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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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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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才林晨初追汤志出阵法之后,谭溶溶只觉得耳目一震,眼前瞬间变得扭曲而模糊,待眼前一切又一次清晰之后,竟然全都变作了另一番模样。

只见四处一片断壁残垣,眼前就是一面千疮百孔的石壁大门,而门后面的那个屋子几乎已经成了蜂窝煤了,尤其是东面墙壁上的巨大疮洞。而谭溶溶则被隔离在了石壁大门之后,很明显这是林晨初故意而为之。而造成眼前苍凉景象的人,毋庸置疑,除了汤志根本不会有别人。

谭溶溶顿时觉得浑身一阵冷汗,刚才在阵法幻境的作用下还不觉得如何,如今再看眼前景象,只觉得是在阎王面前捡回了一条小命。恐怕方才就在汤志到处击杀自己的时候,林晨初也一定没有闲着,而是不停的运转阵法,不要受到伤害的同时,还要让汤志失去方向感,尽量往一个地方攻击。

不过现在想这些都没有什么用,谭溶溶最担心的是很有可能已经受伤了的林晨初,因为这人她虽然不是非常了解,但是直觉告诉她,林晨初有些反常——他一定是因为强行接下剑莲而受伤了!

心想至此,谭溶溶慌忙冲出了马上就要倒塌了的竹屋子,迅速调动起了灵识,想要寻找林晨初的踪迹。可是还没等她走出三步,就看到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林晨初。

“林晨初!”谭溶溶神色一恸,慌忙冲了上去,却见倒在地上的人面如金纸,连带着那张精致的脸也更加轮廓分明,直叫人心直抽着的疼。

她急忙掏出了前些天林晨初送给她的那颗还神丹,就这林晨初仰面倒下的姿势喂他吃下,随后便有些不知所搓的跪坐在地上,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丹药入口即化,瞬间变为一股清香的灵力流进了身体里,滋润着几近干涸的丹田,林晨初灵识猛然便恢复了,只是身体暂时还不能动弹。他默叹了一声自己终究又不自量力的多管闲事了,转灵识内视丹田。

自从变成了魔修之后,与他死而复生已经九个多月了,他的灵力非但没有增长,反而隐隐有掉阶的趋势。尤其是丹田之中那颗金红色的金丹,竟是由最开始的拇指大小,变成了黄豆大小,而且那最先出现修复他经脉的那种金红色灵力也再也没有出现过,仿佛就这样随着他日渐低落的灵力而消失了一样。

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林晨初好歹也修炼了八年,虽然没有认真修炼,但是就算是玩充气娃娃也会产生感情不是?不过他倒也没有怎么紧张,如果让他从此变成一个普通人,只有百余年性命换他不用导致最后和钟磐寂同归于尽的结局,他也觉得不吃亏。

不过让他最想不通的是,虽然他的灵力隐隐有掉阶的趋势,威力却并没有下降多少,而且他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运行过功法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魔修运行功法是什么样的,用他先前修道的《焚日真火》尝试,根本就一点用都没有。而这种事情如果放在别人身上的话,早就应该金丹耗尽灵力尽失而死了。

不过既然死不了,那就是好事儿……

林晨初乐天的想着,却听到耳边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啊啊啊!大哥啊!你可千万并不能翘辫子啊!你要是死了,我找谁抱大腿去啊!”

林晨初:……谁说我死了!

原来,就在谭溶溶冲出屋子之后,原本就摇摇欲坠的竹屋竟然隐隐有塌陷的趋势,而细弱这个逃命比装逼要擅长好几倍的小胖子见大事不妙,立刻就冲出了屋子。

眼看四处无人,正是逃命的大好机会,他却在此犯了难。如果自己就这么回去了,凭借自己的先天本能完全可以晚上赶路,白天变成小树睡觉,只要功夫深早晚能逃回天门派。不过他却想到了另一件事情,就是这个救他一命的林先生,他现在必须要留在他身边。

倒不是因为林晨初救他而让他产生了什么报恩的心,事实上,细弱从小就是个白眼狼。不过这个林先生除了长相和功法其他都和自己干爹一个故人非常相似,最重要的是,现在干爹找他找的都快要疯了,要是能把他的行踪告诉干爹,那么自己偷偷跑出屋子而被人抓走的错误说不定就能抵消了呢。

打定主意的细弱奸笑一声,傻白圆的脸上挂满了算计,可是眨眼功夫就变成了“我好害怕,我好需要保护”的小白表情,以圆润的方式滚向了林晨初,嘴里就高喊着方才我们可怜的主角听到了那句哭丧般的号子。

不过还没等林晨初诈尸挑起了揍他,在一旁守着林晨初的谭溶溶率先不乐意了:“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他怎么可能会死!你要是再敢这么说,我立刻就拆了你!”

干爹说过,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生物并不是老虎,而是母老虎……

细弱极其识趣的禁了声,却不经意见到了谭溶溶竟然露出了要哭了一般的表情。瞬间,细弱从头到脚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这女人竟然要哭了!这简直比大长老开怀大笑还要惊悚啊!

