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折腾了半响,还是只能去推顾尚锦:“血都干了,估计伤口要结痂,再上药就迟了。”
顾尚锦背对着他,踹了两脚。
轲华继续道:“等下血飙在你的床上,弄脏了别怪我。”
顾尚锦噔的跳起来,恨不得对着他半裸露的背部伤口再狠狠踹上一脚:“你赖在我这里干什么,滚出去!”
轲华举着湿透的布巾子对着她:“这是我的土地,我不滚。”
顾尚锦气极了,吼道:“那我滚!”
轲华笑着抓住她:“你给我上药,弄完了我带你一起滚。”
顾尚锦打开他的手,恨不得用布巾勒死他。轲华一点都不怕,他已经什么都不担心了,坦然的把伤痕累累的背部露给她:“最毒妇人心,你是真的差点杀了我。我死了,你会被苍蒙人给生吞活剥,所以我无论如何不能输。”
顾尚锦冷笑,觉得他说的都是鬼话。
轲华背后的伤口有大有小,相比胸口前那最狠的一剑,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了。顾尚锦的剑法太刁钻,那一剑差点要了他的命,到现在他依然脸色苍白,死撑着要她亲自来动手上药。
除了顾尚锦给的新伤,他的身上还有很多成年累月的旧痕。战场上拼杀过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顾尚锦一点都不奇怪,也不心疼,上药的手更加算不上温柔。
她就算对轲华有再大的怨恨,她也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既然已经无法反抗,那么怎么生存下去才是正事。不过,这样也不妨碍她泄露自己的怒火和不甘。
轲华由着她,像是已经吃饱喝足的狮子王,在阳光下坦然的敞露着自己的肚皮,由着母狮子用锋利的爪子在他的背上,胸口重新抓出无数的细小伤痕。
两个人都折腾了一个早上,很累了,勉为其难的一起吃了午饭,轲华二话不说的脱了靴子,从后面抱住顾尚锦倒在了床榻上,他贴在她的鬓角,双手双脚固住她的挣扎:“我失血过多,很困,让我睡一会儿。”
顾尚锦也很累,持续的打斗和哭泣耗费了她太多的心神,再也无力反抗,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直候在帐篷外的吴越直到听不到里面任何的响动才安心的舒了口气,对一边的燕支道:“别担心,公主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性子,就算暂时是大君占据了上风,也不代表公主的人全部都由大君说了算。”
帐篷外一圈的侍女依然有点担忧,吴越颇有点深意的追加了一句:“当然,如果你们只是不想嫁给寻常的武士,而是苍蒙的达官贵人,或者是大君本人的话,则又另说。”
燕支等人一惊:“嫁给那个杀人魔王?!”
青霜在一旁凉凉地道:“吴大人你真的没听说过?苍蒙这位大君可是心狠手辣的主,对自己的父兄都下得了恨手,更别说对其他人了。现在看来大君对公主情深意切,可谁知道他到底是真的为了公主本人,还是为了公主身后代表的大雁朝。”
吴越只能叹息一声:“只能等日久,见人心了。”
天上的苍鹰发出嘹亮的啸声,一如既往的盘旋着,目光如炬的寻找着草原上的猎物,一旦寻得,即会展开巨翅,冲刺而下,像离弦的箭般一击即中。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方:总算抱得美人归了,不容易
顾(踹):谁让你上本公主的床的,本宫招你侍寝了吗?
方:招了!
顾:谁证明?
方(似笑非笑的环视一遍周围众人):谁都可以证明。
众人:……(冷汗,继续冷汗)
、十四章
十月底,草原上的风已经割起了肌肤。
轲华指着远处那连绵无际的岐崀山:“别看山就近在眼前,真正走到山底最少也要半个月。等安顿下来,葭月仲冬的雪也有膝盖那么深,所有的猎物都躲在洞穴里,冬眠了。”
顾尚锦骑在马上,遥望着山顶上覆盖着的千年积雪:“那你们吃什么?”
