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所不需,便当立刻停止。因此,一篇文学名作正如大自然本身的一个伸展,在无式之中成就佳式。美格和美点能自然而生,因为所谓的“式”,乃是动作的美,而不是定形的美。凡是活动的东西都有一个“式”,所以也就有美、力和文,或形式和轮廓的美。
第十三章 与上帝的关系
一、宗教的恢复
世上有许多人自以为认识上帝,知道上帝的爱憎。因此一个人在讨论这个题目时,不免被有些人认做亵渎,也被另一些人认做先知。人类以各个分别的说起来,不过是地壳的千百万万分之一,而地壳又不过是宇宙的千百万万分之一,真是极其渺小的物事,然而竟敢说认识上帝。
然而没有生活的哲学是完备的,没有人类的精神生活的概念是充分的,除非我们把自己引进到和周遭世界的生活有满意而融洽的关系里边去。人类已很够重要,他是我们的研究中最重要的题旨。这就是人性主义的要素。然而人类是生活于一个宏大的宇宙中的,这宇宙也和人类一般的奇特。所以凡是忽视了周遭的大世界,忽视了它的起由和结果的人,都不能算做有着一个满意的生命。
正统派宗教的缺点,在于在历史的进展中它和一些完全不涉宗教范围的物事发生了不可分析的关系——物理学、地质学、天文学、犯罪学、性的概念和妇女观念。它如若专自限于良心的范围,则重新定向的工作便不必像目下这般的困难了。要毁灭“天堂”和“地狱”的观念,较易于毁灭上帝的观念。
反之,科学把宇宙的神秘的一种更新更深的意义,和物质之为动力的一种别称的新概念,展开于现代基督徒的眼前。至对于上帝本身,詹姆靳·杰恳斯(James Jeans)曾说,宇宙实好似一个伟大的思想,而不似一具伟大的机器。计算的本身,证明宇宙中实在有所谓算术上不能加以计算的东西。宗教须往后退,它不应该像以前的涉及自然科学范围中的许多物事,而应承认它们乃是不属于宗教的物事。宗教也不应该让神灵的阅历去倚赖着完全不相干的说法,如:人类的历史已有四千余年,或一百万年,或地球的形状是扁的、圆的,或是像折叠桌子一般的,或是由印度的象或中国的鼋所擎着的。宗教应该限于道德的范围,限于良心的范围,它自有和花木鱼星的研究的一般的尊严。圣保罗是首先动手术割治犹太教的人。他把饮食(吃有蹄的动物)和宗教分拆开来,使宗教得益不浅。宗教不但从分拆饮食之中可以得到益处,并且也可从分拆地质学和解剖学之中得到益处。宗教不必再去做一个天文学和地质学的涉猎者和一个古代传说的保存者。宗教尽可在生物教师讲课时闭口不言,则宗教就可以不像向来那么的愚蠢,而易于得到人类的崇敬了。
照现代所有的宗教而论,每个人将不得不把自己从所信仰的宗教中拯救出来,不论我们对于神学信条的意见如何。我们未尝不能于跪在地上默默作礼,眼望着彩色玻璃的教礼和崇拜的氛围下投身于上帝的门下。在这种意义上,崇拜成为真正的美术经验,真是出于本心的美术经验,犹如我们看着太阳向山林的背后落下去一般。在这个人的心目中,宗教是良心的最后事实,因为这个美术经验是非常近于诗意的。
但他对于现代的教会必然蔑视,因为他崇拜的上帝,并不是一个花些小钱即能买得动的上帝。他不能在乘船向北行驶时,叫风向北吹;不能在向南行驶时,叫风向南吹。因为着顺风而感谢上帝,乃是绝对的无礼,也是自私。因为这包含着上帝这个特别人向北行驶时,便不顾及另有许多向南行驶的人了。宗教应该是一种灵的交流。当中不能含有此造对彼造有所求的交换情事。他必不能够了解教会的真义,他对于宗教所经过的转变必觉得奇怪。他如将宗教照目前的形式下定义必会愕然无措。宗教是它的现状加了神秘的情感的加荣吗?抑是某种已经成为非常神秘,已经雕饰,已经遮掩的道德真理,庶使教士之流可以从而得到生活吗?启示对宗教的关系,是否也是如“秘方”对用广告宣传的“秘制药品”之关系一般的吗?它抑或是一种利用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在那里变戏法,因为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乃是最便于变戏法的事物吗?信仰是否应该以知识为基础,还是信仰乃是开始的知识的终点吗?它抑是像一个棒球,可以由爱梅·麦克弗逊(Aimee McPherson)向观众打去——是一种乔(Joe)可以用接棒球的法子去接过来的事物吗?它抑或是阿里安种或挪特种血统的一种保持法,或不过是离婚和生育节度的一种反对法,并对任何社会改良者都称之为“红党”和“共产党”吗?基督是否必须在托尔斯泰被希腊的正统教会除名之后,于大风雪中将他抱在怀中吗?或是基督将要立在曼宁主教(Bishop Manning)的窗外,招呼那些坐在长椅中的富家孩子,一再做他的请求说:“让这些孩子到我这里”吗?
