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一根根,一排排冰锥。大修厂送寿礼的年轻工人们,在离韶山最后一天路程的小村子住下来,他们要在这里等上两天,要等到毛主席生日这天进韶山。
进了村子,村里已是住满了各地来的人。他们好容易找到落脚的两户人家,这是农村中很一般的房舍,有一个蛮大的堂屋,两间房在堂屋的一左一右,屋前有个猪圈和一间厨房。两户人家的房舍差不多,区别也没什么,唯一有区别的就是一户人家多了一口井。两家的主人都是热心人,一进屋就搬桌子拖板凳,为来给领袖祝寿的人们腾出房间,打上地铺。这儿离韶山估计还有十七八里路,马路两旁有几座小山被冰雪覆盖,苍劲的青松屹立着,显得有些生机勃勃。呆在这里,他们没事可做,白天学着解放军帮房东干活,可人多,活儿也分不过来,他们就唱歌,沸腾的歌声在小村子里此起彼伏,没有哪一支前来祝寿的队伍甘于落后。然而,亢奋归亢奋,精神归精神,人人说话却非常注意,生怕祸从口出。
毛主席生日这天的一大早,他们欢声雀跃地到了韶山。这一天,整个韶山村红透了半边天,各地的代表和自发的人群就像集结的队伍,蜂拥到了这儿,激动的心情无言表述。吴乐宝他爸在日记中写道:“……望见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住过的那间草屋,这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诞生的地方,这是我们红太阳升起的地方。今天,一轮大红的太阳喷薄而出,一下子照亮了东方大地。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方向,革命的航船有了舵手,黑暗的新中国仿佛就此呈现了新的曙光。此时,我的心里升起了一支歌,这支歌就是‘东方红’。”
其实,在那个疯癫又忠于的年代,楚宁他们也刚刚记事,记忆里也是模模糊糊,说不上什么好坏。三人在屋里聊着过往的事,没有一点悲凉,也没有愤恨的批判,他们似乎还怀念那狂热和动荡的年月。这时,女儿回来了,她进门见三人有说有笑,不解地问:“什么事啊?这么开心?”
“我们在说给毛主席祝寿的事呢。”
“毛主席也是今天过生日啊?”
“不是,他跟你太婆是一天。刚才说你乐宝叔他爸当年到韶山祝寿的事。”
“韶山在哪?”楚佳不屑一顾的问。
“在哪?你这书是怎么读的哟,韶山都不知道在哪?”
“都什么时候了呀,还车轮飞汽笛叫,火车向着韶山跑啊?如今的韶山是圣地喽,是老毛头徒子徒孙朝拜的茅屋哦!真搞笑。”吴乐宝一本正经地说。
“本来就是搞笑的事嘛。哎!中国人啊,愚昧到什么地步了呀,我看皇帝也没他那么风光。当年袁世凯刚刚称帝,还出了个蔡锷把他搅黄了。他倒好,个个都拥护他。”
“什么呀,今天就不幼稚啦?我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教我们齐唱《东方红》“他是人民大救星”,然后再唱《国际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你们慢慢去理解吧。”女儿冷不丁的杵了一句,楚宁听了陡然一惊。
“得了得了,你们这两个反动分子都闭嘴。今天是的我生日,怎么说到这事了,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吃饭吧。”吕佳打断了他们的议论。
深秋的南京有几处好的景致,感觉浑厚的要数明孝陵了。一连有一个多月没有下雨了,楚宁为让女儿最后一次考级轻松一下,他带她去了明孝陵。深秋的阳光不温不火,透过金黄的银杏叶,投射在铺满落叶的青石神道上,把石人石兽映出深邃的长影,给人一种惆怅而又心醉的美丽。
午后,气温一下回升了,陡然感到又像回到春天般的温暖。傍晚的时候,楚宁跟女儿在外面吃过小吃回来,吕佳还没下班。等到将近快十点了,她才下班回来。正常的情况下,吕佳加班也是随茶便饭的事,但今天说是单位里开会,传达什么企业改制文件,才拖到这钟点。
第二天一大早,楚宁早早起来,他推开阳台的门,大雾已经笼罩了整个城市。午后,大雾终于变来了一场细雨,这场雨下的也真是及时,仿佛给久旱的城市淋浴了一下。
“外面下雨了,你还到哪去?”吕佳说。
“我去外面走走,在家里闷死了。”
“那你拿把雨伞呀,外面雨下的蛮大的。”吕佳拿了一把雨伞给他,楚宁接过伞出了家门,照直往城墙根走去。昨天,他从明孝陵回来,本想给张同写信,想问问女儿出国念书的事办到哪一步了,可一打岔又忘了。今天早上起来,他赶紧写了信,下午又遇到下雨,他觉得雨天出去走走也挺舒服,就撑着伞到河边来溜达溜达。秋雨瑟瑟,城墙是湿漉漉的,墙下刚修好的小路上满是稀稀的黄泥,上面还有几道自行车骑过的轮印。他突然想起张同回来时,他陪她在这城墙上散步的情景。印象里,那也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那时的城墙还没有开始整修,残垣的城墙上长满了杂草,一条蜿蜒的小路沿着墙垛忽左忽右,仿佛就像失恋后迷惘的旧景。他踮着脚走过黄黄的烂泥地,毫无目的走到河边,眼前的河水缓缓地流过随风飘逸的垂柳,一种莫名的惆怅又系在心头。他望着河对面的新城,又想着昨天女儿跟他说的事,脑子里总觉得放不下什么。女儿还有几天就要考试了,他似乎又矛盾起来。这倒不是他担心自己的女儿考不好,而是有了一种即将与女儿分别的隐痛。他独自一人忍受着酸楚,眼眶不由得积满了眼泪。
“又怀旧了?”突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男人的声音。
楚宁头也没有回,他听出是吴乐宝的声音。问:“你怎么找到这来了?”
