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朵野花戴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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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朵野花戴头上-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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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将一切都收拾好,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了,鼻子里还塞着个臭袜子,张大的嘴巴像渴水的鱼呼呼哈哈。
后来,有次孟云清流鼻血,指着受伤的鼻子给某人看,某人大大翻了个白眼,当众毫不避讳的脱下臭袜子就塞进了他鼻子里,算是报仇。
外面骄阳似火,屋内气压极低,已经从昏睡中醒来的人臭着一张脸,裹紧身前的被子,抽出塞在鼻子里的臭袜子就往孟云清那张明显松了口气的脸上扔。
新人进站,撒欢求包养,声明如下:1。本文日更2500字以上,2。原笔名春又娘子,本文非本网站首发,3。本文固定更新时间20点30分,追文神马尽管来,4。本文欢快属性,争取能让你笑,能让你乐呵。5。除非人为原因断更会提前通知各位


、3。美人兮,祸之源头兮 (2949字)

屋内孟云清转得像个陀螺,累得差点吐血,而被他扛进来的人正坐在床上,穿着明显小了很多的衣服对他干瞪眼。
“你别这样看着我。”
“流氓!”
“真不是我脱你的衣服!”
“禽兽!”
“我只是好心将你从土匪手中救出来的而已……”话到最后已经几乎没有声音。
“卑鄙!”
“那我再把你送回去吧。”无力叹息一声,孟云清道。
“你敢!”
孟云清收住脚,拿起盆中的抹布,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你是不是半哑?只会两个字两字的说?”
“你才哑巴!”
“呀,原来还会蹦四个的……啊!”
一阵风呼地吹过来,他正在门边,后脑勺便这么无辜地被门打上了。孟云清捂着被门板打中的脑袋,痛得眼泪直流,如果他知道这是某人使的手段,他还会怨自己运气不好吗?
“咳咳……”某人坐正身子,干咳一声道:“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本……”嘴边又吞下去,转口“…本公子掳到此处来?”
孟云清痛得直想骂娘,哪里还管他问的是什么抬起头来,怨愤地剜了他一眼,埋头在手臂间毫无尊严地哇哇大哭起来。
平生的教养再好也抵不过,亲眼看见一个爱哭虫,当着自己的面哭得眼泪鼻涕飞飚还能稳坐不动。
某人将手伸到眼前,开始怀疑是不是刚刚真的用力过重了。
等他哭完,某人正撑着下巴差点睡着了,看他抹了抹脸,又擤了擤鼻涕,这才恢复当问话前的状态。
“你……哭完了?”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打量着身前瘦弱的孟云清道。
“嗯……”孟云清深深地吸了下鼻子,那模样跟一个受尽婆婆虐待的小媳妇,对自己的夫君诉说心中委屈一般。
小媳妇……小媳妇……这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脑海内会出现这样的形容词,某人狠狠地摇摇头。
某人朝孟云清招招手,说:“过来床边坐。”
“不行,你又得说我占你便宜,是禽兽,是卑鄙小人,是色魔。”突然清醒的孟云清立在门边,死活都不愿过去。
又一阵风哗啦吹过,门板再度因为推力、反弹力弹了回来,重重打在孟云清的后脑勺上,于是,刚刚经历的一幕再度上演,只不过孟云清这次不是光哭了,他是抱着头,痛哭流涕地蹦上床,口里直呼“这门又打我。”
某人暗暗得意,纤细的手掌穿过他的手臂,在他背上安抚般地拍着。
“都说了让你过来了,你偏不听,本公子像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恩,我该听你话的,我为我先前让你掉地上和流鼻血道歉。”孟云清边躺眼泪边抽噎着。
什么?还让他掉地上过?他就说嘛,从来都不会受到一丝伤害的自己,怎么浑身淤青,就连头都痛得要死,原来都是他的功劳,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某人在内心咬着牙,狠狠地发誓。
努力克制住那几乎要喷出来的怒火,某人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回去后,我不让人抄你的家我就改姓!
“孟云清。”委屈的眼泪遇见那几乎将人都要融化的笑容时,刹拉间失去了表情。
原来这人不仅身材好,就连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看,就是……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本公子叫墨沁,字安平。”
“原来姓莫啊,是莫公子啊,久仰久仰!”孟云清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词哪里用错了,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的盯着墨沁看。
博墨沁在内心暗自流泪:本公子我姓博啊,不姓莫啊,这是要怎样啊!逆天吗!
被孟云清篡改了祖宗后,博墨沁的一张脸黑得跟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一样,孟云清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变化,眼眶里挂着眼泪,嘴上挂着笑,一幅又哭又笑的表情,让博墨沁恨不得拿头撞墙。
“莫公子,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从此在蓬勃寨咱们就互相有个照应,我是真的想离开这个土匪窝子,我受够了他们,他们都那么丑,为什么要出来祸害黎明百姓的眼睛,如果让我生在美人堆子里该多好!天天看着那样的美人,此生够了。”孟云清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博墨沁拢了拢额头的长发,将挡在眼前的发丝绾向耳后,这一动作显得优雅无比,孟云清看见后生生的像根钉子一般钉在了他的手上。
“莫公子,你果然是个美人啊!”用手擦了擦嘴角,“害得我都快流口水了。”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别人说自己美,当然博墨沁正是这种讨厌别人赞叹他容貌美丽的人,所以,他的手不慎用力过猛,拽下了几根发丝。
“我是男人。”博墨沁好心的提醒。
“我知道啊。”
“男人怎么可以比作美人?”
“那比作什么?倾城美人?”
“孟云清,你活了几年?”
“算上今年,正好二十年又三个月。”
“你希望明年的今天是你的忌日,就继续说本公子是个美人。”
他总是很委婉,委婉的每句话都能加上一个漂亮的外衣,可惜,有些人对于委婉什么的都是耳旁风,压根听不懂。
“你放心,我还不会死,因为有个大美人在我身边啊,我要看够美人才能死,不然多遗憾。”
“咔嚓”一声,床上的床板不小心断了一根,孟云清左瞄右瞄,没有发现床板的尸体。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快要晌午,往常这个时候孟云清一定正在厨房忙东忙西,而今天因为有这样一个美人突然降临,导致他的进程完全被打乱,如此,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厨房的门外已经有一群土匪正排着长队,拿着筷子敲着盆,一边敲,一边喊:“给点吧……”
请试想,一群穿着花花绿绿的壮丁们,一个个都跟讨饭的一样对着厨房那打饭的地方敲着盆,一声又一声地喊“给点吧”,那壮烈景象,孟云清该有多着急。
午饭压根没有做,而厨房又是他一个人的天下,找一个进来帮忙只会让他手忙脚乱乱无章法。
孟云清只能一个人顶十个人用,他恨不得将自己掰成三份,一份淘米煮饭,一份添柴烧火,另外一份炒菜下锅。
就在他哭天无路的时候,他的神仙终于下凡来普度他出苦海,只见一身素衣的博墨沁端着手臂正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忙碌的身影。
博墨沁将头发拢到脑后,抽出袖子里孟云清塞的发绳,松松垮垮的绑了个马尾,又将本就不是太长的衣袖扁起,拿起挂在门上的围裙,走到桌案前,拿起菜刀和一旁的大白菜,掂量了掂量问道:“小云是要大片还是中片还是小片?”
小云是谁?孟云清虽然疑惑却并没有搭理,只顾着两只手在米篮里淘洗,挑出碎谷壳和坏掉的米粒。
“孟云清!”一声冷喝,犹如三伏天里的一阵冰雹雨,让人不由地哆嗦了一下。
“什么事?”他转身,看着那一身素衣打扮的博墨沁,竟然痴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博墨沁都是个极品美人,不仅样貌好看,就连右手拎着菜刀的样子也是十分潇洒,洞开的窗户外,吹进来的阵阵热风将他青丝吹得飞散开来,显得格外出尘,恍若谪仙。
“好美……”孟云清呆呆地松开手中的米篮,结果白花花的大米就这么撒在了地上,让他心痛了半个月之久。
后来,凡是蓬勃寨的土匪,看见博墨沁便就翻白眼,但是又畏惧他的气势,也仅仅只是敢翻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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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1' (1425字)

