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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武林外史'谁说寂寞胡杨
作者:玉钗斜簪
文案
数月间,沈浪名满天下的同时,洛阳公子的六艺皆通也早已传遍武林。
其实他跟他何其相似,什么都埋在心里。不同的是,他用随意的笑容来掩盖,而他用阴狠狡诈邪魅野心来忽略。
强强相遇,谁说邪魅王怜花搞不定道德典范沈浪?
谁说胡杨总是孤傲寂寞?
你不看双生的胡杨互相纠缠,虽一棵叶大如杨,一棵叶细如柳,却似生在一起一般。
ps: 快活城大火中,沈王等人逃出生天,白飞飞留书远引,沈王等遇到龙卷风和金无望。故事开始于这里。
内容标签:武侠 江湖恩怨 欢喜冤家 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浪、王怜花 ┃ 配角:熊猫儿、朱七七、金无望、龙卷风、金不换、高小虫、朱八…… ┃ 其它:武林外史同人,沈王
、羌笛何须怨杨柳
“名震天下的沈浪在哪里,咱们能不能够见见?”话音未落,一人一骑已至。素衣白驹,正是那龙卷风。
金无望略一躬身算是行过礼,却也没有介绍其身份的意思。
沈浪微微一笑道:“这位想必就是沙漠中唯一可与快活王抗衡的龙卷风了,沈某久仰。”
龙卷风目光一闪道:“愧不敢当,沈公子侠名远播,不想竟如此年轻,当真是英雄出少年。”他并没有听自家军师说起过与这位沈大侠的交集,但军师收到书信时那一刹那,他便明白此事与他战场上说要找的那个人有关。一直以为他自称“复仇使者”是说自己为仇恨而生,直到听到方才的爽朗的大笑,才惊觉这人也有心。
王怜花暗忖,这龙卷风称霸一方,原来心胸也不过如此。那一闪而过的嫉妒,当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想起当日与快活王的对阵中,这头领便为金无望马首是瞻,不禁莞尔。
他心念四转,脸上却是极客气的微笑,对转向自己的龙卷风道:“王怜花。承蒙搭救,多谢。”
龙卷风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整理好头发,虽面有沙色,但狭长的双眼眼尾上翘,眼神似醉非醉,竟是神采奕奕,心道果然虎父无犬子。表面上也是微微一抱拳,道:“洛阳公子惊才绝艳,今日相识,荣幸之至。”
朱七七撇撇嘴道:“惊才绝艳?明明像丧家之犬。”一出口便发觉此话不妥,却是泼出去的水无法收回。看沈浪眼神有意无意地扫来,朱七七瞬间红了脸,悄悄伸手指勾了他袖子,身子也往近凑了凑。
王怜花却是毫不在意的样子,伸伸懒腰说:“不知龙帮主这里可有酒喝?”
