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如花美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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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如花美眷-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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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冲门口过来了。是。。。。。。。

是人啊!还穿着统一的衣服。妈蛋,人家帝国家族可是有家族服的啊,这么高端华丽上档次一下显得自己家族穷酸爆了,简直无脸见人。

【长老:如花】“哥们儿姐妹儿们,完蛋了,帝国家的好多人杀出来了。大家记得人偶转移目标,风筝也放起来。咦。。。。。那是什么,好快的速度,咦咦,冲过来了,啊!】

当莫朝遥看见前面一个以光速一般风驰电掣飞来的红黑点儿,整个人都吓呆了。

知识小问答:说有一辆以光速行驶的火车,上面有一位小同学,小贺正在以人类速度奔跑。此时对于地面来说,小贺同学是不是以超光速在运动呢?啊,对不起,跑题了。

那是贺楼煜满身杀气的轻功飞驰而来,手上擒拿着寒芒熠熠的龙刺,眼神看起来简直就要把她扒了皮。四下看了一眼,这么刁钻的位置和高度,好像能够迎击的只有自己一个人?莫朝遥条件反射的甩笛子防御,然后感觉面前巨大的冲击力,把她爆震得从圆溜溜的脖子处一直滑到背上。

实力的差距实在大得有点过分了,这对贺楼煜来说简直就是虐菜啊。

莫朝遥摸摸自己生疼的耳朵,一片腥黏,必然流血了。她咳了两声爬起来,看了一眼贺楼的表情,好像确实是怒不可遏的模样。贺楼有点凌驾九千刃之上的高贵冷艳表情,睥睨着莫朝遥。

莫朝遥:“看什么看。。。。。”

贺楼煜:“老子的千年银杏。。。”

莫朝遥:“人生有得必有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一枝红杏出墙来,善哉。”

“。。。。。。。”贺楼煜面色微微变化了一下,“。。。。。。。蛇影杀。”

【蛇影杀】

效果:自身对毒攻免疫十秒,百分之三十免疫其他异常状态,普通攻击造成最高破甲物理攻击伤害。

必杀增益:使用物理攻击时的必杀几率提高百分之五十。连击增益:使用物理攻击时,55几率对目标连续攻击伤害。

速度增益:使用一次物理攻击,增益百分之三的移动速度。最多叠加三十次。

嗯,换句话说,这个增益技能的存在,奠定了为什么暗影和光影两个职业,出于1V1的巅峰永远不会被替代的位置。这个最高级的BUFF简直等于给自己开了一个输出挂。并且贺楼煜的这个技能免疫毒攻,还专门克制黑毒医。更重要的是,他把这个技能点满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惨不忍睹的,殴打小朋友。

莫朝遥咽了咽口水,脑子里迅速整理出了几个逃跑路线,在她还没来得及迈动步子之前,就觉得耳畔一阵风微妙地擦过。眼神一转,只看见了贺楼煜肩上布料绣着的一只蝎子。然后觉得脖子痛得好像要扭断,莫朝遥整个被贺楼煜提起来,扔下了圆溜溜的背上。

圆溜溜一看莫朝遥被欺负,护主心切地用爪子去拍贺楼煜。那一爪子下去地动山摇,却伤不了贺楼煜皮毛。他速度太快了。

莫朝遥在无还手之力的瞬间,觉得自己好像似乎被揍了好几下?几乎没有看清贺楼煜的动作,就只看见自个儿的血蹭蹭地往下滑。此时她脑子里面想的已经不是怎么逃跑了,是好歹死之前还个手。不知道那一排千年银杏是他祖宗还是别的什么,居然能激发出贺楼这么凶残的一面。

(当然,很久之后莫朝遥才听说,贺楼的前女友。。。。。圈里名字叫小杏。真是狗血的剧情。。。。)

莫朝遥强迫自己在被殴打的情况下,死命读技能。她被贺楼煜掐着脖子按在地面上捈了一截,血量告罄。简直是个暴君。然后她一手抓住贺楼煜的手腕,从牙缝里面憋出了个吟唱“化墨。。。。”

手上没啥力气,只求技能甩出去,糊在贺楼煜脸上。一扫血条,不到五十滴,按照贺楼煜的伤害,哪怕只要一个普通伤害,就能让她躺平。

贺楼煜抬手就是一刀,莫朝遥闭眼睛准备等死。

她也没想象到,自己死去活来憋出来的那一招化墨的打断,虽没造成伤害,但是却能变幻天日。莫朝遥双眼一闭,准备躺尸,却觉身上一暖。她本着反正都是一死,干脆死不瞑目好了。于是睁眼一看,一条白色的治疗链从远处横贯天日地拉了过来。那白色的治疗链散发出极强的光,好像白虹穿透了天空。颇有一种,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的感觉。

那条治疗链以极度刁钻的位置,拉到了莫朝遥的身上。大*!迅速!

