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狼杀烦了。最近便改换了狩猎目标,去对付史塔克了。
界河两岸一直是交战区最为危险的地段。
这里经常出没着独眼巨人、狼人、山顶洞人甚或双头巨人和山丘巨人。而最常见的却是此地的特产,喜欢生活在潮湿低洼地带的史塔克。它们的血量不高,防御也不太强,却有着极为惊人的攻击力。危险程度似乎更胜于双头巨人。它们死后有可能掉一种奇特的武器黄金斧。
我曾经有幸亲眼见过这件特殊物品。
那是在很早以前,我在国内听见有人叫卖黄金斧,心存一观,便赶到仓库会见卖主。
这卖主显然是个战士,当时光着身子站在仓库门口吆喝,手里拿着一件黄澄澄的东西,圆而有棱,不像是攻击武器。
我那时很感奇怪。听说黄金斧是一件稀有的特殊物品,别人求之尚不得,为何这人却要卖它。如果需要钱,那只是花点时间便能挣到的,特殊物品却不是经常能够打到。
在极易浪费的金钱和可以升值的实物之间,我是更看中后者的。我想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东西作为武器不是很实用,才会急着出卖。
我走过去,要求看一看那武器。卖主依言将它呈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那却是黄金斧,斧首形似页数密集的螺旋桨,不禁甚感惊异。这个样子的武器显然不是用来攻击人的,那它到底有什么大用处呢?既是特殊物品总该有特殊的用途才对。
“多少钱?”我问卖主。
“50W。”在我的记忆中卖主是这样报价的。那时的五十万对大多数人来说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我吐吐舌头,没敢再与卖主攀谈下去。
时至今日,我在去狩猎史塔克的时候,不自主地希望自己也能打到一把黄金斧。这就要全凭运气了。
我在交战区右口组到一个看不出等级的女法师。她既没有戴法师帽,也没有穿法师袍,手里甚至没有魔法杖。这让我对她的能力甚感怀疑。
我们先在河中心的孤岛转一圈,再沿河而行,每走几步便能遇到一只史塔克。狩猎它的方式与杀狼一样。法师用缚妖术麻痹住怪物,我跑到它的身后攻击。法师再给我施加狂暴。这样的配合轻松自如,我几乎是在不耗血的情况下便消灭了怪物。
史塔克死后掉的金币多在八百上下。我基本上是一次也不拣的,统统留给法师。
我在默守一项成规。那就是组队打怪所获得的金钱全归法师,战士只要装备。照此分析,战士似乎并不吃亏。如果打到好装备,甚至可能因此发一笔财。但对于我来说,就不那么实在了。我的等级不高,杀怪较慢,有时狩猎半天也未必打出一两件装备。再说即便打出几件装备,也未必都是好的。若是卖不掉,自己又不能用,那就亏本无疑。
我在狼人区或地狱塔一层和法师组队狩猎经常是毫无所获。现在已经穷兮兮了,却还在硬挺。
今天的运气总算好一些。我和法师顺着界河绕了几趟以后,回到孤岛打出一件女铠甲。我拣起来看那属性是加百分之二十一回血率的,心中立刻有了一个物价值。
据我所知,一件加百分之二十一回魔率的皮甲在国内可以卖到四五十万。那这件回血铠甲少说也应值个一二十万。如此一想,我的心里便不禁乐滋滋了。
我们离开孤岛,再往上游行进。过桥走不多远,法师就缠住一只史塔克。我正要上前攻击,法师身旁突然另冒出来一只怪物,接连两记必杀把她打飞多远。
我赶忙返身攻击法师身旁的史塔克,把它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法师快步逃开,却不幸撞见三只独眼巨人。一阵电击术把她击倒了。
我自知对付不了史塔克,躲开它们奔到法师所在的地点,见她还趴在地上。我问道:“还来吗?”
“还来。等我。”
“好的。要快点啊!”
我独自一人杀了那三只独眼巨人,算是为法师报了仇。
过了片刻,法师回来。我嘱咐她道:“你等级还低,自己小心点。”
“谁说我等级低!”法师嗔怪道。她放出一记极冰地狱,这是和神之怒同一级别的冰系魔法。
密集的圆形冰块像倾泻的水波一样砸在地下,把草地都冻成了寒冰色。
“你总还不到100级吧?”我这样说只是为反驳她,丝毫不含轻视的心理。但她听在耳里一定会生出另一番滋味,觉得我在揶揄她。稍后,我想到这层,不得不埋怨自己不会说话了。
我继续和女法师合作了一个多小时,分开时彼此并未感到留恋。不过说实话,我们的配合是相当自如得体的。
我回到城内,使用公众频道喊话道:“出售回血%21的女铠甲。要的密。”
立刻有三四个人发送密语询问价钱,反应之热烈超乎我的预想。我注意到问价的人中间有一个叫爱xie的。我记得曾经见过此人,她是和我同会的一个女金甲,好像和天龙凤舞还很熟。
我毫不犹豫地便与她单独接洽,问道:“你在哪里?”
