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要是我晚上睡着了,记得在林剑来之前叫醒我,还有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我睡着了”刚刚林剑和大巫的话他都听到了,不知为什么林剑已经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想了,知道能回家了,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了吗,原来那个吻真的只是自己做的梦吗。
“恩”
搞不清这两人到底想干嘛,不想费力去想,点点头答应了蒙瑞斯后,他就拿着那颗退烧药继续研究了。
没地方可去的林剑只能往斯未雷家走去,在半路上就看到他拉着钱许急冲冲地往自己走来。
“蒙瑞斯发烧了吗?”还没走上前,钱许就开口对着林剑问道。
“开始退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
“退烧药?你竟然有退烧药!还剩多少?”钱许非常惊讶地问道,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退烧药对兽人有多珍贵,当初斯未雷发烧,自己没日没夜地照顾他,才险险地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有三四盒吧,在急救箱里”
“那么多!!换给我们部落一盒吧,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尽力帮你”
“退烧药还在蒙瑞斯那里,我过两天要回去了,到时候你拿一盒去就好,其它留给蒙瑞斯吧,不过可以麻烦你带我去那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吗”
“那么快就要走了?真的不打算留下来?蒙瑞斯的伤不是还没好吗”
“大巫说再过四五天就能好了,我多留两天和少留两天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要回去的,我怕再多留两天,离开时会更难过”
“那也没必要在蒙瑞斯伤还没好就走吧,来先去我家说”
一谈到蒙瑞斯,就会看到林剑的脸上的痛苦,钱许可以肯定林剑肯定喜欢蒙瑞斯,既然都喜欢上了,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他痛苦却硬是要离开呢
回到钱许的家,将家里的唯二的两个雄性兽人赶走后,钱许非常直接地问道:“你是喜欢蒙瑞斯的吧,为什么还是要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但是蒙瑞斯的兽型是苍麒,就算和他在一起,我也陪不了他多长时间,兽人的寿命有五六百年,我却最多只能陪他几年,我死后他要怎么过完剩下的日子”
“苍麒的诅咒吗,我也听说过苍麒的伴侣都死的早,基本活不了多久,而且结为伴侣后无一不是身体渐渐虚弱下去,直到死亡”
“我不想蒙瑞斯在我死后更加孤独,我也没办法为他生个孩子陪伴他,让他在享受过亲人的陪伴后又重归孤独,如果这样,我宁肯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生活”
“你真的舍得让他属于别人吗?”
林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舍不得,我一想到蒙瑞斯对其他人那么温柔,就觉得心里好苦闷”
“那还离开做什么,只算只能陪伴在他身边几年,也是幸福的”
“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有回去才是最好的”
“你怎么那么顽固呢,蒙瑞斯都没在意你寿命长短,你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不懂的,失去过亲人的人才知道亲人离去时会有多痛苦,什么时候带我去那里?”
“唉~,既然你那么想回去,那就明天带你去”
真是的,钱许觉得林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他既然还定不下心,就该好好刺激他一下,这样他才会明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快?”听到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剑明显吓了一跳,但想想早点离开也好,于是点点头说:“那就明天吧”
看来今晚是最后一次见蒙瑞斯了,尽管心里万分不舍,却还是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感觉,林剑想要好好和蒙瑞斯道别——在蒙瑞斯睡着的时候。
等他醒来自己已经回去了,也许那样对两人来说都好,最少不用面对离别的痛苦,一个人默默地回去,把这里的一切当做一场梦,而蒙瑞斯就是梦里的好兄弟,好朋友,一个温柔细心,在梦里处处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朋友。
此时,蒙瑞斯的部落斯雷切尔部落发生了严重的事。
“族长,怎么办,大巫和尼尔都五六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家那位过几天都就要生了”一个正在搭建木屋的兽人询问道。
“艾伦,艾格已经出去找了两天了,就是不知道大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叹了口气,族长也头疼的很,每次大巫都去又远又危险的地方采药,就算有尼尔这样优秀的勇士,却还是令人担忧不已。
“那现在怎么办?”
