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不解:“那他们该吵不还是吵吗?”
孺子不可教啊。
“随他们吵呗,你不会把音量调得比他们吵架大?盖住不就完了。”
小于得令,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老板,这是不是就叫掩耳盗铃……”
对付走小于,又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是个三十左右的男人,戴着个金丝边儿眼镜,穿西服,打领带,手拿公文包。之所以说他不速,是因为这人一看就不像是来吃饭的,但凡食客,进门第一件事儿是找菜单,可这人单单看我。
我长得像菜谱?
好在那人也不装模作样,没一会儿,服务员就过来告诉我:“老板,那边儿有个人想跟您聊聊。”
我大度地点头:“没问题,让他先点菜。”
后来我们边吃边聊了十五分钟,就在靠窗角落的那张桌子,就在人声嘈杂的小饭店里。
对于陌生人之间,十五分钟算长了,可对于我俩谈的事情,十五分钟绝度是闪电战。那人叫什么我忘了,因为收了名片,也就懒得特意去记名字,是个挺有名气的投资公司的经理,来找我的目的也很纯粹,就是想给我投资。
当然不是白投的,等店的规模扩大,利润率翻番甚至翻几番,他们的收益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
如果放在两年前,我会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而且咣当就砸我一个人脑袋上了,如果拒绝,那不是傻子,而是猪。可现在,一个初秋炎热的正午,我看着这个坐在窗边周身笼罩着金黄色光芒的提款机,忽然意兴阑珊。
我甚至只思考了半分钟,然后就义无反顾的给了对方答案——“对不住,我暂时还没有扩大经营的打算。”
男人很诧异,愣愣看了我半天才问:“你是信不过我?”
眼看着他就要全方位立体式地为自己公司正名,我连忙出声:“你误会了,我对你和你的公司没有任何怀疑。”
男人更晕了:“那你是跟钱有仇?”
我摇头,实话实说:“现在掌勺的师傅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离开,到时候我这店还指不定变成什么样呢。”
男人笑:“这就是你不了解市场了。现在你们店的名气已经吵响,就算老师傅走了,还可以雇新师傅,只要给的薪水够,请个靠谱的不难,你当顾客是食神呢吃两口就能品出来哪个是师傅A哪个是师傅B?其实这里面百分之九十的人就是冲你的牌子来的,只要味道在良好以上,就足够了。难道那些做得风生水起的连锁饭店聘的厨子做菜都一个味儿吗?真正到了那个层次,经营的就是品牌。”
我不知道是不是投资公司对它的每一个潜在投资项目都如此有信心,反正我的眼前是已经被勾勒出一幅盛世美景。仿佛下个月小路饭店就会成为全市乃至全国屈指可数的高端餐饮品牌,坐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有着金碧辉煌的门面,招待着络绎不绝的名流宾客……“这样,你再想想,我们过几天约个安静点儿的地方详谈。”男人不时的看手表,似乎还有下一站的节目。
我决定体贴地为他节约时间:“不用了,我想得挺清楚,真的不需要。”
男人皱眉,和我对视半晌,最后叹口气:“给个理由吧。”
素不相识,我觉得不需要费心费力编漂亮话,所以我给出了最真实的感受:“想想就累,懒得弄。”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男人都没说话,只是拿那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看我,仿佛我是未知物种。我觉得他挺有涵养,因为如果我俩身份对调,我一定劈头盖脸地骂“你他妈一天天屁事儿没有累毛累!”
送走男人,我对着他那张名片发了一会儿呆,没有错过了金主的遗憾,只是有些恍惚,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一天天还有什么可干,收银有人,发号有人,炒菜有人,跑堂有人,可就这么晃荡着,我居然觉得累,累到不想再干什么,哪怕那能赚到更多的钱。
我觉得我出了问题,可能是脑子,可能是心理,也可能二者兼而有之。
但是病根儿在哪呢?
“老板,你要是没什么事儿就去外面转转好了,”跑堂的小马给客人结完帐,转身劝我,“你在这晃来晃去跟个断线风筝似的,好几个客人都问我你是干啥的。”
得,我这个老板倒成碍事的了。
“你告诉他们我是镇店之宝!”
小马竖起大拇指:“咱老板,就是这么自信!”
贫是这么贫,可经小马这么一提醒,我也觉着自己多余了,既然前厅没事儿,那就去后厨转转吧。
“我说你那个究竟是人脑子还是猪脑子,这道菜起锅的时候汤汁一定要彻底收干,哪怕剩下一点都会影响菜的口感!”
“他们吃不出来的……”
“好啊,那你早起每样菜炒一大锅,谁点了什么你就从里面弄出来一些回个锅上桌,反正顾客也吃不出来,还节约时间!”
“师傅你这不抬杠么……”
“谁是你师傅,我只有花雕一个徒弟!”
“切,人家大花都不乐意搭理你,你看你说这么多,他回你一句了?”
