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狼王 作者:夜无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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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狼王 作者:夜无眠r-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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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疑不定中,远方传来了模糊不清的叹息声。
“谁?”他一惊,转身四处看去,却不见一个人影。
“孩子……”一声声,远远近近,虚无缥缈,温柔慈爱,像是在召唤。
林叶秋不由自主迈动脚步循着声音而去,不知走了多久,林影幢撞中,出现了一方湖泊,湖泊中央凭空凝立着一团雾气。
“孩子……你终于来了……”声音就从雾气里发出。
“你是谁?”林叶秋惊疑着,不再往前。
雾气变淡,一个身影渐渐浮现,像是一匹马,接着隐约可见它迈动了四肢,一步步朝他走近。
林叶秋不由一退。
“小秋小秋!醒醒!”
林叶秋阒然张开了眼。
“天亮了,我们拜别完挲耶就要回去了。”莱曼斯已经穿戴完毕,手里拿着林叶秋的披衣要帮他穿上。
“噢。”林叶秋一时有些失神,脑海里一片空荡荡的,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甩甩头不再多想,接过了披衣自己穿了,洗漱一翻就和莱曼斯出去了。
挲耶依旧一袭祭司服,看见两人过来,头也不抬,继续摆弄着手中的罗盘,神情清淡,不知所思,一旁早已候着的童子上前将一个包袱递给莱曼斯,都是些药物,并详细嘱咐了使用方法,莱曼斯一一记下。
林叶秋再度道了谢,挲耶只是淡淡应了声,并不多话,可在两人转身离去前,他却淡淡书了句:“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①
林叶秋一愣,依稀觉得有些耳熟,但怎么都想不起来,也就没在意了。
两人慢慢走回了城堡,等第二天起来时发现起雾了,花影在薄雾里隐隐绰绰看不分明时,林叶秋才突然想起一首诗,是谁写的已经记不得了,但高考时他曾背到过:花非花,雾非雾,后面一句什么忘了,最后两句好像就是“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不是现世的诗词么?
他不由蹙眉,难道那个挲耶也跟他一样是从现世来的?不对呀,即便如此,那也没必要对他念这么一句啊……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也就暂时搁着了。
这一晃就三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白天被狼王派出去义务劳动,直到晚上才回来,一天里盼的就是这时与心爱之人缠缠绵绵,结果三个月来居然连爱人的身都近不了。
看得到摸不着的痛苦,生生让高贵的狼王子成了被人遗弃的小狗。
而莱曼斯郁闷着,同时林叶秋也郁闷到了。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①“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回去,不然莱曼斯王子又会担心的。”
林叶秋点了点头,背着小竹篓就往高坡上走了。
最近半个月他一直和雌性们一起外出采药,学些粗浅的医理,多天来采完药便总是独自静坐片刻思考一些事情,这里又是狼族领地,人们把他当雌性看,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
林叶秋站在高坡上,夕阳的余晖斜射到侧脸,神情显得有些不定。
虽然接受了莱曼斯,可他毕竟不是雌性,无法给予对方后代,而且他们的寿命相差甚大,往后的很多事情还很难说。而且莱曼斯,是狼族的王子……
在任何时代,一个王子,总有他不能抗拒的责任要承担……
林叶秋眉宇不禁微微一皱,忽而又想到那人时不时做出一些让人头疼的行为,又不由莞尔。
他总是无法确定,莱曼斯究竟是一个大男孩,还是一个大人。
在外人面前,那人似乎表现得很成熟,也越趋稳重,然而独自面对他时,却又总是做些让他哭笑不得的事来。
现在的莱曼斯经他多番调教,总算懂得了为人处世的一些道理,较之一年前,看上去已经柔和了许多,在外人面前也不再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耍酷样,回想起两人初识时那人曾经说的什么大家对他很冷淡的屁话,果然只是出于误会罢了,现在整天顶着张微笑的俊脸,受欢迎程度节节高升,加之狼王似乎有意识地让他多和族民们相处,分派的任务都是些帮助族民的活,打造一片亲民的景象,照这态势下去,莱曼斯在族民心中会越来越有威望。
莱曼斯受人喜欢,他应该感到开心才是,可不知怎么心里总有些落寞,甚至不安。
算算两人竟然已经整整六天没见过面了,好像又被狼王派出去了,有时深夜睡睡醒来,竟也没看见边上有人,而以往,那人不是不管多晚回来都会进他的偏殿休息的么?
两人实质上的亲密关系,统共也就那么一次,这对于恋人之间,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林叶秋不禁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再增进一下感情联系?
可他又开不了那个口,总不能大剌剌凑上去说“你来上我”吧,而且那事虽然也有欲仙欲死过,可不管事前还是事后,受方终究都是找罪的。
如果,两人的上下问题掉一下的话……
林叶秋眼睛一亮,继而又灭了,他低头瞧瞧自个的细胳膊细腿,摇摇头,攻受问题的转换,估计是痴人说梦吧……
林叶秋沉思抑郁中又往前走了两步,蹲坐下身子,有些怔忪。
不知道现世那边情况如何,自己失踪的事是不是已经传开了,他在这片大陆上过得安安稳稳,可父母却……
他不敢再深思下去,仰天又是一长叹。
然而还没叹完,身下突然一阵震动,还没来得及吃惊,更来不及作出任何应对措施,人就随着屁股下的泥土一起往前沉落了!