“我在仓库,管理员下面一点。”
“我过去和你谈。”
“好。等你。”
我进入仓库,找到爱xie,给她看了铠甲,问:“你出多少钱?”
“你是卖家,你说。”
我知道开口要二十万是最合理的价钱。但因为她是会友,我一开始便心存礼让,张口只道:“10W。”
“太贵了啊!能不能便宜点?”
“不行。”
“都是一个会的,便宜点吧。我和天龙他们都很熟的,不然我请他来说。”
我不好说什么了。如不是看在会长天龙凤舞的面子上,我岂会只要十万,没想到她竟然还要压价。我咬咬牙,道:“那你说一个价钱。”
“8W好么?”
“只能出这个价钱?不能再加点?”
“我买了一套回血装备,只剩这么多钱了啊!现在就缺铠甲了,不信你看。”她给我看了具有回血属性的索子甲和护腿。
不管她说的是不是真的,我的心念已经动摇了。松口道:“唉!就8万吧。卖给你我算是亏大了。”
“嘻嘻。多谢!”
熬过一段困难的日子,我的手头终于又宽裕了。虽然八万块钱稍嫌少了点,还不够买一把属性焰型剑的。唯幸我对钱财并不是看的得很重,也就不太在意买卖的可营利性了。
二
新婚的兴奋是常人难以抑制的。再此撇开生理上的兴奋不谈,只说心理层面的兴奋。那多是由于感情至深所引发的,其浓烈程度远超伏特加和六十度的二锅头。
人之兴奋是另一种醉,让我们执著而迫不及待,振奋而俗不可耐。事后再来回味,其实只是一瞬间的大脑充血的感觉。
交战区,中心孤岛。这是我和女妮在结婚后的第一次相会。按说此时还处在蜜月期,见面后应该要激情洋溢地互诉衷肠,话多得说不完。不想我们都不知怎么开口,相对半晌哑然无言。
我的脑袋明显短路,心里觉得慌得很,往常面对她所彰显的那一套故弄玄虚的扯淡阔侃的能力竟莫名地消退了。
“现在我们去哪儿?”还是女妮率先打破沉默。
“地狱塔。”我回答得极快。接着又有意识地补上一句:“你说好么?”
“走。”女妮当先往河流上游奔去。
路上,我们合作杀了两只史塔克。可惜女妮没有得到经验,只拣了一千多金币。
进入地狱塔一层,我们靠右墙往里深入。
在对付怪物时,我们沿用曾经合作过的狩猎方式。这显然对我更为有利。只要是出现食人魔、独眼巨人等大型怪物,几乎都是我独享经验。女妮对付的只是一些半兽人和僵尸。她虽然并不抱怨,我却于心不安。
稍后,在杀死一只旁观者后,我说道:“这样不行,你得不到经验啊!”
“没关系。”
听她如此说,我不但感动,而且惭愧了,出言赞道:“你真是一个好人。”
“呵呵。老公太客气啦!”
第一次被她称作老公,我兴奋得皮肤都是酥麻麻的。赶忙应道:“老婆,你真是天使。”
“老公,你真像恶魔。”
“呵呵‘‘‘‘‘‘”我们齐笑。没说几句话便都开心极了。这正是我期待的美好婚姻啊!
“我们去塔二吧。”女妮突然说。
“那太危险了。”我首先想到成群的狂暴的食人魔,然后是其它一些更为可怕的生物。
“我只是想去看看,又不让你打怪。”
我思忖自己还未上过地狱塔二层,不如趁此去见识见识,便问她道:“路你熟吗?”
“去过好几次,当然熟啦!”
“那你带路。”
我随女妮七拐八折,直上到地狱塔二层。
这里远比上一层幽暗得多。高大的砖墙、深邃的夹道,曲折地四面延伸。
我们隐身而行,走过一段路,没有看到僵尸之类的小怪物出没,只有大群的食人魔在遍地游走。
女妮像在寻找什么东西,围着一截高墙转了两次。
我问她道:“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在找上塔三的路。”
“晕,你不是说认识路吗?”
“前面的路我知道,塔三只去过一两次,我是想来熟悉熟悉的。不要急,很快就能找到。”
转了半天,我们才在一条夹道的上方找到楼梯。
登上地狱塔三层,我们小心翼翼地走到一道弯墙的尽头。
我看见角落里悬立着一只奇形怪状的生物。它的身体瘦如骷髅,背后长着一双大翅,一手拿着极长的大剑;一手持着刻有花纹的长盾。根据怪物图鉴上的介绍,我知道这是比恶魔还要厉害的BOSS级怪物石像鬼。心里不禁生出想要试探它一下的冲动。
我问女妮道:“它会魔法吗?”