厨房里因为多了一个帮手,孟云清的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火速地准备好米饭、三菜一汤后,日头正在头顶上方,外面排的队伍也越来越整齐。
屋外是一片葱翠的树林,虽正值夏季,但好在树大好乘凉,那些土匪们人手一把蒲扇,正在树下站着闲聊,最远的树下坐着一个抱着酒葫芦的中年男子,正是王大武,此刻他怀抱酒葫芦,点头如捣蒜,正在养瞌睡虫,浑然未曾发现厨房内发自孟云清的那一记眼刀。
要是眼神能杀人,估计王大武此刻已经被孟云清剜得骨头都成碎末了。
厨房虽然忙碌,但好在孟云清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自然能应付的过来,可博墨沁就不比他了,站在灶台边蒲扇扇得哗哗响,额头上的汗水仍然像是流不尽一样流。
孟云清看见他那头长发已经被汗水濡湿,虽是皱眉,脸上表情也依然优雅自然,很像是寨主屋里头挂墙上的那副水墨画上的——背影。
“要是热,就先去休息吧,谢谢莫公子帮我切菜,莫公子果然是我孟云清的福星。”不知是不是受寨主影响,孟云清想说谁好,便就用福星来夸赞。
博墨沁停下蒲扇,看他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嘴角不经意撇过一抹微笑,这一幕又好死不死的让孟云清看见,只听“哐啷”一声,孟云清手中端的汤锅就这么掉地上,豌豆蛋花汤撒了一地,满屋子都是蛋花跟豌豆煮熟时的芳香。
只听窗外发出一声又一声懊恼苦叹、低声嘶吼,土匪们互相攀附着肩膀,伤心万分。
从那之后,土匪们对博墨沁的白眼翻得更勤快了。
王大武从睡梦中醒来,闻到了撒地上的豌豆蛋花汤散发的香味,那口水哈喇子流了三千尺,摸出身后的大白碗,挤入人群,死皮赖脸地趴在窗柩上说:“小清儿快给大爷来碗汤,大爷我可最喜欢小清儿的蛋花汤了。”
看,人都是这样,有事相求,恬不知耻,无事相求,拳脚相加。
“不是吧!!!我的蛋花汤啊!!”王大武哀呼一声,直直晕了过去。
地上的汤四散开来,而孟云清还保持着汤锅掉地时的“美好”姿势,半天才回过神。
不公平!为什么这个姓莫的一出现他不是撒米就是泼汤,这下子,整个蓬勃寨的还不恨死他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博墨沁冷淡地看了众人一眼,越过脚下的蛋汤,淡然说道:“看来我不适合出现在这里,我还是先回房了,小清儿!”
人都走出好远了之后,土匪们一拥而上,那场景简直就跟饿牢里放出来的一样,也不管蛋花汤撒了没撒,只管着抢饭抢菜,孟云清看着他们这般忙活,只好退出厨房,将这巴掌大的地方让给他们,自己则坐在偏门的门槛上愣愣地发呆。
“小清儿,你怎么了?”王大武将酒葫芦往咯吱窝一塞,端着碗同孟云清一齐坐下。
“还不是你给我找的麻烦……这就是你所谓的好东西!”孟云清看了一眼博墨沁离开的方向。
王大武不明所以,扒了口饭,吱唔不明地说:“我……一直……觉。”
“吞下再说!”
王大武“咕”地一声吞下,道:“我真的一直在睡觉。”
感情他又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孟云清也不去与他争辩,托着下巴发呆,时不时的哀叹几声。
“小清儿叹什么气,显得比大爷我都老成。”
“我在想,我要是会武功多好,嗖——我就飞出了这个院墙,再嗖——我就离开了这个山头,再嗖——我就站在了别人家的屋顶,再再嗖——我就能看见很多美人。”
“那不是人……”王大武又扒了口饭,“是鸟人。”


