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忽然从楼子传来一阵吭吭的咳嗽声,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矮胖、戴着一付宽边玳瑁近视眼镜、穿着一件啡咖色进口T恤衬衫的、年约50来岁的男子,一边用极为警惕的目光盯着我看,一边慢悠悠地从二楼走下来。原来从这间办公室可的右侧还有一个建造得很精致的花岗石楼梯,直通到二楼。
没等他开口说话,只听到门外又传来一阵大声嘈杂声,其中就有刘志诚的音声,很可能是他要进来采访而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听到嘈杂热闹声,姓马的女人赶紧向外跑去。我松了一口气,于是迎着那位已走到我面前的男人的审视的目光,大摇大摆地坐在了厅里面的沙发上。
突然,那男子满面通红地指着我喝问道:“你是谁?来这儿想做什么?”我忙说是来应聘保安工作的。他毫不理睬,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死盯着我看,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动作麻利地拿起墙角落里的一只报夹上的报纸,哗哗地翻起来。只见他顿了顿,用审视的目光直盯着我看。我正暗自思忖。突然,这个胖男人推了推眼镜,怪声怪气地尖声叫嚷起来:“我知道了,你是记者!你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你的名字叫石野,你是从广州来的!”我被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声着实吓了一跳!心里不由直打鼓:这真是奇怪了,刚一见面,这个家伙怎么会认出我,并且能叫出我的名字来呢?在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呢?一时真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努力地搜索我的所有记忆,怎么也记不起来我曾在哪儿见过面前这个人。
见对已方识破我的真实身份,我觉得没必要隐藏什么了。我腾地站起身子,拿出我的记者证,回答道:“真没想到在这儿还会有人认识我。老板没说错,我就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石野,是特地从广州来了解一刘晃棋的死亡情况的……”他愣住了,随后又一把抓过我的证件,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似乎要从中看出什么名堂。当他获知我是因为刘晃棋之死而来的,本来就不高兴的脸显得更阴沉了。他口口声声说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听到外面刘志诚的声音,忙对他说:“你如果不知道,就请让厂方的负责人出来吧。要知道,我们一共有好几家报纸的记者,还有一位来自香港《东方日报》呢。”“怎么连《东方日报》的也过来了?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你们这些记者也真是……”“好端端的人都在你们厂里活活给累死了,这还能算小事吗?我只是来调查一下刘晃棋的死亡原因……这样吧,老板,还是快让门外的记者进来吧,我们只是来了解一下有关情况,何必对我们这么不友好呢?”胖老板这才气嘟嘟地拉长着脸,极不情愿地用手机通了几句话,然后气呼呼地看着我。
几分钟后,背着沉重大摄影包的刘志诚大踏步走进来,他的后面紧跟着刘靓、曾华锋和小谢,那位自称姓马的女人满脸怒气地跟在后面。在我的再三追问下,那女人这才介绍面前这位胖子就是周老板。
见一下子来了好几位记者,他们的脸色极不自然起来,马上要求我们拿出记者证。那个姓马的女人还让办公室文员将我们几个人的证件拿到里面去复印,当即遭到我们的抗议。那女人拉长着脸说,“我不复印,谁知道你们的真实身份呀,我也好有个证据。”
在我们的要求下,他们避重就轻,根本不愿说什么。磨蹭了十几分钟后,那肥胖的周老板提出要与记者交朋友,然后,他伸出两只肉嘟嘟的胳膊,动作肉麻地搂着我的脖子,不断地与我套近乎。紧接着,他又向我提出了一个要求:“石野先生,你是广州地区的名记者呀,我早就久闻你的大名,我们从此以后就是朋友了!我现在想与你合张影,怎么样,这个小要求你不会拒绝我吧?”说罢,他竟不由分说地紧靠着我,要求刘志诚为我们拍照。我一时还真不知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我又不是什么明星,合影就合影吧。在这个时候还是少得罪他为好。见我如此爽快,周高兴地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上面有他头相的厂牌,挂在脖子上,只等着照相。我们到这时获知面前的这对男女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周埠樟,是总经理,女的姓马,是厂长,今年已58岁了。
见我没反对,这个周老板更亲密地搂着我,不停地要求刘志诚拍照。尽管我对他的动作直起鸡皮疙瘩,但还是硬着头皮让刘拍了一张;但他说一张太少,想多来几张,接着又坐在沙发上要求搂着我的脖子再拍几张。我强忍着内心的反感,捏紧拳头真想朝他脑袋顺势来一下,但理智使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没想到,刘志诚在那一瞬间拍下了我当时的神态。如今几年过去了,刘志诚拍的那几张照片大都不知弄到哪去了,惟独这张还夹在我的一本书里。虽然这些年我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从南到北,不停搬家,颠沛流离,遗失了不少珍贵的东西,但没想到这张照片倒还保存下来了,没想到,在事隔几年后成为了我的这本书的“经典”插图之一。
拍完照后,这位周老板从刚才放下的报纸上拿来一张7月13日的《东方日报》,指着上面那篇关于我和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的那张彩色图片,嘻嘻哈哈地说:其实你一进门时,我就一眼认出你就是那位在我们港澳地区赫赫有名的石大记者!我说石记者,你今天能光临我们的这家小工厂,实在是我们的缘份呀,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家伙也是通过报纸上的照片才认识我的呀!难怪他刚才会像看怪物一样审视我老半天,并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呢!对于这样一个只顾赚昧心钱而不顾手下员工的生死的老板,我又怎么能与他成为朋友呢?
