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是主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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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是主角吗-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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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多说了,年少无知的泪啊……

第十一训完结了呢

第十一训完结了呢,所以就让我来久违的混一下更新……哦不,凑一下字数……哦不,是认真的总结一下吧。

简单说来,这是一个不怎么久违的非人故事,然后,我们的主角何南仍然没有发挥出一个主角应有的素质来。按理说最后的高()潮对决的时候,会是拜托局外人来收拾残局么?没有的吧!没有的吧!正常考虑怎么都不该出现这种情节吧!

相比较而言,阮蓂就十分具备主角的素质了。强大,美丽,而且神秘。而且还是个妹纸。如果能够让她做主角的话,一定……

啊……一定很无趣吧。

并不是看着无趣,仅仅是写着无趣。毕竟,描写何南这样略显平凡的家伙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并且看他被瑀蛇咬,内()射毒液,被阮蓂逼债,要()挟,作为一个S,我还是挺满足的。

然后,何南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理想,他的信念也相对并不成熟(确切地说是并没有所谓的信念),所以他时常会迷茫,对于自己的判断没有那种断然的自信。不过,我认为,就是这样的家伙才值得我用自己不成熟的笔触去记述他身上的故事。

哦,最后,关于尾声部分,那朵纸花的花语……

……

……

……

……

仔细想了想,还是不告诉你们吧。

最近开始要准备向短篇投稿方向进发

没错,咱要立志用短篇投稿来赚钱啊!

经过吾辈数天不更新《訾悲》与《这货》的努力,总算是完成了8000字短篇,然后兴奋地发给了杂志编辑的邮箱。

别看吾辈写了那么多年一事无成,但是吾辈写的一些短篇还是挺不错的。吾辈对自己的文章很有自信!

然后……对方自动回复了邮件,大致内容就是“我已收到邮件”这样的无关紧要的事。

但是!但是!但是!在自动回复邮件的最下方有一个额外说明——“本杂志暂时只收录古代短篇。”

丫的居然只收录古代短篇啊!!!!!怎么可以这么坑爹!我辛辛苦苦码的现代都市文就这样废了啊!!!这次真的是无需多言,直接秒杀了啊!!!

还记得七夕节抢购单号电影票么?

本人没有财力,所以对那些把电影院单号电影票抢完的诸多前辈们敬佩不已。

然后,在七夕的时候呢,本人就是心碎地孤独地无奈地一人在家,没有朋友邀请也没有基友邀请。而老爸老妈即使老了也打算玩浪漫,晚上出门去了。所以,本人就非常非常开心地打开电脑,开启外音,接着浏览各种因为河蟹而无法直接说出口的网页!你们懂得哟!

最后……本人的新电脑就这样报修去了……现在只好重新搬出蒙尘的老爷机,除了能上网以外,其他新新游戏都玩不了了……

序章+第一章 在那山顶的那边有一群史莱姆

“在那山顶的那边,海滨的那边,有一群史莱姆,他们活泼又聪明。啦啦~……”

我欢快地哼着村子里流行的歌谣,奔奔跳跳地行走在山路上。

今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眼前的一片繁茂的树林更是诉说着夏的活力。林间的鸟儿正如同往常一样唱着欢快的歌儿,为了附和它们,我唱得更加起劲。我美妙的歌喉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众鸟的共鸣,这不,无数坚果夹杂着欢呼声朝我飞来。

“叽叽叽!(求你别唱了!)”

“不用称赞我,其实我还是有所不足的!”我一边自谦,一边收下坚果作为今天的额外收获。

我走在林荫里,完全不必顾忌午后的骄阳。这平凡的饭后散步果然还是那么惬意。

然而,就在这祥和的午后,我隐约听见了女孩子啜泣的声音。

我连忙循着声音找去,穿过树林,在一处空地发现了三只看起来很凶恶的森林猪崽正对一名小女孩虎视眈眈。

“住手!”

身为一个有教养的存在,怎么能够允许这种以多欺少的事发生呢?于是,我理所当然地跳了出去,挡在森林猪崽与小女孩中间。

“嗯哼?”三只森林猪崽看见我,一脸惊异,这也是理所当然了,在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风流倜傥的家伙已经很少了。

小女孩看见了我,也是一脸茫然。

奇怪了,我路见不平出手相助难道就这么匪夷所思么?我的样子难道看起来很矬?

我连忙施展我的绝技——离魂魔镜,让自己的灵魂暂时脱离身体,从远处观察。

从远处看,不就是很平凡的场景——小女孩和三只森林猪崽之间站着一只圆滚滚的史莱姆么?