除了赵浮易,谁还有这么惊人的奶量。

莫朝遥只觉得一个眨眼的瞬间,就恢复了一半血量,还未喘过气儿来。便只见一道黑色光耀直直把身边的贺楼煜撞了出去,气势未消,直抵墙体上。巨大的冲击力直接让贺楼煜抵抗的力道,砸碎了半面红墙。

那是个穿黑色战甲的饕餮将军。

大概是岁月太过静好,大家都习惯了种田的生活。大概是太过安逸,实在太久没有面对腥风血雨。莫朝遥很久没有看见过怀清这么当真了,好像好久没有瞧过他雄姿英发穿着盔甲的模样。帅得让人觉得无法直视。。。。

“咳咳。。。”莫朝遥讪讪从地上爬起来,回头一看赵浮易正在给她往死里加血。再后面,是大家族的其他群员。莫朝遥颠仆跑回去,侧头仔细看了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怀清弄了一套简直霸气威武的战甲。

七目先生拨开人群出来扫了一眼:“不对啊,这装备。。。难道他做完隐藏任务了?”

那一套战甲浑身漆黑,透着血光,配着他那一把极品神兵,映衬着怀清此刻看起来,那么的阴沉却迷人。

“这是什么装备?”莫朝遥从来不敢小觑七目先生的话,一部分因为七目先生此人极其聪明,另一部分因为他是GM,可谓无所不知。

“黑甲精骑。”七目先生认真道,“我没记错的话,这套装备打不到的,而是隐藏任务的奖励。”

唐朝的时候,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驯养战斗力极强的府兵,强制增强皇权的威慑力。在兵甲发展过程和漫长的历史中,有两只精简的亚洲轻骑兵闻名史册。那就是唐朝的黑甲精骑,与隋朝的燕云十八骑。所有形容骁勇善战,抑或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词语,用来形容这两只骑兵队伍,都不显得夸张。所谓一骑当千,不过如此。

如果如七目先生所言,怀清又是在什么时候,毫不高调,默默地完成了千万人梦寐以求的任务?这让莫朝遥不禁觉得,好像自己真的不怎么了解怀清这个汉子。明明是枕边人,却像两个人活在异次元一样。

“你说,他做完世界隐藏任务了?”莫朝遥有点一头雾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七目先生蹙眉:“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不过可以告诉你一些事情。。。。”七目先生仔细看了一番怀清身上的装备:“这装备是水货。大家要抵制盗版。”

莫朝遥:“。。。。。。我可是认真问你的!”

☆、第九十九章 萧皇后

李世民一统天下的时候,一定没有猜测过后来的局面。比如后世的书文,要如何撰写他的过去。就好像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般,他的好坏总有不同的评说。

比如说其实中一——《艳唐OL》的这位游戏策划。

唐太宗李世民弑兄逼宫之后,开启了万古流芳的贞观之治。抛开太子建成是否庸碌无闻,或是秦王李世民是否英明神武,故事已成定局,而后续的展开,便在这位游戏策划的脑子里,构筑起了一个难以理解的发展路线来。

首当其冲要提起的,就是和氏璧。

李世民没有和氏璧,他有些惴惴不安。自从玄武门一役,他便在想这些事情。按理来说,他及冠之年,力拔山兮气盖世,胸中包涵着旷世经纶,无与伦比的治国良策。焉能恐惧凡夫俗子的议论?可是大明宫的日子太安逸了,抑或说他实在太幸运了。他的社稷安稳,妃嫔美貌,臣子忠诚,作为帝王的一切生活都太称心如意。所以他开始不安起来。他不安这窃取而来的江山,名不正言不顺,若一千年两千年以后,黄沙盖去皇陵,英雄都是枯骨。大家会不会说——啊,他是一个窃国的男人。

他躺在锦绣的龙榻上面,从来没有如此苛求过,想要有一方定命的玉玺。于是他甄选世上最精妙的玉石,邀昭天下最厉害的工匠,想要打造属于他的玉玺。那一对鱼目混珠的假印,便诞生在这个时候。

当然荒诞而可笑的是,后世的史书上,评点他这一作为,称为“聊以自*”。

坐在宣政殿里头的李世民,似乎觉得心安一些。凡事讲究的是更替变新,纵使没有和氏璧,他依旧是大唐的皇帝。他一手拿着一方玉印,凌眉扫了一番宁静的大明宫,将那对玉印小心翼翼地放进锦盒里。

直到有一天。

那天李世民下朝不久,将其中一方玉印打发去了神策军头。事情乃是如此这般,因诸下官吏查察,京兆府尹虽无朝权,却据守长安,中饱私囊久矣。神策军是他的心腹,是他刀枪不入铜墙铁壁百毒不侵的权柄构架里面,最依靠的一寸肱骨。他将玉印遣去了神策军府上,挑拣局外之人行事。领印的人,未曾见过,却晓得似是登基之后,层层筛选的翘楚,现今戍守南疆。

那人将事情办得极其妥帖与漂亮。

京兆府尹之位,说大却盖不过天去,说小却与长安每一寸关卡息息相关。李渊留下来的朝廷,是一盘大棋,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哪怕是蝼蚁之力,亦可掀起狂澜万丈。李世民是聪明人,他的聪明太大,大得有些可怕。正是因为如此,他选择了最直接的办法——私遣神策军精骑,绕开六部审查问案,避开权贵,迅速了解此事。

