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子,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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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小子,你完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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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花花公子林修被车撞死后,

意外重生到一个十七岁的孤儿高中生身上,

为求生计不得不偷窃城中首富陆明涛的钱财,

结果——他完了!

。。。。。。。。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重生 欢喜冤家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明涛;林修 ┃ 配角:薇薇安;周扬;阿展;卓文杰;魏雪 ┃ 其它:陆明轩;许丽丽




、第 1 章

这是一堵墙。
平淡无奇,布满泥沙尘土,专门隔离施工工地的灰白色土墙。
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林修猛然一个转身,身后吵闹喧嚣、车水马龙的街市突兀地映入眼底。
怎么回事,居然站在闹市街上?
脑子像车轮一样飞速转开,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昨晚,在“煌盛”KTV与刚认识没有两天的靓模莎莎在厕所里打KISS,醉的一塌糊涂的他还不忘在莎莎曼妙婀娜的身上发泄了一回。
然后……
拒绝了死党阿超的好意,自己一个人晃荡在午夜暗黄的街头,忍不住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蹲在路边吐的稀里哗啦。
再然后呢……
再然后,噢,看到一束刺眼的亮光,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羔子开车,居然直直冲过来,他还没回过神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头有点痛,他抬起手按按头,忽地发现另一只手拎着个书包,是个高中生书包,视线很自然地落到鞋子上,竟然是一双蓝白相间的帆布板鞋!?有没搞错,自己堂堂一个二十三岁的富二代怎会穿这种弱智的学生鞋,而且还没有名牌标签!
惊诧中他很快又发现,从鞋子到裤子,再到上衣,居然全是高中生的装扮,这是谁干的好事!难道趁我烂醉街头就趁火打劫一身名牌吗?还替自己换上高中校服,顺便再给个书包,呵,用脚趾想都知道,这贼人肯定是个混迹校园的不良学生。
太可恶,现在的抢劫犯真是年纪越来越轻,也越来越没有水平!
林修无奈撇撇嘴,时运不济,算!回家换身新的。
经过便利店时忽然想起,还是打个电话给阿超吧,那小子够哥们,昨天看自己喝多了还义不容辞地守到最后,非得送自己回家不可,这种好态度也不枉自己多投了两百万到他公司。
抬头望望正午的太阳,那小子这会功夫应该还懒在床上吧,林修翻翻书包,谢天谢地,居然还有十元钱,看来那个小毛贼还不是太没良心。
“喂,阿超吗,是我,快到春风二路来接我”
“你是谁?” 电话那头的男子似乎难以置信。
“是我啊,林修,你小子睡糊涂啦,快点过来,我等着呢”
“林修!!你说你是林修,开什么玩笑!” 话音忽地放大数倍,林修忙拿开听筒,捂着一边耳朵继续说:“谁跟你开玩笑,我说你是不是脑残啊,又在哪个女人身上滚一夜滚昏了头,还不快点来,我可没耐心在街边等你,都快热死了”
电话那头半天没有回应,只听见呼赤呼赤地喘气声,不到一分钟突然挂断电话。
林修愣了愣,这小子真昏头了,竟然敢挂我电话?!一会看我怎么收拾你。
半小时后,一辆奥迪Q7风驰电掣地急刹在他面前,林修百般聊懒地站起来,他在肮脏窄小的士多店前呆坐三十分钟,这已经超出了他的极限。
“怎么这么久才来,害我好等”,林修不满地唠叨着,慢慢走向迎面而来的阿超。
“你他妈到底是谁,居然敢冒充林修!”
领口很意外地被强行揪起,惊愕中,他这时才发现阿超一付愤愤然的表情,眼角处似乎还有些泛红,怎么,过一晚就不认识我了?
“我是林修啊,阿超你吃错药啦”
“你他妈才吃错药呢,想骗财也不用拿死人做幌子”
死人?!开什么玩笑!
林修还想争执几句,阿超看都没看他一眼,甩手扔出两米外,竖起中指恶狠狠地说:“别再让我看见你,臭小子,要不是看你是学生我早就揍你一顿!”
车子绝尘而去,林修整个人傻了似的还没回过神来,这是什么状况,拿我跟死人相提并论,到底什么意思!
“靓仔,好心你骗人前先看看报啦” 士多店里干瘦的老板丢给他一份早报。
林修疑惑地打开看看,呵,当页头版登出他的大头照,穿着V领修身小西服的自己还是这么帅,啧啧,那是当然,他林修是谁,全城排名前五名的贵公子,家产约五亿的海归富二代,长得是相貌堂堂,风流潇洒,身边女友是一个比一个靓,昨晚那个小嫩模不过只是诸多女友中微不足道的一位而已,话说那女孩的床上功夫还真不错。
心底小小得意了几分钟后,他很快呆掉,纸上大大的黑体字触目惊心————“名门林公子因车祸身亡,肇事司机畏罪潜逃”
他擦擦眼,没看错,上面很清晰地写着他林修的大名,甚至连他的遗照都拍出来了,白花堆前挂着的黑框照片里,那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眼睛正笑盈盈地盯着自己,周身顿时毛骨悚然,这上面的是林修,那请问,现在的我又是谁?!
“靓仔,你一个高中生扮什么贵公子啊,想发财想懵啦!”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是高中生,你看清楚点”
“我再老花也看得清你有多大啦,你自己去照照镜子好了”
瘦老板无奈地摇摇头,走回店里。
林修立马跑到街边服装店前,宽大明亮的玻璃镜中,一个172高的小男生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拎着书包,傻傻站在店口。
这是我吗?
他难以置信地摆摆手,跺跺脚,可悲的是镜中人也做出相同的动作,他抓住个走出门口的妇女问道:“我长的什么样,快告诉我!”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有毛病!” 妇女横他一眼,赶快闪着走。
孩子,我是个孩子。
林修彻底懵了!
……………


