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撇嘴:“吃你一点东西,就要失去我现在的自由吗?”他猛地一弓身子,向天妖扑过去。
准确地说,是向天妖手中的食物扑过去。
那种凶狠劲儿,真跟一个小食肉野兽似的。
若现在拿东西的不是天妖,而是其他两人,食物肯定会被抢走。
少年的出手,突然、快速,而且凶猛。
天妖只侧了侧身子,肩膀略抖一下,就避开了少年。
少年扑了个空,落到地上,敏捷地一拧身子,低吼一声,跳起来再次扑向他。
天妖连续避了几回,耐心渐失,面上渐渐浮现出凶意。少年最后一击,他猛然出手,扼住了少年的脖子,手指用力。
少年呼吸困难,面色渐渐青白,双手用力扯着颈上的窒息之源,却如蚍蜉撼树一般。
天妖神情丝毫不见松动。
方嫣然见势不好,刚要开口,少年猛地叫道:“我……我……我跟着……你们,我……换……银……子,放开……我……。”说到后来时,声音嘶哑,渐渐低弱。
天妖瞥了方嫣然一眼,见她面上关切,知道她心下不忍,不由大是不乐,冷哼一声,将手上的人狠狠甩了出去。
“砰”地一声,少年四脚朝天摔在方嫣然脚下,尘土飞扬。
方嫣然掏出粗布帕子,替抚着喉咙咳个不停的少年擦了擦脸,白帕子很快变成了黑白相间的花帕子,少年脸上却没见干净多少。
“你叫什么名字?”方嫣然柔声问。
天妖出手太重,有那么一瞬间,她差点真的以为他要杀了这个小小少年。
他脸上的杀意作不得假。
少年不过是个乞丐,虽然想偷食物,又扬言要抢银子,毕竟后者只是想法,前者尚且未遂。他自言饿了五天,却对周围村子秋毫无犯,若真是如此,小惩即可,杀伤人命太不应该。
幸好天妖最后收了手。
自己这一行人,有女皇送的那批军资,找个隐秘地方安顿下来并不难,就算再添几张吃饭的嘴亦绰绰有余。
有余力的情况下,收容一些朝不保夕的人,并不是不可以。
“姓夜。”少年道。
“叶?树叶的叶?”她一闪念不知怎地竟想起在现代时看过的古龙先生的小说,有个用飞刀很出名的帅哥也姓叶,叫叶开。
“黑夜的夜。”少年道。
小六儿和天妖同时蹙起眉头。
夜姓,并不多见。
“叫什么?”方嫣然问。
“夜风。”
方嫣然笑了笑:“这个名字很好听呢。”她摸了摸少年的头,从天妖手里拿过食物,放在少年手中:“饿坏了吧?先吃着东西,别太急,不然会噎着。以后和我们在一起吧,我们不会让你再饿到的。”
少年不说话,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模样活脱是饿死鬼投胎。
天妖似看不惯一般,冷哼一声,扭过头。
小六儿看了看他,忽地抿唇一笑,凑近他一步,在他耳边低声道:“说起来,天妖这个名字,是别人对你的称呼,你心里很不喜欢这个名字吧?”
天妖剔起眉毛,冷冰冰地看了小六儿一眼:“我们很熟吗?别跟我说废话。”
小六儿不在意地道:“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不告诉你那天你在山脚下跳舞时,然儿说你的舞极美,不是天妖,是天宠好了。”
天妖一怔:“天宠?”
小六儿道:“是啊,天宠。天之宠儿。”
正文 53柳暗花明又一村(七)
因为夜风答应随行;方嫣然拿出一套衣裤,想让他换上,他身上那套不但补丁撂补丁,而且沾了太多油污,早看不出底色了。
没想到天妖撇了撇嘴;左手抢过衣服;右手提着他脖领提气腾空而去,小半个时辰后;两人才回来。夜风的头发上湿湿的还在往下底水;身上的衣服倒是方嫣然刚刚给的那套。他的脸已经洗干净了;十五六岁的样子,虽然尚未完全长开,但已经稍微有了点帅哥的雏形;想来日后定是众多女子倾心的对象。
不过,兴许因为天妖对他的态度着实恶劣,夜风对他同样很不友好。一路行来,夜风几乎是费了心的捉弄他。
五人路上投宿一村中小店,晚饭时夜风抢着要帮五人盛饭,天妖一脚踢了过去,他身子一闪,竟踢了个空儿。
天妖怒道:“你洗过手没有?刚刚抠鼻子当我没看着吗?”