杀。

那人将事情办得极其妥帖与漂亮,前后只用了一日。太阳升起落下,便听闻了捷报。

麾下竟有如此悍将,若不得重用,岂非一大损失?思定如此,李世民遂邀其宫中一叙。来者,乃一青年,唱过万岁,繁礼而过,两人凭坐而看。思来想去,竟无打发闲暇之事,便唤:“卿与朕手谈一局。”

手谈博弈,环环相扣,乃是推敲一人心思的至快捷径。那青年后生一身玄黑,执黑子,狭眸黑发,身无半分狠厉之气,城府深不可测。李世民有心琢磨其所想,心中百转千回,静默无言,已落子半壁江山。

“卿以为,朕棋艺几何?”

青年捻一枚黑子,擒于下颌摩挲,挑眉:“君上棋势凶猛,严丝合缝,颇有诡谲之态,着实拜服。”

李世民轻睨那枚黑子,端茶呷口,旋缓缓而道:“卿亦不俗。运筹帷幄之中,环环相扣,谋天逆命。”

“君上谬赞。”

“卿今戍南疆,国之肱骨,委为人臣,着实屈才。嗯?”

但见得青年几分哂然,轻阖眼睑,须臾轻勾嘴角,两分和煦笑容于面。温声道:“不敢。大丈夫持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自当忠于社稷,不枉一生火树银花。”那笑容温润得宛如一块璞玉,被轻轻抹去了尘埃。

他的野心不明显,句句避开锋芒,表的是衷心耿耿。权柄是一把双刃剑,李世民再为清楚不过。他的王位坐得看似安稳,却有些兢兢战战。他害怕大权旁落,害怕官吏昏庸,害怕麾下再无贤能。

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作到极致,便会物极必反。

这两三往来之间,李世民已作了决定。将这玉印,暂托于此人,从而掌控大明宫外细微之事。他将玉印装在锦盒里,小心翼翼交给青年,唤辇而离。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那么蹊跷与不可思议。当他后脚刚至紫宸殿,便闻听,宫中失窃了。被窃的不是旁的,正是他留下的另一方玉印。现今,两枚玉印都不在手,李世民有些难以按捺。

究竟何人,作死作到了天子脚下来?

他是那么的谨慎,那么细致入微地掌控着整个天下的风云。却被人搅了局面,简直贻笑大方!他不能再将那青年诏回大明宫,这等于告诉了旁人,他有多么焦虑,等于告诉旁人,被窃取的就是他的心头之肉。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他的预料之外。

月余后,和氏璧竟被找到了。他的不安焦虑完全被打破,甚至有些难以理解。

从大隋的覆灭开始,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扬州江都。萧后携太子元德带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从此一去再无音讯。全天下却没有人知道,他李世民遣派李靖讨伐突厥,为的便是那巴掌大的一块儿石头。

萧皇后是个奇女子,她的美貌同一般的女子不同。她的美貌似乎不经朝代更替而转变,不受战乱的摧残。她美得和那是时代格格不入,先后征服了六位九五之尊,拥有着后人无法企及的风流。此时此刻的李世民,没有想到,史书上六位拜倒在萧皇后石榴裙下帝王,他便是那最后一位。

太子元德生性温和,不如萧皇后一般深谙世故。若在现代,君子谦谦的贵族,应会招来天下美名。然而这位年轻太子的温吞,只引来杀身之祸。他在丹青上几乎留不下什么名字,病猝于七月的一个满树繁花的下午,和一串看似华丽的谥号。

李世民斟酌了一番,决定调遣那黑衣的青年,随李靖讨伐突厥。一来,可以一窥此人中心与否,二来此人深谙帝王之道,不需提点,亦知事情变故。再不济的,李世民还有江山万里坐拥,只消再挑拣一方美玉,琢成帝印。

于是捉笔。

【门下:昔宗周煌煌、威名远扬;功臣昭昭,分封四方。突厥常恃其遐阻,屡扰疆场,肆行凶虐,种类乖离。朕君临寰宇,志在含宏,不欲因彼危乱,绝其宗祀。而其悖逆,遽怀贰志。种落之内,人畜怨愤。遂创大义,即加剿绝。兵部尚书李靖,咸才兼文武,寄深内外,必能克定遐方,任定襄道行军总管,以张公瑾为副。并州都督李绩、华州刺史柴绍、灵州大都督薛万彻,统率十五万军。可量其事机,绥抚经略,分遣使人,明加晓谕。如有不遵明旨,敢兴异志,即合精锐。随便翦扑,尽威怀之道,称朕意焉。 】

便是那浩浩荡荡的军队一路向去突厥。李靖善战,可称战神,突厥严寒,四月盛雪。李靖选挑三千精骑,那黑衣的青年,一骑赤马,将巧打了前锋。那风雪刮得脸颊生疼,三千精骑哪一个却不是千锤百炼的骁勇男儿。李靖打马愈速,脑中百转千回的各路思绪,从大业末年开始。他倏尔颇觉可笑,此一生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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