听到“酒”字,熊猫儿原本瞟着朱七七纤纤玉指的双眼蓦地一亮,攥了攥腰间的葫芦道:“都说王怜花妙手回春,我这饿死的馋虫都被你勾活了。”
龙卷风哈哈一笑,命属下在沙丘的背面搭起帐篷,准备酒食。
觥筹交错间,金无望与沈浪各述别后经历,数月不见,竟如隔世。
熊猫儿拉着插不上嘴的龙卷风问东问西,另一只手一碗碗往腹中倒酒,不一会儿便醉眼迷离。
王怜花一个人坐在下首自斟自饮,一张脸冰着,整个人似笼在一层薄雾中,与这一帐的热闹无关。
朱七七看了他一眼,惦记着自己之前的失言,倒了杯酒移步过去。
王怜花眯了眼抬头看着,不待她开口便抢先道:“沈大侠他乡遇故知,美人竟被冷落至此。来,在下陪朱姑娘喝一杯。”
朱七七利落碰杯,仰脖饮尽复又斟满,道:“白天失言得罪,朱七七自罚三杯”,说着已经干了第二杯。
待倒第三杯,手中的壶却被王怜花抢去。
“说是道歉,姑娘却自己喝,不觉得缺了点诚意么?”王怜花指白如玉,把玩着青灰色的酒壶,继续自斟自饮,也不看她。
朱七七很是恼他现在的样子,刀枪不入软硬不吃。但她毕竟心地善良,这一路的共患难,加上他虽百般纠缠却在最终洒脱给她一纸休书,她还是很有些替他难过的。
“那你要怎地?”索性挨着他坐下,抢过酒壶倒上第三杯酒。
王怜花终是碰了她的杯,一饮而尽,幽幽道“呵,我要的,你也给不起。”
大漠的夜晚分外安静,没有鸦唱也没有虫鸣,沈浪端坐着闭了眼,隔壁猫儿均匀的呼噜声和偶尔嘟嘟囔囔的呓语仿佛近在耳边。
朱七七也已经熟睡,月光透过篷顶的缝隙洒在她完美的睡颜上,映得如黛的眉眼似要淡去,小巧的鼻唇越发精致。
也难怪,在楼兰古城,一行人中除了被下药的他,想是没有谁能安心睡。笑容又爬上嘴角,沈浪看着睡得一脸无辜的朱七七,口中有些发苦。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空气中隐约传来凄婉的箫声。还有人跟他一样没睡。
想起半日前王怜花跪在滚烫的沙地上,卸了一身防备,哭得像个小孩。沈浪披衣出帐,循着箫声而去。
月入中天,夜已深。
王怜花走得很远,远到他以为这箫声不会吵到睡着的人。
他找了个沙丘站在后面,身上还是在快活王酒席上的粉色衣衫,裁剪得体的熨贴,加上多年修习奇门遁术练就的一身精巧骨骼和修长肌肉,看上去几乎不像是练武之人。
玉箫衬着纤长的手指和挺直的鼻梁,双目微闭,眼睫颤抖。箫声幽怨。
这哪里还是哪个精明狠绝的王怜花?
“美人相伴,沈大侠竟是无心睡眠么?”箫声戛然而止,王怜花依然没有睁眼,只是戏谑的语气瞬间又变回王怜花的样子。
沈浪不语,只走上前并肩坐下。夜间冰凉的沙地似乎隐隐泛着潮,手摸一把,却粒粒干涩。伸手搭上他的肩头,轻轻一捏。
箫声又起。依然婉转幽怨,似诉不清的衷肠。
“你不打算问问我朱八的下落?” 王怜花右手拨弄着身前的沙子,似是要挖个坑出来。
沈浪只是抬头看天,藏蓝色的的天空缀满了星星,让他想起多年前小小的自己在山上碰到狼群,漆黑一片的林子里只看见绿莹莹的一双双眼。
“也是,我若愿说,你何必问?我若不说,你问也没有用。沈浪不愧是沈浪。”王怜花看看那个坑,似乎嫌不够,继续挖。
“我突然有点明白白飞飞了。不愧跟我一脉骨血,聪明。你会想她的吧?”
“朱七姑娘其实就像这沙子,热的时候烫手,冷的时候也够凉,不过沈大侠察言观色的功夫了得,应付个大小姐想也不在话下。”
王怜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把玉箫放进那方方正正的坑里,埋上,下跪叩了头。
沈浪也跟着叩了头,其余时间只是坐在一边听。他本不是多话的人。
“真无趣,我要去睡了。”王怜花站起身,拍拍衣摆上的沙子,歪了头看着沈浪。
“天已泛白,睡不着不如不睡。”沈浪从怀里掏出块黑黑的泛着草药味道的东西。这是他路过金无望帐篷的时候在门口的篝火里面发现的。
“所以沈大侠是来拿我的?”王怜花邪魅一笑,竟没有半分尴尬。
“他不对你怎样,你这又是何苦?”沈浪站起身,面对着王怜花站着,举着手中的黑色药块还他。
王怜花伸手接过,道:“你明知道我不会放任这种可能性存在。”
“我好奇的是,茫茫大漠,下毒高手是从哪里找来这么普通的迷药?”还是那丝可恶的笑,慵懒、随意、好像什么都无所谓的笑。
其实他跟他何其相似,什么都埋在心里。不同的是,他用随意的笑容来掩盖,而他用阴狠狡诈邪魅也野心来忽略。所以他总能猜中他要做什么然后不客气地破坏,他也能准确无比地找到他的弱势二话不说擒了他。
“少自以为是。”说话间,王怜花手中的黑色药块携着风声飞向沙丘的边缘,“还不出来!”