夜风不回话,认真地洗过手,回来接着帮五人盛饭。
大概是天妖的座位离他最近,他盛的第一碗饭顺手放在他面前。
天妖用筷子翻了几下,待夜风最后盛完他自己的,这才把第一碗饭放到他面前,把第五碗拿过来开始吃。
夜风“呼”地站起来,刚要抗议,天妖冷冷地道:“知道什么叫自食其果吗?你在碗底藏了什么,你就吃什么。”
原来夜风洗完手后,看到水盆边爬过一条长腿细身的蜘蛛,随手就扣在手里,打算给天妖的晚饭加点儿料。
没想到天妖是习武之人,眼力极好,他的这点小动作根本瞒不了天妖。
夜风还要抵赖,天妖浓眉一轩,不和他废话,直接提着他脖领走出店门。
方嫣然不知道两人在做什么,下意识地翻动了一下夜风面前的饭碗,里面露出一只蜘蛛。店里的晚饭是新做好就端过来的,烫得很,长腿蜘蛛就这么被活活烫死在碗底了。
难怪天妖会生气。
小六儿在桌下握住她的一只手,温和地道:“没关系,别担心。这两个人的性子,想相处好了,必得磨合一段时间才是。”
方嫣然蹙眉道:“不要太过份才好。”
小六儿摇头道:“不会。夜风虽是孩子心性,心地不坏。天妖看起来面上冷冷的,嘴巴很毒,但不是狂暴嗜杀之人。”
方嫣然叹息一声。
夜里,梅花开和方嫣然一间房,小六儿一间,夜风则和天妖一间。
村中小店,平时来回走动的人并不多,只有两间客房,小六儿那间其实是店主用来堆放物品的杂物间,狭窄得很。从人数上看,似乎小六儿的住处最优待,但事实并非如此。
清晨起来,天妖懒洋洋地垂下腿,把脚伸进床下的鞋里。
一声奇怪的“呱”,天妖眉头一皱,把鞋子拿起来往外一倒。
一只已经被踩得垂死的小蛤蟆掉了出来。
夜风拉开门就往外跑。
天妖脚一动,那只蛤蟆飞起来砸到他的后脑上,“咚”地一声,彻底失了气息。
夜风踉跄几步,对面门“吱呀”一声,小六儿走出来,见到他,温和地笑道:“起得很早嘛。”
夜风眨着眼睛看了他一下,后脑勺上那只死蛤蟆滑到了肩膀上。
天妖冲出来,夜风忙绕过小六儿跑了出去。
死蛤蟆落到了小六儿脚下。
小六儿见天妖要追出去,开口道:“今天晚上,我和他睡吧。”
天妖转头看看他,冷哼一声,回到屋里,“砰”地一声摔上门。
自此以后,每次投宿时小六儿都会和夜风住在一起,这才让天妖对夜风的敌意少了很多,两人间的关系表面上融洽了点儿。
夜风毕竟是个少年,心性还没成熟,没过几天就和方嫣然及小六儿熟悉起来。五人赶路时,他对她的一瘸一拐很不解,问道:“你的腿怎么了?”
方嫣然笑道:“以前被人打断了。”
夜风奇道:“你也偷人东西了?”
方嫣然摇头,道:“大概是我长得太让那人讨厌了吧?”
夜风道:“你怎么没请乐医?打断之后及时延请乐医,这条腿会复原的。”
她抚了抚他的头,叹息道:“那时候……没有银子,而且,当时被关起来了,请不到呢。”
夜风怔了怔,道:“你既没偷东西,脾气又好,怎地会被关起来?定是关你的人不讲理。”在他心里,虽然方嫣然和天妖是一道,但她从没叱责过自己,还送东西给他吃,是个大大的好人。
方嫣然道:“都是过去的事了,不提也罢。”若是放在从前,她虽不恨齐卓,但确实有怨。不过她和小六儿离开皇宫的那天夜里,齐卓的确帮过她们,后来又混在临王的车队里送来军资,言语举止和以前已经大不相同,那股怨意虽然并未消除,倒也慢慢地淡了。
夜风沉默下来,面上浮现出犹豫之色。
梅花开在旁边道:“此时若有琴医在,应该有复原的办法。”
方嫣然道:“办法确实有,听说把这条腿再打断一次,在琴医的帮助下重新长起来就是。”
梅花开闭上了嘴。
谁忍心把自己的腿再打断一次?
那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得了的。
五人沉默地走了一会儿,夜风突地下定了决心,道:“我认得一个人,是个很厉害的琴医,应该能治好你的腿。”
方嫣然笑道:“多谢你的好心,等我们安顿下来再说吧,重新养好伤腿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现在不合适。”
夜风听她这样说,没再说什么。
“小六儿,我们进山里有半个月了吧?”方嫣然问道。
小六儿算了算,道:“已经十八天了。”
“那现在我们已经出了翔国国境?”
“应该是。”
夜风插进来道:“昨天我们路过的那个村子,就是礼国紧邻翔国的第一个山村。”
所以,剩下的山路,全在礼国境内了。
方嫣然有点感慨。
“你真的不治腿吗?”夜风突然问道。
“不是不治,是打算以后再说,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做。”方嫣然道。
夜风不以为然地道:“你们若只是投亲访友,迟些天又没什么。我那朋友就住在这附近,完全可以在他那里将养好了才走。”
天妖皱了皱眉:“他住在山里?”
