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式华丽而大气,一举一动中,上^位者之息让那群没见过大世面的抢匪腿软而后退。
沈王爷以一人之力,斩杀五十多人,握着蛇矛的手都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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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眼下,他身后站着兔族之人,身前这站着三个抢匪。
杀气已经弥漫了他的双目,原本明亮的眼眸,如今血红耀眼,“说,谁派你们来的?”
“没,没人!”带头的是豺狼,这种东西,最为狡诈。
沈王爷冷哼声,身子向前一送,蛇矛刺入他身旁一人的肩膀,那惨叫顿时让豺狼双^腿发软,跪在地上,“是,是县长他侄子,他是县里有名的恶霸。前段时间他从一个兔族手上抢到一根野参买了八千多两,人虽然打死了,可后来来的那些兔族的人居然傻乎乎的要告他。
他大伯教训了顿后,那人就偷偷带人把他们的财物强光,后,后来发现兔族的不论男女都,都长得很漂亮…而且,而且身子非常,非常……”
沈王爷轻轻的抽^出蛇矛,刺入先前那人的咽喉……
豺狼顿时吓的不敢乱说,“反正他觉得兔族很好欺负,可以刮下不少油水,所以,所以……”
“这几天被你们抢去的人呢?”沈王爷侧头,略带几分魅惑,嗓子底层而轻柔的徐徐询问。
那豺狼下意识的吞了口口水,看着眼前漂亮的不可思议的男子,显然是孔雀一族的,他有着孔雀一族特有的尾羽,漂亮之极的翎羽,柔和的色泽,还有那张脸,俊美而柔和。
微微敞开的前襟,裸^露在外的锁骨让人这么都移不开眼,恨不得现在就扑上去做些什么!
这冒犯的目光让沈王爷拿起蛇矛,泄愤般的举起蛇矛,扔向豺狼右侧那人的咽喉,抬手便是一巴掌,“说!”
见陪伴自己的最后一人都死了,那豺狼吓的双^腿都开始打颤,“在我的寨子里,还,还没运出去!”
“地方。”冰冷而缓慢。
仿佛那两字中都能调出冰渣,豺狼几乎是下意识的惊恐,只可惜,他刚一说完地点,便被沈王爷挑破咽喉,双目死死的,不敢置信的睁着……
怀里抱着那只小兔子,侧头,亲了口,放在地上,“我去替你找你的甜甜,把他们都带回来。在此之前,你要乖乖的哦。”
小兔子耷^拉着两只长耳朵,水润润的眼睛瞅着自己轻轻点头,“孔雀要小心,如,如果有危险,就别去了,我,我怕你也没了……”
强忍着泪水,还是从眼眶中落下。
这无声的哭泣才是最美,最为动人……
沈王爷只觉得自己的心软的和什么似的,低头亲了一口又一口的,等把这只小兔子亲不哭了这才起身,慢慢离开村子……
慢慢离去纯粹是刚才蹲着亲兔子,亲的太久,脚麻了,走不快……
哎,这兔子,怎么这么软^绵绵,这么可爱,哭的样子更漂亮啊。
当夜,沈王爷独自一人血洗一寨,救出兔族与其他被压的百姓近百人,最后更是一把火放了那山寨。
只是,不论被救之人,还是抢匪,瞧着那一身白衣,白色尾羽,高傲神圣中带着一丝杀孽与被鲜血所染红的妖^媚都让人有一种窒息之感。
无法呼吸的夺目让人移不开视线,却也牢牢记住了那一幕。
黑夜中,月华之下,白衣染血,蛇矛轻舞,轻扇尾羽,如歌如泣,却是最为动人心魄,夺人心神。
焰火之中,却是把他衬托的如鬼煞,如妖魅,看不清正切。
却只能仰望那人,仰天长啸,一跃如烈火,消失在众人眼前……
隔天,烧到几根翎羽而郁闷的沈王爷出现在兔子窝内。
阴沉着脸的把人扔下后,便回房整理自己的羽毛。
士可杀不可辱,谁允许他们弄乱自己的羽毛了?!每次整理起来都很麻烦,而且,孔雀什么的最注意还不是自己的尾羽?
虽然他只是白孔雀,一点都不漂亮,可……好歹也是尾羽啊。
居然被烧焦了几根,好心疼……
兔子村的那群兔子经过一夜忐忑不安,隔天一早居然就瞧见孔雀带回自己的亲人,顿时喜极而泣。
抱着自家亲人哭了许久,方才开始整理村子,处理昨夜被孔雀斩杀的尸体。
他们不清楚孔雀所做会不会惹来更多麻烦,更大的危机。但他的的确确救了自己整个村子,更是给他们上了一课。
软兔子收拾好自己的家后,便跑到孔雀的屋前,打了水。他知道这只孔雀有些洁癖,眼下这么脏,肯定难受的浑身不舒坦。
烧了热水,倒入^浴桶,他都没开口,那只白孔雀便从房间的另一头,披着外衣扇着翎羽扑入^浴桶,他瞧着眼睛个都是闪闪发亮的。
外袍再入水前被扔下,如今赤^裸地在水中扑腾了会儿,舒坦的这只孔雀动都不想动。
软兔子一旁瞅着,眼睛一红,他自然瞧见孔雀身上的伤口,憋着眼泪,跑出门,他要去问别人要药还有做饭。
今天他要做一顿最丰富最好的给这只孔雀吃!
