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蔓香陀罗
【由文,】
1前言 。。。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人问我,你为什么要写harry potter的同人?
其实,哪有什么刻意?写这本书只是一个偶然。在harry potter的同人世界,我已经呆了好多年,但真正动笔,也就这次而已。
又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次就有动力动笔?
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我是因为被坑多了,才坚定了要自己写一本harry potter的同人的想法。
有些读者很不理解,写同人就写同人,为什么要写NP呢?是不是作者现实中也是这样呢?
其实,不是的。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因为觉得扎比尼夫人这个角色是这部小说里的一个亮点。一个嫁过七次的女人,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角色!!!而且,她的每个丈夫都是莫名其妙地死去了。我当时就觉得,这个角色肯定能写出故事来。
这个写扎比尼夫人的故事的想法是从看原著的时候就开始有的。
至于NP,有些读者因为无法接受NP的结局而离去了,对此我表示遗憾。
其实,现在很多的书为什么会有NP的结局呢?女权主义的抬头是一点原因,但是,更大的原因,恐怕来自女生天生的选择困难症吧?
大家都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吧?
无论选择哪个,都会是一辈子的遗憾。当然,现实之中的我们肯定不能做有违伦理道德的事情啦。但是,我们该庆幸的是,这里是小说的世界。在这里,我们可以用有黑马王子,我们可以追求白马王子,我们甚至可以追在国王的身后甩着小皮鞭!!!
哈哈,话题说远了。
对于男主角的选择,不得不说,除了因不可抗因素被取消的布雷斯·扎比尼,其他的几位几乎都是读者帮忙选择的去留。
首先,刚开始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布雷斯·扎比尼呢?我当时倒是没有考虑到什么乱不乱伦的问题,女主角是后来的,她虽然继承了原来的汀娜·扎比尼对于布雷斯的母爱,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并不是布雷斯的母亲。所以,我一开始便没有将布雷斯看作是汀娜的儿子。我本来的打算是让女主角彻底摆脱现在的躯壳,在未来跟布雷斯在一起的。这不是典型的正太与御姐的故事么?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一设定。
其次,卢修斯·马尔福。在原著中,他有个得风流病死去的父亲,才刚毕业的一个17岁的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就得背负起家族的担子,同时还得为他的偶像与希望——伏地魔而奔波。不得不说,他很令我佩服。他那对家庭的责任感格外动人,为了家人可以放弃一切。当然,吸引我的还有他那一头飘逸的铂金长发以及那傲慢的姿态。如果他是单身,那么,他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钻石王老五!!!
然后,是盖特·艾斯·格林。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打算写这个人的。只是,因为我的专业是德语,当我学习的时候,不自觉就想到了盖勒特·格林德沃。说真的,他年轻时候的样子把我迷倒了。当然,迷倒的不止我一个。说实在的,在写到盖特回德国的时候,我真心想将他炮灰掉的。可是,同样是因为他有支持者,所以,只好留着了。好吧,也是因为他很帅的原因。虽然他是攻是受我还没搞清楚,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欣赏他那娇弱的略带病态的美丽。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强者呢?最令人心碎的,莫过于败于情人——邓布利多之手了吧?他真的比邓布利多弱么?不见得吧?真心不想看到那样一位倾城的美人就这样老死在纽迦蒙德监狱啊!!!
接着,是威尔·朗曼,这个角色我本来打算炮灰掉的。在女秘书闯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打算将他就扔在麻瓜界处理朗曼家族的事务的。后来,q群的某几位读者觉得朗曼挺可怜,肉都到嘴边了都吃不到,还要被女主角三振出局,真惨。于是,只好让他“死而复生”了。可是,他也只能算是悲情男配了吧?
接着,便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我并没有将他列入NP之一啊。可是,没办法,教授的粉丝太多了,我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从了。不过,恐怕得等到快完结才能看到他得到女主的心了。没办法,闷骚的男人就该受点罪。更何况,他还有一条好事都说成坏事的毒舌呢?
之后,便是沙林·瓦特。其实,我挺喜欢他的,纯真而不谙世事的精灵。只可惜,剧情总是需要牺牲某些人才能跌宕起伏。对不起了,沙林。至于华森·麦考利,有亲说希望他能跟女主角孕育下一个精灵女王。目前还在思考之中。
最后,凤云吧?一个追随龙蔓而来的凤凰。能不能得到女主角还是未知数。我还没写完,不确定会不会把他留下,也可能直接让他死翘翘也难说。
另外,稍微剧透一下,你们猜猜福瑞迪·莫恩是谁?
所以,我为什么要写NP呢?看到这里的亲们是不是明白了?