“你老婆说你出来溜达了,我不用猜就知道你会到这儿来,”吴乐宝跟他并排站到一起,他递过一封信来:“四毛和二宝请我们参加同学聚会,你看去不去?”
楚宁一愣。他拿过信来,用手捏了捏,像是一张请柬。他用脖子夹住伞柄,腾出手将请柬抽出一半来,真是一张精美的请柬。楚宁没有把请柬全部抽出来,他把请柬小心地揣进信封,会意地笑了笑:“有心人啊!”
“去不去?”
“去啊!怎么不去?就凭人家这份心,我们就得去。”
“你说,他们两个原来在学校的时候也不怎么样,现在是不是混得不错了,想在同学面前摆阔来了。”
“你啊,就是这样,矛盾的了吧?人家混好了请你吃饭,你又心里不平衡了,要是没混好吧,你又瞧不起人家。”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同学聚会,大家抬石头不就行了,也轮不到他们两个来召集啊。”
“那谁来召集?毕业的时候,你指定以后聚会谁是召集人啦?我看他们两个就不错,还能想到请同学聚聚。你我呢?压根就没这个想法。兄弟啊!这面子你我一定要给他们,不然你我算是什么人了,不仅要去,而且还要捧场。你说呢?”
“他还让我们多叫上几个同学,你看吕佳还去啊?还有林小妹和张同。”
“张同就不要通知了吧。她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总不能让她从休斯顿跑回来吃顿饭吧?以后等她回来再聚吧。你看呢?”
“行啊。”
“张同最近怎么样?还给你来信了?”
“没有。她和我女儿有书信往来。”楚宁没有告诉他今天刚给她写信。
“你丫头决定去美国上学了?”
“看她考的怎么样吧。哎!都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怎么想起来让她出国上学。这下可好,把我这些年的积蓄全压进去了。”
“不要怪我说你,你真是心血来潮。现在就凭你的条件送孩子出国念书啊,简直是太超前。”
“不说了。走吧,回家陪我喝喝酒去。”
第66章(2)
四毛和二宝原来都是楚宁他们一个班的同学,只是不和他们住在一个大杂院罢了。同学,这是一个特定的群体,他们既有幼时的情感又有无忌的矛盾。这次同学聚会,不同当年毕业时的那次小团体。楚宁预感到这次同学聚会将有些事要发生,但也清楚不会太伤和气。这因为在当年的学生时代,同一个班的同学就有好几派小团体。大修厂的一派是小干部、小知识分子子弟纠集成的;四毛和二宝他们一派是学校附近的散户代表;还有一派是戴帽子来直接插班到初二的同学。这三派原本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挤兑,而且还经常发生武力斗争。且不说戴帽子来的这一派,就说四毛和二宝他们一派吧。由于他们占据着家住学校附近的优势,在学校时总是想做老大这把交椅,可事与愿违,这把交椅总是在争夺中空缺。转而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的摩擦时时发生。
有一次,吴乐宝跟一个女同学打的火热。不料,四毛觉得他动了他心上人的心思,就找茬跟吴乐宝过不去。一天下午放学,四毛见吴乐宝没有跟自己的小团体走,就叫了一帮人把他挡在校门口理论,可话还没说到三句就动起手来。
“你嘴硬,是吧?”四毛狠呛呛指着吴乐宝的鼻子。他瞪着眼说着,抬手就想刷他耳光,谁知吴乐宝早有防备,他往后一闪,甩起书包一挡。四毛挥动的手一下重重的刷在他书包上,顿时手掌一阵剧烈麻痛。原来吴乐宝在书包里丢了一块半截砖,随时准备应战的。他见四毛咬着牙揉捏手腕的时候,吴乐宝顺势挥起书包,照着四毛的头就砸了下来,一下就把他的头开了个口子,鲜血直流。这一下,四毛手下的一帮人见吴乐宝玩狠的了,旋即三四个人一起动手,一把把吴乐宝抱住,按倒在地,拳脚相加的把他擂了一通。这时,正巧楚宁过来,他见有人在打架,就跑来看热闹。楚宁跑近一看,原来被按在地上的是吴乐宝,他也没来得及考虑自己是势单力薄,抬脚就踹了上去。他的突然到来,一下把围打吴乐宝的人惊住了,还以为吴乐宝的援兵到了,赶忙跑进小巷子。谁知,疯野的楚宁拾起砖头拼命追打……