人影闪出,一身黑色劲装,风尘仆仆有些狼狈,却是那疾风第一骑。方心骑拧身上前,单膝点地,道:“疾风第一骑见过少主!”
王怜花只看了他一眼便扭头走开,语带不屑:“主子别乱拜!快活王就教会你们听人墙角吗?”
方心骑忙起身,却并未追去,大声道:“王宫被毁之时,王爷令疾风三十六骑追随少主。既然少主不收,我等也只能回去伺候王爷!少主珍重!”
王怜花一记凌厉的眼神闪过,欺身上前一巴掌扇去,身法快如鬼魅,道:“我说不收了么?带路。”
方心骑闻言低了眉眼,一声呼哨召来两匹骏马。王怜花回头看了一眼,竟扯出一个明朗的笑容给沈浪,主仆二人绝尘而去。
晨星现于东方,一条人影立在沙丘下,遥望远方一抹粉。
、柳非柳,杨非杨
龙卷风一早回了营地,留下金无望带了几峰骆驼送沈浪、七七和熊猫儿出沙漠。
有了充足的给养,大漠的风光也变得可人起来。嫩黄色一望无垠的沙地缓缓流动,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丘脊线绵延伸向远方,像悠闲匍匐的长蛇,又像欲飞不能的蛟龙。
有时候能遇到经商的驼队,不论男女都是饱经风霜的脸,驼铃叮当中掺杂着阵阵笑语。
朱七七心情大好,挽了沈浪的胳膊道:“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明明寸草不生的大漠,静下心来看也能这般美。等回了中原,寻回老八,咱们出海去吧。”
熊猫儿忙道:“这主意好,算我一个。熊猫儿被称作游侠,却是海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沈浪只是微笑,转头问道:“金兄可是打算留在大漠?”
金无望道:“我也知龙卷风并非明主,不管是心胸还是能耐都差了快活王十万八千里,但他总算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帮过我。如今王怜花重返大漠,我不能弃了他去。”
朱七七笑道:“金大哥果然是义薄云天。不过你帮他铲了快活王,这知遇之恩也算是报了。至于王怜花,中原还不够他玩么?那地宫也毁了,他那么追求享受的人,巴巴地跑来大漠做什么?所以我说呀,金大哥不如跟我们一起去遍访仙山,快意人生,岂不是一桩美事?”
熊猫却是哈哈一笑道:“大妹子这你就不懂了。金兄这样的人,若认准了什么,是绝对不会轻易改变的。你还是让他二人好好聊聊吧,咱们若真的出了海,他们下回见面不知道要待何时了。”
知道在沈浪和金无望那里插不上话,朱七七拉着熊猫儿一同赏景,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突然眼睛一亮,大声道:“大哥你看,好奇怪的树!”