不是因为我要写NP才NP,是因为那些熠熠生辉的在Harry Potter之中散发着自己的光亮的角色,他们吸引和感动着我们。
卢修斯的高贵的风姿,斯内普的为爱人的儿子而死的暗恋,伏地魔幼小时候受到惹人怜惜的不公待遇,盖勒特对邓布利多的不战而败的成全,这些在在都吸引和感动着我们。
所以,希望,女主角能够给这些悲剧角色带来幸福。
我不是救世主,我只是怜惜那些或死或坐牢的英雄们。在很多人的眼中,他们或许是坏人,但是,在我的眼中,他们都是可怜人。
希望大家能理解我写NP的意图,不是为了YY得多开心,而是可以让那些令我们哭过的人能够在这本书中得到幸福。得到我们的女主角给予的幸福。
2
2穿越X小布雷斯 。。。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穿越,我记得刚才我还在打坐。没错,我是修真人士。我在前世呆得好好的,闲时种种花养养草。当然,花和草都是药材。有时候也会看看俗世的小说。虽然有时候会希望自己好像小说里一样穿越到过去,然后统一世界什么的。当然,那些只是开玩笑。谁会想到自己真的穿越呢?
不过还好,老天爷给我留了原身的记忆,不然我真的会想死的。我这具身体叫做汀娜·扎比尼。当然,扎比尼只是夫家的姓。而且,这个夫也死了。现在,汀娜·扎比尼有一个儿子叫做布雷斯·扎比尼。是个阳光美男,不过这是未来式。毕竟他现在还只是一个会尿床撒娇叫妈妈的六岁小男孩。
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回去?唉。。。还回去干嘛,除了这个身体不如意,也没啥不好。而且这边灵气也比原来的地球好。在地球,自己已经无牵无挂。作为修真人士,生命比普通人多很多,以前的爱人仇人同学什么的都没能活得过自己。只是有点舍不得养了一座山的药草药花。唉,不知道要便宜谁了。
说起来,现在这身体还不错。虽然接近三十岁了,可是皮肤保养得不错(没有我的本体好)。最重要的是,财产多啊。可以买很多修炼用的药材!!!不像前世的自己,总是缺钱买修炼器材。其实可以预想,未来的日子应该不会有太大不同。这个身体就一个儿子,近亲没有,远亲一大堆,但是管他呢,远亲几乎都是不联系的。还是要先修炼啊。不管在哪里,实力才是根本啊。我细细检查这具身体,诶?是水灵根?跟从前的我一样啊。。。也难怪,要是不一样,也容纳不了我的灵魂。真是太好了!!!这里比地球灵气强,灵根又一样,又有钱,肯定可以很快将修为提升回去的。
我前世在资源贫乏的地球,那时候修真人士几乎没有了。我也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放学,走了一条偏僻的路回家。那里经过一条小巷,在垃圾桶旁边,有一本小册子。我当时感觉受到了吸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想将那本小册子带回家。后来,带回家才知道是一本修真手册。
刚开始,还以为是自己一时迷糊,捡错东西。甚至怀疑是鬼神。不过后来看了第一页,不自觉按照册子所说的节奏呼吸,等我清醒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而当时我的感觉是神清气爽。我就知道我捡到宝了。之后,为了可以修炼这本小册子,我千方百计学好我的化学,考上了医学院,从此我就对我的穴道之类的知识开始了解。而这本册子,也开启了我的修炼之路。
后来,我也不知道修炼了多少年。我的父母他们都离我而去了。我也想过让他们修炼,可是,他们却修炼不了。也就第一篇的养生篇他们还勉强可学。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学习这本册子是有前提的,必须是水灵根的人才能修习。
“妈咪,妈咪,我们今天去对角巷买玩具飞天扫帚!”还在忧郁中的我被这一声呼唤惊醒。
只见一个一米多点的小豆丁跑进我的卧室,兴致勃勃地抬头望着我。现在的小布雷斯还没有长大后那种小麦色肌肤,现在的他还是一个粉嫩的阳光小正太。脸也不是长大后的瘦削而又立体的俊美的脸,而是一个圆圆的小包子。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一种对这个孩子全心的爱,让我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当然,这样可爱的孩子也是我会喜欢的。
“妈咪,妈咪,你快点起床啦,我们要去对角巷买飞天扫帚!!!”“飞天扫帚”还被他奶声奶气地加了重音。
原谅我,见到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说着这么撒娇的话,我真的很想笑出来。事实上,我也真的笑着说:“好的,妈咪的小宝贝,妈咪现在就起床。”凑过去就在小布雷斯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个。
小布雷斯吓了一跳,还从没见过妈咪这样亲自己。以前妈咪都是很优雅的,只会轻轻地亲一下自己的脸颊的。不过,好像,这样的妈咪让自己更开心。想到这里布雷斯甜笑了起来,露出的嘴里少了一颗门牙。
我印象里小布雷斯门牙没有少啊。“哎呀,宝贝,你怎么少了颗门牙?”