“你个龟儿子……”
“师傅,你能不能骂我别捎上我爸?”
“花雕,你偷着乐什么!”
“师傅,当你徒弟太难了,连乐都没有自主权啊……”
“李小宝,你个龟儿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一老两少,后厨就好像是他们的私人空间,我站在门外靠墙听了半天,愣是没找到走进去搭话的时机。到最后我索性放弃了,就听着他们内部吵吵,虽说是吵吵,可也其乐融融,最终总能合家大团圆。
按说老头儿该是北京那家饭店的招牌,这么一个宝贝离开快仨月,饭店老板就没意见?我不无阴暗地想,或许该给那位“老板”打个电话通风报信,最好对方能派俩人把这对活宝都绑走,只剩下我的花花。
我的花花。
这话该是过去式。
悄悄离开饭店,我决定早退,反正有我没我都一样,服务员还嫌我碍事。回家的路上我买了一箱啤酒,想和周铖来个一醉方休。为什么偏偏是周铖呢?因为他说我越来越像个怨妇。
冯一路不可告人的心思没跟任何家伙透露过,可是总有像周铖这样的神人一击即中,作为泄露天机的代价,我觉得他该陪我喝这顿酒。
好容易把就从搬上楼,我没开自己家门,而是直接去按了隔壁的门铃。
没人应答。
奇怪,理论上讲这俩人应该全天候在家宅着的。因为他们鼓捣的那个什么公司,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别人操盘,说白了弄一台电脑一根网线齐活儿。
我不甘心,又掏出手机打电话,无人接听,两个号码都是。
这不科学啊!我站在门口苦思冥想他俩可能去的地方,想得脑瓜仁儿疼。
可是我不想放弃,因为我现在真的很需要和一个人说说话,喝喝酒,不管谁都行,反正喝的不是酒而是寂寞。
正当我运用头脑风暴搜寻一切周铖和小疯子可能去的地方的时候,眼前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周铖站在我面前,双眼微眯,不太健康的红血丝下透着隐隐杀气。
我百思不得其解:“你在家干嘛这么半天才开门?”
我总觉得周铖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着没把门板摔我脸上。
眼看着周铖转身离开,我连忙抱起啤酒紧密跟上。
一进客厅,我就觉出了不寻常——小疯子也在,且以一个绝对算不上雅观的姿势半躺在沙发里,T恤松垮垮套在身上,下面一个四角小内裤,呃,很居家。
小疯子大咧咧任我看,很是坦然,只是眉眼间尽是不满:“冯一路你可真会挑时候,正干得爽……”
周铖没让他把话说完,抓小鸡似的三两下就把人塞进卧室,末了在外面拿钥匙干净利落地反锁上了。
我很感激他。
小疯子好意思说,我是真不好意思听。
“正好困了,睡个午觉,你俩好好聊啊——”
隔着门板,某人洪亮的声音依然飘飘悠悠穿透出来。
周铖脸上乌云密布。
我无比崇拜地仰望着他:“这号媳妇儿,也就你消受得起。”
周铖坐下来,看了眼地上的啤酒箱:“你大白天不在饭店好好呆着,来我家就为探讨我媳妇儿的受众面儿?”
我不怀好意地挑挑眉毛:“媳妇儿这几个字儿你叫得挺溜啊。”
周铖弯腰把啤酒箱上的胶条撕开,掏出几罐啤酒放到茶几上:“只是个称呼,你要是不想的太多,这和名字没差别。”
“其实我一直没想通,小疯子不是直的么,怎么就喜欢上你了?”
周铖笑了下,问:“你是来跟我喝酒的,还是来挖八卦的?”
我打开两罐啤酒,把一罐塞到周铖手里,然后很恭敬地问:“双管齐下行吗?”
第 84 章
周铖是个略显淡漠的人;对自己的事情尚且不热忱,遑论别人,所以他可以照顾这个,关心那个;但通通很有限。比如一件事,他劝上你两句,你爱听不听,他反正尽到义务,再比如一个秘闻,大家都心心念想知道真相,他却完全不感兴趣;因为百分之五十的情况下他已经参透真相,另百分之五十的情况下;他确实就是没有兴趣。往常我把他这种性格归为“欠揍”,但今天,我破例把它划为了“体贴”。
如果一个哥们儿抱着一箱啤酒来找我,那我打破沙锅问到底也要弄出真实的缘由,因为不明不白的酒喝着闹心。可周铖完全没有,巨配合,我不想说话,他就不吱声,我问问题,他就回答,而且整个人的状态很惬意,于是让你也就跟着惬意。
“你不知道小疯子为嘛会看上你情有可原,那你怎么也看上小疯子了,这个总该清楚吧?”我横躺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在啤酒的舒爽里幽幽叹息。
“无所谓看上看不上,”周铖淡淡笑,“最初我觉得我们俩根本不可能,所以他提的时候我拒绝了。”
我奇怪地问:“那后来怎么又搞一块儿去了?”
