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回 进京
“自然,不然平常人哪个敢用明黄色做靴子呢?你若是细看还会发现鞋帮处绣着一只小小的五爪金龙呢……”王忠作势还要把那靴子拿出来。
吓的熙凤嗷嗷大叫:“拿远点,拿远点,您要是再把它摆在我面前,我就,我就告诉娘亲你在书房里偷藏了好几瓶杏花村。”
王忠嘿嘿笑道:“别,别,让你娘知道我又半月不得消停。”说罢,将那盒子仍然塞回了柜子底下。
“这靴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器物,却是当年先祖皇帝大胜敌军后亲自从脚上扒下来赐予咱们太祖爷爷的,虽不中看,味道也确实难闻,但若是遇到了什么大事,你拿出这个先祖皇帝身上的东西岂不是更能让天家感动?”王忠笑呵呵地捻着胡须。
熙凤犯了个白眼,确实“感动”,这味儿都能把皇帝感动的涕泪横流了,但拿出后皇帝是感动交加还是龙颜大怒,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你说来,你那二叔一家对咱们的无端殷勤很有可能是因为这御赐之物?”王忠靠在太师椅上,深深感到了一丝无力。
记忆中那个小男孩儿总是摆着一副傲娇的神情,深受王家老太君的宠爱的同时,也是那赫赫有名的“金陵王”的嫡系长子长孙,从小便受万众瞩目,他的聪明早慧也是众所周知的,二十来岁便习得一身好武艺,跟着其父到皇家猎场,一箭射死了一只猛虎,从此蒙获君王赏识,一边承袭了祖辈的爵位,一边对他委以重任,他,王子腾,从小便个天之骄子,哪里肯下的脸来巴结平平无闻的自己呢,一个科举出身的小文官,自己幻象中的兄弟亲情,抵不过那虚无缥缈的御赐之物。
权力,才是自己这个族弟眼中最渴望的东西,只是高处不胜寒,伴君如伴虎,野心太过的人,终有一天不会落得好下场的。
王忠长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他年岁渐长,对骨肉亲情更加重视了呢,谁知道他还是那个性子,我看到死也改不了了。”
熙凤陪着使劲点头,没错啊没错啊,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谓狗改不了吃屎什么的,就是说这种人的,当官都当疯了,天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还不如薛叔父他们一家子畅游八方来的更快活呢!
“可惜,你回来的晚了一些,我前几日刚答应了他,要带着你娘、傕哥儿和你一同进京给王老太君拜寿呢,现在可怎么回绝是好?”王忠有点恼恨地锤了下自己的手。
熙凤大眼转了转,那京城可是个好地方,红楼梦、大观园剧情的主要发展所在地,若是自己这个重要的主角不去那参合参合,那叫什么事儿呢?
于是,她倒安慰起王忠来:“爹爹不必忧愁,那王老太君今年已有八十了吧?想着我们已经答应了二叔前去拜寿,现在再说不去,人家不得以为我们这家子不近人情,平白无故添了不是。依女儿的意思,我们就去拜拜寿,送上几件新鲜的寿礼,待个三五日的便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再说了,这么个破靴子放在那,就算派遣个神偷来,偷不偷的还不理会,他若是敢开这个盒子,保管让他有来无回。”
王忠被女儿说的好笑,便也打定主意,进京一趟,毕竟那是王家一族的老长辈,八十大寿也是非去不可的了。再加上那薛蟠一家也要一同前往京城,投奔亲戚荣国府,所以两家一同前往。
遂定下了行程,三日之后王忠便带着李夫人、熙凤和傕哥儿一同前往京城拜寿,留下王仁夫妇看守家中,继续经营这几家店铺的营生,英娘王仁没口子地答应着,远远送出了好几里地去,这才依依不舍的返回家中。
刘夫人一个富家女儿,从未出过远门,带着个刚会走路的小娃娃,更是感觉力不从心;薛姨妈与那宝钗身子骨一项不错,但也只能顾着自己管不了旁人,还好熙凤身上带着功夫,又外出行商,早已练就了出来。一路上的茶水饮食、衣食住宿全部安排的妥妥当当的,这几个夫人幼童但也没吃着什么苦头。
薛姨妈、宝钗自然对这个王家女孩儿好感颇多,薛姨妈更是没口子地称赞着,惹得宝钗吃起了飞醋,“娘若是觉得凤姐姐比女儿能干,何不换了过来做您的女儿呢?”
薛姨妈戳着女儿的额头,连连笑骂道:“你这丫头,今日也吃起味来了。娘夸人家也只是夸夸,谁不知道我自家的女儿最贴心了。”
宝钗虽外表看着温柔可亲,可心里的小九九可不少,撩起帘子看着熙凤的轿子前,自家哥哥傻乎乎地跟人家凑着话,不由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不过是一个破落户家的女儿,也值得娘亲如此夸赞,若喜欢,娶过来做我嫂子不就得了?”
