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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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追命-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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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发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上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情。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死,敢情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赤裸,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发。

——敢情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

陈七富一双毛腿,爬沾了六七条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虫!

就是这几条虫,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线索。

追命曾跟过温约红学过“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么。

其中一种毒,是用狐不食草、没羽药、婆娘蝎制成的。这三种药都极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药物。不过,三种良药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药汁,就变成了剧毒,这种厉毒,发作极快,如直接攻入血脉之中,便决难以抢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无中毒迹象。

这种毒的特微不多,牙龈紧咬、阳具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断为中毒,反而会给人疑及是“马上风”。

——幸好,这三种中的两种,珍罕无比,找得着而会用的人。更是难逢难遇。

事实上,温门制毒好手也称这种毒为:“落马车”。

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徽是:

虫喜欢聚集于有这几种药味之处。

——大概是因为那三种药用的叶茎,原来就是毛虫所嗜食的事物之故吧!

于是,追命就生了疑。

他解剖尸首、遍寻疑点,连脚趾甲里也不放过。

胃部:无毒。鼻孔,无毒。咽喉,无毒。在他几乎要绝望放弃之际,终于教他发现了陈七富的阴囊上一个特别的“毛孔”。

——那不是毛孔。

那是结了血痴子的小小伤口。

——那是针孔。

找到了。

一一“落马车”的毒力就是从这儿刺进去的。

这不是“马上风”。

而是谋杀。

追命立即追查那夜跟陈七富在一起的女人。

没有线索。

一点线索也没有。

在人人都放弃的时候,追命却还不绝望:他从药物下手,但终于发现,此路不通:婆娘蝎早已缺货多年,狐不食草只有“老字号”有少量珍藏,至于没羽药,则很普遍,任何药局,均可购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从人物下手:那艳丽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没,那男子一双眉总是蹩着的,像不胜忧虑的样子,看来,便是他介绍那女子给陈七富的。

但这两人却似完全消失在空气中了。

过了大半年,一对江湖卖艺的男女,在表演完毕、俯在地上收拾赏钱之余,忽然看见跟前站着一对芒鞋。

他们两夫妇缓缓抬头,就看见了一个落拓、不羁各写在脸上和眼神里的年青人;这人,也就是他们命途上的煞星。

从这人的服饰可知:他是公差。

“案发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陈七富在死前说了你们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胡说,陈七富早已毒发——”

那两夫妇抵死不从。

“‘毒胆公子’温亮郁,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个月前在“老虎客栈,以淬有‘落马车’毒力的针刺杀陈七富,追命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逃不了了。”

温亮郁大怒,他力护夫人边战边逃

可是逃不了。

追命的武功,尤其是轻功与腿功,比起昔日,更有大进,一日何止千里。

温夫人恨声叱道:“你何苦迫人于甚!”

温夫人眉目姣好,温雅贤淑,眼神里自透露出一股英气,而神态间又闪过一种落寞——

不知怎的,追命却觉得有点亲切、有些儿眼熟。

追命能够破案,是紧紧攫住了一条线索不放:能知道“落马车”这种毒药的人,武林中也决不多;能配制这种毒力的人,更少之又少;他研刺过陈七富的尸身,知他也是会家子,胆敢暗算他且暗杀得手的人,必然是高手;能够获得那两种秘药的人,恐怕更属罕见。

他从藏有狐不食草的“老字号”温家中下功夫,再从专门配制毒药的“小字号”下手,苦苦追查,终于给他查到:

大约一年前,“毒胆公子”温亮郁的确速然离开了“老字号”,之前,他与一女子双宿双栖,因与“毒胆公子”匹配之故,江湖人皆称之为“擒心娘子”;听说这女子要讨好人、只不过三言两语,赚人很有一套。

温亮郁此后不知何故,脱离了温家,“老字号”的人已不认他为温家成员。

追命便根据这线索追查了下去:有了目标,好办多了。

当他得悉这对小夫妻在冰城一带卖艺之后,一上来,便用话兑住了对方。

“毒胆”“擒心”见案发败露,只好力战到底。

温亮郁虽只擅于制毒,但跟他娘子一样,手底下功夫也很高明。”

可惜他们遇上的是追命。

追命的腿法,这时已进入崭新境界,似风般无相、如云般无常,像雾般无向,像火般无定——

他像一块飘浮在空中的大石,在无从发力处有莫大的力量!

