须,得意地笑着,满饮了一爵酒。然而,他那双酒色迷离的昏花老眼,却在饮酒的一瞬间,蓦地掠起冰冷锐利的锋芒,射向坐席间一位儒生打扮的中年男子。
那位男子是享誉南汉的鸿儒,目前的太子太傅。在朝中任的官职为宗正,是南汉皇帝的心腹宠臣。名叫张奕。
张奕与淮南王刘炆,不合已久。一则,刘炆早年随南汉开国皇帝,金戈铁马得天下,是武夫一个。而张奕则是靠着所谓的皓首穷经得到皇帝重用。
刘炆这样的浴血沙场之人,自然看不起张奕这样靠嘴皮子爬上高位的人。
二则,南汉立国之后,刘炆被封为淮南王,裂土建藩,以江州为中心,治下十二个郡县都是刘炆的食邑。权势赫赫。
身为刘炆堂兄的南汉皇帝,怕刘炆坐大,一直猜忌刘炆。
刘炆几次被人陷害,不断有人告他谋反,他很明白,这些告他谋反的人,八成就是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