所以宗教在我们的心中所留下的是:一种令人不舒服的——然而在我却是异常满意的——感觉,觉得宗教所在于我们的生命中的,将是一种对生活的美,生活的伟大和生活的神秘的更简单化的感觉。当中虽也有一种责任,但已撇去了神学所堆积于表面的自以为准确的东西。在这个形式中的宗教是简单的,它于现代的人类已是够好。中古时代的神灵神权统治思想已渐渐退化。至于个人的永生问题——即宗教用以打动人心的第二个大理由——现在有许多人都已是抱着要死便死,而并无不满意处的态度了。
我们对永生的成见,当中略带一些病理性质。人类的期望长生是可以谅解的,但如若没有基督徒从中推波助澜,则它必不至于彼人类重视到这般畸形的地步。它已不是一种微妙的回想,一种崇高的幻想,位于虚无和事实中间的诗意境界中,而已成为一种十分一本正经的事实。尤其是在修道士的心目中,死亡的意识,或死后的生活,已成为生活中主要的关怀事件了。在事实上,五十岁以上的人们,不论他是异教徒或基督徒,大多并不怕死。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为死亡所威吓,和并不把天堂和地狱十分放在心上的理由。我们常听见他们很高兴地讨论自己身后的碑铭和坟墓的式样,以及火葬的好处等等。我这话并不单说凡是自知必升天堂者是如此的,而且也是指着对死亡抱一种现实见解以为人死不过似灯烛的火焰熄灭一般者而说的。目下识见高超的名人当中,有许多个都表示不相信有所谓个人的长生,而并不在意——如韦尔士(H。 G。 Wells)、爱尔勃·爱恩斯坦(Albert Einstein)、亚德·基士爵士(Arthur Keth)等人——但我以为并不一定需识见十分高超的人们方能克服死亡的恐怖。
有许多人已将别种更有意义的永生代替了这种个人的永生——如种族的永生、功绩和影响的永生。当我们去世之后,倘若我们所遗留的功绩依旧继续的有影响于我们自己的社会中的人生——不论这影响是怎样的微小——而在其中活动,则便已够了。我们可以将花朵摘下来,将花瓣丢在地上的,然而它的香味是依旧存留于空气中。这是一种更好的、更合理的、更为公的永生。在这种真实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路德·勃尔班克(Luther Burbank)和汤姆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至今还在我们之中活着。他们的身体虽然已死,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所谓“身体”者,无非是许多化学的组成分子不断有变化的组合状态的一个抽象的综合罢了。人们开始了悟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像永流的大河中的一滴水,因此他对于这生命之流乐于做一些贡献。倘若他能少怀一些自私心则他自会觉得满足了。
二、我为什么是一个异教徒
宗教终是一桩属于个人的事件,每个人都必须由他自己去探讨出自己的宗教见解。只要他是出于诚意的,则不论他所探讨得到的是什么东西,上帝绝不会见怪他。每个人的宗教经验都是对他本人有效的,因为我已说过它是一种不容争论的东西。但是,如若一个诚实的人将他对于宗教问题的心得用诚恳的态度讲出来,则也必是有益于他人的。我在提到宗教时,每每避开它的普泛性,而专讲个人的经验,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我是一个异教徒。这句话或许可以作为是一种对基督教的叛逆,但叛逆这个名词似乎略嫌过火,而还不能准确地描写出一个人怎样在他的心理的演变中,逐渐的背离基督教。他怎样地很热忱地极力想紧抱住基督教的许多信条,而这些信条仍会渐渐地溜了开去。因为其中从来没有什么仇恨,所以也谈不到什么叛逆。
因为我生长在一个牧师的家庭中,并且有一个时期也预备去做传道工作,所以在意旨的交战之中,我的天然感情实在是向着基督教方面,而并不是反对它。在这个情感和意识交战的当中,我渐渐地达到了一个肯定的否认赎罪说的地位。这个地位照简单的说法,实在不能不称之为一个异教徒的地位。我始终觉得只有处在有关生命和宇宙的状态的信仰时,我方是自然自在,而无所交战于心。这个程度的演变极其自然,正如儿童的奶牙脱落,或已熟的苹果从树头掉落一般。我对这种脱落当然是不加以干涉的。照道家的说法,这就是生活于道里边。照西方的说法,这不过是依据自己的见解,对自己和宇宙抱一种诚恳的态度罢了。我相信一个人除非是对自己抱着一种理智上的诚恳态度之外,他便不能自在和快乐。一个人若能自在,则便已登上天堂了。在我个人,做一个异教徒也无非是求自在罢了。