作者有话要说:彼岸之光已完结作品:
《爱有来生'警匪虐恋系列1'》
《请别爱上我!》
欢迎大家点评噢,谢谢!



、第 2 章

他坐在路边,足足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终于想明白了。
是的,很不幸,他真的死了。
更不幸的是,他又还活了回来,并且活在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岁的男高中生身上。
这就是所谓的重生,真是够狗血!
林修叹了第八十一次气之后,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现在该上哪呢,他把书包翻个底朝天,里面有这个男孩的学生证,他仔细看看,原来这孩子叫耿新,高二级,果然是个十来岁的小毛孩,家庭住址写着……
不会吧,居然写着春苗孤儿院!
晕死,自己成了孤儿!林修张大嘴仰首望天。
完了,他完了。
荣华富贵已经统统离自己远去,再也不复返,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上辈子享福,下辈子受罪,想他林修没干什么坏事,老天怎能这样对待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要说有什么缺点,也不过就是滥情了一点,换女人頻率快了一点,那也不能这样折腾啊,再怎么糟糕也得给个中产家庭,吃穿不愁的。
怎么弄个孤儿呢!?
林修挠挠头,没地方去也只能认命,他扛起书包,大摇大摆的上了辆公交车,说实话,他这辈子,噢不,上辈子就没坐过公交车,这种又脏又挤的破车怎么配他坐,哼,就连国产宝马都入不了他的眼。
问题是,他是孤儿,身上只有九元!
好吧,人为米折腰,他摸摸有点饥肠辘辘的肚子,这才想起从早上到现在已经十个小时没吃过一点东西,孤儿院也是家,是家就有饭吃,赶紧吧,都快饿死了。
忍着公车的一路摇晃和酸臭味,到站后,林修迫不及待地跳下汽车大口大口呼气,绿林郁郁地尽头就是春苗孤儿院。他站在粗糙掉漆的石灰墙前,眯着眼睛望望青黑色的铁门,上面贴着一张大红告示煞是显眼,只看上面写着:
因经费问题,本院已关闭,孩子们都已转送B市福利院。
霎时,眼睛圆睁定格,嘴巴失控地张开足足有三分钟合不上。
上帝,你又想让我死一回吗?!
林修顿时气绝,心里暗骂:有没搞错,我才刚活过来就变的一无所有,连个家都找不着,这会可好了,我又可以去死了。
除掉打电话,搭公车的两元,仅有的十元钱只剩下八元,试问八元人民币能在这物价飞涨的社会上做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林修第一次体会到穷人的可怜相,如今他便是。
华灯初上的街头,一个拎着书包游荡在各大商场门口,眼睛不时瞟向附近餐厅的学生哥——就是他,林修。
肚子好饿,人好累,他无力的蹲坐在街边,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金盛大酒店”,这家酒店并不陌生,五星级,属于城中富商陆氏家族旗下,他对陆氏略有所耳闻,这个家族产业保守估计资产约十亿,涉及行业众多,并且都能盈利,如今掌控陆氏企业的一把手不再是那个陆老头,而是他的二儿子——陆明涛。
陆明涛,他不认识。
哼,谁想认识那个哈佛高材生,做生意如同吃饭一样得心应手的男人,尽管他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可林修就是不屑于跟这种所谓精英混在一起,他林修就是吃老本都够了,只要活的开心干嘛搞得自己那么累。
关键是,现在没有老本吃,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胡思乱想中,他歪着脑袋注视着对面进进出出的人,有谁会认得他啊,有谁能给口饭他吃呢。
突然,脑子灵光一闪,他不由笑起来,虽然这办法有点无耻,但为了活下去也只能出这招了。
………
陆明涛稍稍坐正,眼睛平视着前方,今天有点疲惫,毕竟才应付了刚从德国来的商务考察团,在谈判桌上还是费了些脑筋来与这帮德国佬周旋,所幸一切都在计划内,进展都很顺利,签下这一单,又该给公司多创造三分之二的盈利。
老爷子一定很开心吧,从哥哥手上接过来的公司,在他区区两年的打理下,已经创收了两倍,这个成绩还是很让父亲满意的。
他按按发痛的额头,单手握着方向盘驶出“金盛大酒店”,刚才秘书周扬说要送送自己,被他一口拒绝。不过只是喝了点香槟而已哪有夸张到要人送回家的地步,想他陆明涛从小到大哪样事情不是自己亲力亲为出色完成,就这点小事?不劳人费心。
左手很娴熟地转动方向盘驶出停车场,这时,公文包边上的手机又开始唱起曲子,这会又是谁的电话,老爷子?周扬?还是,魏雪?
扫一眼号码,果然是她——魏雪。一个刚冒红的小明星。
说实话他并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不过只是在一次很偶然的商业酒会上经主办方介绍认识,也不过只是多聊了几句,没想到第二天就被娱乐八卦写的乱七八糟,居然说她是自己的女友,更有甚者直接登出结婚时间和地点。
真是笑话,他怎么会跟一个见不到三次面的小明星订婚!
现在的电话怕是等不及让自己掏腰包出赞助费吧,呵,要红起来还真不容易,想做女主角就得出够钱,不过对他来说也就是数百万的事,给不给全看心情了。
趁着街上没什么人,他侧头去拿锲而不舍震动的手机,只有一眨眼的功夫,视线中忽地跳出个人影,陆明涛被这突发事件吓了一跳,猛地将刹车踩到底,尖叫着的车子紧急停下后,他半天没回过神来。
撞到人了吗?
推开车门定睛看看,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生俯在地上,不远处还躺着个书包,他走上前问:“哎,你没什么事吧”
“我腿好痛,你撞到我了”
不会吧,车子离你明明还有两米远,他拧起眉,毕竟是差点撞了人,还是表现的有绅士些。
“我看看,是哪里痛?”
扶起这个小男生,他很自然的拉起他裤角看看,不料这人身体一歪,整个人掉进他怀里,气若游丝的飘出句话:“叔叔,我走不了了,你扶我去医院好吗?”
没这么严重吧,陆明涛眉头皱的更紧,迫于无奈之下,只得扶着这高中生进车里,看来是要去趟医院了。
车子一开动,林修立马睁开晶亮的眼睛,目光很敏锐地打量四周。
这是辆玛莎拉蒂,纯进口车,品味不错,舒适感十足,价值在两三百万内,开车的男人看不是很清,但从侧面轮廓来看应该在二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样子还挺帅,手腕上的金表估计近十万元内,能带这种表的男人就不会是司机,应该是老板级人物。
太棒了,终于撞到个有钱的冤大头!
。。。。。。。。。。。