熙凤仍然坐在轿中,对外面宝钗的心思一点未知。眼前不断凑着话的薛蟠口里也念叨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在苏州救起来的小丫头——英莲,英莲被贾夫人带在了身边很是chong爱,无意间遇到了当年与甄士隐一家交好的人家,被人认出她的胭脂痣来,此时甄士隐早已跟着疯跛道人疯疯癫癫地求道去了,剩下了她母亲封氏,身上犹带着孺人封号,认回了女儿也做回了小姐。虽家中只剩下几处田地,但也好歹有了骨肉在旁,封氏喜的不知说什么是好,抱着女儿嚎啕大哭。
贾夫人本就喜欢这个灵巧的丫头,又做了这么件好事,所以做了个顺水人情,认了英莲做干女儿,平日里与封家来往颇勤,那封氏的父亲封肃也了乐见其成,反而把英莲母女供到了天边上。
薛蟠前些日子又路过苏州一次,得知此事后又见到了那英莲一次,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那英莲恢复了个小家碧玉的装束,容色更加动人,一笑一颦自带风情,记着当日的恩情出来拜见薛蟠,只盈盈一拜,差点把那薛大傻子的魂儿拜没了,从此便上了心,跟那薛姨妈也不知说了多少次。
第四十二回 薛蟠的姻缘
薛姨妈对儿子的品行倒是了解的十分深刻,见儿子絮絮叨叨地非要娶那什么甄家的小姐,薛姨妈听着觉得不错,问那女方家是否同意的时候,那薛大傻子却支支吾吾起来。
原来这只是薛蟠的一厢情愿罢了,如今那甄家虽不富贵,但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再加上林如海一家有意无意的扶持,过的倒也不错。封氏本就舍不得女儿,英莲年纪又小,免不得要在家里多多娇养几年,哪能这么快便谈婚论嫁呢?
连宝钗也在旁边帮腔道:“那甄家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父亲又跟着疯癫道人走了,母女两个借助在外祖家,那甄小姐本身还当过丫头,这地位身价儿上不知差了多少,哥哥可不能就这么糊涂了。”
薛蟠见母亲和妹妹都不帮他,自己又嘴笨说不出什么来,只好来找媳妇做军师,让她帮着劝说母亲。熙凤闻得这段离奇姻缘倒也颇感惊讶,无论剧情如何发展,这该有的情缘依旧会出现,这英莲是个极好的清秀女儿家,薛蟠虽也改好了,可也逃脱不了纨绔的本性,说实话熙凤不想帮他这个忙。
但一想到自己不帮他,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少年以后说不定就要娶了那夏金桂做老婆了,那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搅家精,薛蟠总的来说对自己还是不错,自己也忍不下心来看着他受罪。
要说那夏金桂,熙凤忍不住要在心里吐槽了。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第一回就开宗明义,这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书,他要纪念的是那些“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闺阁裙钗。所以在《红楼梦》中他创作了一干得“天地灵毓之气”、“山川日月之精秀”()的女儿。作为污秽、肮脏、荒唐的须眉浊物世界的对立面,“众女儿个个柔情似水,或妩媚、或温婉、或风雅、或清高,人人皆才”,真正是一群“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的奇女子。
但是在《红楼梦》的第79回却出现了一个“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有“盗跖性气”的既泼悍又善妒且滥淫的女性形象,她就是呆霸王薛蟠的妻子“河东狮”夏金桂。
出身富贵皇商家庭,生得颇有姿色,也颇识几个字。“金桂”的名字是因为她家有“几十倾地种着桂花”。她家又称为“桂花夏家”,非常富贵,其馀田地不用说,单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供奉”。因父亲早逝,又是独女,寡母对夏金桂娇养溺爱,百依百顺,遂养成横行的性情,自己尊若菩萨,他人秽如粪土。因她小名叫金桂,就不许别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小心误说出一字者,她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她着实是一泼妇,就连薛蟠那呆霸王她都治得住。薛蟠打死人命被下在牢里,她又耐不住寂寞,**薛蝌。她极端嫉妒香菱,不时地折磨她,香菱备受夏金桂的折磨,不仅名字被改为秋菱(求怜),还遭谋害——夏金桂想用砒霜毒死她,但香菱侥幸躲过,夏金桂倒把自己毒死了。
这个女人从小就没有得到正确的、良好的教育。她既没有像李纨幼年那样读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教导女子做个名媛淑女的书,也没有像自己那样“自幼假充男儿教养”,“从小儿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她的独断专行、骄横无礼、凶狠残忍,养成既泼辣又凶悍的性格,妇德、妇工、妇言没有一项达标,本来她也是“具花柳之姿”的青春女子,应该说“妇容”还是不错的,可一想到她又哭、又骂、又打,撒泼闹事,聚众斗牌作乐,啃着骨头喝酒的样子,即即使她长得再美,也实在难以对她喜欢起来了。
熙凤想了一想不由打了个冷战,这么一个泼妇给自己做嫂子,想来薛家是不会安宁的,到时候这薛大傻子肯定会时不时来麻烦自己,自己可不想跟个泼妇打交道,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让薛蟠的红线牵在别人身上吧。
于是熙凤抬头笑道:“哥哥若是喜欢那甄小姐,自然需要费一番功夫的。要不然她今日养在了深闺中,如何知道你对她有意?就是嘴上也不好再吵嚷起来,若是被他人听见了,岂不是坏了甄小姐的名声。她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幼年又遭了那么多苦楚,那容貌气质配你绰绰有余,若是姑母见了也只有欢喜的份儿。
你就听妹妹的,先不要再跟姑母说这件事来,等到以后咱们与林姨夫一家多多来往,想必姑母也会见着那甄小姐,等她喜欢上了这甄小姐,你大可让姑母替你去求亲,这样岂不是更好?”