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第50节 打工仔吐血死亡
当我们问及解刘晃棋吐血死亡的有关情况时,这对男女不是支支吾吾,就是以种种借口来搪塞记者。直到马某打电话到报社再三确认了我们几个人的真实身份后,他们这才立即换了一副笑嘻嘻的面孔,马还颇为热情地从冰箱里给我们每人拿出一罐冰镇的可口可乐来。尽管天很热,我们也渴得很,但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拒绝喝他们的可乐。一路上,我们曾听小宁说,上次他和南岛一起来采访时,就是这对男女,对他们所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反而拿出可乐要他们喝,当时小宁火了,指着这位马姓女人的鼻子怒骂道:“你平时会让你的那些工人们喝这样的冰镇可乐吗?这么年轻的生命,在你们那空气不通、条件恶劣的环境下累得吐血而死了,你们管过吗?我们怎么喝得下这样的可乐?”他们随后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当然是厂方不买他们的账,叫来几名保安将他们驱逐门外。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争执,小宁此次就在附近的那家大排档等候,没有进来。
直拖到半小时后,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这位香港老板周埠樟及厂长马某这才把另一个负责车间工作的黄厂长喊出来,让他先向我们介绍情况。
记者问:“刘晃棋是否由于厂里加班时间过长导致劳累过度死亡的呢?”周当即矢口否认,并说:“死个把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人都有一死么?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们忍不住责问他:“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像刘晃棋一样,年纪轻轻的就累死在你们工厂里头?”周连连打着呵呵说,他不是这个意思,他也没想这个青年员工会突然得病死去。其实他们都很难过,大家毕竟在一起共事这么长时间。不过,他承认该工厂属家庭作坊性质,为赶货加通宵班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一般最多加班到晚上9时30分,并按工付酬。他们工厂从没有超长加班,这都是有上班卡记录的。为了更好地实行多拿多得,他们都实行打卡制。周说自己是在刘晃棋死后第二天才知道的,他是病死的,绝对不可能是累死的。当记者问道:“你口口声声说刘是病死的,那他到底是得什么病死的?是急性的还是慢性病?”周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站在一旁的马某嘟嘟嚷嚷地回答:“他肯定是得急病死的,这得去问医院里的人才能知道,我们只是办企业的人,又不是什么医生!反正此事与我们厂里没多大关系,我们已接规定赔了钱,早已做到仁至义尽了。”不过,在铁的事实面前,那位周老板终于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能够私下解决最好,所以后来我们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一共付了一万九千元,这样的数目,对这样的小工厂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别人的工厂一般也就赔付几千元。
为了表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周还让黄厂长出示了赔偿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规定》。来自广东省劳动厅、深谙各种劳动条例的刘靓,当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有些牛唇不对马嘴,因为刘晃棋是在加夜班期间吐血之后死亡的,并非是放假之际,此规定怎么能适用呢?说着,他还特意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当场向周及厂方有关负责人出示了这份盖有广东省劳动厅大红公章的有关条文。周等3人接过来看了半天,长叹一声后,只好默不作声了。
关于刘晃棋的死因,周不是支吾就是避而不答,问得不耐烦了,又几次肆无忌惮地喝令记者离开。
临离开美而进厂家时,我们又就那6名离厂的打工妹反映的问题,问周:“听说昨天你们这儿又有6名女工辞职了,请问厂方为什么不付给六名女工工资呢?”周埠樟振振有词地称:“如果是我炒她们的鱿鱼,我就立即付工资;但问题是,现在是她们自己要走的,是她们主动离开的,所以我就不可能给钱啦……”其中一位记者问道:“你们如此对待这些为你们厂家流过汗水的员工,就不怕他们去当地劳动部门告你的状吗?”周闻听此言哈哈大笑,扬着肥胖的脑袋说:“是呀,咱们中国不是早颁布了《劳动法》吗?我也希望有人去告我,这样我是很欢迎的,但可惜的是,至今还没有听说有人去告我的状呀!这说明了什么?这不就说明了我们这个厂子是依法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这样那样的问题呀?”