“奶酪,早就储备风干的肉。山里也有野菜,不过很难寻,采摘起来颇为功夫。”两人的身边是长龙般缓行的苍蒙人。
这个季节,稍微力壮的男人们陆陆续续的赶着成群的牛羊越过岐崀山,翻过十多个山头,到山的另一边去放牧。女人带着孩子和老人,由武士们帮助着,一起迁徙到山谷里,躲避越来越严酷的冬季。
顾尚锦想了想:“年年这样一个来回,多麻烦,为什么不造个城?既可以保护子民,也可以抵御外敌。”
“像秦山关的守城?”轲华苦笑,“我也想,可是很难。我们草原人与你们中原人不同。我们生来就好斗,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最肥沃的牧场,可以年年发起战争;贵族与贵族之间,为了获得更多的奴隶,可以想尽办法吞噬掉其他的家族;哪怕是平民百姓,也无法安然的居住在一个地方,因为草木会枯萎,河床会干涸,为了活下来,必须往更暖和的地方去居住,这样,外来者总是会被先来者驱逐,从而发生群斗。”
他指着这辽阔的大地:“不要以为我们草原人很多。郯其大草原所有的部落加起来,总共都只有三百万人,可是你们大雁,只是一场战争就号称百万雄师。你们的皇帝是唯一的王者,你们的祖先早就统治了所有的汉人,你们不会自相残杀,你们一心对外,你们的子民可以安下心来一心一意的给朝廷纳贡,我们却不行。
夺了草原人的牛羊就等于夺走了他们的性命,所以,部落与部落之间,只能为了牧场而拼杀,有了牧场,牛羊才能肥壮,草原人才能活下来。”
顾尚锦十分平静:“听起来像咎由自取。”
轲华问她:“你喜欢住在城池里?”
顾尚锦嘿嘿奸笑:“我是个野人,喜欢去无拘无束的地方。”
顾尚锦可不是傻子,她知道苍蒙缺什么,也知道大雁可以给苍蒙带来什么。可是很明显的,苍蒙需要繁荣,可大雁并不想看到它的繁荣,因为繁荣就代表着壮大,壮大会带来野心,野心就是杀戮。
顾尚锦身上的责任,不是为了苍蒙的繁荣昌盛,而是为了大雁边疆的安定。所以,轲华的试探,顾尚锦就只当耳边风,偶尔吊吊他的口味,却不会给实际的利益。
不过,预谋归预谋,等到真正喝着热奶茶,吃了干牛肉的时候,她还是会苦闷:“太硬了,咬不动。”
轲华将她手中的肉块在火上再翻烤几下,撕碎了放在她的碟子里:“等到了山底,我再去给你打一些野味吃。”
顾尚锦抖了抖肩膀上的露水:“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冷,想要吃热乎乎辣烫烫的火锅了。”
轲华顿了顿,苦笑道:“我们在赶路,一时半会去哪里给你弄大雁的火锅。”
顾尚锦故作深沉的叹息了一声:“我开始想念在秦山关的伙伴了。那时候当兵多苦啊,腊月里将军们都难得吃上一口肉,一群子弟兵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他们体恤我一个女娃娃,特意叮嘱后勤的厨头子,让他每日里去凿开比城墙还要厚实的冰河,给我钓鱼吃。吃鱼吃腻了,伙伴们就成群结队的跑出关,到山里去抓猎物,掏鸟窝,把冬眠的蛇给挖出来给我红烧了吃。”
轲华提醒她:“当年的蛇还是我找到的。”
顾尚锦鄙视了他一眼:“少时的你倒是勤快,现在的你……懒得跟猪一样,什么都是别人张罗,你就只等着吃。”
轲华拍拍衣摆上的肉屑,招呼上赤那,对她说:“我出去一会,你在帐篷里别乱跑。”
顾尚锦瘪瘪嘴,调转脑袋,根本不搭理他。