、第 3 章

医院的红十字在不远处闪着光,就快到了,要是被发现自己没有受伤该怎么办,所幸他已想到应付的办法。
林修换个姿势,半躺在车后,头很痛苦地低下说道:“叔叔,我肚子好难受,有没有水喝?”
呃,要水喝?陆明涛这时想起车上的备用饮料已经用完,还真是麻烦,他真想跟这男生讲,你就忍忍好了,医院就在前面。可不经意的一转头,发现这孩子似乎很难受的半卧在车后座上,心里涌起一丝不忍。
“你等等,我下去给你买一瓶”
陆明涛随便拿了点零钱,下车进入一家小超市。
机会来了,go!go!go!
林修眼尖手快,拉开包链,掏出钱夹,任何一张信用卡和钞票都不放过,拎起背包时再看那傻子一眼,这会还站在收银台前埋单,手里握着一瓶康师傅冰红茶,切!林修不屑笑笑,我才不要喝国产饮料,潇洒地打个响指。
谢了,你的慷慨解囊。
可想而知,发现真相的陆明涛是什么表情,当他打开车门看到一片狼籍的公文包时,有这么几秒呆住了,但他很快就明白过来,答案太显而易见,握着空当当钱包的手恼怒地揉成一团,一股气从胸口直达脑门,冲到顶点后迅速引爆!
开什么玩笑,居然被一个小毛贼给耍了,要是传出去岂不被人笑死!
臭小子,你完了!
因为你很不长眼的刺激到做任何事都是百战百胜的陆明涛身上,此时的陆明涛显现出一脸贯有的冷线条,这是对付商场对手时才有的表情,如今,要用到这个不要命的小子身上,你真荣幸,看我怎么揪出你来!
………。。

有人曾经评价过富二代的腐败生活——飙车、泡吧、赌博、旅游、喝酒、勾女,而林修上辈子过的就是这种朝生暮死的日子,尽管现今只是个十六岁一无所有的高中生,可他骨子里仍流着富二代高贵的奢侈血液,所以,不劳而获的他很快又恢复了以前的糜烂生活。
“给我点个最贵的西餐,送到总统套房里来!”
无视前台小姐愕然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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