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舌尖上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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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舌尖上的美食-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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膹C精肉,七分瘦三分肥。将肉切成小碎片,片必须要薄。入热锅,但锅也不可太热,不断搅拌翻炒,火不可过急也不可过缓。大约三成熟加入一定量的姜沫,去腥,翻炒,后加入适量的咸盐。当肉为六成熟时加陈醋,翻炒,七成熟时加入酱油,花椒。当九成熟,快出锅时加入适量红辣椒粉,搅拌,微炖一会,即可出锅。做肉臊子汤期间要非常注意控制火候和时间。火不可太猛,太旺则肉可能炒老了或炒焦了,辣椒面烤糊了影响汤的色泽;火候不够,肉不熟,肉的腥味去不尽,而辣味渗的太深。只有控制住火候,做出的臊子汤才会肉鲜、嫩、辣,而油鲜红光亮而不是很辣。”
“一碗臊子面条就有那么多讲究?”诛邪惊诧的摇头晃脑说:“正好,大师兄祖籍岐山,这岐山臊子面他应该也是拈手做来。”
伙房里的秦扬一盆子洗菜水泼到院子里,“无殇,你果真也是名副其实的好吃之徒。”
莫无殇微微一笑道:“吃喝嫖赌,唯独吃喝不算罪过,民以食为天,好吃是上天赐予凡人的本能,而世间万物,五谷杂粮则是上天对凡人最厚爱的恩赐。”
诛邪哇了一声,满眼崇拜的仰望莫无殇,对他翘起大拇指说:“高人呐!能咬文嚼字把好吃说的这么顺其自然,真乃吃货中的霸王吃货也!”
莫无殇哭笑不得,拱手道:“莫某人承让了。”
伙房里的秦扬嘴角隐现一条不易察觉的细痕,淡淡道:“一碗岐山臊子面一两银子,要吃请付钱,不吃请自便。”
秦扬翻搅着锅中沸腾的臊子肉汤,将用温水泡开切碎的黑木耳和煎好切成细小块状的豆腐和鸡蛋皮,和泡好切成条状的黄花菜切碎的青蒜苗,碎胡萝卜一同入锅,同时示意袁大胖大火开烧,放入适量的咸盐,掂着勺子不断的翻搅,半熟时转用文火慢慢的焖,同时掂勺勤翻搅,最后将放入葱花和适量炼制好的辣椒油,一锅岐山臊子汤完成了。
接着,秦扬掀开水已经滚起来的后锅,往锅中下入准备好的手感面条,待锅滚面条成熟后,端来一盆干净的清水,将面条捞入其中,一碗碗的往外滤面条,浇肉臊子汤,开饭。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的故事不会再拖沓了,写故事新手拿捏不好进度啊!另外,这文从哪儿看都不是父子文啊,关于加浓炮这个笔名是我军事武器看多了,才信手打出来的。至于小萝莉口中的加农炮是啥,我还真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已经早在好多年前就过了萝莉的年纪,现在就一悲摧的宅腐俗的剩女。


26、美味醉鸡

张永欢慵懒的蜷缩在床头,干巴巴的笑着迎接这将屋子堵了个水泄不通的一干探望者。
诛邪和小尾巴站在床头上下打量着他,忽然开口悠悠道:“睡了半月,吃胖了不少。”
小尾巴符合的点点头。
莫无殇在属下千羽的帮助下也进得内室,左右审视了他一番道:“气色不错。”
张永欢撑着隐隐发疼的腰板,无奈的笑笑说:“承蒙诸位关心,承蒙诸位关心。”
诛邪拿眼去看莫无殇:“你咋还杵在这不走?想在这过年吗?”
莫无殇优雅的抿唇一笑,“正有此意。”
诛邪诧异的瞪眼:“怎么着?君子堂已经落魄到要来乡下过年了吗?”他笃定莫无殇绝对不会是无聊的要在这打发时间度日。
那么,他究竟想做什么?
莫无殇点点头,悠然道:“莫某在此等一个人。”眼神复杂的看了诛邪一眼又道:“诛邪掌门为何要留在此地?不回唐门管事呢?”