我连忙灵魂归体,我可不希望在远处观察的时候,本体被猪崽狠狠撞飞了。

“嗯哼嗯哼?(你为什么要帮人类?)”中间的森林猪崽问道。

“你们三个打一个,不是以多欺少么?我就是看不惯你们!”我自以为帅气地说道。

“噗哼哼!!(可笑的史莱姆!!)”左边的森林猪崽亮了亮它刚刚冒头的獠牙,“哼哼嗯哼噗!(我们可是战斗力高达三的强力猪崽!)”

“噗哼嗯嗯噗噗噗哼哼嗯!(你这种战力只有一的史莱姆想要阻止我们真是自寻死路!)”右边的森林猪崽说罢,嚣张地昂起了他的脑袋,一副蔑视我的姿态。

“废话少说,有胆你们就上啊!”我可是一点也不害怕。我虽然是史莱姆,但是我可不是普通的史莱姆!那些普通的史莱姆都是一只眼睛,身体软趴趴的,而我却不同。我有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身体还特别有弹性,我完全有自信把身体变成一个弹球,一整天不变软。啊……扯远了,还是讲一讲最重要的区别吧,那就是我是战斗力高达五的超级史莱姆啊!

“嗯哼哼!!(扁他!!)”为首的森林猪崽一声大喝,它的两个小弟一起冲了过来。

我沉着冷静地看准了那两个家伙的动作,接着迅速伸出两根触手,化为绊绳横在了路中间,那两只猪崽就这么傻傻地冲刺,接着被绊倒,狠狠地扑在地上,啃了一嘴的草皮。

“嗯哼?(什么?)”为首的森林猪崽诧异地看着我,显然是不敢相信一只史莱姆居然有这样高的战斗力。

“老实告诉你,我可是战斗力高达五的史莱姆,识相的就赶快走!”

“哼哼嗯!!(你给我记着!!)”为首的森林猪崽一溜烟跑的没影,它的两个小弟也是狼狈地跟着它逃跑了。

见森林猪崽已经逃远,我连忙蹦跶到小女孩身边。

“小妹妹,你没事吧?”说话的同时,我伸长触手,从高处的树枝上扯下一片叶子递给她,“用这个擦擦眼泪吧。”

我相信我的话她是听得懂的,不过为什么她没有反应呢?对了,忘记说明了,我们史莱姆一族原本是没有说话能力的,只有在锻炼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够开口说话。因为大多数史莱姆都没有说话能力,所以我们史莱姆一族没有自己的语言,所以会说话的史莱姆干脆就使用人类的语言文字了。

“小妹妹?你为什么会一个人来这里啊?”根据我这些年看的人类的书籍,我总觉得现在的情况像极了拐骗小孩时候的场景。

“我……我想要成为勇者……”

勇者?哦?她应该是说那个人类当中打倒魔王就能够获得的最高荣誉吧。

“呃……想要成为勇者和你来这片森林没有……(什么关系吧?)”我不太理解。但是小女孩那水汪汪的大眼睛直视着我,让我不得不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总觉得要是我继续说下去,她一定会哭出来……

“算了。”我姑且还是不要过问理由的好,“小妹妹,你住在哪里的?是斯达特村还是法斯特镇?”

我报了两个附近的人类村镇名字。

“斯……”小女孩低着头,拘谨地说道。

“斯?”

“达……”

“哦,就是斯达特村了。”

小女孩轻轻点头。

我回忆着斯达特村的位置,距离这里有两公里左右。想不到这个小女孩居然一个人走出了这么远。

虽说斯达特村附近因为定期有人清理的关系,没有什么凶恶的魔兽,但是像刚才那样的魔兽幼崽还是有的。它们虽然不是我的对手,但是对付这个小女孩也绰绰有余了。

思来想去,我总不能救了人家又把她丢在森林里不管吧。

“小妹妹,我带你回斯达特村好不好?”

“诶?”小女孩讶异地看着我,她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怎么了?”

“你……你不是……”

“对啊,我是魔兽中的史莱姆啊。但是那又怎样?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是自由的!”我开朗地说道。

“自由?”小女孩不太明白。

这个名词还是我最近才学到的,因为我觉得说出来很帅气,所以就这么用出来了。

“呃……应该就是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吧。顺带说一句,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吟游诗人,游历大陆,在各种各样的城镇留下我的黏液。”我连忙转移话题。

“诶?史莱姆也能做吟游诗人?”小女孩的声音高了八度,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礼,连忙低下头不敢看我。

“随便否定别人的梦想可不对哦!作为一个自由的生命,我们都有拥有追逐梦想的权利。别看我这样,我已经开始阅读那些诗篇,为将来做好准备了。”

小女孩似懂非懂,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轻声道:“嗯,我也是自由的,我不会放弃成为勇者的梦想……”

一番交谈下来,小女孩渐渐对我不再顾忌,她用手轻轻握住了我的触手,我在前面蹦跶着领她回斯达特村。

一路走着,小女孩一直保持着最初那般的安静。

终于,已经能够远眺见村子的外围了,那显眼的岗哨箭塔昭示着这里已经是人类的领土了。

就在这时,小女孩突然停下了脚步。

我奇怪地把眼睛转到背后。

“怎么了?”