竟是大雨过后,高坡边土质松软,又添了他的重量,终于陷了下去。
山坡足有四五层楼高的样子,他一个普通人类根本只有摔得稀巴烂的份,急速下坠的满心惊慌恐惧中,眼前依稀有根白色绳索在视野里一闪而过,他疾病乱投医地双手胡乱一抓,竟还真的抓住了,心里不由一喜,可结果手里的绳子却没能阻住他下坠的趋势,反而头顶似乎有什么东西也跟着他一起下落了。
林叶秋心中惨叫一声完蛋了,死死闭紧了双眼,然而坠地时没有预想的痛苦袭来,惊慌甫定中感觉身下似乎软软的,也暖暖的,睁眼一瞧,发现自己正跌坐在一团白色毛茸茸的的物体上,手里的触感十分滑软,丝毫不下于那匹狼。
被他当垫背的那团白毛动了动,林叶秋抬头一看,懵了。
一只头颅凑在他眼前几十厘米处,一双银色的美丽眼眸正瞬也不瞬地盯着他,继而微微眯了眯眼,明显是不悦的表示。任谁被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出都会不悦的吧。
林叶秋吓了一跳,不由微微往后挪了些,这才看清眼前的动物是——狐狸?
一只可能比莱曼斯的狼形还要稍微大点的巨型白狐?
手里有什么毛绒绒的东西动了动,他垂首看去,这才发现自己紧抓着不放的所谓绳子竟是对方的尾巴,似乎被抓着不舒服,这才有些不耐烦地甩了甩,他连忙松了手。
那条粗长而蓬松的漂亮尾巴倏地就缩回了白狐身后。
大眼小眼互瞪中,那狐狸龇牙咧嘴着,毫不犹豫一爪子就将压在身上的人掀翻了下去:“哪来的不长眼的雌性!还不快滚下去!”神情高傲又不屑,还隐隐带着怒意。
林叶秋猝不及防下在地上滚了三下才终于坐稳了,挣扎着站起来,揉着摔疼的臂膀和腰臀直抽气,微长的黑发上尽是泥土和草屑,全身狼狈不堪。
原来这白狐正安逸地趴在树枝上小憩,巨大的身体隐在浓密的枝叶里让人看不分明,只有一条粗长的尾巴从枝干间垂挂下来,匆匆一瞥下让林叶秋误以为是绳索之类的东西,为求自保下意识就伸手一抓,竟把昏昏欲睡的狐狸给扯了下来,不幸地当了他的垫底。
这狐狸本来好端端地睡着,也没碍着谁,无端被扰了清梦,还成了别人的垫子,弄得四肢跌趴在地上,无比狼狈,惊怒下没一爪子抓死他已是万幸了。
林叶秋满心愧疚,也没敢有怨言,既然对方会说话,就是兽人,也不会随便攻击他,忙挪过去一叠声询问有没有伤到哪里,想去查看那尾巴,可别骨折了,没料他手才伸出,手背上豁然一疼,竟是狐狸张口就咬了过去。
林叶秋顿在了原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只留下了一个牙印,并未见血,连皮都没磨开,这狐狸想必正气怒着,却终究没有真正来伤他。
没待他想下去,那白狐哼了声,未发一言转身便趾高气昂地走了,只是那尾巴却毫无生气地拖着地,生生把那美丽的皮毛给拖得一片尘土飞扬。
林叶秋看着狐狸矫健优美的身姿消失在视野里,摸摸鼻子,又揉了揉摔疼的臂膀。
不过狼族的领地里怎么会突然出现一只狐狸?
当他在远处找到了空了的竹篓,踏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城堡时,发现众人一片忙忙碌碌,问了才知道是有贵客到来。
回了偏殿,听说莱曼斯已经回来了,正在和狼王接见狐族的来客。
林叶秋不由就想到了那个被他从树上扯下来的倒霉鬼,瞧那人的走路方式,那尾巴分明有些不自然,就不知到底伤得如何……
到得夜间,林叶秋敌不住困意而睡去时,莱曼斯依然没回偏殿。
第二天醒来时,感觉头顶好像有些异样,睁眼一瞧,正好跌入了一双汪洋大海里,却又似夏日朗朗晴空。
那双温柔蓝眸的主人俯下头,在他嘴边印下一吻,微笑:“睡得可好?”
“嗯。”林叶秋还想说什么,对方却已经再度低头吻了过来,柔情中带着丝丝隐忍的压抑,纵然如此,两人仍旧渐渐激动了。
林叶秋不刻便气喘吁吁,男人本来就容易晨勃,当亲吻逐渐深入时,不一会被子里的那处就站了起来。
莱曼斯身子突然一翻,压在了他身上,钻入被子的手在双方身上一阵摸索,除去了衣物,两人就此肌肤相贴。
“你——”
莱曼斯手往下一探,握住了林叶秋的那处,让他啥时禁了声,随着他的动作而喑咛不已。
莱曼斯附在他耳边低语:“我不会做什么,别紧张……”
当林叶秋在他滚烫的手心里释放了一次后,莱曼斯自己也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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