“是一个异教徙”这句话,其实和“是一个基督徒”在意义上有什么高下之分?这不过是一句反面的话,因为在一般的读者心目中,“是一个异教徒”这话的意义,无非说他不是一个基督徒罢了。而且“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句很广泛很含混的说话,而“不是一个基督徒”这句话也同样是意义不很分明的。最不合理者,是将一个异教徒这名词的意义定为一个不信宗教或上帝的人。因为根本上,我们对于“上帝”或“对于生命的宗教”的态度还没有能够定出确切的意义哩。伟大的异教徒大都对大自然抱着一种深切的诚敬态度,所以我们对异教徒这个名词,只可取其通俗的意义,将它作为不过是一个不到礼拜堂里去的人,(除为了一次审美的行动外,我确不大到礼拜堂里去。)是一个不属于基督教群,而并不承认寻常的正统教义的人的解说。
在正的方面,中国的异教徒(只有这一种是为我所深知而敢于讨论的)就是一个以任心委运的态度去度这尘世的生活的人。他禀着生命的久长,脚踏实地地,很快乐地生活着。时常对于这个生命觉到一种深愁,但仍很快地应付着。凡遇到人生的美点和优点时,必会很深切地领略着,而视良好行为的本身即是一种报酬。不过我也承认他们对于因想升到天堂去,才做良好的行为,反之,如若没有天堂在那里诱引,或没有地狱在那里威吓,即不做良好行为的“宗教的”人物,自有一些怜悯和鄙视的心思。倘若我这句话是对的,则此间有很多的异教徒,不过自己不觉得罢了。现在的开明基督徒和异教徒,其实是很相近的。不过在谈到“上帝”时,双方才显出他们的歧异点。
我以为我已经知道宗教的经验的深度,因为我知道一个人不必一定须像纽孟主教(Cardinal Newman)一般的大神学家才能获得这种经验——否则基督教便失去了它的价值,或已经被人误解了。在我眼前看来,一个基督徒和一个异教徒之间的灵的生活,其区别之点不过是崇信基督教者是生活于一个由上帝所统治和监视的世界中,他和这个上帝有着不断的个人关系。所以他也可说是生活在一个由一位仁慈的父亲所主持的世界中,他的行为水准须谐合于他以一个上帝之子的地位所应达到的标准。这个行为水准显然是一个普通人所难于在一生中,或甚至在一个星期中,或甚至在一天之中毫无间断地达到的。他的实际生活实是游移于人类的生活水准,和真正的宗教生活水准之间的。
在另一方面,这异教徒住在这世界上是像一个孤儿一般,他不能期望天上有一个人在那里照顾他,在他用祈祷方式树立灵的关系时即会降福于他的安慰。这就显然是一个较为不快乐的世界;但也自有他的益处和尊严,因为他也如其他的孤儿一般不得不学习自立,不得不自己照顾自己,并更易于成熟。我在转变为异教徒之中,始终使我害怕的,并不是什么灵的信仰问题,而就是这个突然掉落到没有上帝照顾我的世界里边去的感念,这个害怕直到最后的一刹方才消灭。因为当时我也如一般从小即是基督徒的人,觉得如若一个个人的上帝其实并不存在,则这个宇宙的托底便好似脱落了。
然而,有时一个异教徒也会将这个更为和暖的、更为快乐的世界,同时看成一个更为稚气的、更像尚在生长中的世界;一个人如若能够长久保持着这个幻想,确是一件好而有益的事情;他的观念将和佛教徒对生命的观念相近似;这个世界将因此好似更为彩色华丽,不过同时也将因此成为一个不十分实在的,所以价值较低的世界。在我个人说起来,凡是不十分实在的和彩色过重的事物都是要不得的。一个人如要得到一种真理,必须付一笔代价;不论它的后果如何,我们终是需要真理的。这个境地在心理上,正和一个杀人者所处的境地相同:如若一个人犯了一次杀案,以下的最好办法就是自首。我就是因了这个理由,所以鼓起勇气转变为一个异教徒的。但一个人在承认一切之后,他自会没有惧怕的。心里安适就是一个人在承认一切之后所处的心境(这里我觉得我已受了佛教和道家思想的影响)。
我或者也可以将基督徒的和异教徒的境地用下列的说法加以区别:我个人的异教思想同时为了自傲心和自卑心弃绝了基督教,是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和理智上的自卑心,但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