轲华的视线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流连了一瞬,恍惚又看到了少女时的青涩影子。走到外面,风刮着有点疼,有点冷,可他的心却有一点点暖意浮了上来。
等帕琏嗅着肉香钻进帐篷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哥哥拿着铁叉叉着一块鹿腿在火上翻烤,肥肉上的油水滴落在火堆上,发出吱吱的响声。大雁的女人把那一头快要及地的长发束成了又黑又亮的大辫子,像条静静蛰伏的蛇盘踞在身后。
她正聚精会神的盯着哥哥手上的烤肉,不时指点:“那边太生了,这边都要老了,翻边翻边,唉,你怎么笨手笨脚的啊,让小七来。”
一会儿又叫:“小七,拿辣椒粉来,最辣的那种。”
然后,帕琏就只看到自己的哥哥从一个少年捧着的瓷碗里抓了一把红彤彤的粉末,均匀的洒在了鹿腿上,一股又呛又香的味道冲到鼻翼里,让他猛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一条鹿腿被苍蒙的大君分成了三份,最嫩的一份分给了顾尚锦,最肥腻的一份留给了自己,连着腿骨一起的筋肉部分给了自家兄弟。他还十分好心的替兄弟敲开了一边的骨头,露出里面的骨髓来:“这个也要吃了。”
帕琏闷不吭声的接过,还没开吃,又看到那个唤作小七的少年从另一边火架子上偎着的锅里淘出来一碗浓汤,先递给了顾尚锦,再给轲华。
帐篷外陆陆续续进来几个女子,提着食盒到顾尚锦面前,从里面端出四个小碟,里面各色糕点,软乎乎,暖绵绵的,一字排开放在桌案上:“天太冷了,面粉都揉不开,只好赶做着几样,阏氏先将就一下吧。”
帕琏看看手中干巴巴的肉,再看看顾尚锦面前花花绿绿各色吃食,然后再想着刚刚从郭莺帐篷里瞧见的奶茶和肉干,怎么瞧怎么不是滋味。
自己的哥哥更加过分,居然还拿着小刀给那个女人片肉,她身边的奴隶都是摆设吗?
帕琏气呼呼的站起来正准备跑出去,轲华就瞪他:“干什么,吃完东西再走。”
帕琏一肚子的火,盯着顾尚锦吃得欢腾的脸,咬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鹿肉,食不知味。
到了下午,他就觉得肚子隐隐作痛,像是被烧灼了一样。他喝干了水壶里最后一口凉水,等到那水在肚子里晃晃荡荡,暂时浇熄了那一团火焰后,这才吐出一口气。
顾尚锦策马跑到他的身边,不客气地道:“小子,来不来赛马。”
帕琏冷哼。
顾尚锦骑着马在周围蹦跶了几下,顺着马上的鬃须,笑意盈盈地道:“不来就不来,反正比了也是你输。”
帕琏梗着脖子道:“谁说的!我是苍蒙最好的驯马人。”
顾尚锦嗤笑,挥起马鞭,对着帕琏的坐骑就抽了下去。马声嘶鸣,少年飞一般的瞬间跃出了几丈远,再也不用等她驱马,自己已经扬起缰绳策马奔腾。
广阔而又荒凉的大草原上,漫长而又缓慢的迁徙长龙外,少年和异族女主如最自由翱翔的鸟,相互追逐,一会儿比肩,一会儿前后。
少年艳丽的腰绳在风中飞扬着,仿佛在飞快爬行的赤练蛇,不时的向着近身女子吐着蛇信子。
女子骑在马上由不安分,一旦超越就会忍不住回头对着少年吐舌嘲笑,落后了就时不时从她手中飞出无数的小石子,打在马肚子马腿上,逼着少年缓下速度,对着她大吼:“奸诈小人。”
顾尚锦大笑:“真小人,伟丈夫!”