“我高兴,你管的着嘛!”诛邪冷冷一笑,直截了当的问道:“你要等的人是谁?江湖中人?还是世外高人?”再者说像榆林镇这种小地方会有世外高人光顾吗?
莫无殇老神在在的慢腾腾道:“一位高人。”他指了指残疾的双腿道:“能为我医病的高人。”
君子堂的二把手千羽有点意外的看了莫无殇一眼,复又垂首默不作声。
张永欢暗忖着莫无殇口中说的高人是谁?然而……天下间能为他医病的高人,除了眼前这位深藏不露的唐门当家人血医诛邪外,那就还剩下那些能够御剑飞行的修道之人了。
昆仑山玉虚宫的人,或者是……其它修道门派的高人。
难道他要等的是……玉虚宫圣门的天绝真人?
张永欢怔了一下,浑身一凛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众所周知,在宋国的江湖上有四个组织是武林中最特别的存在,如果你不知道中庸凤凰,寻医飘渺,逍遥君子,夺命影煞,那么就像是二十一世纪玩网游的人不知道魔兽世界,就如同你去肯德基吃饭却点麦当劳的汉堡包,总之而言这四个江湖中特别的存在,除了凤凰山庄已经一夜间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外,剩下的三个还仍然是武林中最特别的地方。
传闻中逍遥的君子堂,跟武林各大门派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宋国的朝廷也要给其三分薄面,至于这究竟是为何?张永欢也一无所知,只是他知道……君子堂在武林中最特别的四个存在中,表面上来看是最逍遥世外的地方,可是
在其表面的背后,隐藏着是多么强大的实力,这点还有待观望。
凤凰山庄向来于君子堂交好,莫无殇也算是这个时代的张永欢的一个老朋友,莫无殇此人曾经在张永欢很小的时候就在他的生活中出现过,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因年幼时便吃了神药的莫无殇没有一点变化,只是张永欢却不是以前的那个张永欢了。
纵使现在的张永欢对莫无殇的感觉还不错,可他总觉得斯文俊秀的莫无殇,并不像表面上看的那么温和无害。
张永欢想了想,硬着头皮开口问道:“那……任重生,可是皇帝派来暗杀我的人?”
莫无殇哂然摇头,“他已从大内影卫中除名,只是隐姓埋名偷偷的来此苟活,凑巧碰上了你吧!”
千羽开口补充道:“凤凰山庄被屠之事,绝对不会是皇帝所为。”他饶有意味的看了张永欢一眼道:“张公子,应该也早就能揣测的到吧?”
“嗯。”张永欢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句,对着门口吼:“战锋,我饿了。”
众人愕然,战锋进屋道:“秦公子出门了,这会儿还没回来。”也就是说,不好意思公子,这会儿秦老板不在,做不出好吃的给你吃。
张永欢舔了舔嘴唇,沉吟了下道:“我自己去做,小邪扶我起来。”
诛邪撇嘴白他一眼,“你干啥?别再闪着腰了。”
张永欢说:“趁他不在家,赶紧弄点肉吃吃,我现在吃素吃的,说话都一股子的豆腐青菜味儿!”