不错,沈王爷自幼体弱多病,学不得多少高深的武艺。故而才被族内之人放弃,甚至连父王都不愿他继承王位。
可再怎么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沈王爷天资过人,聪明绝顶,身体不可,但大脑却明白顿悟武学。
此外多年来的调养,虽然不能算是顶尖的武学高手,却也是数一数二的。
否则又如何能与神龙大侠阿宝斗上多招?
这山野流民所聚集的山寨他根本不放在眼中,对这种垃圾,完全是不必费吹灰之力便能斩草除根的不是?
想着,沈王爷双手撑在浴桶边,懒散的摇了摇尾巴,瞅了眼,顿时觉得好心疼……
软兔子拿出他的看家本事,再加之村内对孔雀的尊敬与敬仰,更是翻箱倒柜的进贡,哦不,上供,也不对,总之好吃好喝的招待着。
要知道,之前孔雀离开村子纯粹是为了打牙祭。今后这种事儿,绝不能发生。
酒足饭饱,还上完药,由几个村中巧妇替自己修理烧着的翎羽,躺在床^上抱着小白兔们玩,这才是他要的日子……
昏昏欲睡时,兔子村的村长走到床头,挥挥手,顿时,包括各种卖萌中的小兔子也消失的干净。
那村长此次受了不少苦,如今支撑着拐杖做到床头对面的椅子上,深深的看着沈王爷,重重叹了口气,“此事,当真是感谢你了。”
“无碍。”扇了扇尾巴,把先前修剪好的尾巴微微展开,抖了抖,不仔细看,到看不出,可还不知要花多久才能长好……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TAT,低烧,忘记发表了TT
☆、第 11 章
村长捋着胡子,“当年把你从湍急的河水中救起,却不知还能有今日一处。我昨日便想,如若没有你,我村又会如何?”说着便要摆下。
却被躺在床^上被对村长的沈王爷用尾羽托起,“不必如此客套,此次伤亡多少?”
村长瞧不见沈王爷的神情,却也知道对方的不悦,当即开口,“甜儿一家算是完了,甜儿现在无人照顾,我收入家中照看。其他人,只是受了伤而已,总归会好的。”
沈王爷对那总归会好的迟滞冷笑,“如若你这般想,今后这个兔子窝下场恐怕不会好。”
“我自然知晓,也曾想过离开此处,可……”村长为难道,“我们又该如何呢?习武?和外面的人一样?”
沈王爷顿时翻身而起,张嘴便要开口,可最终还是闭上……
他已经不是过去的沈王爷,无权无势,更是个……废人,他又如何有资格说兔子村的人?
烦躁的挥了挥手,“回去吧,要如何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村长深深的看着那少年,心中叹息,起身而去。
村中百废待兴,虽然受过一灾,却也更为珍惜眼下。
辛劳的兔子一族,反倒是比往日更卖力劳作。
沈王爷见那群兔子没有打算挪窝,便也不去问其还打算作何。
一如过去,整日屁^股后面跟着一群小兔子,软兔子的手艺越发精湛。
日子平静而祥和的继续着,沈王爷在每日大鱼大^肉下,反倒开始想念青菜萝卜炖豆腐,这种无限循环让他自己都很纠结。
而那只软兔子越来越乖,越来越萌,眼瞧着就要从春天步入夏天。
可沈王爷总觉得春天依旧,那只替自己洗衣做饭的软兔子似乎有种发^情期迹象……
真是麻烦啊~~
县城外的山寨被烧,里面的山贼被杀,被救出不少普通百姓之事自然从众人口中流传。
这幕后黑手,知县的侄子蜥蜴一族,名叫天擎,顿时怒火中烧,缠着他的大伯要派兵镇压那什么东西。
可他大伯毕竟是有脑子的,并未立刻答应。
这传闻他也听说了,对方显然是孔雀一族的,不论是路过还是什么,都不可轻易得罪。
孔雀一族是如今最大一族,具有九座繁华的大城,此外还有许多小城镇和村落。
所以,哪怕对方是被驱逐的,他们都不可擅自行动。
可,这会儿的确扫了自己面子,要怎么做呢?
知县正想着,身旁的狗族军师立刻凑了上来,“知县大人,你瞧,这悬赏单上不是不就有一只白孔雀吗?我们要不……抓了,然后献上去?要知道,抓的过程中,可不知道会遇到些什么麻烦的事儿,如若万一对方逃了,我们一不小心……想来要怪也怪不到我们头上不是?”