谭溶溶才不管这小肉球脑袋里装的什么,她只觉得心中堵得难受,越是见到林晨初不知一声,就越是忍不住想要把汤志千刀万剐。如星月般的眼睛里不知何时竟是红了一圈,隐隐有几分水色浸润了眼角。不过她终究还是没有哭出来,反而是猛地往回抽了几抽鼻子,转而凶悍的大喊道:“林晨初你个贱人!你给我醒醒!你要是再不醒,我就马上阉了你!”

!!!救命啊!小胖子!快去请如来佛祖!

尽管内心犹如狂风扫落叶般的凌乱,林晨初却始终也睁不开眼睛,也根本动不了一下,就想死梦魇一般难受,不过却能清晰的听到身边人说了什么,也让他没有错过谭溶溶下面那几句带着哭腔的臭骂:

“你说你是不是闲的,管那么多干什么,我是死是活关你什么事,这个小屁孩又关你什么事!你什么时候能把你那个烂好人爱保护别人的毛病给改一改啊,又没人给你钱,你那么积极还巴望这有人给你建庙上香么?贱人、二傻子!林晨初,你给我醒醒!”

“哎哎哎!别哭别哭!千万别哭!我这不是醒了么,只要你不阉了我,要我怎么着都行。哎呦,建庙有什么好的啊,依我这种级别的舍身取义精神,好歹也得给我占个山头搭个建筑群每年赚几百万两香火钱才行吧。你说你,我刚才就等着你抱我抱怀里哭呢,不过这哭是等到了你,你怎么就不抱我呢……”

“臭流氓!想得美!谁哭了!”谭溶溶听闻林晨初开口说话,顿时就是鼻子一酸,刚要失控的哭出来,却听他下面言语,顿时什么情绪都没有了,只想把着臭不要脸的混蛋扒光了抽一顿。只是待她目光转到了还直挺挺的躺在地上的人时,立刻就又忍不住心疼起来。

只见林晨初脸色苍白,眼睛却晶亮的吓人,尤其是眼角那颗泪痣,艳的勾人魂魄,加之嘴角残留的点滴血迹,看的只让人忍不住转过头去,生怕再多看一眼就被吸光了魂魄。

一想到方才想要把他脱光了抽一顿,谭溶溶竟是觉得脸上火烧般的烫,意识到自己形容破天荒的害羞了,还是对一个向来不着调的小子,谭溶溶只觉得更加羞怯难当。不过女汉子娇羞的方式注定玉常人不同……

谭溶溶暴跳而且,狠狠林晨初一脚,大喊道:“你去死吧!”而后便落荒而逃。

林晨初默默感叹女人心海底针,再一抬手,竟是又恢复了知觉,就仿佛是刚才谭溶溶那一脚唤醒了他的身体一样,这也使他重新得到了身体的控制权。刚才大战一番,身体灵力几乎尽数耗尽,不过好在还神丹竟然还真的有点效果,他便又掏出几颗服下,却全然没有注意到细弱看到玉瓶时顿变的神色。

看来钟磐寂那个人渣炼的药确实很管用啊……

林晨初傻呵呵的收起了玉瓶,却猛地呛了一口血,顿时不受控制的大咳了起来,直呛得脸色通红,看着可怜兮兮的。

“……吐个血都会被呛到,你敢不敢更傻点。干爹他怎么会……”细弱挑剔的看了眼林晨初无爱的问道:“你其实伤的很重吧,为什么不告诉她?你喜欢她?”

林晨初闻言愣了一下,随即莞尔笑道:“呦呵,竟然被你看出来了啊,有两把刷子嘛。”

——那是必须的,你吃了这么多还神丹还没有完全恢复,说伤的不重是在鄙视我干爹么?

细弱一个大白眼送了过去,林晨初毫不在意,淡然的看着婆娑的树影:“说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溶溶是个很好的女孩。不过我会出手救她却不是因为对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想法,而是因为我是个男人。男人嘛,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也是最倒霉的。他们可以拥有很多,但是一生都必须要为了保护女人和孩子而战斗着。我可以选择逃避,但是前提是我承认自己不是男人;我也可以脆弱,但是我只能给她看我最坚强的一面……女孩子是要来疼的。”

细弱呆愣了片刻,冷哼一声,别扭的说道:“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总想着去保护别人么?”

林晨初哈哈大笑:“你连自己那份吃的都吃不完,还总想着我碗里的呢。都说你听不懂了,还是等你下面长毛了的时候在考虑我说的话吧。”

细弱:……妈妈我想杀了他!