诛邪双眼一亮,忙不迭的将张永欢扶起来,还很勤恳很贴心的为他更了衣,洗了脸,“我也得吃。”
“恩恩。”张永欢扶着腰,慢悠悠的往门口走。
莫无殇道:“很久没尝欢儿的手艺了呢!今个儿有口福了。”很明显,他也想吃肉。
千羽讪讪笑笑,缄默不语。
张永欢大方的说:“都有,都有,今个改善生活。”
“做啥菜啊?”诛邪狗腿的问道。
“杀鸡,吃肉。”张永欢招呼着战锋:“把占着窝不下蛋的那两只芦花老母鸡给宰了,今个咱们吃醉鸡。”
战锋和袁大胖配合着到鸡窝抓了鸡,然后利落的把鸡放了血,拔毛开膛清洗内脏,将鸡身带骨剁成小块,放入清水中浸泡,除去血水。张永欢在一边指挥着,命他们:“取出鸡杂、鸡块控干水分放进干净的大碗里,加入适量的白糖和自酿的高粱酒反复的搅拌,让高粱酒和白糖都充分的浸入到鸡肉里,开始腌制。”
之后,他又让袁大胖清洗了两只瓦罐,让战锋去地里摘了几片还没有完全枯黄的老倭瓜叶子,又让他挖了两铁锨的土,加水和成泥待用。
袁大胖进屋准备了葱段,咸盐,姜片和有助于活血提神醒脑的砂仁,当归,三七待用。
因为行动不便的原因,张永欢做的这道醉鸡,应该是醉鸡的做法种最简便的一种。
将腌制好的鸡肉装入瓦罐中加入适量的盐水封严,裹上倭瓜叶子,再用泥糊密封着灌口,然后上灶以中火开烧,以瓦罐中的盐水导热,徐徐加温,比用炖法做醉鸡成菜更快,原汁原味,成熟后鸡肉肥嫩油滑,甘醇的酒香芬芳扑鼻,不仅味美爽口,还有保健的功效。
半个时辰后,从瓦罐中散发出的鲜美香味,让诛邪和小尾巴都馋的口水直流。
就连吃惯了一流美食的莫无殇都不由得啧啧称赞,“肉香扑鼻,酒香馥郁,绝顶的美味啊,美味!”
张永欢笑了一声,看他道:“你连吃都没吃,闻闻味道就知道是美味吗?”
“美食讲究,色香味俱全,欢儿的这道菜未曾成熟便有如此诱人的香味从瓦罐中挥发出来,已是占了香之一说,所谓的美食应是不分贵贱的,也应该仅仅是简单的味觉上的享受,而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至少这道醉鸡的香味,已经让我的嗅觉得到了很大的享受,故此我才赞美为美食。”
张永欢对莫无殇另眼相看,原来真正的吃货行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他所讲究的吃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就是解馋,过嘴瘾,充其量也就是味觉上的享受了。
而莫无殇的境界显然比他高出很多,人家已经把吃美食当成精神上的享受了,这点现在的张永欢断是不能做到的。
他是现实主义者,一切都为吃饱吃好吃爽过嘴瘾解馋而奋斗着,他以后也会以这种信念为目标生活。
至于精神上享受美食这种事情,还是留给高人去做吧。
他就知道吃饱饭不想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而已。
一个时辰后,张永欢啃着鸡屁股,满嘴流油,酒香融合着鸡肉的鲜美香味,几乎把他整个人都吃醉了。
诛邪更是夸张的把瓦罐里熬出的一点点浓缩的汤汁都喝了个一干二净,陈小二打开饱嗝和老孙头一块去食肆里忙活了,袁大胖吃的酣畅淋漓精气神倍棒儿的去伙房准备晚上要用的食材了。
剩下张永欢和诛邪小尾巴,莫无殇和千羽五人围着吃了一桌子鸡骨头的汤盆继续大吃大喝。
秦扬从外面回转到家的时候,战锋和诛邪刚刚把桌子收拾完,处理掉啃光光的鸡骨头。
嗅觉灵敏的秦扬到屋里扫了一圈,又到院子里的火灶上看了看,站在院子里厉声道:“你们喝酒了?”
个个都神色微醺,酒气冲天的。
张永欢在战锋的帮助下,晃晃悠悠的进内室睡觉去了,莫无殇和千羽很识趣的向秦扬道别告辞回家自娱自乐去了。
小尾巴拉着战锋去菜地拔草去了,诛邪刺溜跑到屋里关上房门,两耳不闻窗外事去了。
张永欢迷迷瞪瞪的捂着被子,正准备陷入深度睡眠,怒气冲冲的秦扬却翩然而至。
一把扯开张永欢蒙着头的辈子,厉喝道:“宰鸡吃肉了?”
“啊……”张永欢眨了眨眼装迷糊:“我不知道……”
秦扬恼怒的咬牙切齿:“不知道?除了你敢这样做,你会烹饪好吃的东西外,谁还敢这样做?”压低的嗓音凌厉至极。
张永欢尴尬的抓头笑笑,“哥,我的亲哥唉……不就是吃了两只鸡嘛,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要不赶明儿我孵出两小鸡仔来养大下蛋还不成吗?”