知县听着连连点头,觉得此意甚妙,当即便颔首同意。
可,眼下风头尚未过去,不可过于急躁的捉拿,哦不,不能说捉拿这么粗暴的词,要所邀请,诚信邀请……
只是这愚蠢的知县难道不会想想,此事已经满城风雨,悬赏之说更是众所皆知的。
还用的找他去抓了献上去?
早已有人为了赏金先去禀报相关人员了,当即不出一日,这白孔雀火烧山寨之事便传入凤凰城。
沈玉谷原以为今日禀报与平日一般千篇一律,可谁知,却甚是扣人心弦。
传来情报之人,显然是用了心血,就连那白衣孔雀到底用什么兵器都一一描述,更是重点描述了那人站在烈火中,一身白衣,满身杀气的绝美之色。
沈灏珏听完只说了两字,“何处。”
那人当即禀报,沈灏珏微微颔首,“继续打听,去领赏吧。”
沈玉谷见那人一离开,沈灏珏当即起身,踢翻身前桌子,“那小畜生真的在躲我?他反倒有胆子躲我了?!我寻他一年,他却在别处逍遥快活?很是了不起啊?!”
那阴冷之色顿时让沈玉谷跪下,“哥哥应该不知道此事,或许,或许……”
“闭嘴!你不必替他多说好话!现在,整顿队伍,我这就要把人给抓来!”沈灏珏说的甚是咬牙切齿,暗恨不已。
沈玉谷顿了片刻,微微叹息道,“父王那可曾想过,大哥并不愿回来?他或许只想……身居乡野。”
沈灏珏在暴怒中忽然冷静,细长的凤眼微微垂下,清然而谈,“我又何尝不明?只是,那逆子终究是我的孩儿。”
“只是,父王觉得,身居皇宫的大哥快乐,还是久居乡野的大哥快乐?”沈玉谷忍不住询问。
他有着与父王七分相似的面容,有着如出一辙的翎羽,更有着出众的才华,一切,包括武学。但他没有他大哥的那颗心,一颗对百姓的心。
此处他自然知晓也明了,倒不是惧怕大哥回来会夺取自己唾手可得的王位。毕竟天生病弱的大哥早已被族中之人放弃,更被大臣放弃。眼下被一只熊猫打败的大哥,或许不愿回来还有点,那便是无颜回来……
骄傲如他,又如何不明白身为孔雀一族长子的心?
他大哥在败后没有自刎已经实属难得,眼下还要他回来?
父王到底是爱他,还是害他?
沈玉谷不认为,一个骄傲的王子在败后还能坦然的回到自己过去的城池内,面对哪怕是他的父亲,双^腿跪下称之为城主……
沈玉谷所思,沈灏珏自然也明。
只是……“他终究是我的孩子。”所以,放不开,也放不下。
虽然知道那孩子的音讯,却也明了这一年多来不愿想见是出于何种原因。
可他这个做父王的,终究怀有担心,想要亲自看一看,瞧一瞧他那儿子是否还好……
他的孩子,当初刚刚出生时,小小的,一团,在他掌心中艰难的蠕动。
自出生便体弱多病,被同族耻笑毛色,更被世人否决的孩子……
其实,他一直都认为,生为长子的他,已经足够优秀,足够完美。
可……
或许他们都生在王族,无法改变的命运,迫使他们不得不走出一步,走错一步,最终落到如今的状况。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收藏!
☆、第 12 章
软兔子很贤惠,沈王爷发现。
小兔子们很乖,沈王爷继续发现。
可问题是,自那日起,太多少男少女,用期盼的小眼神瞅着他。长长的耳朵一甩一甩的,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瞅着。
一只的冲击力就不小,一群呢?
沈王爷开始担心自己的人生问题……
想当年他坐在城主的位子上都没担心过,眼下掉进兔子窝,却不得不开始担心。
哎,这算什么事儿嘛!~~
不过,有一只春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
沈王爷舔^着羽毛开始考虑,要不要找只软兔子暖被窝?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知县花了些时间,终究知晓那只白孔雀住在何处,连夜与他家狗族军师讨论一宿,第三天便带兵前往兔子窝。
只是,与此同时这沈灏珏先他们一步知晓这小子如今住所,当即便带着沈玉谷及一百精兵冲向兔子窝,誓死要把那小子逮回!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而他们的奖品,那只白孔雀现在还毫无察觉的每日带带小兔子,考虑下一顿吃什么。
哎,离开凤凰城的日子真是逍遥,他大脑只要思考两个问题,一,待会儿吃什么;二,下一顿吃什么。
抱住一只小兔子,怎么总觉得自己往一种胖胖粉粉的族类靠近了?
随即又打了个哈气,“软兔子,我想好了,今天中午吃红烧鱼,做小饭团子给小兔子们。”既然留在这,那就要管中午饭……软兔子就是做饭的料~~再多的人,他都能安排妥当。
从厨房探出一双长耳朵,抖了抖,似乎表示明白。
沈王爷把脑袋捂在小兔子肚子上,幽幽的叹了口气,“果然,兔族的耳朵很有特色。”点头都不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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