直到晚上7时10分,才算是结束了这次非同寻常的采访。当记者一行刚走出美而进大门时,几十名早已等候在此的员工围住了记者。
他们气愤地说,刘晃棋生病请假时,厂方只准他在厂里休息,根本不让他外出,不借钱给他上医院。在他生病的前两天,又连续加了两个通宵的夜班。7月9日,刘在车间里大咯血,后又在卫生间咯血……几名女工哭着说,忠厚老实的刘晃棋身体一向健康,这次死亡,完全是厂方强迫加班、疲劳过度而引发的。
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头条以引题为《连续加班两个通宵生病请假未获批准》、主题为《打工仔吐血身亡》披露了此事。同时,我还以《6名打工妹控诉美而进》为题,披露了该厂几名打工妹的不幸遭遇。同一天,《东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也披露了此宗恶性事件。
我们的报道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数百名读者以不同方式强烈谴责港方无良老板,对刘晃棋家属及几名打工妹表示同情和关心,并想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
我们的报道很快惊动了东莞市和大朗镇政府,有关部门当即为此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并成立了由镇政府、镇劳动、工会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入美而进进行调查。
7月27日上午,大朗镇政府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李副镇长特意约见《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的记者,《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多名记者也赶来采访。李副镇长对我公布的调查结果是:美而进毛织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规定,没有与工人依法签订合同,加班时间多,加班时间超长。经查实,刘晃棋3至6月加班时间分别为675、615、53、70小时,其中的7月1日他加班到凌晨3时许,已超出国家有关规定。刘病故后,被诊断为消化道出血休克,主要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其死亡原因是否与加班时间过长有关无法确定,因为尸体已火化。在众多媒体的监督下,最后工厂与刘晃棋家人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包含已支付的18970元),双方不再申请劳动仲裁,家属也不再提出起诉。
8月13日,当广东省人大有关人员再次前往这家美而进进行执法检查时,却意外地发现,厂方对当进政府部门提出的有关整改方案,置之不理,各种部题依然严重。后来《羊城晚报》记者杜英又对此时行了曝光。
其实,在采访此宗打工仔吐血死亡恶性事件的一个多月之前,我和宁佐勒还采访过一宗轰动全国的“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事件,当时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打工一族中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反响。由于此案已在我的第一本新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过详细记录,在此不再赘述。
“打工仔吐血死亡”、“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及我后面提及到的“打工仔惨死女友父母拳脚下”等事件,因为都直击了老百姓极为关注的尖锐事端,受害对象都是生活在南方的打工一族,因此在社会各界激起了级为强烈的反响,社会效果是巨大的,也使我的新闻生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至今,只要一提及以上的报道,许多读者都会记起我这位政法记者的名字。这些新闻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自《南方都市报》创刊以来,除了后来的那一宗引起全国轰动的“孙志刚事件”外,还很少有报道能超过他们的影响。
第七章 援手伸向外来工第51节 打工仔惨死(1)
我们几位记者为采访“打工仔吐血死亡”事件,有了顺利的时展,特别是香港老板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嚣张,自然也松了一口气。为了庆贺我们的这次采访胜利,四天后,也就是7月25日,在好玩的小宁的提议下,我们几个人又决定找个地方娱乐一下。我们都提出实行AA制,因为大家当时的收入都不高。但宁佐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