楚宁毕竟在农村干过几天苦活,他有一股子爆发力,他这一玩命迎战着实吓跑了四毛他们。打过架之后,四毛头上缝了十针。当晚,四毛他妈带着儿子找到吴乐宝家,经过一番争吵后,吴乐宝他妈赔了四毛的医药费和营养费。之后,吴乐宝和四毛反倒没有因这事老死不相往来,反而英雄惜英雄起来。
其实,人是群居的社会体,虽说现代文明不可能再把我们带进山洞,但这种生活方式的基本法则却无法改变。聚会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活动,有人斥骂这种活动俗,但再俗也少不了聚会。同学聚会也免不了俗,不过,这也不是同窗聚会的专利。只要是聚会,也都少不了吃吃喝喝。四毛和二宝通知来聚会的同学也很多,他们能通知的都通知了,但到的人也仅仅是两桌子,这也只是全班同学的三分之一。这倒不是四毛和二宝他们没有号召力,而是各人的心态林林总总。一晃,大家毕业都二十多年了,这时间也确实会慢慢把人变的粗俗起来,最明显的也就是变得势力多了。相互打听和暗自说道,这几乎也是同学聚会的潜意识,根本用不着什么言传身教,完全又是自学成才。不过,多半同学聚会也都为一种聚会而聚会,聚完了再开小会的固有模式。聚会桌上,言谈之中,你心里鄙视我,我心里瞧不起你,这类现实虽被人人讨厌,但也是人人愤愤斥责俗不可耐的时候。然而,说归说做归做,人在不知不觉中人还是个俗人。这人也真是奇怪无比,人生百态啊,也就如同蹩脚的喜剧,所有的人都是这剧中的表演者罢了。
到了聚会的日子。四毛是西装笔挺,油头粉面。因为他掏钱请客,自然也把老婆带上。四毛的老婆长得比较争气,是个能带出来的女人。其实,她真不想来,但没法子,她担心四毛跟旧相好的擦出什么火花,只得挽着四毛一同出席。出门之前,四毛嬉皮笑脸的叮嘱老婆:“老婆啊,你平时怎么糟践我都没关系,但这次是我组织同学聚会,你可一定要给我留面子,”四毛老婆斜了他一眼,他嬉皮笑脸的继续说:“我说话你别岔,不许你瞪眼,要淑女些,明白吗?”
“怎么?嫌我老了?嫌我不是淑女了?我就知道你花花肠子。”
“你说哪儿了呀。我让你少说话,不要插嘴,”
“我长嘴不说话是喘气的呀?我非要看看,你整天念叨的那个女的是什么样子。”四毛他老婆硬呛呛的。
“哎哟,姑奶奶哎!你别没事找事,好不好?我说哪个女的了?”
“你不是整天念叨那个叫什么‘梅’的女人吗?”
“哎呀,她不是我们班的,别瞎搅和好不好?我真求求你了,我跟她没有的事,都是我瞎编的。”其实四毛在学校时,也真的没有叫什么“梅”的女生。他臆想过一个女同学,但事实真的没有。这臆想也害了他,直到他刚出门时,他还恍惚着那个“梅”的影子。自他跟吴乐宝因他臆想的影子打过一架,他也就落下了这病根。
吕佳也把这聚会很当回事,她翻箱倒柜的在衣柜里千挑万选,磨磨蹭蹭忙了老半天,最后还是穿了昨天上班时的衣裳。她把脸上精描细抹了一番,不想给楚宁在同学面前丢一丁点的面子。因为,同学中也就他们这一对是同学加夫妻,她也理应更加重视。楚宁也是,嘴上说着随便点,但还是早早的把自己装饰的斯斯文文。他虽没有像女人那样翻箱倒柜,折腾着自己,但也是比划了两件衣服。最后,俩人体体面面去了酒楼。
第67章(1)
楚宁从家到聚会的酒楼不算远。这是一家名叫福聚缘的酒楼,四毛和二宝为这次聚会没少花心思,他们既要酒楼的名字有寓意,又不能失了档次,关键的还是要实惠。这“福”字要有,祝福同学们幸福、有福和同福;这“聚”是气,要有人气、财气和运气;这“缘”字那就寓意深了,不管谁怎么理解都能找到各自的说道。
二宝开着一辆宝马车准时到了酒楼,他的到来让站在门口的老同学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架势给没混好的同学,甚至还做了一官半职的人有点垂涎。不过,有没混好的同学也不矜持。心想,你开你的宝马车,我骑我的自行车,反正也不在一个道上行驶。二宝把宝马车停好,他转着食指上的车钥匙向同学们走来,见吴乐宝正在跟同学嬉笑的说着话,老远的就喊:“吴兄,楚宁还来了?”
“他马上就到了吧。”吴乐宝没有在意他是开宝马车来的。他上下打量了一下二宝,见他西装革革正正,皮鞋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