、5。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2' (1301字)

孟云清猛翻了个白眼,气不打一处来,揪着王大武的饭碗就抢了起来,边抢边说:“鸟人烧得饭菜你别吃,老子拿去喂猪!”
“我愿意当那个猪!!”王大武毫无尊颜的在饭菜面前低头了。
听见王大武说自己愿意当猪,孟云清也就不再跟他抢了,再度托着下巴看向了远方,那眼眸别提多深沉,那神情别提有多忧伤。
王大武看他神思遨游天际,赶紧把饭菜一鼓作气倒进了肚子,然后打了个极不雅观的饱嗝,拍了拍胸脯,顺了顺气说道:“小清儿要是想学武可以找刚刚那个男人,我王大武不是吹牛,那男人一定是个高手中的佼佼者,你没见他站在厨房的时候,那群死崽子有多像乖孙子。”
说到这里孟云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看着这个“莫沁”很奇怪了,因为他的一举一动甚至连给人的气压都仿佛带着重量,一般人习武的人都会被他那具有威慑力的眼神所恫吓,也只有像自己这样,什么都不懂的人才觉得那是他身体不好,导致的心情不好。
看清这个事实后,孟云清不得不深思,莫沁会武功?那为什么当时会被喝醉酒的王大武扛走,还是处于裸着的状态。莫沁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村子,又是因为什么而被敲晕带走的。既然有武功,为什么不趁着今天的大好时机跳墙逃走呢?有什么目的呢?
孟云清想啊想啊,想得头都大了,最后索性不去想了,拍拍屁股上的灰,哼着欢快的曲子去找他的不孝弟弟去了。
孟云清素来喜欢清静,虽然长得阴阳不协调,柔柔弱弱,但是干活做家务却利索的很,这也是为什么他从十岁接了厨娘一角色后,能将整个蓬勃寨土匪们的胃都拉拢的原因之一。他平时不爱出去溜达,就算想溜达也会被派四五个尾巴跟着,原因自不用多说,就算出去了,还没靠近一个店铺,就先把店铺老板吓得关门大吉了。
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一次路过一家书铺,就顺手买了很多食材的书籍,自小聪慧的他又被寨主送去私塾念了不少年的书,所以,他便是整个蓬勃寨内唯一会用毛笔洋洋洒洒写字的人。
寨主每次看见他摊开上好白宣,坐在桌案前画画的时候,那是双眼睛就像是会发光一样,对着瘦弱的他,是两个字崇拜。
后来,他的食材书籍实在是太多,他就开始变着法子烧出各种土匪们做梦都没有吃过的美味。
曾经有一次,一个土匪对着他叫嚣,说他烧饭的时间太过晚,导致他们会饿着肚子等开饭,这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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