“不知道。”
“你给我加魔结界,我过去试一下它有多厉害。”
“你疯了。想找死啊!”
“我打一下就跑。你帮我隐身,死不了的。”
“那你千万要小心。”女妮也想见识一下石像鬼的威力,就依言给我施加了魔结界。
我跑近石像鬼身旁,发出一个必杀,立刻从隐身状态里现出形来。石像鬼像悬浮的机械臂一样转身挥剑,轻而易举地把我打飞多远。我的血量在眨眼间减少一半。幸亏藏在旁边的女妮手脚快捷,及时给我施了隐身术,总算保住一条小命。
事后我清醒过来,心存余悸。觉得这实在是逞能了。不要说对自己不够负责,倘若危及女妮的安全,那真是百死也难赎其过。这时我才领悟出我的生命已经与她联为一体了。
经历一次危险的事件,我们变得聪明许多。一直隐身走动,绕了大半圈,见到许多恶魔。最后跑累了,我们才退出地狱塔,在交战区狩猎到中午。
正文 第十八章 浪漫的第二天
“只有爱情才能使婚姻变得圣洁,只有被爱情圣洁化了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这是托尔斯泰在《克莱采奏鸣曲》中所说的话。如今我要稍微改一下:只有爱情才能使婚姻变得浪漫,只有被爱情浪漫化了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
前者是理想化的婚姻,后者是网络游戏中的婚姻。
第二天上午,我又和女妮在交战区相会了。
我们先是在地狱塔一层狩猎。在出口下方遇到几只独眼巨人,女妮给我加上魔结界和狂暴,让我独自一人去对付它们。她自己则在出口左边攻击一群僵尸。
我刚消灭一只独眼巨人,突见女妮从一边跑过来。她身后追着一个狂暴的爱芬金甲。
我顾不上再对付余下的怪物,回身去营救女妮。正见那金甲发出一记必杀把女妮打飞了。
欺侮人家的老婆便如煽人家的耳光,做老公的岂止是感觉到心疼,简直是拿刀在剜我的肉。我冲上去连发两记必杀截住了那个金甲。女妮趁这短暂的空隙施法回传了。
“妈的!你怎么打自己人?”那个金甲狠狠地砍了我一刀,怒声问道。
“对不起。我打错了。”我不想与他争吵,主动承认错误。
“阿狗逃了?”这时又走过来一个爱芬法师,看来和那个金甲是一伙的。我听他叫女妮为阿狗,不禁觉得分外刺耳。
“都是他放走的。敌人不杀却打我。”金甲又朝我挥了几刀。
“唉!是操作失误啊。”我竭力掩饰道。
“算啦!看他不是故意的。”
法师把金甲招呼走了,我才送了一口气。赶紧密女妮问:“你还好吧?”
“还好!差一点就挂了。”
“还过来吗?下面到哪儿去?”
“不练级了。你来右口等我。我买点东西,然后找个地方照合影。”
“好,我马上就到。”
我们见面后,女妮带我走过狼区,直抵交战区的右侧边界,在一块平坦的草地上停了下来。
女妮道:“我们在这里摆两个相连的心吧。”
“用钱摆吗?”
“恩。”
“你说我们像一对侠侣吗?”我边干边找话说道。
“可惜不是黄蓉和郭靖。”
“你是金庸迷啊?”
“算是吧。”
“我更喜欢古龙。金庸的书越看越没意思。”
“怎么这么说?除了《鹿鼎记》,其它写的都很好啊。”
“唉!你们中金庸的毒中得太深了。”我缓一口气,再道:“他的书一缺少人性化,二人物性格频繁重复,不能深入研究的。”
“晕!我怎么看不出?你说说他怎么缺少人性化了?哪儿重复了?”
“《倚天~~~》里的那个张无忌知道吧!年幼时亲眼看到父母被杀害,不发疯已经是奇事了。——长大后怎么会变得那么忠厚善良?更不要说他后来又受了那么多的苦!——想想就不合情理。金庸把社会环境,人性情感视如儿戏。——只是一味地想要敷衍史实。重复之处更是随处可见。——他的主人公大多身负血仇,却都忠厚得分不清黑白善恶,能在江湖中立足?——便是在平常世界也休想活得下去,只能供那些不谙世事的中学生消遣罢了。——金庸总是喜欢制造奇遇的,呵呵!”
得到一个热心的听众,我不惜唾沫飞溅,费时费力地大论一番。
“你说错了。他只是想把人物写得善良点。”
“那是毫无道理的美化。江湖中人不说快意恩仇,至少也是铁血慧眼——如古龙笔下所铸造的人物:善而不愚,慧而不俗,以心计对抗险恶——以谋略对付诡谲。才是真正的大侠,才能在江湖上生存。“
“也许吧。”
我看出女妮的意念有些松动了,不想惹她发窘。换一个人问道:“黄易的书你觉得怎么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