薛蟠一听熙凤同意他的想法,顿时喜不自禁。想起英莲莹白的小脸,桃红的腮,眉间那一点胭脂痣,一直在自己脑海中晃啊晃的,其他庸脂俗粉再也进不去他的眼了。
熙凤刷的一声又打起了帘子,“哥哥要省得,这事儿定要有诚心,一年半载的不会出什么结果。但若是哥哥敢和狐朋狗友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休怪凤儿不再帮你!”
薛蟠自是应答不迭,他不知道他以后的命运可能就因为眼前这个少女而慢慢改变了,他的性格与品德也在一点一点的被同化过来。
而后面青棚小马车上的宝钗却也在发着愁,因为自己此次入京,还有一件关乎自己未来命运的大事。
她本出自于皇商之家,虽地位比那些勋贵家的小姐要差一些,但她自小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第四十三回 黛玉入京
前面的马车行的好好的,突然从前方传来一阵气促的马蹄声,一个驿站信差模样的人急匆匆地奔来,见此处有人出行,便下马来拱手行礼道:“各位大爷请了,小人急着送信去,所带的水囊中已经没水了,恳请哪位大爷赐水一袋,不胜感激。”
王忠催马上前,“不过是一些饮水罢了,值得什么,大哥只管过来喝个饱便是,一会儿我让仆从再给你装上满满一袋子,干粮什么的也给你装上一些。”
那驿差也是十分感激,连连称谢。坐在车中的熙凤却突然有了不详的预感,命柠檬前去问问送的是哪里的急件,这么跑下去可能人和马匹都要吃不消了。
那驿差见人来问,也不好不说,只说是姑苏林老爷家的丧信要送往金陵王家的。熙凤一听,脑袋顿时嗡了一声,一下子跳下马车,问喝道:“可是巡盐御史林如海林老爷的信?吾等便是金陵王家的人,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那驿差被问的一愣,口中答道:“是,正是那林老爷家的信。”
熙凤等不得许多,跳到那驿差的面前伸出手来,“快,快把信给我!”
王忠见女儿慌慌张张的,不像平时那般稳重,便知是那林家出了大事儿,连忙向那驿差拱手道:“差大哥,我等便是你要送信去的王家,此处有在下的路引为证,那林家传来的书信还请快快拿出,免得我们心急误了事。”
那驿差刚刚摸出信件,便被王忠递给了女儿熙凤,因为他知道自己与那林家并无什么来往,那份情谊还是自己女儿去结交的,有事自然要先让女儿看看。
熙凤非一般的聪明,早已猜到这书信中不是什么好事情,果然,是那贾夫人突然病逝了,留下小小的黛玉一人也病的起不来床了。林家子嗣单薄,本就没什么亲眷,如今林如海一人忙里忙外,又要操办丧事又要照顾女儿,实在是忙不开,希望熙凤家里能够来人将女儿暂且接走,照顾一二。
熙凤心急难耐,谢了那驿差便命令家人迅速赶路,薛蟠惦着英莲,也跟着焦急,催促着自家人也跟着快敢。这便使行程变的艰难了许多,道路本不平稳,快行之下更添了颠簸。薛姨妈嘴里不说,心里也是很不舒服,还是宝钗一一劝住了。
紧赶慢赶,熙凤一行人不过一两天间便到了苏州,一家人换上素色衣服前去吊唁。黛玉一见熙凤,更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旁边若不是英莲扶着哄着恐怕就要昏厥过去了。
王忠夫妇到外面去帮着林如海处理丧事,留下熙凤和宝钗在里面陪着黛玉。宝钗与那黛玉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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