秦扬愕了愕,怒极反笑,“你孵鸡蛋?嗯?我让你孵鸡蛋。”眼疾手快的托住张永欢受伤的腰,大巴掌就狠狠的落在了他的臀肉上。
张永欢吃惊的陡然一颤,怪叫着去看他,“喂……当我是小孩儿啊你!”往屁股上打针都没这么疼的,这人就丫是个暴力狂啊!


27、鹿筋汤

细皮白肉的猪大排和肥腻适中的肉块在汤盆里静静的呆着,一股股浓郁的肉香从堂屋飘进内室。
肉质细嫩的方肉,精心挑选过的猪大排,在锅中一煮即熟,再用上好黄豆制出的酱油,自酿的高粱酒,加上少许的白糖,适量的咸盐,加足清水加入其它的调料,大火熬煮,排骨和方肉成熟后,不仅肉松骨酥,鲜味浓郁,而且肥而不腻,汤汁爽口,吃后唇齿留香。
捧着疼痛不已的屁股羞愤的把脸埋在枕头上的张永欢闻到了排骨的香味,就能在心里完整的将其烹饪的步骤和技巧娴熟的总结出来,可是现在的他,也只有靠着臆想解解馋了,因为秦大老板根本一点让他起床吃饭的意思都没有。
作孽啊!欺人太甚啊!张永欢在心底愤懑的咒道,明知道他这会儿难受的不好意思起床去吃饭,秦扬那厮偏偏还把饭菜摆到了他的屋里,招呼着食肆中的一干人等大摇大摆的在堂屋大吃大喝!这怎么不让他郁愤,怎么能不让他悲摧的唏嘘不已。
小尾巴端着汤碗走到床头,认真的看着捂着屁股,满脸痛苦,双目泛红的张永欢,眼睛盯着他的屁股看了半天后,得出结论说:“没成四瓣。”
抬头,含蓄的对张永欢笑了笑。
丢人呐!张永欢翻了翻白眼,嗅着食物的香味,引诱小尾巴道:“我肚子饿的厉害,让我吃一口吧。”
小尾巴皱眉,苦恼的看他,“大扬扬说……你不能吃肉,肚子会难受……呃……方便的时候会困难的……”
张永欢苦逼的闭上了眼睛,想:你妹的秦扬!你为老子想的可真周到!我真是感激死你了。
小尾巴喝了一口汤,满足的嚼着肉块说:“我吃肉……你喝汤,好吗?”瞧,他多体贴。
既然欢弟不能吃肉,干脆让他喝汤不就成了吗?
张永欢感动的泪流满面,“小尾巴,你对我真好。”
“嗯……好。”小尾巴开心的笑笑,大口吃肉。
张永欢眼巴巴盯着小尾巴的嘴巴,等到他把最后一块肉吃完,把汤碗送到张永欢嘴边时,他再次激动的涕泪横流。
“唔……谢谢啊!”张口就着碗就要喝汤。
“小家伙,出来。”秦扬阴沉的声音传来,“乖乖出来吃饭,屋里那个人做错了事,今天晚上不准吃饭。”
小尾巴怔了一下,很抱歉的把汤碗从张永欢的嘴边移开,小小声说:“……被发现了。”太遗憾了,欢弟连汤也没得喝了。
张永欢拉长了脸,心中叫苦不迭,可怜兮兮的连声道:“秦大哥,我快饿死啦,就给我吃一口吧,饿坏啦这可咋整啊!”
秦扬置若罔闻:“小尾巴出来。”
小尾巴同情的看了看他,端着碗轻轻的走开了。
张永欢拧着眉头,火大的咆哮:“不带这样整人的啊!我……错了还不成嘛!亲大哥,你这是虐待病号啊,赏我一口吃的吧!”
屁股都为他受过罪了,为啥秦扬执拗的还要用这种方法惩罚他呢?他这是倒了那辈子的血霉了,交上这么一个超级损友!
诛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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