夜风道:“对啊。”
“所有琴医都要在各国的国谱上登记,还要每年进行一次琴医比试,以此定出各琴医的等级。而且,各国对琴医的住处都有划分,你的那个朋友若真的是琴师,怎么可能住在深山里?”
方嫣然不清楚这方面,听夜风这样说没觉得怎么样,但天妖一下子就听出不对来。
夜风“哼”了一声,道:“你若不相信就算了。我那个朋友虽然没有参加琴医的评定,但哪个琴医都比不上他。他就喜欢住在山里,和那些小动物们在一起,没事就弹琴给它们听,若是哪个小家伙受了伤断了腿,他一弹就好。”
天妖和小六儿互望一眼。
天妖冷笑道:“一弹就好?唬谁呢?小爷我见过的琴医那么多,谁治外伤不是要至少弹过几首才行?”
夜风一撇嘴:“所以说别的琴医比不了他。要说她这腿,”他看了方嫣然一眼,“真要打断长好,别的乐医至少要花几个月的时间,要是我那朋友出马,一个月都用不上。”
天妖眯起了眼睛。
小六儿若有所思。
琴医等级不同,能力自然不同,但若要挂牌行医,至少要达到乐生的级别。乐生的能力已经可以满足一般百姓的要求,不过要想少受痛苦、伤势痊愈得快些,乐师更胜一筹。这也是为什么乐师可以开山授徒、乐生却没有这种资格的原因。不过就算是后期乐师资格的宫中御乐,在治疗一个人的断腿时,亦不敢说一个月就能长好。
夜风的话如果是真的,他这个朋友到底是什么人?
隐居的乐圣?
还是……
天妖讽刺道:“别是你在胡吹大气吧?”
夜风本就看他不顺眼,这时见他处处针对自己,不信自己的话,不由恼火起来,道:“信不信由你们,我虽然曾经当过乞丐,却不是骗子!”
小六儿问道:“你刚刚说,他住在这附近?”
夜风点点头,指着不远处的一条小岔路,道:“从这里走过去,一直走到头儿,有个小屋,就是他的住处。”
“不知那位老先生贵庚几何?”小六儿又问。
“贵庚?几何?啥意思?”夜风疑惑。
“就是……那位老先生多大年纪了?”小六儿换了种比较直白的问法。
夜风“哈哈“笑了起来:“哪里来的老先生?那家伙和我一般大,十五岁。”
天妖“切”了一声,停下脚:“原来真是你这小子胡吹大气。”
夜风跳了起来:“我什么时候胡吹大气了?”
“你若不是胡说,十五岁的毛头小子会比乐师还厉害?”天妖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满了“不信”。
夜风哼了一声:“看不起人?你们不也一样比别的歌医舞医强多了?”
小六儿面容一肃。
天妖眼中杀气大盛:“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遇到夜风时,几人并未表露身份。后来五人同行,虽然平时交谈不少,但几个人都有心隐瞒来历,在一起时只聊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没想到夜风竟然一口道破他们的身份。
夜风撇撇嘴:“你们的身份在乐盾眼中难道会是什么秘密不成?”
天妖上下打量了他半天:“你是乐盾?”
“我当然是乐盾,我就是那家伙的乐盾。”夜风道,“我的家族是乐盾一族,我爹是那家伙的爹的乐盾,我奶奶是那家伙的爷爷的乐盾,后来我奶奶就和他爷爷在一起生了我爹和他爹。”
刚刚还说是朋友,这么快就露了馅,原来是堂兄弟。
“既然你有这么厉害的亲人,怎么还差点饿死?”天妖讥笑道,“还说你不是在吹牛?”
夜风声音低了下去:“我的家族里,我爹死得最迟,在我和哥哥四岁时死的。死时我爹把我们兄弟俩托付给了邻居,邻居对我们不错,可是后来山里大旱,地里的庄稼全收不起来,邻居饿得不行,挖了山里的草吃,结果全都发狂死了,那是五年前的事。我哥哥连自己都养不起,怎么可能养得起我?我们不会种田,这山里的花花草草又都奇怪得很,不能乱吃,不然就像那些邻居一样。开始附近村子的人看到我们,会给我们些吃的,这些年听说要抓什么‘亡族’,他们就很少敢给了。”
“那你哥……。”
“我哥不敢出山,只敢在山里转悠,有时跑进深山里,弹琴杀几只小动物回来吃。可是他心软,如果那些动物没被杀死,仅仅受了伤,他就下不去手,”夜风不在意地道,“我爹说那叫什么什么仁,我是不懂的。反正活在这里就是这样,不吃它,就得死,有什么想不开的?我在他身边时,抓到的动物全归我杀。我要是一段时间不在,再回去时,肯定屋前屋后全是他抓回来又舍不得杀的。”
“你刚刚不是说他能治好然儿的腿?”小六儿问道,“现在怎地又说他能发琴杀之音?琴医与琴杀不是只能学会其中一种么?”
夜风满脸自豪:“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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