“只有等艾伦艾格回来再说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明天就多派几个兽人去找,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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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亲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让作者有动力写文,各位的鼓励就是我写文的动力。
因为收到编辑的通知,本文会在下周一,也就是一月六号那天早上十点入V,故明天晚上不更新,入V当天(后天上午)三更,希望各位亲能多多支持。
咳!作者是不是太煽情了,哈哈哈,别见怪啊,毕竟这些都是作者内心一直想说的话,最后么么~~个
、28·后悔
晚上;在钱许家吃完晚饭;斯未雷举着火把送林剑来到大巫家,尽管林剑一直推脱说自己去就好;但是毕竟不是本部落的雌性;一个人晚上出去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钱许为了安全起见,强制林剑带着斯未雷一起去。
在询问完大巫蒙瑞斯的病情后;林剑做了个非常不符合他性格的事。
因为是最后见蒙瑞斯,他非常诚恳地拜托斯未雷和大巫到其他地方逛逛;虽然这样很无礼;却阻挡不了他想最后一次和蒙瑞斯单独相处的愿望。
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林剑走进草屋,关上门,看着静静沉睡的蒙瑞斯,走到石床前,坐在他的旁边。
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蒙瑞斯即使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那么好看,挺翘的鼻梁,浓密的金色睫毛,菱角分明的俊脸,性感的兽纹,无一不让林剑心动。
轻轻地抚摸上他的眉毛,兽纹,嘴唇,想到他的上午的吻,林剑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渐渐低□子,嘴唇轻触着蒙瑞斯的唇,因为他闭上了眼睛,因此没有看到蒙瑞斯的金色睫毛微微抖动。
在蒙瑞斯的唇上停留了几秒就挺起身子,看了一眼依旧沉睡的蒙瑞斯,将手抵上他的额头,发现烧已经退了,也就安心了。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在愈合,看到纵横交错的伤口,林剑很心疼,不知道蒙瑞斯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野兽才会被伤成这个样子。
不再继续看那些令他心疼的伤口,林剑背对着蒙瑞斯坐着自言自语地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钱许说我这次回去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本来可以回地球,我应该很高兴的,但是你的告白却完全搅乱了我的心,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那么快喜欢上一个同性,喜欢上你。
你知道吗,我被你告白的那一刻,心里竟然非常高兴,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喜欢上一个兽人,一个温柔的兽人。
但是,我喜欢上了你,就这么几天的短短相处,让我对你恋恋不舍。
如果可以,我想永远守护着你,即使家里只剩妹妹一个人,我也不想离开你,我竟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比我妹妹还要重要。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妹妹就是我的一切,只要是妹妹要求的,我都会用尽全力去帮她完成,但是现在,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你让我连最心爱的妹妹都可以不要,你说你是不是很恶劣。
我们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吧,虽然你现在睡着了,不过这样更好,我至少可以说出一直憋在我心里的话。
你不知道,今天上午那个吻是我的初吻,你应该不知道什么叫初吻吧,初吻就是最美好的吻,你也是我的初恋,初恋就是第一个爱上的人。
蒙瑞斯,我回去后会把这里的一切都当成是一场梦,连你一起,慢慢遗忘。
好了,我要走了,再见了蒙瑞斯,虽然这样说我心里会难受,不过还是希望你以后能找个你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找像我这样短命的人,不然失去最爱的人心里会很痛的。
哦,对了,我山洞里的那些东西都给你,除了给钱许一盒退烧药,今晚我会告诉钱许,让他在我离开后告诉你的”
回过身,林剑看了一眼蒙瑞斯,走出了草屋。
草屋里的蒙瑞斯静静地听着林剑走远的声音,睁开眼睛,深邃的金瞳隐隐闪着奇异的光。
第二天,钱许坐在变成蛇型的彻身上,让林剑坐在斯未雷身上,第一次看到彻和斯未雷的兽型,林剑差点吓一跳,这里的蛇竟然有翅膀,真是令人惊讶,而且,这两只蛇至少有水桶那么粗的腰身。
坐在蛇背上,林剑心里忐忑不安,感觉十分没有安全感,完全不像在蒙瑞斯的背上一样,可以安心到睡着。
“做好了没,要出发了”钱许大声问道。
林剑看了一眼大巫草屋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说道:“走吧”
飞行了一天,来到一处山洞,准备今晚在这里休息,钱许说明天中午就能到那个地方了。
这个山洞很大,钱许让斯未雷去打猎,彻在洞口守着,防止野兽误闯,林剑和钱许两人将山洞收拾了一下就走出了山洞,拾柴火。
钱许看到彻皱着眉头不知道在看什么,疑惑地问道:“怎么了,一直皱着眉头?”