——他竟用一温双腿子,把眼前这两大高手点倒,而不伤任何一人!

给点倒的温夫人,还恨恨的用唾星子啐他,怒骂:“狗腿子!”

为了要供辞作证,追命也在公堂上听判。

到了这个地步,温亮郁这对小夫妻也直认不讳,坦然承罪。

“擒心娘子”力言此事与其夫婿无关,是她以美色相诱,以“如果要娶我,必定要替我毒杀一仇人”为条件,温亮郁只好替她研药,她以色诱陈七富,在重要关头时以毒针刺杀了他。温亮郁供词虽一力维护,在罪名都往自己头上栽,但显然此事非他所策动主使。

县官问她姓名籍贯,何以杀人。

“我姓崔,叫妙花,排行第三,霹雳县味螺镇人。”“擒心娘子”语音坚清,句句犹把追命震落万丈崖底,“我杀的原为‘更衣帮’凶徒,外号‘七屠虎’朱麦,现在化名为陈七富,以为可以逃避仇家。当年,他打伤了我酒醉的爹爹,又伤了我那将临盆的娘亲,还使我那久已失踪的弟弟,饱受‘七苦神拳’之苦,并向‘太平门’告密,以致梁坚乍分别杀害了我苦命的爹爹和娘,害得我家散人亡!而今他换姓改名,仍在这儿享福玩女人,我自是非报这个仇不可,非杀他不可!”

追命只觉天旋地转、星移斗换。

——那是……

——那原来是他的三姊!

——他抓的原来是他的三姊和三姊夫!

(而三姐夫妇为的是替爹娘手刃大仇!)

“不管这样那样都一样,杀人的人总有一大堆理由!”收了“更衣帮”送来的“黑钱”

而心满意足的县太爷万士兴这般结案:“杀人填命,欠债……这个嘛,拿钱便是!来人啊,带下去,把这对男女押牢候斩!”

期待更大的石头

很多人做了不对的事,都说自己没有选择、身不由己,其实,在他们身可由己、大可选择的时候,他们也不一定做对的事。这样,到头来,自然就变得身不由己,无可抉择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

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凶手:

——可是他错了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好人,还会抓拿他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自己的亲人,还会秉公行事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杀人是为了替自己报仇,还会追缉元凶吗?

你呢!

——世间的事,是不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判断便会全然不同?

如果不是,为何自己的一只大牙在疼,总比对岸那儿的大屠杀更令你关心?如果是,那么世上还有什么法理可以依据?还有什么情义不能乱法?

追命私下向万士兴求情。

“不可以。我是依法下判,杀人偿命。你身为公人,万万不得徇私。”

再过三天,温亮郁和崔妙花便要当街处斩。

追命再次求情:“陈七富是个恶霸无赖,杀过不少无辜,死有余辜,温氏夫妻也算是为民除害、为报亲仇,可否请大人轻判。”

“令已经下了;”一向昏庸的万士兴难得这般断然,“岂可朝令夕改!”

追命无法可施。

这时候,他心里一定在反覆思虑:该怎么办呢?怎么办是好呢?

——你说呢?

追命却似没多加考虑。

他义无反顾的做了一件事:

劫狱。

他仗着对牢中一切的熟悉,还有凭着绝顶的轻功,把三姊和三姊夫都救了出来。

他的行动使温亮郁和崔妙花震愕莫已。

他护送这对小夫妻直至村口。送了些盘缠(那是他这几年来克尽职守所储蓄的钱——显然只那么一丁点,少得可怜),但却不敢表露自己原就是她的弟弟;生怕崔妙花一旦得悉,必然不肯让她失散多年的弟弟这样做。

温亮郁和崔妙花为之愕然无已:这人做什么了?为啥干冒奇险,前来劫狱?既然如此,那先前又为何千方百计、苦追不舍,把他俩逮入牢里?