林晨初擦了擦嘴角的血渍,看着自己完全报废的小竹楼,掏出了怀里一锭金元宝:“不过……谁说我没赚到钱,怎么样,这不就是敌人送过了的拆迁费么……”

……

因为林晨初把自己的房子当成了诱敌深入的陷阱,结果导致自己的房子彻底报废了,所以最近临峰城的大美男林先生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其实他是想要尽快离开这里的,因为汤志要是回来了他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但是细弱却坚持留在这里,说什么小孩子走丢了要留在原地爹爹娘亲来救……本来就耳朵根子软,加上懒得换地方重新适应幻境,便也没有再提离开的事情。

我们随遇而安的林同学没了房子,便用乔装成店小二时坑来的金子在临峰城最繁华的街道买了间据说是王爷置办的豪华庭院,还乐滋滋的自己填了几两银子给自己买了两个漂亮的小婢女,美名其曰称其为配套设施。

对于他这种花坑来的钱给自己置办家业行为,谭溶溶表示非常鄙视,这锭金子买十个他先前住的小竹屋都没有问题了,林晨初这种臭不要脸还毫不自知的行为实在非常有有必要谴责一下……于是她挑了个最舒服的主卧住了进去,毅然一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模样。

而宅子的主人和小孩,则本着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找了个春暖花开的厢房住了下来。倒霉催的林晨初还被迫拱手让出了自己的两个小婢女给谭溶溶做丫鬟,直悔的他肠子都要青了,虽然他曾经非常喜欢禁室培欲这个题材,但是只要能让他潜规则一下下,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不过很显然——往事不要再提,人生一世风雨……

九月十五,赏花节,赛诗会,斗文采,观春景。

又是新的一届赛诗会,一大清早各家各户老少爷们就都出了屋子,摘暖春开的正艳的花来装点屋子,而那些素来眼高于顶的才子佳人也身绕鲜花,齐聚在郊外的一片碧绿的湖旁,热切的交谈着,顺便暗自比较一番文采。

这里早早的就被置办了不少的笔墨纸砚和精致的桌椅,尤其是湖对岸的一片花海之前,放了一大堆的精美食物,窦世友临峰城第一楼九鲜楼友情提供的。这些茶点制作精致,味道极佳,但是放在了花海之前却无人问津,因为吃东西什么的终究还是不雅,不管是才高八斗的才子,还是秀外慧中的佳人,都故意绕着这里,好似一个个都是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除了这些有备而来的才子佳人们,守拙斋的一群小童子也忙活着聚在一起研墨泡茶,交头接耳的讨论着谁家的姑娘长得俊,又中意了自家林先生多久。他们之中坐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胖老头,用林晨初的话来讲,就是这老头长得就跟那没穿红衣服的圣诞老人一样。而这个老头就是德高望重的郑夫子。

郑夫子笑呵呵的拉着黑美男王竹罄的手,一白一黑,一老一少,一喜笑颜开,一两个人凑在一起颇有种火星撞地球的诡异感,相比较老爷子含饴弄孙般的笑意盎然,反观王竹罄,倒是一脸的苦大仇深,不是为了别的,就是因为今年的斗诗会郑老爷子不知道喝的哪门子风,竟然让林晨初主持操办,还说什么林晨初一定会置办一个空前绝后的大会。

绝后说不上,不过这空前绝对是毋庸置疑,一听说这次大会是由林先生主持的,顿时全程的人几乎都沸腾了。

夏国爱美成风,城中大大小小的小姐们削尖了脑袋想要往那林先生的怀里钻,而那些男人们则嘴上说着林晨初的不是,心里却巴不得跟那林先生多多交好,不图别的,但凡家中有女眷的,基本每天都要被“俺们家林先生好帅呀!”这样的尖叫洗脑十多遍,有龙阳之好的暂且不提,没有哪方面爱好的都想要借着林夫子好友的名胜多勾搭几个漂亮妹子。

……也不知道着林夫子为何还不出现……

正想着,远处忽然走来一玉衫人,遥遥看着,好似神仙般的人物。众人忍不住探颈细查,只见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长发如瀑,眉眼似画,右眼角一颗泪痣鲜红欲滴,嘴角啜着丝暖笑,隐隐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越走近,众人便越是觉得一阵让人心跳欲裂的温润潮湿。再看少年手中握着把玄色的长箫,葱白的指头环在那箫身上,墨色勾人,雪白勾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会儿改,马上改!!!啊啊啊~终于提前回家了~感觉好激动!

亲爱的们~猜猜小攻什么时候出现?哈哈哈~~

林晨初真是好男人一枚啊~~哈哈~

小硕数了一下日子,大改8号那天我就要神隐去桂林了,然后到了13号基本就可以恢复更新,大家不要抛弃我啊!吐槽一句……什么破比赛,连个WiFi都没有……

嗯,大家的留言我都有看,下一章会挑选几个在有话说理


☆、139穿越者?故人?凌乱了……

众人顿时息了声;生怕自己拿喘气的声也会吓走这个飞仙般的人物。一时间静寂无声,只听闻少年脚下白履踏草发出的沙沙声。

忽然;少年身后一个脆生生的抱怨传了出来:“我说林晨初,谭姐姐不是说这里会有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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