“从早上我就感觉有什么在一直跟着自己,但是奇怪的是找不到任何奇怪的地方”
“可能是你多心了吧”钱许推测道。
“也许吧,你们出来做什么”
“洞里没有柴生火,我和林剑出来拾点柴火”
“恩,去吧,不要离开我的视线”彻点了点头继续皱着眉头往远处看去,野兽的直觉让他心里隐隐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
周围很多干枯的树枝,很快,两人就捡了很多抱回洞里,生起火来,斯未雷出去了大概一个小时,满载而归,捕获到一头野猪和驯鹿,里面的内脏都已经去除干净,只要架到火上烤就好了。
这期间,钱许拿出多种调味料,令林剑非常好奇,询问之下才知道这个星球上长了很多可以代替孜然,八角葵之类的调料品,而且钱许家里世代都是做酱油的,对那些调味料更是在行。
有了这些调味料,烤肉比以往的更加好吃,四人吃的非常满足。
短暂的闲聊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由于没有石床,只好用干草铺好,林剑和钱许睡一起,彻和斯未雷两父子睡一起。
越是远离蒙瑞斯,林剑的心就越沉重,翻来覆去都睡不着,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以后再也没机会看这些美丽的风景了,还有这里他最在意的蒙瑞斯,也将会变成一个回忆,只能回想,却再也见不到的回忆。
第二天天刚亮,林剑就被叫了起来,准备上路了,昨晚他到下半夜才睡着,现在困得很,在蛇背上又一直感觉摇摇晃晃,一点都不敢睡,硬撑着到大中午来到那个奇特的地方。
这里的石头很多都浮在空中,原本蛇背上的翅膀也渐渐缩小,直至消失,钱许带着林剑爬上一座高山,山的另一边是陡峭的悬崖。
彻一看到这个地方,心里就非常的不舒服,他没忘记二十多年前自己的伴侣从这个地方跳了下去,想离开他。
彻突然紧抱住钱许,像是害怕伴侣会离开他一样,也许是了解到彻的担心,钱许没有拒绝伴侣的拥抱。
林剑没心情看彻和钱许的互动,走到悬崖边上看到悬崖半空中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也许那就是通往地球的时空隧道。
“那个洞就是你要跳进去的地方,跳下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你真的决定了吗?”
林剑犹豫了,他一点都不想跳下去,他不想离开这里,离开蒙瑞斯,事实上,在出发前一秒他就后悔了。
明明知道蒙瑞斯现在身受重伤不可能赶来阻止自己,林剑昨天听到彻说有东西跟踪时心狂跳个不止,隐隐期待是蒙瑞斯舍不得自己所以跟着自己来了。
不过都到了这里了,还是没见蒙瑞斯的身影,林剑知道,他真的想多了,蒙瑞斯此时肯定还待在大巫的草屋里养伤,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就要回地球了。
“林剑,你在犹豫什么?”钱许明知故问道。
“没,没有”听到钱许的话,林剑回过神来连忙否认道。
“你既然决定要回去了,最好把这里的一切都忘记,因为你回去后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林剑,想好要去要留了吗”
一边的彻和斯未雷都没有说话,看着林剑,等待他做决定。
对彻来说,这个陌生的雌性不管留下还是离开都不管他的事,会答应陪着伴侣来到这个令他讨厌的地方也是因为伴侣保证过绝对不会离开他,而且还答应他很多他一直想做却被伴侣拒绝的事,比如在空中j□j之类的。
而斯未雷,则紧张到手都冒汗了,蒙瑞斯是他的好朋友,林剑留下来,那么蒙瑞斯肯定会高兴,如果他离开了,蒙瑞斯不知道会做什么疯狂的事。
那时蒙瑞斯会受伤也是因为他那天非常异常,而他的异常和林剑有直接的关系。
平常,蒙瑞斯捕猎噬龙时都会用兽型,但是那天他却直接用人型和噬龙缠斗,大有故意让噬龙杀死他的意图,那时自己看到一身血的蒙瑞斯,真的快吓死了。
噬龙本身就是凶残无比的,没有几个兽人一起,基本是不可能打败他的,苍麒是很强大,但也不可能用人型就能打败它。
很明显,蒙瑞斯是想发泄什么情绪,而自己认识的他是平淡如水,完全没有什么能影响到他,除了林剑。
林剑是他第一次带来部落的雌性,听尼尔说过,他们部落每次进行狩猎活动蒙瑞斯都是单独行动,不会接受任何一个雌性的邀请。
林剑的到来让斯未雷非常意外,以为他是蒙瑞斯的伴侣,心里很为他高兴能找到伴侣,在得到林剑根本不是他的伴侣的消息时,非常意外蒙瑞斯竟然会为了一个不是伴侣的雌性做这种事。
看到他们细微的眼神接触和习以为常的动作,斯未雷可以看出两人其实是相互在意的。
而林剑和爹亲竟然是同一个地方的人让斯未雷很惊讶,同时也为蒙瑞斯担心,因为他这次来的目的竟然是问怎么回到那个叫地球的地方。
林剑要回去,不就说明他和蒙瑞斯不可能在一起吗,而第二天蒙瑞斯的反常正好说明了这点。
林剑看了看刚刚上山来的路,那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又看了眼那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对着钱许点了点头,表示已经决定要回去了。
深吸了口气,林剑正想跳下去时,却被人拉住了手。
、29·爱的死心塌地?
惊喜地转身回头;以为是蒙瑞斯真的来了;却在看到拉住自己手的人的样貌的那一刻失落地问道,“怎么了吗斯未