“壮士,你……”

“你们走吧。”

“崔捕头,你这样做,还留在这里,恐怕很危险哪……”温亮郁觉得自己两人虽然得脱,但一定会连累这人的。

“我没事的,”追命喝了一口酒,“你们快走。”

崔妙花一双妙目,端凝打量了这年轻捕头一阵,道:“我好像在那儿见过你……我一定曾经见过你!”

追命苦笑。

他心头一热。

一—三姊,我还有的哥哥姊姊,他们都在那里?你们都受苦了。

可是他并没有问出口来。

温氏夫妇去后,追命仍在镇口喝酒。

远处渐火光冲天,马鸣人叱之声渐近。

忽然,长空里一条火红色的人影,像一只风筝般滑翔了过来,那是飞天蜈蚣——“下三滥”何家的轻功,一向都不是快,而且诡。

“你还不快走?”

“我为什么要走?”追命懒洋洋的反问。

“你劫了狱,”何炮丹为他着急,“大队人马要来抓你了。”

“我是捕头,我犯了法,我放了犯人,”追命说,“我理应就逮。”

“你真是,”飞天蜈蚣跺足道,“你知道现在是谁领一众凶徒来抓你吗?”

“谁?”

“雷家兄弟的人!”飞天蜈蚣急道,“他们要公报私仇。你这是有理也说不清哪!”

追命只有发出一声浩叹。

“反正我要救的人,已经救了,我已无尤无怨。”追命说,“我身为公人,不能守法,那还当什么执法的人?他们真要报仇,说来可真选对了时候,我也正要替小透报仇。”

飞天蜈蚣见追命如此执意,也没奈何,最后只说:“好,你不肯听劝,我只有请救兵了。”

追命诧问:“救兵?”

这时杀声震天价响,追兵已至,飞天蜈蚣身子又似断成了十七、八截,一拗一弹,风一吹,便“飞”走了。

追命之所以为“追命”,便是在此役上“定名”的。

他在数百公差,壮丁包围下,只“追”了两人的“命”。

——雷冲。

——雷动。

他踢伤了两人:伤得比上次的伤还要更重,只差点没杀了两人,然后他才停了下来,从容就逮。

——他束手就逮之际,一时间,大家为他气势所慑,还真不敢上来抓他呢。

那时候,追命才二十三岁。

那时候,追命便已是“追命”了。

他才给下在牢里,便已给重手对了穴道,先来七次私刑,打得皮伤骨裂、折磨得不成人形。

那是雷大虾派人卖通了县官、找人直接进入牢中干的。

追命虽然伤重,受尽折磨,也自份必死,但他却不尤不怨,有时还哼着歌,神态自若。

牢中大都是他的同僚,而且他向来好助人,这些人(不管牢子还是犯人)多受过他的恩惠,所以对他也特别照顾。放了他那可是断断不可、万万不敢的,但找间干净一点的牢房、好一点的酒菜,总是不难办到的。

人人都敬他是一条好汉,有人也说他太傻。何必给小人折磨,也有人奇怪他为何此际还哼得了歌、笑得出来、还能酒照喝不误?

“往好处想,悲伤也是能快乐的;一味往坏里想,好事也只有伤悲的份儿!”追命笑说,“我回得来自然就知道大概就折在这里了:既然如此,难过也这样过,好过也这样过,既然是我自找的,求仁得仁,不如好过些过去的好。反正时日无多,我更须过得快活些。”

可是往后他更不好过。

——敌人对付他还好,可是敌人已抓住他的弱点,对付了使他更难过的人。

起先是荣婆婆的镯子,送到牢里来;然后是凤琴儿的耳坠子,然后是德叔本来就少了一截的尾指,最后是娴嫂的金牙……件件都要向追命显示了一点:

自从追命给关在牢里,雷大虾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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