周铖难得皱眉,思索片刻,轻轻摇头:“这就不太好归纳了。总之我这边就觉得放不下,没事儿就想看看他是不是又抽风了,算不上提心吊胆吧,但总觉得心里头有个事儿。”
这感觉莫名熟悉:“于是惦记惦记就把人放心里了吧。”
周铖乐,也不反驳,只说:“或许吧。”
“那你跟小疯子这样的在一起不累么?”我发誓我这真不是挑拨,纯属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提问。
周铖放下啤酒,转身过来,摆出个很正式很认真的坐姿,然后缓缓道:“我觉得你可能有个误区。”
我连忙礼尚往来,也放下啤酒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周铖淡淡扬了下嘴角,不算笑,但整个人明显是愉悦的:“容恺的性格呢确实挺闹腾,人也没心没肺,可越是这样的人越没压力,同样在他身边的人也就不会有压力。”
我不能苟同:“鄙人压力很大。”
周铖这回是真乐了,肩膀抖了半天,过了很久,才说:“其实一个人带给另外一个人的压力,更多时候是心理上的。比如你猜不透对方的心情,不知道对方想做什么,你殚精竭虑,可依然活在不确定的恐慌里,因为你怕你的猜测也是错的。”
我没接话,我不敢接话,我总觉得周铖意有所指。
“但容恺就没有这些问题,”周铖话锋一转,回到最初,“他的心情都写在脸上,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在想什么,要做什么,比菜单还明朗,所以让人感觉很轻松。”
我想到了周铖的前两任,已经故去的那位我不了解,但从一些破碎的线索里还是能拼凑出一个心理不太正常的家伙,大金子心理倒没问题,但,如果周铖真的动过和他永远的心思,那这绝对不是个轻松的念想……“其实我不是个喜欢照顾人的人,”周铖忽然说,“我会嫌麻烦。”
我说:“那正好,小疯子完全不需要别人照顾,真的,你看他好像不懂事,但其他把咱们几个这些年的好日子加起来,监狱里外都算上,没准儿也赶不上他的多,他有绝对的能力把自己的日子弄得特舒服,苦了全天下也不能苦着他自己。”
“是啊,”周铖轻轻呼出一口气,“他只需要有个人陪着玩儿就成了。”
我凑近打量:“怎么,瞧着你还挺惋惜?”
周铖淡淡叹息:“偏偏就在他身上,我开始想照顾人了。”
我晕:“你个倒霉催的。”
周铖也点头:“可不是,他现在每天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怎么什么都管。”
“哈哈……”
那天我和周铖喝完了整整一箱啤酒,后来我俩都喝高了,而且我俩喝高的症状还出奇的一致——话多。我隐约记得自己好像说了不能没有花花之类面子里子全丢光的话,可是周铖回了什么,完全没了印象。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起床,或许是睡得太多,起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头重脚轻。而且我是在自己房间醒过来的,很神奇。打电话给周铖,那边没接,我也就不再打,免得又坏了人家的好事。
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我刚想下地弄点儿炝锅面,却发现床头柜上放着张字条。
【锅里有粥,你今天就别来饭店了,在家休息。】
没有落款,但我认得,虽然语气有点儿陌生,因为在我的印象里这话该是“你今天就别来饭店了,在家休息吧。
”
花花的字就是他的声音,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已经印在了我的大脑里,就像一个熟人用陌生手机给你打电话你仍然听得出是他。
起身走到厨房,电饭锅的保温灯依然亮着,我不着边际地想不会煮成米饭了吧,一开盖,香气扑面而来。
皮蛋瘦肉粥。
刚出狱那会儿我们也总熬粥,但只是米和水,再就点儿馒头小咸菜。我还记得曾念叨过,这辈子就是喝白粥的命了,结果被小疯子一顿鄙视,说我没志向没追求没发展没前途,周铖也难得跟小疯子一个鼻孔出气,说别这么想,不然你可真就只能一辈子喝白粥了。唯有花花,写了一句:没关系,我给你煮带肉的。
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一边喝粥一边掐着指头算,然后想,也不知道他是真的记得,还只是歪打正着。
一碗粥下肚,整个人在暖洋洋的饱腹感中活了过来,想来想去,还是手贱地给花花发了条短信。
【粥很到位。】
这纯属废话屁话没话找话,而且完全可以在晚上花花回来的时候递上,所以我说了,就是手贱。
可是我等了快半个小时,手机依然没任何动静。我甚至特意发短信给10086查余额,确认自己没欠费。
烦躁像从塑料环里吹出来的肥皂泡,一溜溜往上飞,粥锅稀里糊涂地见了底,等反应过来时,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巨大的水桶,仿佛稍一磕碰,那肚子里的汤汤水水就得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