“呐……史莱姆先生,你说,女孩子能够成为勇者吗?”

勇者……哦,对了,之前她就说过她要成为勇者呢。现在考虑的话,她恐怕是因为自己的梦想遭到他人否定,所以才偷跑出来,试图打败那些小魔兽来证明自己吧。

该怎么说呢?果然是不成熟的小孩子才会做出来的傻事啊。

“当然可以,只要你付出了足够的努力,一定能够得到回报。”我信誓旦旦地说道。

得到我的肯定,小女孩很是开心。她深吸一口气,认真地说道:

“决定了,我的勇者队伍的第一个成员就是你了,史莱姆先生!”

她微笑着紧紧握住我的触手。

嘛,虽说小女孩这般灿烂的笑容很可爱啦,但是呢,为什么我听见了十分诡异的台词呢?

算了,就权当是小女孩的玩笑吧。

“好啊。等你长大以后有能力组织自己的冒险团队的时候,我一定会做你的伙伴的。”我许诺道。当然,在心里我是这样想的,等到她长大了,绝对不会真的让我做她的冒险伙伴的。毕竟我可是史莱姆啊,正常的冒险者会让史莱姆当自己的伙伴嘛!

“约定好了,绝对,绝对不能反悔哦!”

“约定好了,我绝对不会反悔的。”我牵起了她的小指,用人类的方法打勾勾进行我们的约定,“呃……我记得好像是……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小女孩十分满意,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与我告别:“史莱姆先生,再见了。”

“嗯,再见了。”

我挥舞着触手与她道别。当然了,在我看来,今后是不会再遇见她了。说是“再见”,其实和“永别”也没有多大区别。

……

……

……

……

……

“在那山顶的那边,海滨的那边有一群史莱姆,他们活泼又聪明……”

我欢快地哼着村里的经典歌谣,奔奔跳跳地走在山路。

呀,要说这史莱姆还真是老得快啊,才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我由一个英俊帅气的青年成长为了充满魅力的大叔。这还真是岁月催人老啊。想当年,我的PH值是容易热血上涌的6,现在已经变为沉稳的7了。

当然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饭后散步的习惯还是没有什么改变。除了在路上哼歌之外,我还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吟诗。

作为一个拥有着成为伟大诗人梦想的超级史莱姆,我早在十年前就充分掌握了人类的语言文字,在九年前开始攻读人类的各种经典诗篇。经过五年的努力,我终于在四年前学会自己写诗了。有了四年的练笔时间,我想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诗人了。不信?且听我吟上一首。

“啊,西瓜啊,为什么你那么圆?你的圆就是胖子的美,啊……啊……啊……”

“叽叽叽叽!!!!(别鬼叫了!!!!)”

瞧,今天也是,那些鸟儿都因为我美妙的诗篇而疯狂,把它们辛勤储存的坚果扔给我,作为它们热情支持的体现。还真是难为这些小鸟了,没有双手没法鼓掌,只能够用这种方法表达自己的快乐。

感谢你们,我忠实的读者听众。是你们十几年如一日的支持让我能够坚持诗人的道路。太谢谢了,等到我出版诗集的时候一定会把你们写在扉页的鸣谢名单上的。

正走着,我忽然听见了隐约的女孩哭泣声。我有些奇怪,这条路平常应该不会有人类走才对啊。

我循着声音找去,穿过一团灌木,发现了正在哭泣的小女孩。在距离小女孩只有三步之遥的地方,三只森林野猪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她。

啊咧……为什么我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呢?对哦,貌似在十年前我也在这里附近救过一个人类小女孩。

哼哼哼……这真是天助我也,像英雄救美这样的素材可是吟游诗人最喜欢的。作为一名职业诗人,我也是时候接触一下这种题材了。

于是,我一声大喝,接着凌空一跃,圆滚滚的身体在空中翻转不知道多少圈半,挡在了三只森林野猪面前。

“放……”我刚喊出第一声猛然发现自己正对着的是人类的小女孩,我连忙收声,总算没吓到她。

啊……貌似转的圈数有点太多变成我背对着森林野猪了……没问题,我连忙移动眼睛和嘴,把它们弄到正确的方向。

“放开那女孩!”

“哼唧!?(哇靠!?)”“哼哼嗯!?(怎么是史莱姆!?)”“嗯哼哼唧哼唧!(我们根本还没碰到女孩好不好!)”

啊咧?为什么我觉得这三只体型跟个小山似的野猪有些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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