熊猫儿揉揉被震得发疼的耳朵,道:“你若是温柔点儿,会不会更可爱?”却还是循着朱七七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株怪树,又或者是两棵树。
树根靠着,树干不甚粗壮,上面的枝桠交错纠缠在一起,一棵叶大如杨,一棵叶细如柳,分明不是同一种类。
金无望笑道:“这是胡杨,据传是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又一千年。三千年的胡杨,能记载一亿年的历史。被称为沙漠的守护神。”
却说王怜花跟着方心骑回到楼兰古城。整个城上方似还笼着未散去的烟尘,地上城的居民们来来往往,忙着收拾残局。好在只是地宫被毁,并未伤及他们太多。
第一次来的时候被蒙了眼,只听得市井之声。如今亲眼所见,这大漠中的小城也是街道齐整,屋舍俨然。最难得的是,竟有一条涓涓细流,淙淙地穿城而过。
一路往下,人烟渐少,就在王怜花以为这疾风第一骑要带他回到当日婚宴之地的时候,劲装少年却是往旁边一拐,进了条小道。
王怜花扣了暗器在掌心。毕竟,疾风三十六骑,他只看到了一骑。
小道曲折蜿蜒,越往下越幽暗。待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只听得齿轮绞合的轻响,眼前突然开阔,一片金光灿灿,竟是珠宝堆了一屋。
王怜花不禁暗忖,快活王御下果然很有过人之处,这疾风第一骑看来也不过十多岁的少年,竟然能对这满屋的金银不动心?
但他王怜花既然是连丐帮口袋都要摸遍,一辆马车都不会随便丢弃的人,眼前有金山一座,当然要毫不客气地拿来。
“少主,另外三十五骑正守在城外,以防龙卷风偷袭。这间屋子,也只有属下一人知道。我在外间守着,少主有吩咐叫我便是。”
方心骑刚行至甬道口,便有探马来报,龙卷风率兵来犯,人马有十万之众,几乎是倾巢而出。
他倒是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
然而,据探子回报,龙卷风在离城几里之外安营扎寨,已在围炉做饭。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龙卷风这是来讨昨日的酒钱了,我去会会他。”
疾风第一骑连忙上前一步道:“少主,之前一役我部没有防备,被龙卷风捡了便宜。但现在已经整顿完毕,加上这本是自家营地,他奈何我们不得。”
王怜花道:“可惜我却不喜欢打架。”
王怜花当然不喜欢打架,爱干净的人往往都不喜欢打架,有智慧爱干净的人就更不喜欢打架。打得漂亮还勉强能忍,若是打得狼狈,更是惹他厌。所以当初快活王使计搅的武林同道自相残杀。所以王怜花昨夜在篝火里下药,想用最简单的方法免去麻烦。却被破坏。
沈浪啊沈浪,为何自从遇到了你,我就总是麻烦不断?
王公子当然不会去深究自己昨夜为何会鬼使神差地放弃用神仙一日醉放倒众人,再安安稳稳地下手。他要应付的是眼前的问题。
拈了颗龙眼大的夜明珠,随手挑了个金丝楠木的盒子装了,王怜花启动机关关上藏宝的石屋,淡淡道:“我住哪儿?”
疾风第一骑也不惊讶他如何知道那与周围融为一体的石头便是机关,垂首做了个请的动作,自己在前面带路。
“少主不是说,要去会会那龙卷风?”
“好歹也是去谢礼,衣着太马虎岂不失了礼数?”
回到地面,已是日近正午,二人在地上城穿梭,疾风第一骑时不时与往来的居民点头微笑,这眼眸漆黑、颊边生着两个圆圆酒窝的少年,乍一看竟略显稚气。
快活王果然心思缜密,除了富丽堂皇的楼兰地宫,地上城中也建了一座还算雅致的别院。屋建于台,虽为了防风而无檐,但墙身的雕饰华而不藻,隐隐透着大家风范。沙漠之中无法造园,便在院中央种了两棵胡杨树,倒也添了一些生机。
王怜花如此这般吩咐了一番,方心骑便垂首退下。
当下梳洗一番,换了身衣服。绯色的长袍衬得他更加面如冠玉目似点漆,手里拿了象骨绢面的折扇,足底一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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