少年呸她,越是如此越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几乎是不顾一切的想要甩开后面的人,等到感觉腹痛如绞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冒着冷汗从马上滚了下来,对顾尚锦吼道:“别过来!”
顾尚锦不远不尽的勒住了缰绳,看着少年捂着肚子牵着马往一处高坡走去,等到马跪坐下来,他的身子也彻底隐藏在了马的身后。
顾尚锦不明所以,等了半响也没看到少年从马的身后站起来,疑惑之下她的‘小人之心’又在蠢蠢欲动。不管三七二十一,她从草地上捡起一颗略大的碎石,朝着对方马头打了过去,烈马遭痛,长长的嘶叫了一声,挥开蹄子跑远了,留下目瞪口呆后惊慌失措的少年。
隔得远,顾尚锦似乎看到了少年那白白嫩嫩的臀部,正半遮半掩的藏在了枯草里。
“咦,”顾尚锦惊诧,接而大笑道:“哈哈哈,吃坏肚子了吧!”
少年面红耳赤,提着裤子起来不是,不起也不是,只能对着她吼:“你还不给我滚远点。”
顾尚锦捂着肚子大笑,一边笑一边跑着喊:“小七,小七,快给九王送草纸去。”
刚刚从郭科尔马车里钻出来的阿卜塔遥望着远处那一道亮丽的风景,回头对枯犊儿笑道:“这大雁的美人倒是有意思,居然敢公然嘲笑九王,也不知道她在阏氏身边是个什么身份。”
枯犊儿道:“最多是贵族,二王子喜欢的话,苍蒙大君不会不给。”
阿卜塔摇了摇头:“你错了。听闻大君对那位新阏氏可是言听计从宝贝得很,她的人哪里可以轻易弄到手。何况,大雁的贵族比苍蒙的贵族娇贵多了。”
“一个女人而已,”枯犊儿说,“能比一头牦牛贵重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帕琏哭诉:哥哥,大雁的女人欺负我
轲华:她连我都欺负,别说你了
帕琏继续哭诉:她偷看我如厕
轲华无奈:下次你如厕躲得更加远一点
帕琏大哭:我的清白
轲华严肃:她不会负责的
、十五章
血花飞溅。
顾尚锦抬起头来的时候,天空中不知道哪里飞出了几只大鸟,在头顶上盘旋了几圈后才扑腾着翅膀飞向了荒原。
她警戒的神色终于松动了下来,把手中有半人高的大弓丢在地上,对着洞口外吼了一句:“里面没有。”
轲华提着一颗血淋淋的狼头,踩着一地的血泥走到她的身边,特意往洞穴内瞧了瞧:“一共九只,母狼也死了。”他把狼头往草堆里面一抛,一群狼崽子茫然无知的围绕着长辈的头颅嗷嗷的叫着,看起来十分可怜。
顾尚锦随意的靠在洞口坐了下来,一身青绯相间的劲装已经湿透了,她抹了一把汗:“九只狼也敢袭击上千头羊,不要命了。每天半夜总是听到咩咩的叫声,弄得我半睡半醒的,总觉得连人都会被狼给叼走了。”
一边正跟着兄长学习解剖狼尸的帕琏冷嘲道:“要吃人也不会找你这个老女人,狼群吃东西很挑剔的。”
顾尚锦怪笑:“那是,怎么不把你给叼了去,小崽子一个,还不够它们吃一顿饱饭。”
帕琏举着已经血迹斑斑的骨刀,虎视眈眈的盯着顾尚锦,似乎考虑要不要把这个总是跟他针锋相对的女人给宰了。
“阏氏!”洞外的小七突然唤了一声,单手从一条肚破肠流公狼的胃囊中伸出来,“有东西。”
轲华与顾尚锦凑上前,只见少年血肉模糊的掌心居然有一颗圆滚滚的银色弹珠。
“这是什么?怎么会在狼的肚子里?”帕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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