小布雷斯一听,立刻用还有着肉璇的小手捂住嘴,支支吾吾道:“妈咪,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起来它就掉下来了。”然后,小布雷斯用他那泪眼汪汪的眼睛望着我,“妈咪,为什么我的牙齿会掉下来?是不是我以后都没有门牙了?呜呜呜呜呜呜,我不要,draco会笑话我的。。。”说着就哭了起来,小手更是直接抱着我的大腿。
我立马蹲下身,抱着小布雷斯,“宝贝,甜心,不要哭,不会的,你的门牙不会不见的,它还会长出来的。”
“真的吗?”小布雷斯抬起头来,慢慢地停止了抽噎,期期艾艾地看着我,希望我能肯定这个答案。
“当然,宝贝,妈咪什么时候骗过你?”
“那,它什么时候长出来?下个月5号draco的生日,我能在下个月长出来么?”看着小布雷斯满怀希望地看着我,眼睛里的眼泪欲掉不掉,似乎我一否定,他就会立刻哭起来一般。
“哦,宝贝,当然,当然会长出来,妈咪保证。”我记得巫师是有药可以令牙齿长出来的。今天去对角巷顺便就给小布雷斯买生齿剂。
小布雷斯一听牙齿没问题了,立刻拉着我的手摇了起来。“妈咪,你快点,我还要去对角巷买飞天扫帚呢。”
“好吧,宝贝。”我立刻按照来到衣帽间。
哇,不愧是继承了好几任纯血统丈夫的遗产的阔太太,真有钱!!!一个衣帽间就比我以前修炼的洞府大了。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不过让人气馁的是,可能因为原汀娜·扎比尼是纯血的缘故,衣帽间里全部都是袍子和裙子。各式各样的袍子裙子帽子和鞋子占满了整个衣帽间。
真不愧是HP里面最有钱的寡妇!!!
作者有话要说:
3
3准备出门 。。。
我将衣帽间逛了一圈,选了一条银灰色的修身长裙。
这条裙子看起来简洁大方,领口有点低,微露春光。再加上里面穿着比较塑性的胸衣,给人感觉春光乍泄。由衣领到衣袖绣着一些如枝蔓般的花纹,看起来比较神秘而又高贵。仔细感受的话,就会发现那些花纹上面漂浮着一些魔力元素。
根据汀娜的记忆,这些应该就是魔纹了。这些魔纹可以保护衣服的主人。也就是说这件衣服除了有普遍魔法袍都有的保暖作用之外还加上了防御的作用。相当于修真界防御类衣物了。只是两种衣物用的灵力不同而已。一个是修真的真元力,一个是巫力,或者称为魔力。不过无论怎样,它们都是灵力,都是可以修炼的。
真好,修真界的防御类衣物可不便宜。还是魔法袍比较便宜呢。
现在是四月中旬,外面还是很冷的。不过室内有壁炉也不觉得冷。
从刚才小布雷斯一直站在门口等着我,我也没避讳。毕竟才六岁的孩子,怕什么。在现代的时候,我有一次回去俗世一日游,做身体SPA的时候,还看到隔壁的妈妈带着自己六七岁的儿子一起做SPA呢。
小布雷斯就那么静静地在门口等着我,眼睛里写满了心急。看来这孩子很想快点去对角巷啊。
我又换上了一对银色高跟短靴,走动起来稍微露出一双如玉的小腿。我来到盥洗室匆匆洗漱完毕。
回到卧室看到小布雷斯有点不耐烦的小脸,立刻上前两手并用轻轻捏着他的两颊。
“怎么,宝贝等急了?妈咪快好了。”
小布雷斯听了,眼睛转了转,“那我去了对角巷还要吃雪糕和冰淇淋!!!”
看他一副可怜的样子看着我,我就忍不住心软,“吃是可以,但你路上要乖乖听话,不要又到处乱跑。”
这小不点平时看着很乖,但一到街上就好像解放一样,到处瞎跑。以前的汀娜都会紧紧握着他的手,不给他溜走。
“好吧,妈咪,我最听话了。”看他一副鬼灵精的样子就知道是缓兵之计,到时候到了街上再说。我点了点他的额头,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小孩子还是活泼点好。
我坐在化妆镜前将头发盘了起来,看到妆枢盒第一层有个钻石夹子满好看,便用它来固定盘着的头发。然后又用一些魔法界的化妆品试了试效果,果然比以前俗世的精致细腻。化妆效果也比较服帖,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汀娜的五官本就精致,不然也没可能顶着黑寡妇的名头还有无数男人前赴后继了。等我这次从对角巷回来我要好好修炼以前的功法。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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